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小时前迈阿密
购物商场内,一男一女在快节拍音乐中,边逛边聊。
“妳是说,让妳终于休掉未来姊夫的原因,是他第N次装死不去倒垃圾?”古印夏非常愉快的问。
哎呀,他不是故意表现得这么爽朗,但是听到姊姊解除婚约,他实在太开心了,很难把语调降下来。
“小声点,别让别人听见。”古沛暄扯了扯他。
“怕什么?这些人讲英文,听不懂。”
“毕竟是公共场所,不要吵到人家嘛。”她叮嘱着,说回原先的话题,“也不是只有不倒垃圾这件事,我跟他之间,还有其他摩擦。”
“比如说?”问归问,古印夏其实不关心细节,反正分手就好。
为了庆祝姊姊恢复单身,早前在接到消息的第一刻,他就邀她到迈阿密来玩,承诺以满满的行程,帮她度过疗伤期。
古沛暄却答得认真,“之前讨论到要结婚时,我们就说好了,家务一人分担一半,家用也按照收入比例,存进去联合账户。可是,”她加重语气,表示接下来要说的事非常重要,“他不肯去倒垃圾。”
即便说这话的人是亲姊姊,古印夏也搞不懂怒点在哪。“继续说。”
“他一天拖过一天,把垃圾包起来,堆在阳台上,堆出好几袋垃圾。”
“嗯哼。”他瞇起眼睛,试图理解。
“前面那么多次,后来不是我出手处理,就是叫他把垃圾载回老家解决掉。我注意到他有这种拖拖拉拉的毛病之后,这次特别提醒他,但他还是装死。”
“嗯……”他努力想搞懂。
“到最后,他还是不去弄,含含糊糊叫我看着办之后,说他在联合账户里多存了一笔钱,算是『体贴』跟『慰劳』我。”古沛暄恨恨的说:“这才是导火线!”
古印夏真的是一头雾水,“为何?”
“因、为!”古沛暄忍不住捏拳。老天,对男人来说,这很难懂吗?“家务本来就是他该分担的,他却想用钱解决。他知道不倒垃圾是不对的,却不肯改正,以为掏出一点钱,就能叫我去做。”她的拳头愈捏愈紧,愈捏愈紧,“这一点特别让我生气!我也会赚钱,我也有收入,下班后也想坐着放空,为什么他打赏一点钱,我就要把屋子收得妥妥当当?他给的那点钱,我自己没有吗?我赚不来吗?”她怒视弟弟,“说到结婚,我要的是一份同甘共苦,一起为家庭奋斗的心!”
古印夏搔搔下巴。讲真话,他……还是不懂耶。不过,再问下去好像会讨人厌,他直接做了一个结论,“总之,你们不合,分了也好。”
“没错!”古沛暄心里,属于理智那面大声同意。
可情感那面却开始迟疑,毕竟林志信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这段感情从大二持续到现在,足有八年,就算无味,散了也有点可惜。
“喂,妳该不会在想,回去后要跟他复合吧?”见姊姊面露犹豫,古印夏提醒她,“妳已经退回戒指了。”
“没错。”出国旅游前,她已经自两人合买的公寓中搬出来,另外找到独居处。“但是……”情感那面渐渐抢回上风。
她二十八岁,老大不小了,要是打算当妈妈,也该结婚了,不是吗?
古印夏再劝,“我早就说过,妳应该跟那家伙分手,他不能带给妳幸福。”
古沛暄白了弟弟一眼。从八年前起,他就没看好过这段感情。“再解释一遍,为什么他不能?”
“因为他是个无趣、平凡,除了妳就不会有其他桃花运的男人。”他一早就看出来,那家伙不过是在寻找老妈子的替代品,帮他料理生活。“嫁给他等于在做慈善──不,做慈善还比较有意义。”
一件事至少有两种看法,古沛暄选择另一个面向,“你的意思是说,他是一个勤恳、老实、不花心,能给女人安全感的男人?”这是她当初跟他交往的原因。
古印夏叹气,“妳为什么老是把安全感放在第一位?”
“因为我想结婚,想定下来,想好好过日子。”古沛暄认真的说。
“定下来是全世界最无聊的事!人一定下来,就离死期不远了。”
“在那之前,我会生下两个孩子,把他们养大。”她想当妈妈!
古印夏一脸不可思议,“那家伙在床上不能取悦妳,妳还想跟他生孩子?”
古沛暄脸上一红,“你怎么知道他不能取悦我?”
“因为妳跟他交往期间,不曾两眼发亮或满面红光。如果他曾给过妳一次高潮,我的头可以剁下来让妳当椅子坐!”
古沛暄闷不吭声,径自绕进某个专柜去。
古印夏追过去强调,“真的,妳不要客气,我的头随时能送妳!”
她轻啐一口,“你当你的头很好坐吗?我才不希罕!”但高潮,她倒是希罕。可惜对她来说,那就像某种传说,她跟前未婚夫的性生活乏善可陈,或者更糟。
或许她真的不该跟他结婚。理智那面又渐渐复苏。
“看吧,我就说妳没享受过。”古印夏一脸切中要害的得意。“虽然让弟弟跟妳谈这种事有点尴尬,不过,妳要想清楚,妳真的要跟一个搞得很差的男人共度一辈子吗?”
古沛暄忍不住帮前未婚夫辩解两句,“他是居家型,没出去『历练』过,做不好也是情有可原。”
“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连爱都做不好?”古印夏痛斥,“再说,有哪种居家男人不肯去倒垃圾?做好家务不就是居家男人的定义之一吗?”
弟弟这一军,将得古沛暄说不出话来。
她沉默了好一会才开口,“但如果错过他,我会不会结不成婚?会不会得孤伶伶的过完这辈子?”若说她对婚约还有一点留恋,无非是怕要孤独一生。“我公司里有几个前辈,跟大学男友分手以后,就一直单身下去,我很怕我也这样。”
“想太多!”古印夏边摇头,边帮姊姊挑衣裳,眼睛忽然一亮,“要是妳有这件洋装,就不必担心了。”他抽出一个衣架,秀给她看。
那是一件短版洋装,色泽红艳,令人脸红。
“不行!”初入眼,古沛暄马上打叉。“这裙子太短,我不敢穿。”说着,她伸手去模面料,又细又软又滑。“这种洋装,不能穿去上班,也不能穿去跟朋友聚餐,更不适合穿去喝喜酒。”因为太惹眼了,会招来不必要的注意。她以OL专属的犀利目光快速评判完毕,下了结论,“一点都不实用。”
接着,她很实际的掏出标价牌,吓了一跳,“而且太贵了!”折合台币居然要上万,这种价格是想拐谁来买?
可尽管这样说,她却没有放手走开。
相反的,她从弟弟手里接过来,以闪闪发亮的眼神注视它。
对,这是一件一点都不实穿的洋装,但是,它好好看!
乍看之下毫无缀饰,却藉由剪裁,在胸口、裙襬抓出微微皱弧,能让人穿起来胸前饱满,腰肢纤细,臀部丰盈。那色泽虽然撩人,却不落俗,她愈看愈喜欢。
古印夏怂恿,“去穿穿看。”
“不要。”她用力摇头,试图抗拒。“万一试穿以后更喜欢,那怎么办?”
“买下来啊!”
“没机会穿的衣服,买了也是白买。”可她放不下手啊,可恶。
“谁说没有?想穿就一定有机会。”古印夏推她进试衣间,半晌后,听里面没动静,忍不住催促,“怎么样?喜欢吗?要不要出来给我看看?”
“不要!”古沛暄瞪着镜中的自己。这模样太性感,让亲人看了,她会羞死。
她将手搁在月复间,缓缓往下顺开。
“它太短了。”显得她的腿好长。“布料太软了。”伏在胸口,自现,贴在臀上,勾勒微笑曲线。“以它的实用度来说,这个价格根本是在抢劫!”这话说得咬牙切齿,因为她太想要了,但这笔钱她花不下去。
古印夏哈哈大笑。
“换言之,就是完美。”他掏出皮夹,拿出信用卡,交给店员。“这件衣服我们要了,结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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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该买这件洋装送我。”
走出购物商场时,古沛暄犹在抱怨,可捧着那纸袋的模样,像捧着圣物。
“它很漂亮,重点是妳很喜欢。”古印夏说:“它可以为妳吸引来一堆男人,麻烦妳这次挑一个懂得疼妳宠妳的真男人。”
“好。”古沛暄乖乖回答,但心里清楚,这件洋装极有可能从此挂在衣柜里,不见天日。它太显眼了!她不觉得自己有胆子穿出去,遑论诱惑谁。
“对了,别穿给妳前未婚夫看,他不懂欣赏,只会用死鱼眼看着妳,问妳晚餐煮好了没。”古印夏叮嘱。
这话戳到了她的痛处,因为她知道林志信真的会那样说。
他人其实不差,但长期交往下来,她看得愈发清楚,比起爱妻,他更需要照顾者。这一点让她想起来就难过,因为她想象个女人一样,被另一半热烈的爱着。
“你知道吗?也许明天我会后悔,但是现在,我觉得你他妈的对极了。”古沛暄瞇起眼睛,豁出去,“我想回去把刚刚试穿的那双鞋买下来。”
她试穿过一双镶了水钻的鱼口鞋,又高又稳又好走,穿在她脚上格外性感,就跟红洋装一样,不切实际,只是漂亮。
可是,在这当下,漂亮已经是很充裕的刷卡理由了。
“快去买!”古印夏看了下手表,“我订好了餐厅,时间快到了,我们分头行动。我去把车开过来,妳买完以后,直接到这个门口跟我会合。”
“好。”古沛暄扭头钻回商场。
等她兴匆匆的提着纸袋走回来时,听到不远处有人在争吵。
侧门这一带进出的人很少,那动静还满引人注意的,即便她不想惹事,也忍不住看过去。
露天停车场上,停着一辆发动中的黑色面包车,车旁,有两个外国男子正一左一右把某个男子往车里拖。
“放开我!你们想干什么?”那男子以英文大声吵嚷。
这声音听来怎么有点熟悉?她定睛一看,发现那是她弟弟。
车里冒出另一个人,拿着一个针筒,“快拖进来,不然我要打针了!”
“可是,上面的不是说了,不到必要,不要用药?迷晕他会耽误用他的时间。”
什么鬼啊?古沛暄边往前冲边大叫,“喂,放开他!”
她的出现让那几人愣了一下,拿针筒的那个当机立断,把针插入古印夏颈侧。压完一管药之后,他丢下针筒,“你们先带他回去。”他从另一侧下车。
古沛暄立刻止步。不好,那个人要冲着她过来了!
危急时刻,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对方有四个人,一个驾车,两个抓住印夏,剩下那个如果逮到她,他们姊弟获救的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但如果她溜了,还有机会救印夏。
一念及此,她立刻退回门内,商场音乐就在后方空气中欢唱。
几乎是立刻的,她看到弟弟脸上露出赞许的笑容。
“快跑!”他有点大舌头,但仍用中文喊出来,“去人多的地方躲起来!”
她是打算这么做,但眼睁睁看他被人带走,还是会慌。
“不要报警!我床下有张名片,打那个电话,叫迪克来救我……”他身边的男人一拳打进他的肚子里,他大力呛咳,“床垫底下的名片……打那支电话!”
他被猛往后拖,砰一声,车门关上,黑色面包车飞驰而去,独留那个为古印夏打针的男人。
糟糕,他要追过来了!古沛暄再也不敢耽搁,扭头往人潮间钻去。
边跑,她边心想:哦,印夏,你到底干了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