冷蔷回到位置以后,继续埋头打字,唯有一双露出来的女敕耳依然红赤赤。
他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双掌,转了转,指节伸展了一下。
这一双幸运的手,方才不意间走了桃花运。
指侧残留着软蓬蓬、暖呼呼的手感,令他清楚的意识到她是女人。
其实,他没有要非礼她的意思,碰到她的胸部纯属意外。他之所以出手拉住她,只是不想让她摔了咖啡杯,徒增尴尬,谁晓得竟碰到了她的敏感地带。
虽然不是存心,可他没办法义正辞严的说,自己不曾因为这样而雀跃。他毕竟是个男人,会受到女人吸引的男人。
富靖凯边啜饮咖啡,边瞧冷蔷。
自他入主顶楼之后,助手几乎只有金秘书一个人。她是气质派、华贵款的熟女,单身且充满魅力,很懂得妆扮自己,但论及辈分,金秘书当得起他叫一句“阿姨”,跟她一起工作,心头很稳、很踏实。
但冷蔷带来了一种宛如蝴蝶在胃里拍翅的感觉。
她膝盖上缘一点点的铅笔裙,玄黑丝袜,高跟鞋,充满了诱惑。
但她不是他见过最性感、最诱人的秘书。
猎人头公司之前介绍来的人选,不乏美艳绝色。那些习惯与高阶商务人士往来的女人,不但工作能力出色,也很懂得如何让自己成为最美的一朵花。同样是窄裙跟鞋的装束,她们的裙子更紧更短,游走在欲露未露的边缘;鞋跟更细更高,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相较之下,还有些怯怯、只敢穿粗跟鞋的冷蔷显得钝钝的,却更吸引他的目光。
他知道自己常常在偷看她,也因此知道,她不时在偷偷注意他。
尽管金秘书随时在旁边,但他们仍然像在玩眼睛的追逐游戏般,谁也没停过。那种互动是无形的,隐晦的,唯有牵与扯双方才有感觉,似隔空传情,又似某种电波,只有彼此才接收得到,他猜金秘书没有察觉。
冷蔷是适任的,她默默的在领悟、学习与他应对的方法,即使不是直接与他沟通,可因为她多了这份心思,工作走得极为顺畅。不同于之前来尝试的其他人选,她没有一到任就要大展拳脚的雄心壮志,也不打算挑战金秘书的前辈威严,更不急着树立个人风格,她就是乖乖的学,认命的做,一点一点赢得金秘书的好感,也把彼此的工作默契培养起来。
宛如润滑,她让一切变得顺了,这个特质甚至比抢眼的学历经历更重要,怪不得各部门主管都想要她。
他也想要她。不只在工作这方面。
反观自己,他也发生了些有趣的改变。
他一向重视服装仪容,该用什么领带搭配哪件衬衫,头发应该多久修一次,早已列入例行公事,无须费心。可自从冷蔷来了后,他出门前会多花一点时间拣择配件,从洗手间出来,也会多看镜中的自己一眼。
他想让自己好看,这种心思是在某一天,发现自己在打量镜中的影像时,讶然体会的。
而后,他哑然失笑。
这几年,他的感情生活比较萧条,但当他有交往对象的时候,也未曾有过这种为对方在乎外貌的心情。现在的他会留意冷蔷的眼神落在他身上时,反应是蹙眉或微笑,他比以前更常穿她似乎很欣赏的那几套衣服。
虽说萌生了异样的感觉,可他依然在意她与姑姑的交情,为此,他越过长年的桥梁金秘书,亲自找柴先生了解。
柴先生抽出一叠报告,交代这几年对冷蔷的追踪。当初他交代了一句“看着她,如果她需要帮助,让我知道”,柴先生无负所托。
柴先生说:“由于她重要性不高,我们只是大致观察她的动向,不记录细节。总的来说,她认为她哥哥的死,与你月兑不了干系,你要负绝大部分责任。她刻意用电脑捜寻过你,对我们来说,那是皮毛,不过以一般人来说,她算是极力在捜寻你的资料了。但由于这不是立即性威胁,不曾向你或金秘书呈报。”
富靖凯颔首。“富锦媛跟她见面时,说了什么?”
“她为冷蔷捎去一点你的消息,负面的,鼓舞她『复仇』。”柴先生摇摇头,“对照她之前做的事,这样去跟冷蔷碰面,很恶劣。”
富靖凯委托他调查冷子叶出事的原因,所以他知道当年的全部真相。“可怜的冷蔷,根本不知道是非黑白,谁对谁错。”柴先生无奈的说:“但我没有立场也没有权利告诉她真相,就算追踪时,知道她偏差了,也只能任由她偏差。”
富靖凯深深的吁了一口气,很沉重。
如果她不要执意复仇,收下他当初给的补偿,去过自己的生活,把哥哥抛在脑后,就不会被富锦媛愚弄了。
但是,如果她不来找他报仇,他们如何能相遇?
“摘要做好之后,放在我桌上,明天上班我再看。”到了下班时间,整理好手边工作之后,金秘书起身,“我有事,要先离开了。”
“不是都说秘书要比上司晚下班吗?!”冷蔷小小声咕哝。“跟我熟了,会顶嘴了是吧?”相处一段时间,工作转得顺,金秘书与冷蔷的互动也热络起来。
冷蔷吐了吐舌头。她总是顶楼最晚下班的人,但不是真的介怀。这阵子相处下来,她知道,如果金秘书不信任她的能力,不可能把工作交给她。
金秘书打开粉盒,检查妆容。“现在有两个秘书当差,你负责出体力,我负责出脑力,出体力的人要做完事情才能走,出脑力的人是二十四小时待命,但有事再出动就好了,不必强留到最后一刻。”嘿嘿。
冷蔷忍不住问:“前辈,你为什么要退休呢?”
一开始得知这消息时,她还以为金秘书身体出状况,才会急流勇退,毕竟她离退休年纪还有一段时间,如非必要,犯不着跟退休金过不去。
但是,后来她发现金秘书头好壮壮,春风满面,也不见工作倦怠,为何退休就成了一道谜。
金秘书再补点唇蜜。“因为我遇见了一个男人。”粉桃唇蜜不及她嘴畔笑意的甜。“我不想再为了工作而错过幸福。”
是这么老掉牙的理由吗?冷蔷愣了愣,还以为能力高强的前辈会为了更有出息的理由而离职。
金秘书看出了她藏在深处,那小小的不认同。
“以前呢,我也像你一样,觉得女人要志在四方,闯出一番对自己交代得过去的事业,别为了婚姻、男人放弃重要目标。”她抿了抿唇,检查效果。“不过,年纪有一点了,寂寞滋长得比皱纹快,却又不是擦擦面霜就能克服,遇到真心喜欢的男人,以前放不下的,现在都放得下了。”
她说着,心里其实明白,冷蔷不会懂。不管是秘书修业之路,还是人生之路,她才刚刚踏上起点,自己历练多年的心头点滴,她尚不能解其味。
等时机到了,经历够了,年纪大了,她就会懂。
不再解释什么,金秘书披上大衣,扣着手拿包,飘然离开。“谁能让金前辈心动?”冷蔷忍不住轻咦。
“欧阳大成。”答案悄悄的自她身后递来。
一个楷楔人物跃入脑中。“银行界『那个』欧阳大成?”那个人可是知名的银行家,老成持重,说话极有分量,任何一句对经济的预测,都会引发市场连锁反应。
“是。”富靖凯刚好拿一份签完的公文出来,听到她那声疑问,解答道:“欧阳大成是好男人,珍惜金秘书的好,知道她放不下,让她继续上班。”他眨了眨眼,“我们捷思沛不得了,聘请了一位未来的银行家夫人来当差,这可是只有高阶干部才知道的一级八卦。”
他歪向她小声窸窣的模样,有别于平时的英挺帅气,冷蔷忍不住笑出声,“我不会说出去。”
“就是知道你不会,我才告诉你。”她口风之严实,有口皆碑。富靖凯的语气从笑譃转为正经,“欧阳先生五年前丧妻,与金秘书邂逅,金秘书在两年前提出离职。她是捷思沛的老将之一,从我父亲开创事业起,就在这里服务,之前几段感情无疾而终,跟工作不无相关,我有点愧疚。”
他忽然变得感性的语调,低沉的声音,让她忍不住撇头去看他,他眼中丰富的情绪令她动容。
“我知道欧阳先生有多希望金秘书陪在他身边,之前猎人头公司介绍来的人选,后来都没办法待下去,我很苦恼。”说着,富靖凯转过头,眼神落在冷蔷脸上,“冷蔷,我很看好你,希望你能坐稳这个位置。”
心里一堵坚强的防卫,因他这席话而濒临溃散。
以她过往的认知,他不应该是如此体贴别人的人,他应该是个没心少肺、自私自利的混蛋。可是,当她望进他的眼底时,却找不到半丝矫作的痕迹。
他说的是真心话,包括对金秘书的愧疚,包括对她的期许,包括对欧阳先生与金秘书好事的祝福。
她不安的转开视线,忽然觉得,自己才是虚伪的那个人。
她是来摧毁他的,他怎么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小周末晚间,离开办公室,驱车快回到自宅时,富靖凯突然发现一个重要公文袋忘了拿。
伤脑筋,那里头装的是下年度重要大案,他要利用周六日斟酌细节,少了这层思考,会耽误时间与机会。
不加考虑,他旋过方向盘,折回捷思沛。
上顶楼时,他发现办公室灯火通明,空调也没关,但一片静悄悄,不似有人。他拿了遗漏的公文袋之后,蹙眉关掉多数主灯,只余几盏足以照路的小灯,却在不意间,发现一个小时前跟他道过再见的冷蔷,趴在位置上睡觉。
她睡得很沉,连有人上来了也不知道,要不是他多看了那么一眼,不会发现。
瞥一眼时钟,都十点半了。他走过去摇她,“你怎么睡在这里?”
忽然被吵醒,冷蔷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没有醒全。“唔,骑车回家需要体力,我先眯一下。”又趴下去。
“骑车?”这答案出乎他意料。这小女人在说什么呀?富靖凯攒起眉,再叩叩她。“秘书不是有搭车津贴?警卫室也有特约车行的电话,为什么要自己骑车?”若不是有完整的配套,他一定不会要求她加班。
“我早上自己骑车来,明天也要用到摩托车,才要这样。”她回答得凌乱,人真的好累,就算他是富靖凯,是上司,是仇人,也暂时没力气理会。挥了挥手,她重新趴下去,“我再小睡一下就……”声音消失。
富靖凯又好气又好笑。
他也有过这种短时间内超爱困的经验,知道她现在脑子不清楚,硬要跟她讲道理一定行不通,但直接把她丢给车行,他不安心。
想了一秒,他决定坐下来,等她这阵睡劲缓过去之后,看要怎么办。
顺手拉来一把椅子以及她桌上的台灯,他打开财经杂志,坐在她身边,浏览起来。
过不到几分钟,她忽然弹起身,怔愣愣的瞪着他,“我就觉得我刚刚好像跟你说过话。”她喃喃自语。
“有。”他抬起腕表看一下,“不到五分钟前。”继续翻阅杂志。
老实说,她的眼神浮浮的,额头上一枚红印子,还有失仪态的咂了咂嘴,他不认为她真正清醒了。“再睡一下,五分钟后我叫你。”
她双眼发直,钝得可以,狠狠一点头,差点往前栽。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坐在她身边。他凑到近前,刚好接住她往下叩的身子。“小心。转过去趴在桌上睡。”
她猛然清醒一下下,发直的眼神凝定了他,“……好危险。”
“什么好危险?”
“你眼角有个伤痕,离眼睛非常近。”没多想,她捧着他的脸,边傻瞧着边问:“怎么受伤的?”
纤指贴着他的脸,带来宛如触电般不可思议的美妙感受。她真的睡懵了,不然不会这么靠近他。
“被砸到。”他疮哑的答。
“忽然有东西砸向眼睛,你一定吓坏了吧?”她喃喃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怎么这么不小心?”
不是不小心,那是刻意的。这个伤痕是被富锦媛砸出来的。
那时他还小,约莫六、七岁,在庭园玩完捉迷藏后,大喊一声“饿了”,家里的佣人全为他动了起来。
当时富锦媛也要人服侍,但佣人没有马上回应,她发了一顿脾气,从脚上拔起靴子朝他砸过来,所有人包括他,全猝不及防,靴跟在他眼角留下一道伤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富锦媛忍他很久了。
她是他的姑姑,只大他十来岁,本来是富家最受宠的人。她的年纪跟兄长差了一大截,出世时,富家经济已经从小康走向宽裕,她是在层层宠爱之中长大的,没有人敢不顺她的意,没有人敢不讨她欢心。
直到他出生后,夺走了她小公主般的光环。
其他人都记得,富锦媛有过像天使一样甜美的岁月,但在他的印象中,她却是暴躁而撒泼的,无时无刻不在发小姐刁蛮脾气。
父亲一直认为,富锦媛不是坏心,只是自觉失宠,才会处处针对他。但在她砸出靴子那一刻,他看到了她眼中狰狞的凶光,那不是寻常的打闹,她是存了心要伤害他,只在他眼角留下一道疤,对她而言是失手了——她应该瞄得更准才对。
生存本能让他在孩童时期谨慎的避开富锦媛,以求自保。
富锦媛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感知到他的回避,也敛气收功,尽量不跟他对上。她亦知道长成之后的他不好惹,尤其捷思沛的大权握在他手中,不是握在人在加拿大退休养老的老哥手上,所以她只可有限度的放肆,不能太嚣张。
但他一直很清楚,此时的平静只是表面,富锦媛早晚会再扯出乱子。
正是因为知道她有歹毒的一面,所以知道她跟冷蔷有联系,他才更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