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展可柔,我爹地叫展扬,现在是龙扬建筑的总裁……」
话说出口,她才稍嫌太晚地有了危机意识。
糟糕!她就这样泄露自己的身分,会不会引来「有心人士」的觊觎?毕竟她跟他还不太熟,谁晓得他是狼?是虎?
不确定的瞳仁,怯生生地飘向他,「你应该不会因为这样,就想要绑架我吧?」
高煜轩白了她一眼,「是呀!其实我老早就已经打电话给展老头,要他去筹五亿赎金来换你回去了,所以这段时间你给我乖乖地待在这里,合作一点,省得受皮肉之苦,知不知道?」说完,他还唱作俱佳地冷笑了两声。
「我好害怕喔!」她配合地装出好害怕的样子。他的演技比新人还菜,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因为爹地是个工作狂,公司的事情一多的时候,几个月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情。我怕日子一久,会忘记他长什么样子,所以偶尔有空的时候,我会到公司晃晃,温习一下自家老爹的长相。」
一席话,她说得无关痛痒,却在字里行间,透露着为人子女者,长年见不到父亲的悲哀,令人不由自主地为她感到心疼。
关于展扬的生平,高煜轩或多或少曾经耳闻过一些,听说他早年丧偶之后,就没有再娶,专心致力于公司,扩展业务。
失去了母亲的孩子,通常会转而寻求父亲的关爱,可偏偏她的父亲是个大忙人,陪伴家人的时间本来就不多……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高煜轩不难理解为何她对于「人」的渴求特别强烈,甚至不惜用钱去留住她所谓的「朋友」。
她其实——很可怜!
发现谈话的重点开始偏离了,她赶紧把话题给拉回来。「有一天,我一如往常地到公司里去找爹地,碰巧遇上了邵风哥,那时的他才刚从大学毕业,正式被聘任为专属工程师,他身高185,人长得帅又有才华……」她双手交握在胸前,灿亮的双眸流露着陶醉的神采。
「小姐,你的口水弄脏我的地毯了,那很难洗的。」他没啥好气地出言调侃。
「你乱讲,我哪弄脏你的地毯了?」她哇啦啦地叫道。
「没有就好。」他拐进了厨房,替自己冲了一杯热茶,回到座位,他轻啜了一口,续问:「接着说,你遇见了你的邵风哥,然后呢?」
「然后就追呀!」她的答案免费替她换来了一口温中带热的冻顶乌龙茶,而且是从嘴里喷出来的那一种。还好她闪得快,要不,可能溅得一身湿了!
但无辜的长毛地毯就没这么好运气了。
只见从桌面缓缓流下的茶液,在白色的地毯上留下了大白的褐色茶渍。
「不关我的事。」好吧!她承认她有点幸灾乐祸。
谁叫他刚刚乱说她弄脏地毯,现在一语成谶了吧!活该!
「我知道。」他认命地抽出面纸,吸干沙发上以及地毯上的茶渍,边问道:「你那时候才几岁呀?怎么小小年纪就懂得倒追男孩子?」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没有人规定女孩子不能主动去追求喜欢的男孩子,更没人规定年纪小的人就不能谈恋爱。」她佯装老成地拍拍他的背,「你的想法太落伍了,大叔!」
这声大叔着实刺耳,高煜轩反射性地问道:「你今年贵庚呀?竟然叫我大叔!」太伤人了。
「十九。」
虽然他今年二十八,两人足足差了九岁,但被她称为大叔,实在是有点把他给叫老了。
「那个叫邵风的,对你印象怎么样?是不是也觉得很头疼呀?」他巧妙地转移了敏感的话题。
展可柔咬咬下唇,有些不高兴事情竟然被他蒙对了。
「邵风哥对我的追求不太理睬,我一直弄不清楚原因,还以为是自己的追求方式不对,直到后来汽水瓶出现,我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汽水瓶?那个对你很好的汽水瓶?」他确认道。终于肯定「汽水瓶」是个人。
她点头,「她和邵风哥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两个人站在一块儿,简直相衬得不得了,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输了。」
「所以你就放弃了追求的计画?」他猜想道。
「没有。」代志绝对呒是憨人所想的价泥简单!「相反的,这更加坚定了我要好好地欺负汽水瓶的决心!」
高煜轩不禁无言,她这种行为还真像是肥皂剧里坏心的女配角,知难而不退,仗著有钱有势来折磨女主角为乐。
「但后来跟汽水瓶相处后,我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虽然我常常找她麻烦,但她却一点都不会记恨。」展可柔说出了心里话。
「所以你决定从此不再故意刁难她了。」他大胆假设。
「不对。」
「又不对?」
「我决定继续变本加厉地欺负她。」她的答案出人意表。
「为什么?」这小女生也太恶劣了。
「为了杀鸡儆猴呀!你想想看,我如果继续欺负汽水瓶的话,公司里的人就会以为我对邵风哥还没有放弃,这样一来,那些狐狸精就不敢去招惹邵风哥,汽水瓶也就不用担心邵风哥会被别人抢走了。」
的确是个很有创意的想法,但是……
「结果呢?你直接告诉我结果是什么。」他不太相信她用这种烂方法能得到什么好结果。
「这个结果就是……就是汽水瓶决定离开公司开咖啡屋,然后邵风哥跟着离职自立门户。」她不禁汗颜。
除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句话,他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词来说她这个人。
「你真的确定对方有拿你当朋友吗?」他很怀疑。
「嘿、嘿……」面对这个令人尴尬的问题,她只能傻笑以对。
「我记得你被我逮到偷皮夹的那次,好像是跟着一对情侣,那个男的应该就是你指的邵风哥了,至于那个女的,该不会就是汽水瓶吧?」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就太不应该了,那天他亲眼看到她有意将皮夹偷放进那个女孩的外套口袋,摆明了要陷害人家!
「说到这个我就生气,那个女的才不是汽水瓶呢!那是邵风哥的前任女友,也就是汽水瓶的情敌!」她续道:「那个女人几年前抛弃了邵风哥,自己跑去法国学画,现在回来了,仗着自己还有点名气,就想要巴着邵风哥不放,不要脸地以人家的女朋友自居,你说她是不是很可恶?」
「所以偷皮夹那次,你是想陷害她?」他懂了。
「邵风哥一定不会想要有一个当小偷的女朋友。」她这么想。
「那后来你在街上丢香蕉皮是为了……」他停下来等她接话。
「害她跌倒。」她完全不会去考虑,万一跌倒的是别人,那该怎么办?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她会这么深思熟虑的话,那她就不是展可柔,也就不会干下一箩筐的蠢事了。
「那戳破轮胎的事情?」八成也跟那个被她盯上的女孩子有关。
「因为三流画家刚从国外回来,没有交通工具,于是邵风哥把车子借给她。所以我想到,万一她把邵风哥的车子给弄坏的话,那邵风哥一定会生气的。」
她忘情地搭住他的肩,一副哥俩好的模样,续道:「你知道的,大部分的男人都把车子当成自己老婆,车门随便刮到一点都会歇斯底里了,更何况是四个轮胎全毁,您说是吧?」
闻言,他发出了阴恻恻的冷笑,「是呀,你不说我都忘了,车门刮到一点就会歇斯底里了,你毁了我四个轮胎,以此类推,我就算把你大卸八块,也不算太过分!」他开玩笑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对不起……我……下次……不敢了!」她呼吸困难地讨饶。
「最好是这样。」他悻悻然地收手。
「我会把钱赔给你的。」
「不用了。」他回绝。「我的车子保了全险,保险公司会理赔的。」
「那我的炒饭……」她还是想外带。
高煜轩看看时钟,也快到了吃晚餐的时候,于是道:「和你聊了这么久,我肚子也饿了,不介意再陪我吃一顿吧?」
「嗯!」她高高兴兴地点头。
「喜欢吃什么?」他询问她的意见。
「红烧排骨、清蒸鳕鱼、马铃薯炖肉还有珍珠丸子。」她老实不客气地念了一长串。
「我、我尽量。」他脸上的笑容僵了僵。
下次得先检查冰箱的存货之后,再开口问客人想吃什么。
毕竟「巧夫难为无米之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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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过后,高煜轩送展可柔到楼下,在她跨上小绵羊爱车之前,他递给她一个白色的信封。
「什么东西?」她接过信封,好奇地问道。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展可柔依言打开封口,见到了里头一叠淡蓝色的纸钞。
「这是?」她面露不解。
「你上回丢下的一万三千元,分文未少。」他半开玩笑地道:「我目前的经济状况尚可,还不至于沦落到要兼差当牛郎,所以你把你的钟点费收回去吧!」
「我没有把你当牛郎,这、这也不是……钟点费。」她羞得结结巴巴,「我只是想谢谢你上次帮我,你并、并不需要把它还给我。」
「要感谢一个人,给钱不是唯一的办法,大部分的时候,你只要说一句谢谢,就足以表达你的谢意。」他对上她的视线,用一种敦宝宝说话的口吻诱哄道:「来,跟着我说一次,谢、谢、你。」
「谢、谢、你。」她像着了魔似地跟着他说了一遍,脑筋一片空白。
「我收到了。」他温和地笑着,亲切得像一个邻家的大哥哥。
听到了他的回应,她才惊觉自己刚刚干下了什么蠢事,她懊悔地蒙住了脸。「我的天呀!这简直是蠢毙了。」她干嘛要像个宝宝似的,跟着他牙牙学语?
「感谢一个人,跟他说一句『谢谢你』,一点都不蠢好吗?」他拉下她的手,意有所指地道:「要是像某个人老是用钱去留住身边的人,那才真的是蠢到家了!」
展可柔就算再笨,也不至于听不出来,他说的某个人指的就是她,可偏偏她又没有什么话可以反驳,小嘴一瘪,她不说话了。
高煜轩知道自己的话说得重了,毕竟有些事、有些观念在她的脑海中已经生了根,一时之间也很难要她完全更改过来,是他太过急切了,而且也不能怪她有这种想法。
只见她一双美眸死盯着柏油路面,咬着下唇不发一语,一副委屈可怜的模样,着实令人忍不住想说些话来哄哄她。
「如果以后你还想吃我做的菜,可以随时来找我。」不经大脑的承诺随口而出,但在稍加思虑之后,他发现自己竟没有太多的后悔。
「真的吗?」颓丧的小脸一下子亮了起来,散发着青春少女特有的光芒。
「真的。」他颔首,就算他本来还有一点点的后悔,现在也都烟消云散了,「不过话说在前头,我白天有工作,所以你顶多只能晚上来找我。」可别真的想来就来。
「我知道。」她乖巧地点头,瞥一眼手上的白信封,她欲言又止,「那钱……」
他真的不收吗?
「收起来吧!」他索性将信封袋塞进了她的包包,挑明地道:「我不喜欢用钱来交朋友。」
换句话说,他不肯收她的钱,是因为他将她当成朋友了啰?
点点喜悦无声无息地在展可柔心头荡起一阵美丽的涟漪,更让她衔在唇边的笑意……漾得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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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展可柔真的三天两头就跑来高煜轩家里吃饭,除了他比较忙的五、六、日三天之外,她几乎天天都准时来报到。
只是食客当久了,她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偏偏高煜轩又不肯收她的伙食费,所以她便自告奋勇地表示愿意帮忙做晚餐。
从此,高煜轩的厨房成了免费的烹饪教室,然后便经常出现类似的对话——
「啊!」略嫌吵杂的厨房内,发出一声属于少女的惊呼声。
「怎么了?」高煜轩放下还在油锅里劈里啪啦的鱼,赶忙奔了过来,检视着她的左手。
「我的指甲断了啦!」展可柔呼天抢地地哀号着,「人家昨天才去做过指甲彩绘的说……」这会儿玫瑰花的头不见了,只剩下两片叶子,真是难看死了。
高煜轩好想剖开她的头,看看里头到底装了什么豆腐渣!
手指头都差点不见了,这没神经的丫头竟然只关心她的手指甲!?
「还好这会儿断的是指甲,要不然你以后也不用再费事去做什么指甲彩绘了。」他冷讽。
「话不是这么说呀,你都不知道那个美容师有多难预约,我是好不容易才等到的耶!」她皱眉。
修正!她关心的甚至不是她的手指甲,而是上头微不足道的指甲花样。
「其实医院的急诊室也很难预约的,你又知不知道?」他皮笑肉不笑地提醒。
他生气了。虽然他的脸在笑,但展可柔就是知道他生气了。
「好嘛、好嘛,我下次会小心一点的啦!」她识相地认错。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这还差不多!」他接过她未完成的工作,不小心将油锅里的鱼给忘了。
展可柔看着他俐落的刀法,不禁忿忿不平了起来。「为什么一样都是在切菜,你做起来就好容易,我做起来就好危险呢?」
「因为哥哥有练过,好不好?所以小朋友不要学。」他敷衍地拍拍她的头,像在哄小孩。
「不要模我的头,我又不是小朋友。」她不高兴地挥开他的大手。
她讨厌他总是把她当成长不大的孩子。
高煜轩不以为意,但突然,空气中一股烧焦的味道,引起了他的注意。
糟了!
「我的鱼!」他赶紧将锅中的鱼翻面,但已经是惨不忍睹。
看来得重煎一条了。
「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展可柔凑过来问道。
「你什么都不要做,就是帮了大忙了。」他有了觉悟。
「可是让大叔一个人在厨房做饭给我吃,我会良心不安耶!而且孔子不是说了吗?『有事,弟子服其劳。』我不帮忙真的可以吗?万一大叔体力不支在厨房里昏倒了怎么办?我觉得我还是……」
「停!」高煜轩打断了她的话,再继续听下去,他怕自己会中风。
这丫头每次心里一不舒坦,就爱大叔长、大叔短地直唤他,像不把他叫老不甘愿似的。
「大叔一个人就忙得过来了,而且大叔的身体还很硬朗,没有你想像的衰弱,所以你不用担心好吗?」他开始自暴自弃。
「真的不用吗?」她再确认一次。
他挫败地一抹脸,咬牙地道:「真的不用。」
「那好吧!」她不再坚持,像个高贵的女王,举止从容地退出厨房。
高煜轩不禁松了口气,终于能专心做事了。本来一个小时他可以独立完成的工作,给这丫头一瞎搅和,搞了两个小时还没个成果出来。
他检视了一下现场的状况,决定先继续刚刚展可柔未完成的切菜大任,才刚拿起了菜刀,却瞥见门外有一颗小头颅又探了进来。
「你还有什么事?」他不耐烦地问。
「没什么,只是想到有一句话忘了跟你说。」她粲笑着。
「那你就快说。」说完快滚。
他停下手边的工作,将右手撑在流理台上,左手擦腰,两脚交叉地站着,好整以暇地等着她发表高论。
「大叔,其实你看起来一点都不老。」她笑嘻嘻地公布完答案后,一溜烟地逃走。
下一秒,厨房内传来了兵兵乓乓的声响。
几乎跌散全身骨头的男人,托着闪到的腰,挣扎地发出不平的怒吼:「既然觉得我看起来不老的话,那就不要一天到晚大叔、大叔地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