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王子恒的生活非常简单。
他在万事达快递有限公司担任快递人员,白天多半都在送件,晚上没有接案的时候,就会待在家里。
他家里有四十二吋的平面电视、各种游戏主机、一整柜的动画DVD,以及一整个房间的漫画,而且收藏仍在持续增加中,所以就算不用上班,要他一整天、甚至一辈子独自待在家里,他也不会觉得无聊。
由于他的生活圈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家里,也因此,他对目前的处境相当困扰。
“快说!今天上午十点你人在哪里?”表情凶悍的警官用力拍打桌面,以严厉的口气第十次质问他相同的问题。
阴暗的小房间内,只有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他以为只有在电影里才会看到的场景,没想到竟发生在自己身上。
“喂!你说话啊!”才一迟疑,眼前的桌面又“砰”一声发出巨响。
他很想回答,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已经重复无数次自己的行踪了,不明白对方为何反复质问他同样的事情。
今天他的行动和往常没什么两样,熬夜打电动、赶在上班前一刻才匆匆出门、到公司后接受任务送件、趁着送件时的空档玩最新的3DS恋爱游戏……
唯一和往常不同的事情,就是害他坐在这里接受盘问的原因──
他看到了蝴蝶。
在他将对象送到收件人手中时,那只蝴蝶就这样闯进视线,停在他的手臂上。
以黑色、深蓝等冷艳色调为主的花纹,构成一双紫色的瞳眸,在翅膀上闪烁着异样冷光,如同透过锋利的视线凝视这个世界。
既骇人,又艳丽,美得令人屏息。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跟在飞远的蝴蝶身后走,还听见收件人笑说“原来你喜欢蝴蝶啊”。
其实他讨厌昆虫,也不喜欢蝴蝶,但眼前这美丽的生物吸引了他的目光,挑起了他的好奇心。
他跟随蝴蝶的足迹,直行、转弯,来到位于角落的某扇门前。蝴蝶飞进了半掩的门内,他也下意识地伸手推开那扇门……
“哪有这么刚好的事?!你不过是送个东西,就这么巧跑进发生命案的房间?”
审问他的警官发出怒吼,震耳欲聋的吼声令王子恒开始头痛。
“你不但『刚好』闯进谋杀案现场,还『刚好』站在尸体前面?硬拗也要有个限度!”
“我走进去的时候……没看到尸体……”
王子恒自己也很无奈,要是早知那是命案现场,他一定会拔腿就跑,而且他亲眼目睹的景象,实在太骇人。
庄严的歌声中,触目所及皆是漫天飞舞的黑蓝色翅膀,眼前的空间布满紫色的眼睛……这早已月兑离了最初所见的美感范畴,而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
直到身后传来尖叫,他才惊觉自己成了所谓的“第一发现者”,接着人就被带到警局了。而他只能从反复的问讯过程中,勉强拼凑出自己所遭遇事件的轮廓。
这并非单一案件,几个月前就已发生过类似的谋杀案,两起案件的死者都是外表俊美的独居男性,死时全都沉睡在满是蝴蝶的室内,被那些紫色的眼睛层层掩盖。
“别骗人了!长了张漂亮脸蛋,没想到竟然是个杀人狂,还弄了一整屋的蝴蝶遮住尸体……真恶心!快说!你到底是怎么杀害他们的?”
面对这近乎人身攻击的指责,王子恒不知从何反驳起,他的中文程度很差,完全想不出能说些什么,只能一再强调自己不知道。
“一般人看到尸体,不是吓到脚软就是落荒而逃,哪有人像你这么镇静?”
“Boss也常说我神经大条,反应迟钝……”
“少胡扯了!”
“够了。”一道冷静的声音打断警官的咆哮。
只见两个男人走进侦讯室,原本咄咄逼人的警官表情瞬间变得谦逊,必恭必敬地向两人打招呼。“队长、教授。”
王子恒跟着抬起头,走向自己的其中一个男人穿着高阶警官的制服,显然正是警官口中的“队长”。
另一人则是穿着品味超群的西装,就连他这个只有一千零一套西装的人,也看得出那是高级品,应该就是“教授”。
虽说被称为“教授”,这人看起来却意外年轻,年纪似乎和自己不相上下,而且就算以同性的眼光而言,这位“教授”的英挺外表也和他身上的衣物同样不凡,给人精悍印象的脸部轮廓充满自信却不高傲,反而散发出学者般的沉静气质。
漆黑如墨的发色和浓眉,就连瞳孔都是发亮的黑,和他身旁的警察队长散发出来的压迫感截然不同,带着点内敛的锋利光芒。
扁是被这个男人的目光锁定,就彷佛被X光扫射全身,令人有种无所遁形的错觉。
王子恒莫名地感到畏缩,垂下了视线。
没多久,淡淡的香水甜味传进鼻腔,“教授”取代了警官的位置坐在他面前,以温和的语气向他说:“你好。”
被这好听的声音所吸引,王子恒再度抬头,意外发现眼前风度翩翩的男人拥有极富魅力的双唇,尤其是微笑时绽开的弧线和眼角的笑纹,都让人印象深刻。
可是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笑容有点眼熟……是不是在某个游戏里看过类似的角色?
“你叫做王子恒?”
在对方的询问声里,王子恒回过神来,轻轻点头。
男人向他绽放出更亲切迷人的笑容,“你的绰号一定是『王子』吧?”
他“嗯”了一声之后,不再搭腔。
的确,拜外表所赐,之前他到现在任职的公司面试时,老板就曾当着他的面感叹“果然是位高雅的王子啊”,从此“王子”这个绰号就不胫而走,连同事都说他“不讲话的时候还满像贵族的”。
巴掌大的白皙脸蛋,五官深邃立体,整体的脸部线条却意外柔和。一定要举实例说明的话,就像游戏中专门设计来掳获女性玩家的心、俊美到几乎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男性角色。
但其它人或许不知道,在进入高中之前,王子恒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外貌出色,甚至还曾被嘲笑为有厚重眼镜和钢牙的科学怪人。
那是一段惨不忍睹的青春回忆,恍如恶梦般的过去……
“我的绰号和这件案子没关系。”
听到王子恒沉默许久才挤出的响应,对方只是笑着附和一句“说的也是”。
“抱歉,忘了自我介绍。严格说来,我不算是警方的人,只是他们从美国请来指导的鉴识学教授罢了,你可以叫我Vincent。听说你很喜欢电动,可以告诉我,你在玩的是什么游戏吗?”
王子恒没答腔。他的确向警方提过自己在送件途中玩了一下电玩,但没说出游戏内容,况且他也觉得这与谋杀案、眼前的男人都没关系。
“那我猜猜看好了……如果是可以随身携带的游戏机,不是PSP就是DS吧?”
王子恒的眉毛微微抽动,很接近了,可惜不是。
男人没有漏看他细微的反应,“那么,应该是最新的3DS了,我想你玩的是恋爱游戏吧?目前最热门的应该就是……”
男人口中正确无误地吐出游戏名称,令王子恒错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眨着浓密的长睫毛望向他。
“我说中了吗?看你的表情不是很惊讶。”
不,他很惊讶。
王子恒也不晓得自己的脸部肌肉哪里有问题,总是无法做出明显的表情,也常被责备“你怎么老是面无表情?”、“真令人火大”之类的,像今天侦讯他的警官,就因此误以为他是冷血杀人魔,天知道他只是天生长了张扑克脸而已。
“开玩笑的啦!看也知道你很惊讶。”
男人的宣言有点出乎意料,让王子恒只能死命忍住问他“你真的看得出来吗”的冲动,继续保持沉默。
“那么,既然是那款游戏,你应该对她说了吧?”
男人的表情意有所指,明白对方指的是“那句话”后,王子恒顿时窘得面红耳赤。这个鉴识学教授对游戏也太了解了吧!
“教授,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她又是谁?”
“我已经询问过那栋大楼的住户,有一位家庭主妇证实,她曾经看到一个混血小帅哥在楼下玩电动,而她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对方对着电动的屏幕说『我爱妳』。”
惨了!王子恒在内心吶喊,虽然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
可是他也没办法啊!那款恋爱游戏以细腻又贴近真实生活的互动为卖点,如果两、三天没开机,游戏的女主角宁宁就会用撒娇的语气抱怨玩家忘了她,所以一旦游戏开始,就非得每天和她培养感情,才能逐渐提升好感度。
像昨天他为了赶送件,没等到剧情告一段落就匆匆关机,结果今天再次开启游戏时,宁宁竟生气了,噘着嘴责备他没有好好说再见就离开……那傲娇的模样可爱是可爱啦!不过硬要他说“我爱妳”才肯原谅,就让人相当困扰了。
可是如果不顺着她的要求做,她的态度就会越来越冷淡,更别提之后的剧情发展……他真实恋爱的经验没多少,至少在游戏里的恋爱绝对不能输。
这下好了,被人看到他对着电玩屏幕谈情说爱,一定又会被骂“好恶心”、“臭宅男”之类的……
“根据她的证词,她看见这名混血帅哥大约是上午八点左右。”男人却只是以沉稳的语调继续说:“那是她固定出门买菜的时间,因为对方长得很帅气却举止怪异,所以多看了几眼,没想到这一看竟然看到八点半,害她没买到那天限时特价的水果。”
毕竟愿意在他人面前对游戏角色诉说爱意的人,一定脑袋不正常得令人印象深刻。
尽避“教授”没有这么说,从容地继续向警方厘清他涉案的嫌疑,王子恒依然羞愧得无地自容,只能死盯着男人价格不斐的腕表看。
“直到法医到达现场勘验时,死者尸体都尚未僵硬,连尸斑都没有出现,因此推论死亡时间是八点至八点半左右,而凶案现场你们也看过,不是几分钟内就能完成的。”
“可是他身上有很多蝴蝶的鳞粉啊!”
“我想第一位到达现场的警察和另一位住户身上,也会发现相同的鳞粉,毕竟案发现场是飞满蝴蝶的密室,没沾到鳞粉反而奇怪。”
“就算如此,他的证词还是有疑点,他说是去送件,但所提供的收件地址根本是空房,没有人住!”
“这点你们队长也向他们公司的老板查明了,今天确实有派他去那里送件,不过委托的送件人和收件人留的都是假名,也无从追查。”男人顿了一顿,接着说出犀利的事实,“这就表示我们得换个办案方向了。最可疑的嫌犯不是他,而是那个消失的住户。”
大声咋舌的警官话锋一转,回到王子恒身上,“可恶……喂!你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吗?”
王子恒急忙绞尽脑汁回想收件人的长相,可惜除了停在手上的蝴蝶,和对方取笑他的声音之外,他什么也记不起来,甚至忘了自己究竟有没有回头,向收件人说些“感谢您光顾万事达”之类的客套话。
最后,他诚实地摇摇头。
“什么?!”警官再次发出咆哮,声音之大,让他不禁缩起肩膀。
“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你这家伙该不会是共犯吧?!”
“你饶了他吧!他不太会认人。”“教授”面露苦笑,再次给王子恒似曾相识的错觉。
王子恒不禁怀疑,说不定他真的认识这个“教授”,不然对方为何知道他向来不擅长辨识人的长相?
“怎么想都觉得太可疑了吧!而且他是命案现场的第一发现者,您不是说过,第一发现者是最有嫌疑的人吗?”
“我想你们要逮捕的,应该是真正的犯罪者,而非抓住一个有嫌疑的人就紧追不放。”男人蓦地开口,语气明显变得严厉,“你有没有想过,这并不是由证据来说话,而是将罪状强加于证据之上,身为执法人员,这种态度最要不得。”
“Vincent!”始终没有说话的队长适时出声,苦涩的表情似乎在请他口下留情,免得自己部下的脸色越来越惨白,“就算他真的很不会认人,也不能排除他是共犯的可能性,他可是唯一近距离接触过嫌犯、还送东西给嫌犯的人,什么都推说不记得、不知道,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总之,我反对这种找不到其它物证,就紧抓着仅有线索不放的办案方式。”
“所以我说了,他还有共犯的嫌疑。”
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
“我见识过很多真正的杀人狂,也曾和他们面对面谈话,甚至相处过一段时间,这个人绝对不是共犯,更不会是凶手。”
男人深黑的双眸迸射出光芒,坚定而充满说服力,彷佛有种魔力,足以令听者相信他所说的一切。
王子恒不自觉的看呆了,过一阵子才想起,现在他面前上演的这一幕,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哄吗?
“就算被牵扯进来,也不是他自愿的。”
“啊……真是的,我不计前嫌找你来,可不是为了让你替他月兑罪。”
“月兑罪?这个词汇是建立在认定嫌犯有罪的前提下吧!”
“没想到你去美国这么多年,中文程度没退步太多嘛!”
眼见两人陷入唇枪舌战之中,被夹在中间的王子恒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应该是这桩连续谋杀案的重要关系人,但很微妙地完全插不上话。
他知道他们争执的中心点是自己,却不明白为何一方死命替自己说话,而一方又不肯信服,就连侦讯他的警官也有些不知所措。
两人的激辩,因为一通突然的电话而中断,队长接起手机后几分钟,便切断通话,叹息着宣告他可以走了。
“你们公司来头不小嘛,记得替我向你老板问好啊!”队长的口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讽刺意味,显然他能顺利离开,正是员工们称为“Boss”的老板万明晓替他疏通的结果。
临走前,警官又以近似恐吓的语气警告他,他的嫌疑还没完全排除,灵量不要乱跑以方便联系。
终于能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空间,令王子恒松了口气,不过令人沮丧的是,他的背包被警方列为证物,要等采证完才能归还。
“真是太糟了……”他垮下肩膀步出侦讯室,心头一片乌云密布,他的3DS还在背包里,这下他好不容易挽救起来的好感度,等于重新归零了。
踏着沉重的步伐准备离开,有人却从他身后快步越过,望着那气质出众的挺拔身影一、两秒,王子恒才想起对方正是极力帮他洗刷嫌疑的“教授”。
对了,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Vincent!”一出声,就连王子恒都被自己的声音吓到,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一时冲动的喊住对方。
男人略显迟疑地停下脚步,在回过头来的瞬间,向他投以依然魅力四射的笑容,“英国腔。原来你的另一半血统来自英国啊!”
男人说对了,或许是受到父亲的熏陶,他的英文说得比中文好,也在大学时进修拉丁文,但王子恒不晓得是否该跟尚未熟识的人聊这么多,因此保持沉默。
“抱歉,是我太多话了……我没料到你会叫住我,我还以为你会迫不及待想逃离这里。”
“我是想早点离开这里啊!”王子恒不经大脑的率直言论,惹得男人发出轻笑声,他这才察觉自己太坦白了,“你……认识我吗?”
男人忍不住“噗哧”一笑,抛去方才温文儒雅的伪装,放声大笑起来,“拜托!我都已经拚命暗示你了,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你不会认人这点还是没变,我以为你好歹会记得同学的脸。”
“咦?同学?”想起对方曾说过“他的确不太会认人”,这句话如今想来,或许不只是替他辩解,还带有揶揄的意味。
只不过,这开怀大笑的嗓音和不减魅力的双眼,也更加眼熟了……
“你……到底是?”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是你的国中同学。”
“国中……”王子恒倏地浑身僵硬,那是他最不堪回首的青涩时期,“你……你是……”
“成岩国中,第五十一届毕业生。”男人露出俊美到令同性嫉妒的笑容,宛如绅士般以优雅姿态向他伸出手,“十年不见了,我是霍文森。”
剎那间,有什么东西从脑海中满溢而出,挡也挡不住,可怕的回忆,有如潮水迅速涌上心头。
王子恒瞬间想起,自己二年级转学到那所国中的第一天,身为班上领导人物的霍文森曾以如沐春风的迷人笑容,亲切地问他,“你喜欢这间学校吗?”
那笑容,驱散了他对转学的不安。
他也记得毕业前的某一天,湿漉漉的地板传来清洁剂刺鼻的气味,嘲笑声、叫嚣声不绝于耳,包围着浑身湿透的自己。
不愉快的回忆让他耳根发热,身体却异常冰冷,无论有多难受,都无法从困境中逃月兑的绝望感全数回笼,而那些包围自己的人群当中,眼前这个人年少时的脸庞清晰浮现,对他冷眼相待。
如今,阔别十年的国中同学,正以低沉悦耳的嗓音询问他,“你喜欢喝咖啡吗?”
活了二十五年,王子恒不明白的事情很多。
五岁时,他不明白小朋友为何都指着他笑;十岁时,他不明白自己为何老是遭到排挤;十五岁时,他更不明白,为何总是有人喜欢找他麻烦?
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自认没有招惹任何人,但以霍文森为首的那群人却没事就取笑他的长相、说话的腔调、模仿他戴牙套讲话漏风的样子,甚至拿走他的私人物品,起初只是藏起来害他找得团团转,后来竟堂而皇之地宣告“扔掉了”。
霍文森拥有比同龄学生更结实修长的身躯、引人注目的俊美脸庞,无论在学业还是运动上的表现,全都出类拔萃得让人嫉妒,理所当然成为焦点。
他不只是班上的领导者,更贴切一点说,简直是教室里的国王,所有人都臣服于他、讨好他。
他曾经非常羡慕这个人,但后来只剩下深深的厌恶。
当年他不明白霍文森为何如此针对他、讨厌他,更不明白的是,既然如此厌恶他,在国中生涯的最后一天,又为何那样对他……
“这间店的评价还不错喔!”十年后的霍文森,擅自带他走进咖啡店,擅自选了靠窗的位置,更擅自招手请来女服务生,擅自替他点了据说是店内招牌的拿铁和千层派。
思绪瞬间从年少时拉回现在,王子恒一时间难以适应而有些恍惚,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拿起手边的小叉子,戳向被霍文森切成四片的千层派。
啊!他又在不知不觉中被这个男人牵着鼻子走了。
不过,他的懊恼在将味道和外型都很完美的千层派送入口中之后,全都烟消云散。
“真厉害……千层派很难切得这么好耶。”
他们公司的切派高手──秘书高逸达曾说过,千层派的迷人之处,就在于派皮层层迭迭的酥脆口感,搭配柔软香甜的内馅,因此派皮很容易碎裂,或者在切的时候挤出内馅。
“秘诀就是心狠手辣。”霍文森说出和高逸达相同的心得,以毫不搭调的优雅动作端起咖啡杯,轻啜一口,“面对漂亮过头的东西,如果出于怜爱而不敢动手夺取,永远也无法属于自己。”他说,眼神带着些许深意射向面前坐着的人。
但王子恒没注意到这道明显过于锋利的目光,只是无法理解地歪歪头。
这个小动作惹得霍文森发出轻笑。“我随口说说而已,你不用一脸困扰的样子,真是一点都没变。”
“是吗?”低下头,他不喜欢霍文森提起过去的自己,说他“没变”、“和以前一样”,犹如宣告他月兑离不了悲惨的少年时期。
“我想你没发现吧,除了我之外,刚才还有一个人也是我们的国中同学。”
“……咦?”王子恒睁圆了双眼,这倒是天大的坏消息了。
“队长啊!”霍文森忍住想笑的表情,就像在说“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他了”。
直到他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是“吴纪棠”,王子恒才稍微有些印象。
他记得那个人当过班长,是班上功课前几名的学生,不过和霍文森那群人并非同一挂的,当然也不和自己一挂。
不对,自己从来没有和谁同一挂,一向都是独来独往……或者说,刻意被孤立。
“其实我国中时和他处不来,所以知道协助的对像是他时,多少有点尴尬,但工作归工作嘛!”霍文森表情泰然自若的说。
王子恒立刻想起两人之前在侦讯室的争执,尽避各有各的立场,却不参杂私人恩怨,算是相当专业的表现。
当然,这是在吴纪棠讽刺他“你中文程度没退步”之前。
“你就原谅他不顾旧时的同窗情谊吧!他也是职责所在,该怀疑的还是得怀疑。毕竟我们活在一个连儿女都有可能杀害亲生父母的世界里啊!”
王子恒看他无奈的苦笑,心想这个人应该见识过许多真实的人性黑暗面。“你真的见过杀人狂?”
霍文森回答“是啊”的语气带着苦涩,开始说起自己国中毕业之后,全家移民到美国的生活。
一开始得适应不同文化,有时甚至要面对种族歧视的艰辛,到后来努力完成博士班学业,跟随恩师在大学担任助理,继续研究鉴识学的经历,中间也穿插他实习时勘查犯罪现场遇到的趣事。
在霍文森简明扼要的叙述中,辛苦的部分都被轻描淡写带过,大多以幽默的语气强调有趣之处,但王子恒明白,这个人获得如今的成果,付出的肯定比他所说的辛苦好几倍。
柄中毕业以后,自己没和任何人联络,自然无从得知霍文森去了美国,以及吴纪棠当上警官、甚至担任队长的事。如今听听这些有趣的故事,竟觉得挺有意思的。
“其实我还配不上『教授』这个头衔,是纪棠这样称呼我之后,其它人也跟着喊。他那些部下们不知道他是在讽刺我,因为他没想到请来短期指导的人不是我的老师,只是我这个助理而已。”
“我觉得你很厉害啊……鉴识学是门实用的学问。”
真是的,自己怎么开始称赞起曾欺负过自己的人?王子恒有点懊恼,却在看见霍文森欣慰的笑容后,化为云烟。
算了,男人的心胸不该如此狭窄,毕竟他刚才还帮自己说话。
“所以……你才会说我不像杀人凶手吗?”听完了霍文森对方才他陷入的案情简单说明后,王子恒不由得问。
“能够不被警方抓到,代表凶手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因此,我可以断言你绝对不是。”
“……你是说我看起来很不聪明?”
“不是,我是指你没有他们那种细心到神经质的特性,如果要证据的话……”
霍文森的嘴角浮现一抹笑意,这一瞬间,王子恒彷佛看到十年前,对方那带着恶意的坏心表情。
然而,只见对方指着嘴角,说了声“这里”。会意过来的王子恒,仿照他的动作抹抹唇边,定睛一看,手指上沾着些千层派的余屑。
秉持不浪费食物的宗旨,他立刻将指头放进嘴里,舌忝了个一乾二净。这千层派不愧是店里的招牌,仅存的碎屑小遍小,口感和香气依旧令人回味……
“呵……呵呵……”
身旁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王子恒赫然发觉,自己无意间做出的舌忝手指幼稚行为已被霍文森亲眼目睹。
一股热潮瞬间涌上面颊,他低头猛啜咖啡掩饰羞愧,结果喝得太急还呛到,吓得一旁的霍文森停下笑声,紧张兮兮地问他“没事吧”。
太好了,真是丢脸到家了!
好不容易停止咳嗽,王子恒忍住强烈的自我厌恶,应了一句,“没事啦……”
“没事就好。对不起,我不该笑你的,只是觉得你……实在是太……”
“太怎样?”不懂霍文森为何不说下去,没听到答案的王子恒抬起头,却对上一双深刻凝视自己的漆黑眼眸。
那见证无数犯罪者、具有优秀洞察力的眼睛,彷佛能看穿他所有的犹豫和自卑,看穿他对他既羡慕又恐惧的矛盾心情,这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国中毕业典礼那天,透过被水模糊的视线,和对方四目相对的剎那……
“王子。”
突如其来的温柔呼唤,将王子恒拉回现实。
霍文森眼中只剩下亲切的笑意,问道:“我也可以这样称呼你吗?”
王子恒对于这十年间的落差总是反应不过来。记得国中时,对方从不喊他的名字,只有故意讥讽他的时候,才会叫他“钢牙王子”或“宅臭国王子”。
难道这个人全都忘了吗?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不只先认出自己,还记得他不会认人,那当然不会忘记他曾经欺负过自己的事情。
可是他不想追问、不想提起,否则只会显得自己甩不开过去而已。
最后,王子恒以小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回了句“都可以”,而霍文森也抱以友善的微笑。
“今天真是为难你了,毕竟这件案子太过离奇,而且一直抓不到凶手,大家的神经都绷得很紧。”
“我知道,但我不是凶手。”
“我知道,我相信你不是。”坚定的口吻、诚挚的表情,从霍文森口中说出的话,令人莫名安心。
“我也相信,你真的只是被蝴蝶吸引过去。你从以前就只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什么也动摇不了你,一副意志坚强的模样。”
王子恒困惑地眨着双眼,他从不知道对方眼中的自己,有这样的特质。
“很美吧?”
“咦?”突然抛来的问题,令王子恒反应不及,“什么很美?”
“我是说蝴蝶!你说过你是被蝴蝶吸引,才会跑进命案现场。”
“嗯,因为我从没看过那种蝴蝶。”他老实的回答。
“我之前也没亲眼看过,那种蝴蝶的名字是『瞳纹蝶』,是来自南美洲的罕见品种。我调查了一下,全台湾只有几座蝴蝶园饲养这种蝴蝶,而且大多已经停止培育了。”
霍文森向他解释,瞳纹蝶对于环境的湿度、热度及食物相当挑剔,没有经过精心设计的人工雨林,根本无法饲养成功,培育者甚至得模拟热带雨林的强烈气候变化,才能培育出真正的瞳纹蝶。
“只要撑过艰难的环境,这份坚强会让牠们蜕变成绝美的生物。正因为牠们很美,也很致命。
“根据死者身上出现蓝紫色尸斑这点,法医初步推测是中毒死亡,不过还是要等完整的验尸报告出炉才能确定真正死因,至于他们是怎么中毒的,又是另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
“是蝴蝶的鳞粉吗?”
“一般而言,蝴蝶的鳞粉没有毒,只是碰到蝴蝶也不会有事,你自己不就印证了这个论点吗?”
王子恒顿时恍然大悟,不然曾让蝴蝶停在手上的自己,应该也会中毒才是。“的确很匪夷所思……”
“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蝴蝶园走走?”
“咦?”对方如同提出约会的自然口气,怔住了王子恒。
“我刚才说有培育瞳纹蝶的几间蝴蝶园,最近的那间距离这里不过十几分钟车程,虽然我向警方提过蝴蝶园的事情,但他们目前的侦查方向是以追查凶手的身分为主,而我,则是想以研究者的角度分析凶器本身。”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好像很感兴趣。”
再度被霍文森说中心思,王子恒不甘心地咬咬下唇。好吧!他的确是对难解的谜题没有抵抗力。
就像解谜类的电玩一样,一开始的剧情越走越模糊,但越靠近真相,就越会发觉之前获得的线索都是有迹可循的。
不过,他的兴趣也得建立在自己并非嫌犯的基础上。
“就当作替你自己洗刷嫌疑吧!”看穿了他的迟疑,霍文森又补充,“只要揭开凶手的犯案手法,他们对你的怀疑也会不攻自破。”
王子恒旺盛的好奇心一直在鼓吹他答应,但深埋在记忆深处的恐惧却又令他裹足不前。
那段灰暗的过去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不该为此耿耿于怀,却不免困惑对方为何能假装他们之间什么都不曾发生?
在咖啡厅这种公共场合里,他或许可以假装镇定地和霍文森聊天……即使大部分时间都是对方在说话,可是单独和他结伴同行又另当别论了。
除此之外,他也不想再涉入这桩凶杀案半分。
好奇归好奇,但他还是想安静过自己的日子,不惹是生非,顶多注意一下新闻,耐心点等警方破案就好。
“我会考虑看看。”尽避嘴上这么说,王子恒已暗自决定不再和霍文森或疯子凶手有所牵扯。
“考虑看看……是吗?”霍文森仍维持着微笑,话语里隐含着些许暧昧不明的情绪,似乎看穿了他的打算。
这一瞬间,王子恒强烈怀疑对方有读心术,将他的心思读得一清二楚。
但霍文森最后还是维持彬彬有礼的态度,递出一张名片,“那就等你想去的时候和我联络吧!不然平时我们也可以多约出来聊聊。”
“嗯……”不敢说好,也不敢说不好,王子恒默默收下连碰都不想碰的名片。
“那么,我们的午茶时间也差不多要结束了。”霍文森很快取走桌上的账单,“这次让我请你吧,谢谢你陪我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
“咦?可是……”王子恒正想提议平均分摊,右后方传来的一句“真巧啊”,就打断了他的发言。
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只见一个女人挽着一个男人伫立在他们桌边,那个男人还看似熟识地向他们挥手。
此刻,王子恒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人又是谁啊?
正想着应该是霍文森的朋友时,陌生男人却一左一右地拍拍他们两人的肩,“文森,王子,好久不见了。”
王子恒这下着实愣住了,对方显然同时认识他们两人,但他毫无头绪,只能向身旁的霍文森投以求助的目光,却赫然发现那张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这是重逢以来,他第一次看到霍文森露出如此严肃而漠然的表情。
“看王子的表情,果然忘记我是谁了。”男人露出开朗的笑容揭晓谜底,“我是你国中同学胡裕澄啦!”
“咦?!”王子恒终于想起这个人了,就是曾取笑他是“自闭阿宅”,当年常和霍文森连手欺负自己的跟班。
今天的巧合,实在多得令人招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