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他的手掌黝黑宽大,被他一握,她的手就像白玉般纤柔脆弱。
冲着他的温柔,她愿意听话一次。
“不过我先说,要她帮忙洗衣担柴可以,但照顾您啊、做菜啊——这些事都得由我来。”
“妳真那么喜欢下厨?”前一件事他还可以理解,可连做菜也不能帮,就匪夷所思了。
她看着搁床上的木盘歪了歪头。
“我也搞不清楚……我想我可能得多做几次才能辨得清,我到底是喜欢做菜,还是喜欢听人夸我做的菜好吃?”
“好,那妳就慢慢想。”他松开她手,递了一颗馒头给她。“吃饭吧,菜都凉了。”
普宁接过,掰了一口吃着。
“对了,”她突然想起。“明天大娘要带我去河边收网,她说受伤的人吃鱼最好了。”
河边?!“会不会有危险?”他免不了担心。
“放心,有大娘在。”
看她一副去定了的表情,于季友叹气。“要去可以,但先答应我,妳绝不可以涉险。”
“我才没那么傻呢。”现在好不容易跟他心心相映,她当然要好好活着,等着当他的小妻子。“不过话说回来,不知道你那匹白马有没有找到胡里,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发现我们在这儿……”
“妳担心?”
“嗯。”她点头。
在这儿,对她最好的就储大娘,其他人看她,就跟饿鬼看见肥肉一样,只要帮她做一点事,开口闭口就是问她要给多少钱,尤其是大娘的村长丈夫,刚才他跟她挑白了,说她给的金簪,只够让他们住到。三月开始,又要另外收租了。
想她一辈子没愁烦过钱,更没料到自己会因为几支金簪跟人争得脸红脖子粗,要不是看在到季友伤重不适合移动,她请人担他下山了。
另外一个原因,也是舍不得大娘。
于季友说;“我猜他们应该找得很急,只是这儿偏僻,消息不便传出去。这样吧,我明天问问村里人,看有没有人可以带我们下山。”
她想了想,离三月还有五、六天,余下的食簪跟手饰,就算村长继续狮子大开口,也还可以撑上几个月。
“不急,我倒宁可你先把伤养好,不然路上发生危险,我也保护不了你不是么?”
担大娘看法,于季友顶多再休息十天半个月,背上的伤就能生肌愈合,不碍事了。
“只是多待一日,妳就得多辛苦一天。”他心疼道。
“这事有什么好上心的,”她一睨。“不会等你伤好,再多想些法子补偿我?”
“行,我现在就可以答应妳,等我们回到襄州,我一定带妳四处游山玩水,还有大漠,一定要带妳过去瞧瞧。”
她眼儿眨眨。“为什么要特别提?我听我父王说过,那里全是黄土。”
“不,那里漂亮极了。”他答:“平常时候,天色碧蓝,放眼望去,地上一块一块不是麦田、就是葡萄,还有妳爱吃的甜杏。那里地干天燥,长出来的果子甜极了。但一起风,无垠黄沙砾石打起来就跟下雨一样,一来就是黑天暗地。”
“那怎么办?”她被他描述的景致迷住了。
“躲啊。”他爽朗地笑了。“来得及就进绿洲避风,来不及就拿披风裹着藏在马旁,在大漠行走最要紧就三个东西:一是马,二是水,三是干粮。”
“那我们去,万一马丢了,水没了、干粮也吃完了?”
他一点她鼻头。“妳以为我会让妳遇上那种事?”
他不会。她心头甜甜的。他说过,他舍不得见她吃苦。而她知道,他向来说一是一,绝不打诳语。
“再告诉我多一点。”
“大漠最漂亮就两个时候,清早跟日落。太阳刚升起,天空是一片近蓝的紫,一到傍晚,先由白变红,再转为暗。妳可以看见近得像伸手就会碰到的星星跟月亮,还有月光洒下来映在沙地上,就像水潭,有着一粼一粼的波光……”
“好美……”她神情响往。“我好想明天就去!”
他笑着揉揉她头。“耐心点,只要等我们成了亲,妳想上哪都行。”
“你自个儿答应的喔。”她眼睛发亮。
他点头。
“我们打勾勾。”她搁下手里的筷子,然后翘起拇指跟尾指,要跟他结印。“这是李进教我的,他说外头百姓都是这么做的。只要结了印,说出口的承诺,就一辈子不能改变。”
“怎么做?”他看着她的手。
“学我。”她扬扬屈变了三指的手掌,然后与他尾指相勾,一边覆述:“你亲口答应的喔,等我们成亲,你就要带我四处去玩,绝不食言。”
“绝不反悔。”
两人拇指重重相贴。
在两人避居翠岭村的同时,外边有两队人马,正急如星火搜寻两人踪迹。
一队领军,是于季友的小厮胡里;另一队,则是从皇宫赶来的带刀护卫李进领队。两人兵分二路,胡里靠着主人的爱骄找到两人住过的山洞,却因不熟悉普宁行事习惯,漏看了百步便会出现的刀痕。
另一边的李进,则是动用了各个城镇的差吏,挨家挨户探问,很快在翠华山下当铺,发现普宁的金簪。
无需盘问,当铺老板立刻将金簪奉还,并告知何人拿来。
一支来自翠岭村,一支来自医馆大夫。
找到了!
李进抓起金簪就往外奔。
※※※※※※
寅时三刻,就连一向起早的翠岭村居民,都还在睡梦之中,整座山静悄悄,放眼一片漆黑,这个时候,竟还有人醒着。
于季友直直趴在床上。四周虽暗,但张眼看久了,仍可辨识出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他转头望向睡在一旁的普宁,黑暗中,她宛如瓷器细滑的脸庞微微发光。想起两人睡前的争辩,他微微勾起。
依理,他们不该睡在同一张床上,可昨晚瞧见她铺好草席准备休息,他由衷觉得不妥。
“干么那样看我?”普宁那时说:“我们头一晚在山洞过夜,也是披风一铺直接睡地上。”
“情况不同,”于季友摇头。“那时周边没床,我也昏迷不醒;但现在,屋里明明有床……”
“还是你想前晚一样,要我上床跟你一块睡?”
“我做过这种事?”
“是啊。”她答:“你昏迷不醒的时候好缠人,尤其讨厌吃药,每次吃完药都会抱着我不放,我又怕挣扎会弄伤你的背,所以……”
回想到这,于季友脸颊一阵烫。
老实说,前两个晚上发生的事,他不敢说自己完全没印象。闭上眼睛细索,依稀叫唤得出她软呼呼身子靠着自己的感觉,也还记得有个声音,一直叮嘱着他多吃点,药一定得喝完之类。
这两天她一直不假人照顾他,可想而知那印象是何人所给予的。糗也是糗在,他不知道自己竟那么依赖她。
“没关系啦。”普宁那时坐在草席上说话。“我知道你那时候神志不清,背伤又痛,表现跟平常不一样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现在觉得尴尬就别做了,反正我又不是头次睡地上。”
“不行。”他摇头。“地气伤身,这两天妳又特别辛劳,万一染了风寒谁来照顾妳?”
“那你想怎么做?”
最后于季友还是要她上床来,两人仍和前两晚一样,他趴着睡,她躺在他身边。
大概是累了,普宁躺着,不一会儿即沉沉睡去。
于季友却一夜无眠。
他目光落在她微微噘起的嘴上,即使在黑暗中,仍可感觉它的甜美滑润。
还有她的发,他伸手执起一绺缠绕,轻轻挲揉。早先见她背对着他,解开系发的长绳,抖落一头如夜漆黑的长发。嗅着她若有似无、如兰似麝的发香,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的心跳会停了。
他作梦似地将长发执到鼻前,嗅嗅,再深深一吻。
这唇这眼,这眉宇发稍,全都是他的。
这念头一从他脑中闪过,他再也压抑不住亲近她的,活似饥渴的猎豹,低俯着靠近她柔软的小嘴。
唇峰、唇瓣、唇角——他记得每一处尝起来的滋味,比花瓣更软,比蜜桃更甜。
他在想,如果趁她熟睡偷取一个吻,算不算严重的罪孽?
他低下头,完全不想压抑体内奔腾的渴望。
——如果是,他愿用一生弥补这罪。
他轻轻覆上她嘴,以唇轻蹭,彷佛他想偷的,只是她甜如蜜的吐息,直到身下人儿娇娇地唤着他名字。
“季友……”
瞧她神情,似乎觉得睡梦中被他的吻惊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他忍不住想,前两天夜里,她就是这个模样,把他拥进怀里?
如果是,他可会恨死自己,如此旖旎风景,他却错失了两次目睹的机会。
好个甜美的娇人儿……
吻罢她甜美的唇,他以鼻抚爱她细致的颈脖锁骨,欣喜聆听她越趋急保的呼息。
最后,他的吻滑至她坦领上方。
他知道,该是停手的时候。
但烫人的唇仍旧持续逗留,与理智不断在他脑门中争斗。他一根手指按住颈上的脉动,感觉她心跳和他同样剧烈。
是普宁一个动作,将他拉回现实。
她定是以为自己在作梦,因为她连眼睛也没睁开,只是伸臂勾住他肩头。
被吮红的小嘴吐露:“还要……”
瞧她多信任他,浑然不担心他会乘机将她吃干抹净,他半是怜爱,半是难耐地叹气。
他想起傍晚霍梓的话,她一个人拎了把剑,徒步横跨半个山头来求援;还有为了照顾他学会的种种技巧……堂堂公主,竟也跟人一块洗衣担水,料理割烹。要不是历经劫难,他也不会发现,原来娇贵任性的公主,也有其坚毅勇敢的一面。
身旁人儿呢哝地转开身,他再一次亲亲她柔女敕的脸颊。
先见之明难得。这件事,他总算深刻体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