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怎么会在这?”郑博宇吃惊瞪着除了他妹妹跟母亲以外,第一个踏进他办公室的女人。
“当然是有事找你啊。”乔于暄理所当然道,“没听过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吗?”
“你、你会有什么事找我?”
为什么她会大大方方的直接走来他的办公室?
有“异星人”出现,前面的属下怎么没一个通知他?
那群混蛋,在打混模鱼吗?
乔于暄忽地掩嘴噗笑。
“笑什么?”他蹙眉。
“是不是你录取的人都跟你一样讲话会结巴?”而且都结巴在第一个字,这巧合也太好笑了。
“什么结巴?我、我才没有结巴!”靠,他的舌头为什么要背叛他?
“不闹你了。”她直接坐来办公桌前的扶手椅,毫不客气的。
郑博宇像盯着突然冒出的蟑螂般死瞪着她。
“你要干嘛?有事不会……不会打电话就好。”
“我没有你电话啊,还是你现在要给我?”她拿出手机。
“我为什么要给你电话?”死也要护着他的手机号码。
“你自己刚才说叫我有事打电话给你的啊。”
“我是说打公司电话。”
谁要给她手机号码?
他的手机通讯簿内,除了母亲跟妹妹不会有第三个女人出现。
“喔。”她一脸惋惜的将手机放进口袋。
瞧见她失落的模样,他冲口而出,“〇九三……”
“三多少?”小脸喜孜孜回视。
“三……三你的小朋友!”
“大哥说粗话!”食指指控的指向他。
“关你屁事,我不会告诉你电话的。”他刚一定是莫名其妙脑筋忽然打结了,才会差点抖出手机号码来。
臭女人,她是不是偷拔他头发下蛊,所以他才会频频做出差点失去理智的事?
“不说就不说嘛,每次都这么凶。”她一脸委屈的扁嘴。
她一露出可怜样,郑博宇的态度不自觉的就软化下来了。
“找我什么事?”
“我今天收到这个。”乔于暄拿出一张红色的信封,上有金色烫字,一望便知是喜帖。“我房东帮我转到公司来的。”
“你朋友要结婚关我屁事?”他又不认识她半个朋友。
“是我前男友要结婚了,发喜帖给我。”
“你要去参加前男友的婚礼?”现在前男友跟前女友都可以这样平和相处了吗?
“我不太想去。”她托着腮,手指将喜帖移向他,“寄喜帖来给前女友不是很没水平吗?”
“那就不要去啊!”有什么好犹豫的。
“他喜帖内附了一封信。”她拿出信封内的信纸,“说什么他一直觉得很对不起我,对我很愧疚,然后他的伴郎内有个不错的男生,是在公家机关上班的,说想介绍给我,好弥补他的错误。你说好不好笑?”她的前男友真是个白痴,当初她怎么会鬼迷心窍看上他的?
帮她介绍个男人,而且是在公家机关上班的,这根本是只想让自己好过,一点都不考虑她的心情感受的作为吧。
郑博宇心想这么自私的男人,难怪遇到家人反对时,不但不保护女友,还很绝情的分手并与家人介绍的女人交往,现在又为了不让自己有愧疚感,自作主张要介绍男人给她,还请她来参加婚礼。
这人真是太可恶了!
乔于暄撕下喜帖上的回条,抽出他笔筒内的原子笔。
“写什么回条,”他口气恶劣道,“直接丢垃圾桶啦!”
“我后来又改变主意决定要去了。”她在回条写上自己的名字。
“你去干嘛?真的接受他帮你介绍的男人吗?”这女人到底有多愚蠢?
“当然不是啊,我思前想后,决定输人不输阵。”
“什么东西?”输人不输阵?
“我决定要去,”她在是否参加的“是”上头画圈,“而且,”接着又在是否携伴上的“是”画圈,并在出席人数上写“2”,“我还要携伴去。”
“喔,”他怎么觉得有些怪怪的?“携什么伴?”
“当然是携个男人,好告知他,老娘不是没人要,不需要他施舍。”
“那关我什么事?”干嘛特地来告诉他?
“所以我要总监跟我一起去啊。”
“喔……啊?我跟你一起去?”好个“无事不登三宝殿”,根本是要把他卖了吧。
“当然啊,要带去耀武扬威,就要找个比他条件还要好的,不能随便找个路人甲啊。”
“那为什么要找我?你可以……可以找我弟啊!”他除了个子高以外,有什么地方可以带去婚礼现场炫耀的?
“你会答应让我跟你弟以情侣之姿参加婚礼?”
“当然不行!”他怎么可能让弟弟羊入虎口!
“这就对啦,所以只有你了。”
说得好像他是挑剩的一样,郑博宇听了可有气了。
“我也不可能!”他严正拒绝,“我才不要陪你演戏,装你男朋友,女人真恶毒,为了面子问题,连假扮……”他的目光忽然被一个人名吸引了。
“是他不义在先,我哪里恶毒了?”什么都是女人错,要把他的心态纠正过来到底有多难?
“……我陪你去。”
“你要陪我去?”她注意到他似乎死盯着喜帖。
“对,我陪你去。”
“有问题喔。”乔于暄拿回喜帖,在上头端详可疑之处,“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我愿意陪你去,你就该感谢老天爷了,问这么多干嘛?”不要再猜中他的心思了。
他应该找铝箔纸把头包起来,免得她的探测电磁波又扫进他的脑袋,挖出他的想法。
“我才不相信你会无端端的答应陪我去。”
她早认定这是场艰困的战争,敌手这么简单就投降,百分之百有问题。
她浏览着喜帖,想逐字发现是哪有蹊跷之处,郑博宇满面冷汗的看着她仔细审阅。
“你、你再啰哩啰唆,我就不陪你去!”郑博宇撂话威胁,有股冲动想把喜帖抢过去。
“好吧。”这喜帖怎么看都很正常,莫非是她想太多了?“我明天没课,我们一起去约会,记得带皮夹喔。”
“我为什么要跟你去约会?还要我带皮夹?你想坑我吗?”
“大哥。”乔于暄非常直接且毫不掩饰的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看、看什么看?”郑博宇立马双手环胸,想保护他身体的贞洁,别被她的眼睛给意婬去了。
“你上班也是T恤、运动裤喔。”
这打扮的确超轻松的,但是有听说过贵为“总监”级的人物穿得像要去跑运动场的吗?
说不定她看不到的脚是穿着夹脚拖的,连运动鞋他都懒得穿。
“公司我开的,我要穿什么关你屁事!”
“但你总不能穿这样跟我去喝喜酒吧?”
郑博宇心一凛,脸一变。
这样说好像也没错,而且他若还是这样的宅男装扮出现在喜宴会场,就不能让人“眼睛一亮”了。
但是,他还能穿什么?
成立公司数年来,他始终如一——T恤加运动裤加布鞋,冬天多件羽绒外套而已,完全休闲舒适,与在家里无异。
衣橱内唯二牛仔裤还是学生时代买的,毕业当完兵后,他大概壮了三公斤,牛仔裤还是塞得进去,但变紧的裤头穿起来不舒服,所以他压根不想穿,而这个印象是七八年前的,现在不晓得是否更紧了。
“你衣橱内一定也没有适合喝喜酒穿的衣服喔?”
他嘴角抽了抽。
她一定要猜得这么准就是。
对外若有应酬,都是郑博展负责,所以郑博展有一座衣橱里头全都是西装,他不是公司的门面,当然就随便穿,高兴穿啥就穿啥。
“至少衬衫、牛仔裤之类的,也没有吗?”
“当、当然有!”至少他有牛仔裤!
“那你回家后拿给我看。”
一个连上班都穿得邋遢的人,她才不信会有什么登得上台面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