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
一阵大吼,伴随着水晶杯和台灯被扫落到地上的声音,乒乒乓乓!
“够了!你以为你是谁?告诉你,你连江子强那个混蛋都不如。”
林美蔷身上的香奈儿晚礼服,被人撕得七零八落,她那看来雕琢精致的脸蛋上,有着明显的瘀青和红肿,她瞪着眼前满口酒味的男人,非常不智的提起她第一任丈夫的名字。
“你他妈的!贱人!你敢拿他跟我比?”制造出她美丽脸蛋上那些罪恶痕迹的男人,一个踉跄,劈头又是一巴掌朗她的甩去,不料,却绊到地上横躺着的高级立灯。
“他妈的,你还敢逃?”那个醉酒的男人扑了一个空,跌到林美蔷的跟前,伸手就抓向她。
“神经病!”林美蔷忙不迭的退后,用双手护着胸前,她一脸怒气,但却掩不住她那害怕受伤的惊慌目光,“难道要我呆呆站着给你打呀?”
那男人恶狠狠的瞪着她,吃力的从地上站起来,他摇摇晃晃的靠近她,“你给我过来,听到没有?”
“我……”林美蔷犹豫了,她向后退的脚步也慢慢停了下来。
她一向习惯听男人的话,而且,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她所嫁过最有钱、也最体面的一个;虽然他远不及她的第一任丈夫——江子强那模特儿般的英俊潇洒,但是,他却是最能供得起她维持美貌和身材的男人,即使他大了她将近二十岁。
“你这贱人,如果还不过来,我明天就跟你离婚。”
“不要!”男人威胁的话语立时奏效,林美蔷向前了一步,她美丽的大眼,即使瘀青了还是很美,此刻她泪眼婆婆的望着男人,“你如果真的抛下我们母女俩,那叫我们靠什么过活呀?”
“不会靠你自己吗?笨蛋!”冷冷的一声,从那装潢得美仑美典的客厅门口传来。
一个约莫十岁的小女孩,声音稚女敕,语气却老成,她看着酒醉的男人,和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母亲,大大的眼睛里没有一丝害怕或怜惜。
不等从错愕中清醒的母亲和继父说话,她又开了口:“你知不知道去麦当劳打工,一个月也有一万五?”
“可是,你还不能打工呀!”
她母亲愣愣的回答,引起小女孩翻了一个大白眼,“你是我妈耶!我说去打工的是你,不是我?”
“我!”
“哈哈!哈!”
在一旁的男人突然爆出了大笑,他看着小女孩,小女孩的目光也无惧地直视着他。他看着小女孩的眼神中,出乎意料之外的,竟有一丝疼惜和不舍。
“小雪,你跟着母亲实在是太可惜了,跟我姓吧!将来,这片产业就都是你的了。”
“你!”林美蔷笨归笨,但当事情牵扯到自己的利益时,她可精明得很,“你敢?小纱是我的女儿,你就算是死了也别想把钱留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