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是世界重要的城市之一,来到华尔街,如果运气好,可以看见华伦?腓克烈从金融大楼出来;在苏活区,每个与你擦肩而过的人,有可能是未来的梵谷或马克吐温;在上东区徘徊,或许有机会看见洛克菲洛家族的人出现,当然,也要你认得出他是谁。
其中,布鲁克林区从一街到十三街属于高级住宅区,在这里出入的人土不是华尔街的白领阶级,就是颇有声望的艺术家。十四街开始,仿若天堂与地狱之隔,路边有遮雨篷的店面在七点关门后,成为流浪汉暂宿一晚的高级旅馆。
哈林区中部分老旧的街区已沦为罪恶的渊薮,在某一条路的转角处,入夜以后常会看见一名流浪汉席地入睡,这里的居民管他叫做啰嗦老爹,他嘴里不时喃喃自语,偶尔会讲述南北战争的故事吸引小孩子的驻足与围观。
“……你可别看我现在这副落魄的样子,其实我曾经是柏克莱大学的学生,年轻的时候博学多闻、风流倜傥,多少名门千金为我失魂落魄。小子,你长得不错,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亨利。”坐在地上的小男孩闷闷的声音由膝盖处传出来,因为他住的地方是妈妈做生意的地方,所以他会被赶到外面等到天色微熹才能回去。
流浪汉灌了一口啤酒,溢出来的酒液湿了杂乱的胡子,他随意瞟了一眼小男孩的穿著,过季的名牌服饰不甚合身,这些通常是爱心捐赠。
“那你的姓呢?”
“我妈不知道我爸爸是谁。”
答案呼之而出,住在哈林区的女孩除了黑人,白人大多数是妓女或从事下等劳力行业的人。“那我帮你取个全名,就叫亨利?克莱?弗里克好不好?”
小男孩没有回答,显然不太想理流浪汉。
“你可别以为我随便给你取名字,亨利?克莱?弗里克这个名字在美国劳工运动史上可是有名的咧!”他灌了一大口酒,继续说:“亨利?克莱?弗里克在十八世纪的时候借由钢铁、煤加工及经营卡内基钢铁公司积聚大量财富,由于他在一八九二年的宅邸罢工中采取残酷的行动,所以在美国劳工运动史上恶名昭彰。”
小男孩终于抬头,“那他是坏人,我不要当坏人!”
“你这笨孩子,先听我把故事讲完再下定论。他在那次的行动中,雇用三百名警卫及武装私人侦探悄悄坐船沿着Monongahela河到卡内基城,那儿的罢工工人及家人拒绝搬迁,弗里克希望任何胆敢违抗他的人害怕,所以指示警卫采取任何手段来迫使罢工工人搬家,结果发生一场屠杀,警卫杀死了十二名工人,伤了二十五人,这一行径使全国人民愤怒,争相指责。
“当时,针对这一场悲剧,无政府主义者爱玛?戈尔德曼的情人亚历山大?萨舍?伯克曼决心刺杀弗里克,因为他象征资本主义的迫害,结果伯克曼虽然朝弗里克开了几枪,又用刀刺他,然而弗里克仍幸免于难。弗里克恢复健康后,住在纽约,并致力收集十四世纪至十九世纪的名画,包括林布兰、维梅尔、委拉斯盖兹……现在弗里克收藏馆是美国伟大的私人艺术馆之一。
“我不帮你取名洛克菲勒,却为你取名为弗里克的原因在于:洛克菲勒是名流之后,天生拥有领导者的气质,他有本钱成为一位绅士企业家;而你,一个贫民窟的小孩,想要出人头地只能靠自己不择手段。”
“如果你真有你说得这么厉害,为什么你是流浪汉?”
“因为不择手段需要六亲不认,我发现我做不到。”唉!他最无法割舍就是杯中物。他拿起啤酒又灌了一口。
六亲不认?
“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你这辈子月兑离不了贫穷,就像我一样永远都月兑离不了贫穷的诅咒。”流浪汉将手中的啤酒罐捏扁,摇头晃脑的扶着墙站起来,不稳的脚步与身上的酸臭酒味让擦肩而过的行人纷纷走避。
亨利?克莱?弗里克?小男孩嘴中喃喃念着这个名字,像要把它刻在心版上,永远不忘记。
“对于这件案子,不晓得副总裁的裁示是?”会议室内一片寂静,十六个人围着梨木长桌,三十二只眼睛盯着坐在首位的男子。
“副总裁?”特助杰麦低着声音,身子微倾向他。
男子蓦然回神。该死!怎么会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事,他应该为目前的财富与权势骄傲,不是想那些有的没的!
“副总裁,你身体不适吗?”金发褐眼的海伦森是场中唯一的女性主管,年届四十的她保养得宜,看上去不过三十初头。
“我没事,这件合并案暂且搁置。”他瞄了一眼特助递过来的会议纪录,迅速的浏览后,下达命令。
“可是言达集团目前人心惶惶,市场上传言我们即将接手,如果未如预期。”
“放出消息,就说他们的产业结构我们继续评估中,另外对有意接手的集团散播言达基本结构不稳。财务部协理留下,其余的人先行散会!”铿然的声音回响在偌大的会议室,众人鱼贯起身走了出去。
他站起来伸伸懒腰,走向一旁的酒吧坐下,为自己倒了一杯龙舌兰,轻轻啜了一口,随着苦涩滑下喉咙,体内的血在酒精的作用下发热,仿佛蒸发了方才的回忆。
“亨利,你刚刚在想什么?”霍理斯帮自己倒了一杯女乃酒,示意泡咖啡的杰麦帮他倒一点咖啡进去。
“我说过别叫我亨利,叫我弗里克!”他的脸色阴鸷,转身瞪着霍理斯。这个名字会让他想起幼时那段不堪的回忆。
“真摘不懂,就一个名字而已,你为什么这么坚持?”
“一样在渥斯集团,你认为当财务协理与清洁人员没有差别吗?”弗里克挑挑眉。
“这又不同等级——”
“对我来说,意义相同!”
“OK,OK!弗里克就弗里克,你叫我留下来做什么?”
“派人注意言达集团,等到里头的老员工走掉剩十分之一,就对外宣布收购它!”
“你这招很狠,有些老员工做了大半辈子,就等着领这笔退休金。”
“一间公司里头有将近十分之九的老员工,难怪伦诺克斯最后卷款而逃,光是它的退休金支出就足够赔上整个渥斯。”
“你这么形容太夸张,渥斯的财富你比我还清楚。”
“我没道理替外人擦,我从来就不是什么该死的慈善企业家。”弗里克昂头再喝一口龙舌兰便将杯子放着,人往外走。
“听说惠特尼先生只剩一口气,他唯一的女儿将成为他的继承人。”
“你的消息挺灵通的!”弗里克停下脚步,慢慢回身,“难怪惠特尼会将你安排进渥斯,想就近监视我的行动吗?”
“惠特尼先生很疼爱他的女儿,这是人之常情。”
“他担心他一手栽培出来的人会生吞活剥他的女儿?”弗里克讽刺的笑道。
“惠特尼先生将你从哈林区带出来,他等于是你的再造恩人,你对他的尊重也无庸置疑。”
“你的高帽子戴得很漂亮,可惜我这个人自制力向来很差,未来的事谁说得准?”弗里克走出会议室。
唉!霍理斯深深的叹了口气。惠特尼先生啊,我是何德何能让你看上眼,认为我能跟一头猛兽对抗,依目前的情况,不被“拆吃人月复”,就要谢谢上帝怜悯了!
去看看惠特尼先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