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弄了这么多浓烟?”
“灭火。”
“灭火?”他嗤之以鼻。
于芊芊很无辜的眨了眨大眼,“因为院子里没井嘛!怕灶里的炭火冒出火星,把我的春泥院给烧了。”“你在上头淋了油?”很浓的油烟味。
“喔,那是红蕖没拿好锅子,倒了,油流进柴火里。”她撇得很清,一切与她无关,她也是受灾户。
院子黑了,墙缺了一半,烟味久久不散。
“你认为我会相信你?”他冷笑。
“那是你生性多疑,源自幼时缺乏安全感导致对人性的猜忌,意外、凑巧、不小心、天意,你选一个呗!满足你疑神疑鬼的性格。”瞧!她多么大度,有包容性的好女人。
“你不怕我。”这是肯定句。
他应该震怒地立即命人将她绑在石柱上,以鞭刑惩戒她的胡作妄为,打得她皮开肉绽、血肉模糊、鲜血淋漓的只剩下一口气,再丢进湿冷的柴房关上一日夜。
不延医、不上药,能活下来算她运气,也让这不知好逮的女人知道分寸,再咎由自取,谁也救不了。
可是他却什么也没做,反而觉得荒谬得可笑,打从出生就没抱过的儿子挡在他前面叫她姐姐,他震撼了,也有些自责,五年来,他竟是第一次看清儿子的面容,除了眼睛和鼻头肖母外,无一不与他相似。
是什么蒙蔽了他的双眼?是对他有怨的晋王妃,还是被人收买的稳婆,或是……另有他人?
妻子偷人一事并不假,她自个都哭着承认了,只是死也不肯说出奸夫是谁,她要的是和离,与情人双宿双飞。
但是,他没同意。
也许,他骨子里还是渴望有一个儿子,不论她月复中的胎儿是谁的种,先生再说,至少有一半的可能性是他的。
其实南怀齐曾多次私自入京,为日后的千秋大业布局,亦在妻子房中留宿过,因此才会无法确定孩子是否是他的,而知晓他回府的人并不多,甚至连王妃身边服侍的丫头也不一定知情。
既是秘密就不能让太多人得知,以防消息走漏,即便孩子有可能是他的,他也无法出面承认。
但眼下他可以确定,这孩子确确实实是他的,如假包换,他们俩长得太相像了。
唯一让他拿不定的是眼前这个笑得让人看不透的女子,她的眼神太清澈,不像奸狡之徒,可是一言一行又透着狡猾,叫人不禁想到北疆峻岭上一种全身火红,来去无踪的火狐狸,高傲而狡诈,不易捕捉。
南怀齐一双墨黑的深瞳看向雪颜朱唇,明眸清亮的女人,她的确很美,有南方人的纤柔和北国人的狂放,宜静宜动的性格揉和在同一具身躯,令人想去探究真实的她。
有一点他很感兴趣,她不怕他。
在面对有杀神之称的他,她却从容不迫,眼中没有半丝惧意,也不担心惹怒他会有多可怕,她只是单纯地回视他,笑得有如山中的狐狸,自信而骄傲。
“我为什么要怕你,王爷要砍我的脑袋吗?”
说不定她还能因此穿回去,马尔泰、若曦死后不就穿回现代了?
其实于芊芊是有点怕他的,毕竟她的生杀大权拿捏在他手中,死不可怕,但会疼呀!她怕没死成,反而拖了一身伤痛,要死不活的,还得看人脸色。
好在她“转职”后见过不少高阶警官,局长、署长什么的也打过交道,看多了一脸严肃的长官,她别的学不会,装模作样倒是不差,不论是冷脸、臭脸、面瘫脸,以万年不变的笑脸来应付准没错,人十之八九就吃这一套。
常言道:出手不打笑脸人,便是这道理。
“也许。”只要她做出不可饶恕的事,他下手绝不心软。
“可是我用我的月银喂养你快被饿死的儿子呢?”施恩不望报是常理,但忘恩负义的人也不在少数。
南怀齐的眉头一紧,“这是两码子事。”
“那是我不吃锦心管事准备的冷菜冷饭,为了自个脆弱的肠胃着想而自行开伙触了你的逆鳞?”这男人很难讨好,明明长得人模人样,还算养眼可口,可却是只闷鳖,平时闷不吭声,咬起人来却凶猛。
“本王的王府里没有冷菜冷饭,你休要挑事。”他冷声警告,目光锐利如最锋利的刀剑。
“那是王爷你,谁敢给你冷掉的饭菜,又不是找死?可我不是王爷,又是个身分低贱的陪嫁丫鬟,谁会高看我几分,有饭吃就该偷笑了喔!”何不食肉糜啊!真该给他镜子照照他面目可憎的嘴脸,王府没冷菜冷饭?
呸!他怎么不去下人房走一趟,或是到侍卫营绕一圈,连他的亲生儿子都被逼吃糊掉的细面,旁人又岂能悻免?
带兵打仗他在行,管家理事就差点,王府上下有几百口人,而大厨房只有一间,主子吃得到热食,底下人一层一层地发下去,到了最卑微的守门小童,能吃饱叫万幸,谁还在乎白菜汤里捞不到一块肉屑?
闻言,他眉头一拧,“你的意思是本王该早早将你收房,给你正式的名分?你的心还真大。”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于芊芊甩甩手,“王爷想多了,我是说你该去体恤民情,看看别人怎么过活,内宅不治焉能平天下?你看过瑾儿之前的模样吗?两眼无神,神情萎靡,穿着过时且不合身的衣服,人瘦得像只小猴,我一只手就能把他高举过肩……”“是瑾主子。”他纠正。
超想吐他口水,龟毛男。
她才不理他,指着他道:“你,是罪魁祸首,你放纵别人对他施虐,他身上没有伤,可他受伤的地方你看不见,不闻不问也是一种暴行,你用忽略伤害你自己的儿子。”感同身受的于芊芊不吐不快,她也是不健全家庭的受害者,深知被人忽视的感觉有多糟糕,还被父母拿来当互相攻击的武器,她真是受够了不负责任的借口,没有谁的出生是多余的,能来到人世间就是一条生命,就该好好对待。
从没被人指着鼻头的南怀齐脸色微沉,冷厉地拨开指在眼前的纤白玉指。
“我以为锦心会照顾好他。”
“揣摩上意、端摩上意你懂不懂?你们皇上在想什么,你多少也会揣测一二吧!那是你的态度问题,因为你先不重视瑾儿……瑾主子,下面的人当然上行下效,跟着不把他当回事,你责无旁贷,错了就要认。”“你……”这女人太张狂了,胆敢以下犯上。
“王爷带兵也能不服从军令吗?明知是错还是错到底,让旁人盲目跟从,百人、千人、万人、万万人,王爷,个错误的判断,你底下的万千将士将全军覆拜她和无数警察打过交道的经验,好歹也从人生百态中学到一些人性,当贼需要偷的技巧,同时也要懂一点心理学,不然要如何在数度交锋时全身而退?
人在磨练中获得胆量,胆气一足就什么都不怕,闷着头豁出去拼的就是一线生机。
最重要的一点,她在穿过来之前已经二十九岁,只差一个半月就三十了,这个丰神俊朗的晋王爷在她眼中就是小了她几岁的弟弟,她哪会对他产生惧怕?
再者无知者无惧,若是于芊芊看过南怀齐阵前杀人如切瓜的狠厉,那满身是血仍果决地挥枪,剌杀敌兵血染草原的样子,也许此刻的她会多点敬畏,语气中少些咄咄逼人,多几分恭敬。
“说完了?”南怀齐面上显露淡淡讥诮。
看他从头到尾没多少变化的表情,于芊芊心里咯噔一下,“王爷是有大志向的英雄,小女子的眼界小,若是有错还望勿怪,我们北国人一向说话爽快,不遮遮掩掩,有什么说什么,如朗朗晴日般正大光明。”“你是南国人。”她的姓氏、她的长相、她的言行举止,充分地显示出南国姑娘的特色。
“我在北国出生、长大,我是北国人。”她端正面容,义正词严地反驳了他的话。
其实于芊芊哪会在意自己是哪一国人,她穿越后与北国人相处得并不愉快,加上她对原主的所知不多,零零碎碎的记忆对她影响不大,因此对哪边都无特殊感情,遑论认同。
她还是想回去现代,马桶、卫生棉、按摩浴缸,她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三大对象,而且她对温柔的蓝斯警官有好感,尤其她实在舍不得放弃那些便利得令人着迷的现代科技。
可是她知道回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努力适应在这里的生活,她相信自己能像蒲公英的种子,不论飘到哪都能生存,生根发芽,回不到原来的地方,只好融入这里,先保命再想其他,活着便是一门学问,但书是得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