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这么早?」一开口就是抱怨,「我以为我够早了,离我们约好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
天刚刚亮,朝阳在云彩中载浮载沉,还未正式露脸。早起的鸟儿在枝头婉转鸣唱,追逐着早起的虫儿,早起的虫儿则忙着躲避。
方为若觉得自己有点像早起的虫儿,黎曙天则是一头猛鹰,充满了侵略性。
可也不见得老鹰是吃虫子的吧,简直不够塞它的牙缝。戏弄或许是有的。
「刚好今天起得早。」其实是她刻意定好闹钟,打定主意一定要比他早到。从小土丘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她走出家门口,她还不愿让他知道自己的住处,这样要逃走还来得及……
「鞋子好穿吗?」她今天穿了一套粉红色的休闲服,衣服袖子和长裤侧边都有着灰色的条纹,新买的鞋也是粉红色和灰色双色搭配。长发编成辫子,垂在背后;雪白的面颊轻染了层淡红,娇女敕的唇瓣浅笑嫣然。「你今天气色特别好,脸红红的,嘴唇也红红的。我从来没在你身上看过这么多色彩。」
「刚刚跑步来的。鞋子很好穿,我已经穿着它走了一个礼拜的路了,都快变成旧鞋了。」
「旧鞋最合脚,跑起来才轻松。该上路了吧,趁着阳光还不强,免得把你晒伤了。我带了防晒油,先擦一擦吧。」
「一定要擦吗?我不喜欢脸上有那些油腻腻的东西。」
「把你晒得月兑皮,我可舍不得。乖,听话,我帮你擦。」他边说着,从口袋中掏出一管防晒油。
「我自己来。」她连忙说着,可不打算让两人发展到肌肤相亲的程度。
黎曙天轻轻推着她的肩膀,半强迫她在椅子上坐下。「你一定没带镜子的,对不对?我也没带。你知道防晒油没有抹匀的后果吗?不用到晚上,你就会变成黑白郎君——不对,可能更像大麦町。看过一○一忠狗吧?一处白一处黑,到时看你怎么出去见人。」
明知他说的全是鬼话,但不知怎的,方为若就是没办法继续反对,于是便任由他细细在脸上涂满了防晒油。他的手掌宽大又厚实,有点粗糙,指尖上有薄茧,动作却十分轻柔细腻,食指一次次的从她的额头轻抚到下巴,一处也不放过;似乎也没有任何轻薄的意思,只是觉得他好像很熟练,太熟练了……
「好了,把手给我。手背也要擦。」
「喂,这用不着镜子的,我自己来。」
黎曙天只好放下她的手,低声咕哝了句:「小器……」
方为若只当没听到,三两下便将双手涂好了防晒油。相较于他方才的细致,她的动作还真是草率得可以。
「喂,这样不行的。这么美的一双手要好好爱护,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敷衍了事?」他不顾反对的又帮她的手重新上了一次防晒油。
「我喜欢当大麦町不行吗?」
「你喜欢大麦町,改天我送你一只小狗养,用不着把自己变成大麦町啊。」他一面说着,牵着她的手走下阶梯。
「我还不知道今天要去哪儿慢跑。」
「跟着我走就是了,不会让你迷路的。」
方为若不大同意他这句话,她好像已经走进一座找不到出口的迷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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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很安静,身边的人很吵。
荒腔走板的歌声正断断续续的唱着一首台语歌——啊,向前走……啊,什么拢不惊……
「喂,这首歌你可没话说了吧,这可是我最拿手的成名曲。向前走……」黎曙天回头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明亮整齐的白牙。
方为若低着头,紧抿着唇,硬忍住笑意,就是不肯如他所愿。
「好听得让你说不出话了?」
「我知道它一定是你的成名曲,」好半天,她终于回答,「显然之前人家都还不知道你五音不全。」
「啊,你伤了我脆弱的自尊心,好狠心的女人。」
「谁叫你要一路茶毒我可怜的耳膜,活该。要再听一句真话吗?你的哀号都比你的歌声好听!哈哈!」她终于笑出声来,眉梢眼角全是止不住的笑意。
「你应该多笑,你的笑容真美。」他盯着她弯弯的眉眼、上扬的唇,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
「你的赞美真没创意,好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我所有的赞美都是真心真意,你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他握着她的手,低头严肃的望着她的眼。
方为若被他看得有些慌乱。「你放手。」
黎曙天继续盯着她三秒钟,终于松手,不愿因自己的操之过急而把她吓跑。「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旁边有大石头可以坐。」
她点点头,其实一点也不觉得累。本来说是来慢跑的,但一路上根本没跑过半步,都是慢悠悠的走。缓缓上升的山路,没有石阶,长着短短的青草,走起来很舒服。并不是什么热门的去处,所以路上少有人烟,十分合她的心意。真是难得他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好地方……
接过黎曙天递过来的矿泉水,她打开喝了一口才问道:「这儿你常来?」
「来过两三次。」这不是他通常会呼朋引伴去爬的那种山。既没有可怕的棱线、陡峭的断崖,也没什么了不得的风景,一点都不刺激,且毫无挑战性;沿路也没有任何山产店,就只是环绕小山的一条小路。考虑到她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平素又缺少运动,才决定了这个地点。
「我喜欢这里,谢谢。」
「那我们以后可以常常来。饿了吧?我们就在这里午餐好了。只有饼干和水果而已。天气热,比较不怕吃坏肚子。」
「我也不怎么挑食的。如果你先跟我提要来爬山,我会事先准备午餐的。」在这样一个好地方野餐,一定很惬意。
黎曙天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从背包掏出一包饼干拿给她。他是不想给她反对的机会。
方为若咬了一口平凡无奇的饼干,又喝了口水。「这饼干满好吃的,虽然一点都不起眼。」
「你一定是真的饿了。」黎曙天笑着说道。「晚上我请你吃饭,补偿一下。」
「唉,坐地上好像比较舒服,这石头好硬。」柔软的草地看起来像绒毯似,他随意的席地而坐,看起来舒适又自在。
「不怕脏就下来一起坐吧,草地有点湿湿的。」
方为若坐在地上,背靠着大石头,双手抱膝,深深吸了一口微带草香的新鲜空气,慵懒得几乎要睡着了。「午睡一下,再继续走好了。」她微眯着眼说道。
「这边比较宽,你可以躺下来睡一会儿。我背包里还有一件外套可以让你当被子盖。」可是地面湿气满重的,他想了想,干脆月兑掉上衣,只留下一件无袖汗衫,把上衣当成睡垫,铺了一个克难的睡铺。「快过来,你早上起那么早,现在一定很困了。」
方为若打了个呵欠,有点迟疑的说道:「你穿这样会着凉的。」
黎曙天曲着手臂,做了一个卜派的动作。「看到没有?这叫二头肌。这种天气,就算光着上身我也不会有事。我还可以唱摇篮曲给你听。」
方为若噗哧一笑,「那我睡得着才怪。」
「太不给面子了。你不晓得,我家那几个小朋友,不听我的摇篮曲都不肯乖乖睡觉的。你还嫌?」
方为若又打了个呵欠,眼皮已经快要合上了。她终于在衣服睡铺上躺下,眼睛完全闭上之前,她含含糊糊的说了几句:「我要睡了喔,你不可以乘人之危,毛手毛脚……」
黎曙天有点好笑的望着她的睡颜,也跟着在她身边躺下。他真要做什么的话,又岂是她这几句话阻止得了的?
阳光被厚厚的树影挡住,并没有惊扰到她的安睡。风柔柔的吹着,几缕发丝在她颊上拂动。她无识的伸手拨着,一只食指代替了她的,轻轻将发丝拨回耳后,然后继续在她颊上流连。虽然涂了防晒油,她的双颊仍呈现淡淡的粉红色,漆黑的长睫覆着她的眼睑,胸脯微微的起伏,双腿微曲的侧躺着,面对着他的方向,双手松松的抓着他的外套,毫无防备的熟睡着。
黎曙天一点也睡不着,心中暗自咒骂着自己出的什么馊主意。这么近的躺在她身边,却什么也不能做,确实是非人的考验……
他的理智记着她不许毛手毛脚的警告,双手却是怎么也记不牢。原先在她颊上的手指慢慢移到她唇上徘徊轻抚。他低下头,唇离她的愈来愈近,愈来愈近,近得可以听见她蓦然加速的心跳,她的双眼忽然张开,将他逮个正着……
「你想做什么?」她的声音因为睡意犹存,显得有些低哑,不复平时的清亮。
做一切你不许我做的事,小呆瓜。「我好像看到一只毛毛虫……」这话也不算说谎,山里头的确到处都有毛毛虫。
「在我脸上?」难怪她觉得有些痒。
「变成蝴蝶飞走了,而且还是一只好漂亮的凤蝶。」他开玩笑的说道,生怕把她吓坏了。蝴蝶是满可爱的,不过若换成毛毛虫,大概没几个女生不害怕的。
「这只好漂亮的凤蝶一定是突变种,只有你才看得到。你不会不知道,毛毛虫要先变成蛹,才能羽化成蝶吧?」
他当然知道,他只是假设她不知道。「你不是念历史的吗?怎么连生物这门课你也这么清楚?」
「这是普通常识好不好?只有白痴才不知道。」
「看来你睡得很饱,又有精神骂人了。」
「是你自己要找骂挨。你刚刚做了什么?」本来她并不怎么怀疑他的话的,她就躺在大树底下,有毛毛虫掉下来也不算稀奇,偏偏他要胡-什么蝴蝶飞走了的鬼话,可不就露出马脚了吗?
「真的没有。」还没有。「我发誓!只是帮你把头发拨开而已。没骗你,你看你的辫子都松掉了。」
她怀疑的看了他一眼,把发带一把扯下,随意用手指耙了几下。
「来,我帮你重新编过,坐下。」他从背包里取出一柄发梳,招呼着。开玩笑!他不晓得帮小侄女编过几次头发了,哪有道理搞不定她这个大女孩。
方为若讶异道:「你还真是训练有素哪。」他到底帮多少女人梳过头发啊?
「你知道的,我有一个七八岁的侄女,老爱缠着我。我还得陪着她玩芭比女圭女圭,帮女圭女圭梳头发的时候要敢粗手粗脚,她立刻替女圭女圭哭给我看。」
「听起来你们一家人感情很好呢。」原本他们方家也是一家人感情很好的,只是如今只剩她一人……
「是啊,我家是一个大家庭,两个哥哥、一个姊姊都结婚了。哥哥姊姊都满会生的,里里外外加起来总共有七个小朋友了。过年的时候,吃团圆饭,足足可以摆两桌,那可真是闹翻天了。不过,你别怕,我家的大朋友都很好相处,小朋友个个天真活泼又可爱,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我……我干嘛要喜欢他们啊,横竖又见不着面。」她别扭的说道。
「早晚有一天总要见面的。」
「难不成你家人都知道你……」在她这边兼差?
「他们不知道。」真要让家人知道他追女朋友追得这般狼狈,不被笑死才怪。「好了,我的手艺很不错吧?」他得意的把辫子用发带扎好,拉到她胸前要她验收。
「你有一双巧手。」她心服口服的赞美道。
「总算从你嘴里听到了一句好话。」他叹着气说道。「要喝水吗?」
「你实在很体贴,很专……」
「很专业?下次留着上半句就可以了,好吗?」
方为若点点头。那句话主要是为了提醒自己莫要忘记他的身分。她打开盖子喝了口水,再把水瓶交回他手上,放回背包中。一个付费的男朋友最大的好处是,她可以理所当然的把他当挑夫使用。「出发了吧。」
「把帽子戴上。接下来的路向阳,又没有树荫。」他从背包里掏出一顶鸭舌帽让她戴上。帽子太大,一下便遮住了她上半部的脸,只露出下巴。
「唉呀,这谁的帽子啊,好大的头!」她抓下帽子,重新露出一张清丽的脸蛋,然后干脆把帽子反戴。反戴的鸭舌帽,让她格外有一种俏皮的风情。
黎曙天把背包挂在肩上。「这样不行的,挡不住太阳。」他把帽子拿了下来,调整好松紧带,再帮她戴回去。「会不会太紧?」
方为若摇摇头,「不会。这帽子肯定是你的,对不对?这么大的头一定买不到合适的安全帽,得要用订作的。啊,顺便可以省下买雨衣的钱。」
「头大才聪明呀。」
「你的意思是我很笨喽?」她存心跟他抬杠,「我不信你的头大得过黑猩猩。喂,你没长头虱吧?」
「喂,太侮辱人了吧!我可是天天洗头的。还有,帽子是特地洗过,又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你没闻到阳光的味道吗?」
他的帽子有阳光的味道,他的衣服有阳光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有阳光的味道。方为若忽然发现,她开始迷恋起这种味道。他的味道,像是在超市的货架上装瓶出售,她买得起……
「唉,我闻到了……」她喃喃加上一句,叫阳光牌……
「来,你走这边,走我左后方。好,开步走,一二二一,听着我口哨前进……」
阳光从右前方照过来,他的影子罩在她身上,为她挡去了半数的骄阳,口哨声是一首英文歌的旋律,阳光季节……
等他的口哨声告一段落,她才开口道:「你有两副声带吗?吹口哨和唱歌用的是不一样的声带?」
「不,是听的人用的是不一样的两对耳朵。我来找找,你的另一对耳朵长在哪儿。」他故意拉开她的辫子,左找右找,仿佛真要找出一对隐形的耳朵似的,趁机嗅着她颈间的馨香。
「喔,你肯割开喉咙让我也找找看吗?」她紧盯着他的喉结,一副跃跃欲试的口吻。「你的背包里头肯定有瑞士刀,对不对?」
「好血腥的女人,叫你要命的小方,一点也没错。下次和你出门,我一定要记得穿副盔甲。」他装出害怕的样子,一手紧紧掩住自己的喉头。
「我请到的是马戏团小丑吗?」
「才不是。我可是乐团的主唱兼贝斯手兼钢琴手兼萨克斯风手兼鼓手——」
方为若打断他的话,「还兼唯一的听众?你好忙哦,不只有两副声带,还有八只手。」
黎曙天笑道:「我又不是八爪章鱼。八只爪子好像是女人的专利吧,我可没那本事。这可是大作家易安弗莱明说的,你别不信。○○七的电影你没看过吧,我有全套的DVD,改天借你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当○○七?啊,泌尿科医生一定特别喜欢他……」也会特别喜欢你。她忽然想到,他的职业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尤其自从爱滋病出现之后。「喂,你有定期健康检查吧?」
黎曙天一时无法把○○七和健康检查联想在一起。「有哪一集○○七,庞德是乔装成医生的吗?」他疑惑问着。
方为若担忧的望着他。「我想你最好每半年做一次健康检查。」爱滋病还有什么什么花柳病之类的,好像没一样是好治的。
「关心起我的健康啦!」他高兴的说,还没想到她是小人之心。「我的身体一级棒。念书的时候还是游泳校队,从小就是健康宝宝,连伤风感冒都很少有。」他一副得意的语气。
方为若也不想把话说白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有什么传染病,气色好得很。他平常有份正职,大概也不至于太勤快的在晚上兼差,去做别的女人的生意。假日的时间就全由她包下好了,免得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增加风险。
想想万一他真的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她不是还得赠送个挽联花篮什么的?像他这种职业,该提些什么字才恰当?痛失英才吗?真让人为难啊。所以她一定得尽力别让他和别的女人交往。
「现任的○○七是谁?还是提摩西达顿吗?」心里有了决定之后,她又有了闲聊的心情。
「早就不是啦!现在是皮尔斯布洛斯南,他是很帅没错,不过当然还是没有我帅。」
「脸皮也没你厚。」她立刻回了一句。
「这叫做自信,小方小姐。」
「难怪你口哨吹得好,牛皮吹惯了嘛。」
「再一次提醒你,请省略后半句。」他客客气气的说道。
「你把一只耳朵遮起来不就好了?」
「那多可惜!只能听见一半你美妙的声音了。」
「我唱国歌给你听好了。你要不要把两只耳朵都遮起来?」
「你就这么爱国吗?你不晓得现在唱国歌是很危险的吗?一半的人会拍手,一半的人要打你。」
方为若可听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打我?」她迷惑的问。
黎曙天看她的确是不了的模样,着着实实大吃一惊。「你从来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也不听广播的吗?有多久了?」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她说家里连电话线都没接上。显然她真的是像隐士一般在过日子。
为什么?
「五六年了吧。」自从她由加拿大回来的那一天起。「我本来就不爱看电视,后来电视坏了,懒得叫人来修。我也没订报纸,全都是些无聊的广告。我只要有雷射唱盘就够了,广播节目的主持人都很呱噪。」
「你这样很危险的你晓不晓得?台风刮到你家门口了,你都还以为天下太平。」
「我会上气象网站。」她理直气壮的答道。这也是她唯一光临的网站。
「还有瓦斯管线破了,你都不晓得要逃命。大地震来了,你怎么办?」
「发生大地震,不要人家通知,我也晓得。」他问得真是好笑。
「唉,你啊,怎么这么叫人不放心。我猜你也从来不去投票的,对不对?」
「这真的不是我的错啊。」方为若无奈的解释:「每次选举我都很认真的在研究选举公报,要找一个最理想的对象。可是,我用的是删去法。一出门,在电线杆上看到候选人的海报,很碍眼,他就被删掉了。走到十字路口,旗子遮住了红绿灯,妨碍交通,又被删掉了。我坐在家里头,广播车从巷子口经过,吵得要命,只好又删掉一个。到最后全都被删光了,我就没有人可以选了。我也很想当一个好公民的呀。」
「说得也满有道理的。不过国歌你真的不可以随便乱唱,搭计程车的时候尤其记得别和司机乱哈拉,特别是那种有插旗子的。好吧,你既然那么爱唱国歌,我就当你唯一的听众吧。」
「才不要咧,我怕你拍完手,又打我一拳。」
「我怎么舍得呀,我是这么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我只知道你这人巧言令色,每天早上拿蜂蜜当白开水喝。」她跟着随口哼了两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只怕全都是虚情假意……
「咦!你的歌声好听得很啊,还说什么藏拙,太谦虚了吧?」
「随便什么人都比你歌声美妙,随便什么人都比你谦虚。」
「随便什么人都没你说话恶毒。」他笑嘻嘻的应道。
「谁让你今天只请我喝开水,我当然说不出好话啊。」
「嘿,我还以为你喝的是辣椒水呢。」他低声回了句。
「不知怎的,你特别容易激出我的劣根性。自己回去好好反省吧。」
「这个也要我反省?!」他不满的喊着,「女人!」
「又是香喷喷?又是如花似玉?让你又爱又怜?」
「你真是读历史系的?不是法律系?死的都让你说成活的。」
「回去翻翻三国演义吧,诸葛亮舌战群儒。这也是个历史人物。」
「就是这个可恶的家伙把你带坏了?」
「不知怎么搞的,今天话特别多。」她也自觉好笑的摇摇头。
「不是你今天话特别多,是你到今天才露出马脚。第一次见面,你冷冷淡淡的,我还以为是小龙女跑出古墓逛大街呢。」
「这都得要怪你,我以前是很有气质的。」
「你自己要找个人来斗嘴,哪能怪我?」
「唉,说得口都渴了。喂,我要喝水。」
黎曙天正拿着水瓶往口中灌,顿时尴尬的停住了。「呃,我的水喝光了,你这瓶也被我喝得只剩两口了。」他拿出面纸把瓶口擦了擦,然后递给她。
方为若接过来,犹豫了两秒钟,便咕噜咕噜的把水喝光。她实在是渴极了。回想起今日种种,她不由得心惊。第二次约会,她让他牵她的手,当着他的面席地而睡,又让他帮她梳发——她一直认为这是夫妻间才会有的行为……莫怪会有许多女人为了男人成为火山孝女,这个黎曙天,功力果然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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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都不说话了?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在生我的气?」车子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他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水被你喝光了,再说下去,我不是要渴死了吗?」
「对不起,下次我会多准备一些饮料的。前面有一家便利商店,你想喝什么?我去买。」
「辣椒水。他们有卖吗?」
「你真的在生我的气,」他苦笑道,「真只为了我把你的水喝光了?」
「我是这么小器的人吗?」
「你的名字也不叫做大方啊。」
「别麻烦了,吃饭去吧。」
「我还不晓得你喜欢西餐中菜还是日本料理?」
方为若低头打量了一眼两人的衣着,不仅休闲,还沾了泥土和草汁。「除了路边摊,大概没有餐厅会让我们进门吧。」
「说的也是,只好去夜市吃了。」他说得忐忑,心想:小方绝对不会喜欢在夜市和人挤在一起吃东西的。
方为若沉默了半晌,终于说道:「去我家吧,我随便煮煮。」
黎曙天喜出望外,忙不迭的点头。「好极了,你住公园附近?」
「从公园的小丘上可以看见一栋平房和很大的院子,就是我家。」
黎曙天回想了一下。「你早上指的不是这个方向吧?原来是故意误导我,真怕我上门打劫?」
她担心的已经不是这个问题了。「还记得怎么走的吧?」
「我方向感好得很,从来不会找不到路。」
找不到路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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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是幽静的巷弄,九重葛伸出高高的墙头,满满的开着花,几乎没有露出一点空隙,似乎从来未曾修剪过。大门斑驳古旧,门缝底下没有泄漏出任何一丝灯光,这屋子乍看之下几乎像是古老的废墟。
「就是这里?街道太窄,没办法停车。你要先下车吗?我把车子开到公园另一边去停好了。」
「别麻烦了,我去开大门。」
方为若先下车打开小门,再拉开门栓,使力的将大门往旁边推,无奈那大门怎么也不肯动一动。
黎曙天见大半天毫无动静,也跟着下车进门。「卡住了,是不是?」
「太久没开过了。」她觉得有点丢脸,她没有好好照顾爸妈留下来的房子。
「你先去把灯打开,我看看是怎么回事。」他试推了几下,大门仍是文风不动。
方为若跑到前廊底下,打开前院的大灯。在灯亮前,她其实没把握会不会连电灯都罢工了。
「轨道被堵住了,清一清就好。给我一支扫把。」他转头吩咐道。
方为若连忙从墙边抓来一支扫把。「我来扫吧。」
「男朋友就是拿来做这些粗活的,你不晓得吗?」他开玩笑的说着,抓过扫把,把卡在轨道里的枯叶小石子清干净。放下扫把,再推了几下大门,终于把它拉开了。「轮子有点不顺,明天我再上点油,就很好推了。」
「谢谢。」
「不用谢,待会儿可是要吃你三大碗饭的。我让车子停在哪儿?」
「屋子左边有一个车库。」
黎曙天大致打量了一下前院。「你家满大的,就你一个人住?」
「哎。你先把车子开进来吧,我去煮饭。」
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屋子、这么大的院子,她平常就是面对一个冷冷清清的家吧?没有灯火,没有人迎接她,只有满园子森森的树影,她不会害怕吗?他把车子开进车库停好,一边皱眉想着。车库里头还停了一部宾士,车身上满是灰尘,似乎已经很久没开过了。看车型至少有七八年的车龄了。小方不会开车,她连手排自排都搞不清楚。走回前院,客厅的门半开着,里头的灯光泄了出来,屋子里有锅铲的声音,她的身影灵巧的在流理台前穿梭。
「需要帮忙吗?」
方为若听见问话,转头看了他一眼。「你……你要不要先去洗个澡?浴室里有烘干机,衣服烘干了,马上就可以穿了。」
「好。」他也觉得满身灰尘不大舒服。「真的不需要帮忙吗?今天走了这么多路,你一定也很累了。」可惜他唯一的拿手菜就是煮一碗泡面,再进阶一点,也只是打个生鸡蛋进去。
「不用了,我很快就弄好了。」她边回答边将一把义大利面加进沸腾的滚水中。这样一餐会不会太寒酸了?好多年都没人和她一起用餐了……照理该隆重点……
要不要把那个美丽的铜烛台拿出来?够时间让她去洗个澡、换件美丽的洋装吧。阿黎需要把衣服烘干,时间应该是够的……
她到底在想什么啊?只不过是一顿晚餐和一个雇用来的男人——她名义上的男朋友而已……
趁着煮面条的空档,她在柜中找了又找,终于把烛台找了出来,插上艺术蜡烛点亮了。想了想,索性再从抽屉中翻出雪白的绣花桌巾铺上。去花园剪几朵玫瑰进来插吧,怕会来不及换衣服……犹豫了下,她把面对花园窗口的窗帘拉开,这样也看得到的……
待厨房一切就绪,她匆匆跑进卧室洗了个战斗澡。要穿哪件洋装?那件鹅黄的?粉女敕的颜色,很有春天的气息……
站在全身镜前梳理着长发,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一个扮家家酒的小女孩。烛光晚餐、美丽的洋装、宜人的男伴……只是扮家家酒……
黎曙天几乎是受宠若惊的盯着考究的餐桌布置。炉子的方向传来一阵浓郁的香味,是女乃油加上他认不出来的香草的味道,闻得他饥肠辘辘。女主人呢?另一个方向飘过来淡淡的馨香。黎曙天转过身,只见方为若一身春装,长发湿湿亮亮的披在肩上,朝他走了过来。
「好香。」他一脸陶醉的喃喃说道。
「你先坐,我去把晚餐端过来。别介意,只有很简单的两三道菜。」
「比五星级饭店还精致。你吃饭时都布置得这么漂亮吗?」
「难得好玩嘛,偶尔为之。」
「我想,就算你是吃泡面,也不会用保丽龙碗。」他接过一只印着野草莓图案的美丽磁盘放到桌上。同花色的磁碗放着洋芋沙拉,汤盘里盛了半满的玉米浓汤。都是再寻常不过的菜色,但在女主人的巧手之下,看起来却令人垂涎三尺。
方为若笑道:「是不会。其实我从来没吃过泡面,我爸不许,他是个医生。还有,抱歉得很,没有米饭。我的菜园里只有马铃薯,没有种稻子。」
「我最爱吃马铃薯了,还有义大利面。啊,我爱死玉米浓汤了!」
「那你真的是太好养了。」
「你自己种马铃薯?该不会连麦子都是自己种的吧?」
「事实上是我找不到书教人怎么种麦子,我的菜园也不够大得可以种出一片金黄的麦浪。所以呢,面条是买来的,玉米也只是罐头的而已。」
「你怎么看也不像个农夫。」
「我的储藏室里还有斗笠和蓑衣……」当古董收藏的,「你要看吗?我外公外婆是种田的。他们种马铃薯,所以我这辈子吃马铃薯比吃米饭多得多。」
「你的身材一点也不像。」
「不像马铃薯?不见得你就是啃甘蔗长大的吧,才会长得这么高。」
「喂,我的身材一点也不像甘蔗好吗?我可比甘蔗雄壮威武得多。」
「那像冬瓜好了,个儿高又壮。」
「不用了,我情愿像甘蔗算了。」
「原来你不喜欢冬瓜啊,好可惜,本来我明天打算煮蛤蜊冬瓜汤的。」
「我爱喝!你可以煮一大锅,我负责把它喝光!」
「我有说明天要请你上门吗?」
「怎么没有?刚刚说过明天要帮你的大门上油的,你没有反对,那不就是默认了吗?其实最好把门重新油漆过。还有,我记得你说家里的电视天线被台风吹坏了,对不对?我顺便把它修一修。你房子这么大,待整修的地方一定很多,我一个礼拜做一点,好不好?」他一次做一点点,就可以有好长一段时间,每个假日名正言顺的上她家门。
「好啊!」她爽快的同意。另外算工资给他就是了,谁也不欠谁。怎么他明明是这么勤快的一个人,偏偏会去做那种工作?心里想着,不由得遗憾的摇了摇头,人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
「喂,到底是听到的算数?还是看到的才算数?」最好当然是她嘴上同意,心里也同意。就算不同意,他还是要上门的。这叫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对,是跑得了尼姑跑不了庵。真是!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要是尼姑,他还有戏唱吗?
「轻轻松松就找到了苦力,当然算数。对了,你有吃饱吗?胃口看起来很好。」
「那是因为你煮的东西太好吃了。」黎曙天认真答道。
「那就请回吧。」
「我帮你洗碗。」
「不用了,要干活明天有的是。」
到了今晚,他的心算是定了一半。反正来日方长,她是绝计跑不掉的。「那我走了。等等,我先帮你把电话线接上。」
「不用了。」
黎曙天不理会她的反对,三两步奔进客厅,一眼就看到茶几上放了架古董式的电话,电话机上贴了电话号码。他默念了两次,确定记牢了才开口。「别再把电话线拉下来,晚一点我会打电话来查勤。要是打不通,我会半夜来敲你家大门,怕吵到你邻居的话,就乖乖听话,知道吗?」他一边弯子把线接上,一边软语威胁加恐吓。
突然冒出一个人对她指挥这指挥那,方为若一时呆愣着没有反应。
「我走了,再见。记得把门锁好。」
「谁准你打电话给我的?你不可以随随便便打扰我……」她反应太慢的对着他的背影喊着。黎曙天的两条长腿已经跨出大门……
她的抗议呢,就算听见了,他也只当是耳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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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机就搁在单人沙发旁边的茶几上。
清洗好碗盘,把厨房打理干净后,她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想做,只是呆坐在沙发上,视线在壁钟和电话之间转来转去。时针转过了两圈,堂堂向第三圈迈进,屋中沉静依旧。然后,铃声像是忽然从沉睡中清醒,蓦然响了起来。一声,两声,她忍住不接,到了第十声,她终于把话筒拿了起来。他说了,电话打不通的话,他会半夜来敲她家的大门。打扰了邻居,就会被请到派出所去喝茶,到时候还得去保他出来,反而麻烦……
一声喂还来不及发出,电话那头便传来怪腔怪调的一连串声音,「电话录音……电话录音……」
「姓黎的,你别装神弄鬼了。小孩把戏,你以为我听不出来吗?」
「唉,小方方,你要是听不出来,接下来听到的就会是哭声了。」黎曙天笑嘻嘻的说,「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跟你讲电话呀,你傻了吗?」他问的什么废话!
「更正,你一分钟前在做些什么?」
在等你的电话呀。「呃,我忘了。」
「但是我知道你一分钟前在做什么。」
方为若吓了一跳,反射性的把话筒拉开一尺远,彷佛真以为他能透过电话线看穿她的心思。
「你在想:我今天多么快乐!我有一个全世界最英俊潇洒最幽默风趣的男朋友。认识他,我真是作梦也会笑醒。」
「是作恶梦被吓醒吧。这个姓黎的家伙无恶不作,尤其喜欢半夜没事来敲人家的大门。」
「不敲门,叫我翻墙进去吗?你种的那些发育过度的九重葛会把我刺得面目全非。」
「原来你还晓得要害怕啊。你的厚脸皮没有养大你的胆子吗?」
想追求她,没有一张厚脸皮,铁定会一事无成。黎曙天在心里叹着气。「你知道吗?你好像那个童话中的公主,住在荆棘城堡中的睡美人,被巫婆施了魔法,要沉睡一百年才会醒过来。那个超人王子非要有超人的耐心不可。」
「即使王子有超人的耐心也不管用,我要真是那个懒骨头公主,可不高兴一个高龄一百三的老王子来把我吻醒,滚一边凉快去吧。好啦,睡美人要去睡美容觉啦,晚安。」
「等等!」黎曙天急急喊道,「别挂电话!才十点多你就要睡了?我还打算跟你聊到天亮呢。」
「哪有那么多话好说?」她怀疑的问。
「当然有。我们可以从你几岁起不会尿床开始聊。」
「你要知道我几岁开始不尿床干嘛?」
「这叫做聊天啊。你以为别人聊天都聊什么国家大事或是研究相对论吗?」
「哦,明天不晓得会不会下雨……」
「也不用这么名副其实啦!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明天的天气。晴时多云,午后山区有雷阵雨,降雨机率百分之三十。未来一周都是晴朗炎热的天气……」
方为若真正想问的是:你之前伴游的都是什么样的女人?她好奇却又说不出口。「喔。」
「小方,」黎曙天迟疑了一会儿才把他想知道的问出口:「你以前交过男朋友吗?」
「晚安。」她迅速扔下一句,立即搁下话筒。
另一头的黎曙天愣愣的盯着电话老半天。他是踩到地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