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老板,您瞧,这第一个身材壮实、五官看起来多有福气啊!必定能为柳老板带来绝佳好运!”
绝佳好运?眼前这家伙眼神呆滞、身材肥硕、四肢臃肿、嘴又大,正所谓“嘴大吃四方”,肯定会把她的钱全吃光,不好。
“第二个看起来机伶聪明,有他帮您跑腿办事,您大可不用操心。”
啧,一脸獐头鼠目相,笑起来牙齿少了好几颗,最无法忍受的是──他居然还把指头伸进鼻孔里!如此不注重清洁的人,不妥当。
“这第三个曾经是江湖大侠,有他保护您,盗贼绝对难以近身!”
大侠?一副弱不胜衣,形销骨立,手指还微微颤抖,就算一条狗想欺负他,应该也绰绰有余,看样子不仅做不了事,说不定还得请大夫帮他看病,不行。
看了前面三个连着摇头,柳喜鹊走到最后一个奴仆面前审视。
“柳老板,您再瞧这最后一个……”
柳喜鹊抬起手阻止他继续口沫横飞、胡言乱语下去。
虽然她和阿泰相识已久,偶尔还是会受不了他天花乱坠的习惯。一个人三分优点,他能夸大成十分;有十分优点,他就说得像是仙人下凡,明知不能相信,她却还是上了两次当,这次绝对要睁大眼睛自己挑。
最后一个……嗯,身材高大,可是瘦了点,不过为何一直低着头,地上是有金子吗?她跟着低头瞧了瞧,只有一堆沙土。
虽然看不见这家伙的五官,但看起来已经比前面三个好太多了,只是,怕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她可不想买回去才发现亏大了。
这次的都不怎样,挑来挑去没一个入眼。
“阿泰,你不是打包票说你找来的都是一流的,怎么都不怎么样,没一个合适?”她对奴仆向来要求不高,只要爱干净、做事勤劳一点就好。
阿泰双手搓着上前,陪笑脸,“柳老板,我哪敢糊弄您,我这次带来的的确都是上上之选!”
上上之选?敢情阿泰分不清楚上下?
“看来只有最后一个还象样点了。”
“柳老板,我们做生意那么久,小的也就不诓您了,这个叫阿云的家伙是我在崖下捡到的,来历不明,个性很安静,不多话,捡到的时候头上有伤,我猜可能是从山崖边落下摔到脑子,什么事都不记得了,唯一的优点是力气特大。”
“有多大?”
“抬起一辆马车不是问题,有一回我测试他,居然连庙前的石狮也能抬起来,这可够厉害了吧?”阿泰还竖起大拇指称赞一番。
力气大确实比前面那三个人看起来还有点用处。
“既然他什么事都不记得,名字哪来的?”
“我捡到他的时候,从他身上翻到一块刻有『云』字的玉佩,所以我就这样叫了,他也不反对。”
是反对不了吧?
柳喜鹊瞧阿泰一眼,有些不认同这种作法。对方什么都不记得就把人拐来当奴仆买卖,真是欺人太甚。
“他的玉佩给我。”两人的生意往来也有数年,她早模清阿泰的性格。
阿泰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他和所有人只有生意上的往来,不过与柳喜鹊年龄相仿,自然投缘了点,在她面前就有话直说,不会隐瞒。
柳喜鹊接过玉佩,仔细瞧了瞧。玉佩通体翠绿,质地清澈,声音清脆,上头雕刻的龙栩栩如生,下头还刻有个“云”字,若拿去典当应该值不少钱。
“这块玉佩是他的,就别强占,不然等他哪天想起来对你不利,你可就无法月兑身。”她这是双方都顾到了,没有偏袒。
阿泰挠了挠脸,笑说:“您也知道,我就只有这点贪小钱的嗜好,反正他都失忆,啥也不记得,东西不如『暂时』放我这儿比较妥当。”
柳喜鹊一脸似笑非笑,“不如放在当铺更妥当?”
一句话直接把阿泰呛了回去,不敢再吭声。
“阿云,这是你的玉佩,好好收着,别弄丢了。”她没失忆过,不晓得失忆的感觉,可是若换成自己什么也不记得,定是要整天担心受怕。
名唤阿云的男人比柳喜鹊高出许多,原本低头不知在看什么的他听见有人温柔喊他的名便抬起头……
他眸光锐利地锁着柳喜鹊。
从头到尾,他都没注意听他们在说什么,他的头一直很疼,疼得他夜里难以成眠,真想敲破头颅,好一劳永逸。
是她喊他的名吗?
阿云抬起头来,柳喜鹊才看见他的容貌,原来这个叫阿云的男人有张好看的脸,虽然脸上有些脏污,也难掩剑眉入鬓、眸子明亮如星、鼻梁挺直的俊逸相貌,他的嘴唇微厚,据说下唇厚的人比较重感情,她就喜欢重感情的人。
“快收着吧。”
收着什么?他一脸狐疑。
柳喜鹊晃了晃手中的玉佩,“手伸出来。”
阿云乖乖听话,伸出惯用的左手。
她把玉佩放在他厚实的掌心之中,微微一笑,两颊的酒窝更增添可爱,“现在物归原主,别再乱给任何人了,知道吗?”她如叮咛小孩地嘱咐。
浅浅的笑靥在朱唇上悄悄绽放,似春阳暖了凛冽冬雪,教人无法移开视线,只想多捕捉一会儿好存放心底留恋。
他低头注视玉佩,不清楚这块玉有何价值,只觉得她的笑容更胜这块玉佩,他宁可用玉佩换来她灿烂一笑。
阿云喜欢她的笑。
她的笑彷佛能填补他心中始终无法填满的缺憾。
柳喜鹊则是喜欢他澄澈干净的眼神,像是个大孩子,没有心机、毫无城府。现今这世道,尤其在商场上做生意,面对的人多半懂算计;她不来那套,娘教她要宽以待人,可总是有此“需求”的时候,她都交给齐管事了。
好吧!冲着他干净无瑕的眼神,她决定赌一把买下他。
“就他吧!”
阿泰听了眉开眼笑,连忙拿出阿云的卖身契交给她,“柳老板,十两可以吗?”虽然阿云是他捡回来的,不过也是有养他两个月,这点钱算是合理价格。
“好。”柳喜鹊立刻掏出十两。
阿泰收到银子,随即不知从哪掏出笔墨砚台,吐了口水立刻磨起墨来,不一会儿工夫,便将沾有墨汁的毛笔交给她。
“柳老板,请您在此签字。”
柳喜鹊在一式两份的契约签上自己的名字,一份自己保留,另一份交给阿云保管。
“成交!多谢柳老板,那小的先走了。”阿泰连忙将那三个人赶上车,“告辞!”鞭子一甩,急驶离去。
柳喜鹊转过头来,迎上双眸牢牢盯住自己的阿云。
他一直在看她吗?有什么好看呢?
自知不是什么绝世大美人,许多认识她的人,除了赞许她伶俐懂事外,顶多送她“清秀”二字算是聊表心意,所以她不解他在瞧什么。
“看我做什么?”她皱着眉头,一脸不解。
“妳笑起来很好看,两边各有一个酒窝。”
柳喜鹊闻言,忍不住板起脸色。
她是“水云天”的大老板,水云天又是伯都城最大的馆子,虽然多半是齐管事去谈生意,她只偶尔谈几桩简单合作,及负责厨房和水云天内部的问题,但她若摆出小娃儿的模样也会教人欺负到底,因此她不爱笑,整天板着一张生意脸。
齐管事就老说她随身带着一张死人脸。
“阿云,你的卖身契在我手上,往后我便是你的主子。在外头,你就跟着旁人称呼我一声柳老板,在府内就直接喊我小姐就行了。”新人刚进门,她得端着主子的架子提醒一些重要事。
阿牛两年的契约到期了,准备回乡成亲,所以得再添一名长工。这事原本该交由齐管事负责,他好歹是跟她支领薪水,这点小事当然要交给他处理,怎料她不过多说了一句“别再带一个眼底只看得见你的婢女回来”,他就不爽,要她自己做决定。
她才是柳府的主子,堂堂水云天的老板,没想到那个自愿卖身进来的婢女眼里只看得见齐管事,个头比他矮小的一律视若无睹,连她这个主子也没放在眼里,她不生气才怪。
结果一个月不到,她便将这个不受教的婢女踢出去。
她柳喜鹊才是主子,要认清楚好吗?
可惜她这份威严永远无法在齐管事的面前逞凶,谁叫他长她足足一轮,两人又关系匪浅,地位自然而然就矮了一截。
他一动怒,她只能缩到角落暗自啜泣。
有没有见过如此窝囊的主子呢?唉……
“你在柳府做事很简单,只要规规矩矩办完交代的事,不要偷懒,薪饷不会少,逢年过节也会有奖金,不过你要记得──我柳喜鹊才是柳府、水云天的真正主子,至于那个狐假虎威的齐双凌齐管事只是个名不副实的地下主子,一切都是我说了算,知道吗?”有了前车之鉴,现在她都会对新进的下人好好教育一番。
“妳是我的主子?”
不错,很受教,柳喜鹊听了开心,“嗯,往后我便是你的主子。”
阿云淡淡应了声,随即像是发现什么要她别动。
“怎么了?”见他的眼神看向她身后,柳喜鹊感到奇怪。
“小姐,冒犯了。”阿云伸手自她的头上取下一只蜘蛛。
柳喜鹊见到蜘蛛,吓得花容失色。她小时候被毒蜘蛛咬过,差点丧命,最害怕的就是这种虫类。
“蜘蛛有毒,赶快弄死牠。”她不敢置信阿云居然还让蜘蛛在他掌心上缓慢爬行,彷佛一点也不害怕牠的毒。
“放心,这种蜘蛛一点毒性也没有,再说,任何生命都不该随意牺牲,即使牠是毒蜘蛛。”阿云小心地将蜘蛛放到一旁的草丛中,神情带着柔和,“我们不懂彼此,难以沟通,一旦入侵对方的地盘,最糟的结果便是对立,若能了解这是所有万物的本能,便能谅解牠为何咬伤我们了。”
柳喜鹊眨了眨眼,似是头一次听见有人说出这番道理,心底很赞同。“你说得真好,从来没人这样告诉过我。”
他转头看着她,说:“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
“你真的说得很好,我十分感动,万物本有灵,不该任意践踏,是我太不懂得想了。”柳喜鹊笑意盈盈,酒窝再度展现在他眼前。
阿云这会儿好似看傻了,他的眼透着一股看见熟人的迷蒙。他曾经也看过有个一笑起来便有酒窝的姑娘,是谁呢?
鹊儿、鹊儿……
“鹊儿……”熟悉的呼唤月兑口而出。
柳喜鹊呆了一下,“你不能直接喊我的名,只能喊我……”
小姐二字尚未月兑口,她便感受到一股力道狠狠撞上她的脸蛋……好像是阿云抱住了她……
咦?咦?男女授受不亲,阿云怎能随意抱住她?
“阿云,快放手!这成何体统!”幸好是在柳府后门,万一被人瞧见可就尴尬了──喔,不,如果是被齐管事瞧见,才是凄惨可怜。
阿云似是没听见她的声音,紧紧搂着她。对他来说,两分力道已经十分轻微,对柳喜鹊而言却刚硬如枷锁,动弹不得。
阿云闭上眼,尽情感受怀中的温暖。
起初,他无时无刻不希望能想出一点过去的事,却徒劳无功,整日在痛苦中徘徊;而她的笑彷佛有安定的作用,让他不至于再为那些想不起来的记忆所困扰。
“阿云……快放开我!”除了小时候齐双凌抱过她以外,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如此亲密地与她贴近,更何况他俩还是主仆关系。
推了半天,阿云依旧不动如山。既然推不动这块大石头,柳喜鹊干脆丧气地任由他搂着。
阿云的胸膛厚实宽阔,心跳犹如擂鼓般准确地敲在她的心坎上,一声传递一声,浑厚有力。让他这么抱着,犹如成了他最珍贵的宝物般,感觉还真有点五味杂陈,除了齐管事对她有过多的保护以外,还未曾有人如此珍惜她。
“别连妳也要离开我……”他声音沙哑地道出他的寂寞。
柳喜鹊听了为之一震。
明明应该讨厌、应该害怕,但不知何故,她并不觉得反感,他的嗓音听在耳朵里别有一股忧伤的韵味,不知不觉牵动起她曾经有过的落寞,彷佛能感受到他的苦。
打她有记忆以来,她就没有爹只有娘,本以为她们母女俩能相依为命,没想到好景不常,娘也病逝了,剩下她孤身一人……娘说好要看着她嫁人,最后还是离开她了。
柳喜鹊慢慢地抱住他的背,轻轻地拍着,好似在安抚他,又像是在安抚自己。
看来,他应该也曾失去过什么,才会流露出这般心痛的声音。
这时说巧不巧,齐双凌正好自后门走出来,撞见这一幕,笑得颇暧昧地调侃道:“我还在想小姐上哪去,怎还不回来,原来是在这会情郎……小姐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作法实在是惹人非议啊。”
柳喜鹊红着脸,万分尴尬,连忙收回手,“没看见是他牢牢抱着我不放吗?”
阿云见有人靠近,立刻抬头警戒。
齐双凌挑了一下眉,打量几眼便看得出对方不是寻常人。那双眸子如鹰隼般锐利直视着他,似挑衅又似防范,是属于猎人的眼,而非仓皇逃跑的猎物;即使他穿着普通,也难掩一股与生俱来的霸气,应是暂时龙困浅滩。
“请放开我家小姐。”他语调偏冷,好整以暇地让那个男人审视打量,没有半点退让的意思。喜鹊这丫头他从小看到大,对她的保护早就成了一种本能。
阿云继续打量齐双凌,过了一会儿才放开柳喜鹊。好不容易得到自由的她正想跑时,一条手臂又牢牢困住她纤细的柳腰,强烈的占有欲毫不吝啬地在她身上展现,任凭她如何使劲就是不松手。
“阿云,放开我!我是你主子,你怎么可以这样抓着我!”柳喜鹊挣月兑不开,只得向齐双凌求救,“齐管事,救我!”幸好这里是后门,没人看见,不然脸就丢大了。
“我家小姐是你的主子,你应该听命于主子,她现在命令你放开她。”齐双凌脸上仍然和颜悦色,不过衣袖底下已握拳准备出手。
“妳不会逃吧?”阿云这句话是对着柳喜鹊问的。
“我是你主子,干嘛逃?”柳喜鹊没好气地响应,她现在有点后悔一时冲动买下他了。可恶的阿泰,阿云有如此可怕的行为居然没事先提醒,把钱赔来啊!
确定她不会逃跑后,阿云松手放开她,柳喜鹊立刻躲到齐双凌身后,对他的同情已烟消云散,只对他的力气印象深刻。
若阿云有心伤她,她肯定跑不了。
“放心,喜鹊,我不会伤害妳。”阿云彷佛看穿她的心思般承诺。
柳喜鹊一时愕然,自齐双凌身后探出头,正好瞧见阿云痛苦的神情。刚才分明是他吓到自己,怎么这会儿的口吻竟带着一丝受伤,好像她才是欺负他的凶手?
天理何在啊?!
“以后不能随便抱我,男女授受不亲,知不知道?”他这副模样让她想气也气不起来,也不可能赶他走,花了十两的代价,只好口头叮咛一下。她身为柳府主子,又是水云天的老板,岂能让人说抱就抱,这样未免太没尊严。
“我只是怕……”阿云欲言又止,别过脸。
“怕什么?”柳喜鹊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是啊,怕什么?
他在怕什么?既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他还有什么好怕?最糟的莫过于仇家来寻仇,他死在刀下而已。
“没什么。”对于自己的想法很难说清楚,干脆不说。
“吊人胃口是很要不得的事啊!”她一脸遗憾没有问出来。
“逼人说出口也是小人行径啊!”齐双凌凉凉地指责。
柳喜鹊觑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吐舌头,她大概永远都无法在齐管事面前讨到便宜。
“小姐,这里有我处理,妳先进屋去,小兰在找妳。”齐双凌不可能让如此危险的男人进入柳府,他得排除任何会危害喜鹊的人事物。“阿云,这里并不适合你,你的卖身契我们会还你。小姐,妳花了多少银两可以自我的薪资里扣除。”
“呃……”阿云刚才的态度确实吓到她,不过……他能不能不要那么无辜地盯着她看,好像她真放弃他就是罪大恶极,看得她犹豫不决,愧疚连连,“齐管事,阿云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里又人生地不熟,难得与我有缘让我买下,就看在这点情分上暂时留下他,不然他一个人在外头也怪可怜的。”明明长得就很高大,力气又猛,怎么会有这般惹她心疼的表情?
原本心疼十两花得有些浪费,现在反倒心疼起阿云那犹如要遭人抛弃般的表情。
“小姐确定?”齐双凌挑了眉,似要再确认一遍。
柳喜鹊点点头。
其实大可放手不管,全权交由齐管事处理,偏偏她放不下阿云。虽然他们认识的时间没多久,可刚刚那个短暂的拥抱,彷佛稍微拉近彼此的距离,阿云应该也有一段可怜的身世,而她向来就是心肠软。
罢了,就当作日行一善。
“小姐不再考虑?”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让阿云留下来。”
“这……好,我明白了。”原本他是不可能同意让这样来历不明的人待在柳府,可难得喜鹊会想留一个人,他愿意让她开心点,毕竟她很久没有露出真心的笑容;再者,他也感觉得出这男人对喜鹊的善意并不假。
当然,若这男人敢乱来,他也有信心自己能保住喜鹊。
等柳喜鹊走进屋里,齐双凌才转头面对阿云,见他的视线始终不离柳喜鹊,他将阿云的神情表现全看在眼底。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不记得从前的事,也不记得名字。”阿云感觉得出来眼前这名男子对柳喜鹊来说应该很重要。
齐双凌冷冷注视着他,“既然小姐愿意留你,我也不便多说。柳府没什么太严苛的规定,只要好好做事,自然不会亏待你,不过我得让你了解一件事,无论是谁要伤害我家小姐,我都不会放过他,知道吗?”
阿云没有回答,仅是定定注视齐双凌。
齐双凌微微一哂,道:“不开口就当作你明白了。往后谁要伤害小姐,希望你也能像今天这样护着她。”
“我绝不会让人伤害她。”他会保护她。
“很好,随我进来吧,不然小姐恐怕会以为我在虐待你了。”
※※※
阿云──她花了十两买下的仆人,虽然有点小瑕疵。
一般新进的仆人都会由齐双凌介绍给其他人认识,然后就分配在齐双凌底下做事。不过这个阿云,她想先试用一下,于是向齐双凌借了他,看看是不是像阿泰说得那么厉害。若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阿泰就死定了!
今儿个天气好,她正想好好整理凌乱的书房。
她很喜欢买书,无论古书、诗词,只要书皮看起来漂亮的,她就会买回来装饰书柜,假装有气质,至于内容为何,她就不在意了,反正有书就好,九成九的书连翻都没翻过。
“除了书柜以外,其他全部搬出去。”柳喜鹊环视书房一圈,下了决定。
阿云依言一样一样搬出来,她本来还在想这家伙应该没那么强,等着看他气喘吁吁的样子,没想到却令她目瞪口呆、惊诧不已。不过一刻钟的时间,除了三座几乎顶到屋顶的书柜以外,他真的把每一样东西都扛了出来,就连一只大概需要四个男人才搬得动的矮柜,他也毫不吭声地扛出来。
“小姐,全搬好了。”
柳喜鹊回了神,走入书房,看了看后,思量片刻,让阿云又把东西一件一件搬进去。她一面指挥,一面观察他,只见他汗流浃背,手臂因为搬东西而偾张的肌肉充满阳刚的力道。他的外表打理干净,头发也整齐梳在脑后,此时看起来有股令人无法忽视的气势,总觉得他不应该是奴仆的命,应是高高在上才是。
她不免开始猜测在他未失忆之前究竟是什么身分?
如果那块玉佩不是他偷来或抢来,而是真正属于他的,那么他应该出身高贵吧?
他失踪了,肯定有人心焦如焚,可惜他不想起来,旁人也插不上手,倘若日后他恢复记忆,说不定她也能飞黄腾达了,呵呵……
“小姐?小姐?”阿云的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柳喜鹊赶紧逮回想得太美好的思绪,“什么?”
“最后一张桌子要摆哪?”
“阿云,你应该也累了,先坐着喘口气,待会儿再继续搬。”他的认真让她不好意思太虐待他,毕竟他才刚进柳府做事。
“我一点也不累。”
“可我累了。来,过来陪我坐,我们来聊一聊。”站久了也是会累。
阿云不再反对,坐在她身旁。
“那块玉佩有没有让你想起什么?”
他拿出玉佩,仔细看了一眼,摇头,“没有。”
“一点点都没有?”
“小姐很在意我想不想得起过去的事吗?”
“当然不是,只是觉得有些遗憾,相信你也有亲人,一直没有你的音讯,一定会让你的亲朋好友担心。”忘记过去的事,似乎愈想愈可怕,万一有一天她也忘记一切,那应该很恐怖。
阿云嘴角透着一抹苦涩。
他何尝不想想起来,只是无论多用力想,脑子里依然空白一片,连半点模糊的迹象也没有,纵然心急如焚也抵不过苍天随性一笔画的安排。
柳喜鹊瞧他神情痛苦的样子,觉得自己有点残忍,连忙安慰他,“没关系,想不起来就算了,说不定这是上天的安排,就是希望你重新做人。这种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像我想忘记过去的一切就忘也忘不掉,你是幸运的!”她说得振振有词,俨然忘记自己刚刚还在思考失忆的可怕之处。
他听得出来柳喜鹊意在安慰,不禁笑了,“谢谢小姐。”
“不、不客气。”没想到阿云笑起来那么腼觍,让她的心跳快了好几下。她不是没见过男人笑,但能笑得这样单纯还近乎有一点点的可爱,就只有小孩子做得到了。
“小姐很喜欢看书?”他环顾书房,三面墙全让书柜占满了。
“呃……是啊。”她除了爱赚钱外就好面子,她在齐管事面前已经啥都保不住,至少也得在仆人面前维持应有的尊严。
“里头的书小姐都看过了?”阿云状似随口问。
还来啊……既然起了头,后面当然不能搬砖块砸痛自己的脚,柳喜鹊咬牙硬着头皮点头,“几乎九成九都看过了……喔,对了,那边那张茶几再移过去一点比较好。”她赶紧以使唤堵住阿云的问题。
阿云把茶几移动到她指定的位置后,视线不知瞧见什么,抬手抽出一本书,转身问:“请问这本小姐也看过了吗?”
柳喜鹊迅速瞄一眼书名──金瓶梅。
她想起这本书了,有一回听长工说桥底下有个很会说书的老头,把“金瓶梅”形容得活色生香,她好奇地去问齐管事“金瓶梅”是什么,齐管事却命令她绝对不许买这本书回来。他逼她往东,她当然偏要往西啰,叫她不许买,她偏让小兰偷偷帮她买回一本,躲在书房正准备看时,齐管事就走了进来,害她吓得把书塞进书柜,从此便忘了这档事。
原来“金瓶梅”还在啊。
柳喜鹊一脸颇自得意满,“我当然看过了,不就是一本说花的书嘛!”有瓶又有梅,梅就插在瓶子里,不是说花难道说人吗?
阿云愣了一下,显然挺意外她对此书有这般见解,默默地把书放回去,“没想到小姐涉猎甚广,从论语、四书五经到……金瓶梅都有,真是才女。”
“过奖过奖。”只有齐管事知道她识字却不爱看书,买书回来纯粹装饰书房,“你识字?”
阿云仔细看过一排书目,确定每个字都认得才点头,“应该是。”
识字的人多,不过识字的仆人倒是不多,让他只出出劳力未免太糟蹋,回头她就让阿云去帮齐管事,这才叫人尽其用。
“小姐能帮阿云一件事吗?”
“什么?”
阿云把玉佩交给她,“我不知道这块玉要收哪去好,能不能请小姐代为保管,以免我整日带来带不小心丢了。”
“这……好吧。”保管自己的东西是理所当然,保管别人的东西很麻烦,不过她就是心肠软,阿云都开口了,她也难以推辞。
“多谢小姐。剩下最后这张桌子,小姐想放哪?”阿云将桌子搬进屋里问道。
柳喜鹊目光转了一圈,最后她往书柜的方向走过去,指了窗边的位置说:“就放在这儿好了,这儿光线佳,可以省点灯油。”除了砸银两买书充场面外,她凡事都以省钱为最高原则。
“好,请小姐让开。”阿云吸了口气把桌子扛上肩头。
这时,柳喜鹊脚下不知被什么绊到了,惊叫一声,人往书柜的方向倒,书柜禁不起她的碰撞,摇晃了一下随即往前倒下。阿云见状,连忙扔下桌子,冲过去以身体替她挡住那些厚重的书本,以及那巨大的书柜。
柳喜鹊双眼紧闭,没等到预期中的巨大痛楚,她疑惑地睁开眼,看见自己被护在阿云身下,视线再往上一看,他居然用双手和身体撑着书柜全部的重量。她记得这书柜材料是上等檀木,抬进来的时候需要六个男人合力才有办法搬得动,没想到阿云居然能撑住?
“阿云?!”虽然他不吭一声,可她看得出他皱着眉头隐忍的样子。书柜重重压下来,如果不是有阿云撑住,她恐怕早就脑袋开花了。
“小姐,没事吧?”
“我没事……”柳喜鹊还来不及喊人救命,几个仆人听见重物落地的声音纷纷冲过来。
“天啊,是小姐和阿云被书柜压住了!小姐,妳忍着点,我们这就来救妳了!快!你们两个跟我进去!”
“你们快点把书柜搬开,阿云撑不了多久!”柳喜鹊心急如焚,因为阿云的血已经滴到她脸上。
“快,快把书柜搬起来。”
三个人慌乱地踏过满地书册,使出吃女乃的力气,可书柜只移动了一点点,他们却已面色铁青。
这时阿云也运气出力和其他人一起缓缓撑高书柜,“小姐,快走!”他咬牙硬撑,死都要先保住柳喜鹊。
柳喜鹊不敢耽搁,小心翼翼爬出书柜底下,小兰连忙冲进来抓着她往外走,“小姐,先出来!”
“阿云,你快点出来!我们快撑不住了……”见主子月兑困,那三名仆人吃力地喊着。
柳喜鹊皱着眉心,忧心忡忡地朝他喊:“阿云,你快出来!”
阿云深吸了口气,忍着伤势,迅速抽手并翻身滚出书柜底下。就在他刚月兑身,强撑着的三个人也体空力虚齐松手,书柜重重落下,发出砰然巨响,吓傻一屋子人。
众人不禁松口气,要是他们来得慢一点,后果恐怕不堪设想。他们才发现,原来是书柜底部让虫蛀了一大片,早就有些不稳,才会禁不起那一撞。
“阿云,你没事吧?”柳喜鹊来到他面前,神色透着担忧。
阿云浅笑摇头。或许这么说很奇怪,可他真的喜欢小姐担忧自己的模样,好似她的眸底只看得见他一人。他不知受了什么蛊惑,居然当着众人的面,伸手轻触她的脸庞。
“小姐,阿云没事。”他不舍她的神情染上一抹忧。
“你都流血了,还说没事!”柳喜鹊专注在他头上的伤势,也就没留心他不合宜的举动,不过其他人却将这一幕看得一清二楚。
“放心,我真的没……”最后一个字来不及说完,阿云脚步一软,整个人往前倒在她身上,差点压垮瘦小的柳喜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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