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她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
她的妈妈阿玲十七岁怀了她,同年的男友不愿负起责任,硬逼阿玲去拿掉她。
十七岁的阿玲,自己都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又怕痛,不肯去医院,也不敢跟任何人讲,偷偷到药房买些杂七杂八的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囫图吞了它们——人家不是都说孕妇不能乱吃药吗?
横竖吃了乱大一把连自己都叫不出名字来的成药,这肚里的种,该是活不成的吧?
活不成,自己就会掉下来吧?
别怪她心狠,没有怀孕过,自然也没流过产,打胎这一回事,究竟是怎么?她不懂;孩子的心跳她没听过,母爱是什么?她也不懂。
可这般年华的少女,能怀上自己心爱男人的孩子,谁又愿意打掉它?
这男人对她到底有没有心、有没有爱,阿玲却有一点懂了。
可她爱他,就是爱上了,有什么办法?
等没几个月,肚子大起来,吓到阿玲,也吓着男人,吓得他气怒地抡起拳头,想要将孩子硬生生地打掉,结果打伤了妈妈,孩子依然故我,稳稳地生根在她肚子里,连翻个跟头都懒。
她哭着求他娶她,他不肯,连一丝丝的犹豫跟怜惜也没有。
如果阿玲有一对正常的父母,打死也不会将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
这一个男人,还没有成年,已经坏事做绝,吃喝嫖赌,无一不行,把酒当作开水在喝;一辈子没有工作过,也没拿过一毛钱回去家里;换女人就像换衣服,对老婆唯一的贡献,就是拳头加上心碎。然后,活不到四十,肝脏就硬得像块坚石,呕出了满缸子的血,离开这个世界。
他的心肝,确然硬得像块石头,唯一的热血,死的时候才流出来。
这样一个男人,只要有一丁点儿心疼女儿的父母,就怎么也不会答应将女儿嫁给他。
可惜,阿玲偏就没有这样一对父母。
阿玲的生父是个早死的赌鬼,生母是个懦弱的女人,带着她这个拖油瓶,嫁给一个小器又没钱、脾气暴躁、心眼儿狭窄的鳏夫。
鳏夫自己有几个小孩,母亲跟他又再生了几个小孩,一串小孩,像串粽子似的绑住他们,让生活变得更艰难。这些粽子每张嘴张开便是要吃要喝,日子过得再惨再苦,总还是自家的种,要张扬着喂食,唯一一张白吃白喝的,就剩兰她妈妈的嘴了。
像这样没有贡献的废物,竟然敢怀上男人的野种,他就不怕将她扫地出门。
后来,唯一一个阻止这场婚事的,变成男人的妈妈。
她苦口婆心地劝着阿玲,说自己的儿子是怎样子她知道,她是为了她好,不愿让她年纪轻轻就往火坑里跳。
天底下有母亲说自己的儿子是个火坑的吗?
就有!
这母亲还说这个火坑,像原子炉一样,能烧得你尸骨都不剩!
可阿玲不怕,流着眼泪说的还是那一句——爱上了,有什么办法?
有什么办法?
没有办法的阿玲,嫁给除了做恶以外,同样没有办法的他。结婚的当天,他就成了失踪人口,不需要去报警,她知道,他厌了,便逃也似的离开她。
可怜的十七岁的新娘,大着肚子,住在租来的小房间,拿着男人的寡母提供的少少生活费,守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老公、不知道在哪里的未来,还有,被她的少不更事,被她的无知与残酷伤害到的.可怜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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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自她有记忆以来,妈妈总是成天喝得烂醉,醉死了就昏睡,睡醒后又喝,难得清醒的时候就打她、骂她;能够的话,桌子底下是她唯一可以躲藏的地方。她经常待在桌子底下,祈祷她妈妈不会发现她,可以暂时躲过一场皮肉痛,但是有时,也躲不了。
邻居常常听见打骂小孩的声音,却不曾听见过小孩的哭叫求饶声,小孩他们是看过的,她小小的身上、细瘦的手脚,有数不清的伤痕,被衣架子打的、酒瓶砸的、菸头烫的,什么都有。
夭寿喔!邻居时常说,这后母对待孩子也未免太过心残,这样小的孩子,也下得了这样狠的手。
谁家的大人没打过孩子?就是没人猜得出,兰确实是她的妈妈怀胎九月,经过整整一天阵痛才生出来的亲骨肉。
就算是后母,也太过心残了。
但是在民风还质朴保守的彰化乡下,没有人愿意去管那个没有老公、在酒店上班的不正经女人家里的事;况且人家家里还有一个可怕的姘夫。那个姘夫,一看就是个狠角色,单纯的居民,没有一个人能够得罪得起。
哪怕那个姘夫,久久才出现一次,也够威胁人的。
兰不怕那个姘夫,因为那人不真的是妈妈的姘夫。妈妈说,他是她的亲生父亲,当他在外头混得难过了,就回到家里找妈妈要钱,妈妈没有钱,他就要她去找相好的老头,去跟他要。
他口中那个相好的老头,是一个日本人,是阿玲上班的地方的客人,在日本有好几家公司的社长,是一个非常有钱的人。
他来台湾谈生意,被招待到酒店,认识了阿玲,心里喜欢,就不舍得走,回程的日子一延再延,为的是想将她一起带走。婆婆都劝阿玲跟他走。
「那个人喜欢你就跟他走,女人最要紧的是找一个爱自己的人,爱情怎么也没有吃饱的肚皮重要,何况你守着的算是哪门子的爱情?」
「可是,人家有老婆,过去要做小的。」
「人家是拿金屋子给你住,娇宠你、疼惜你啊!出入有司机载,作息有佣人伺候,有花不玩的钱,过去了是当贵妇人,做小也比你现在的景况强,你还没有三十岁呀,天天去陪酒,回来又继续喝,难道非得要喝死你才甘愿吗?」
「可是……我还有……兰,人家……人家没说孩子可以跟过去……」
「你在意过这孩子吗?」女乃女乃说着便红了眼眶。是自己儿子造的孽,她没有立场怪媳妇,儿子是她快四十岁才生下的。儿子没有几岁,他爸爸就走了,他的爸爸是个清白的公务员,一生除了名声,没有留下什么,只有一个孽子;这孽子,在很早以前就被她宠坏了,等到后悔的时候,什么也来不及。
她六十几了,怎么撑起这一个家?
不只舍不得孙女儿,也舍不得她的媳妇,明明是个美人儿,可惜命不好。
「我……我不是故意要打她……」
「我没怪你。」女乃女乃低着头。「阿荣出去,我当作死了,回来也只会向我这老母伸手要钱,还有脸跟你要!你被逼要去陪酒,我不忍心啊!我那废了的儿子,等到死也不会改变,我这一生不会指望他了,老了死了也不求有人送。可是你不一样,你还年轻,听人说那社长的老婆病了,有机会你也许可以扶正,如果不成,攒些钱留在身边也是好的,我不会要求你照顾我,可是兰还小,我这个白发人没有办法照顾她一生一世。」
她的女乃女乃劝了她妈妈好几次,又哭又来的,她妈妈也跟着哭,可是终於没有走,留在这个永远暗暗的房间,等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回来的爸爸。
这个爸爸,是别人眼中的姘夫,可是她知道,这是爸爸。这暗暗的房间,只有在他回来的时候亮起来,他长得很好看,高高的、瘦瘦的,五官很漂亮,她常听人家说:「那女人的姘夫皮相生的好,可惜一脸的坏模样。吃软饭的,就这副德性!」
爸爸回来的时候,妈妈是清醒的、是高兴的、是讨好的,家里会出现好吃的东西,妈妈不会打她;这一个漂亮的爸爸,好像带来光亮的天使,那短暂的一刻,她的家庭是完美的,有爸爸有妈妈,有好吃的食物跟温暖。
可是这种假象很快就会消失,带来光亮的爸爸其实是一个恶魔,他回来把妈妈的希望抢走,让她妈妈花更长的时间沉浸在悲伤里面,更憔悴、更堕落。
他也不甚在意兰,这样瘦小的孩子,到底几岁了?很少听她开口说话,总是蜷着身子很安静地缩在桌脚边,拿着大大的眼盯住他,连眨一下都不会。他想,她在阿玲的肚子里跟着吃了太多药,或许是个白痴也说不定。
这孩子如何反正也不干他的事,充其量他只不过曾经凑过几亿分之一的热闹,怎么也不能算是他的责任,是不是白痴与他何干?要不是阿玲还有本事挣几个钱,他是连回来都懒。
听阿玲说她攀上个有钱的日本老头,要他回来,说有好处给他,没想到才拿她一点钱,她就哭哭啼啼地不让他离开,惹人心烦!所有的女人就她最不上道,什么老婆跟小孩,全是狗屁!
她干嘛不跟着有钱老头去日本算了?她日子如果过得好,有钱能寄回来,给他多喝几杯酒、多泡几个妞,那是最好;没钱寄回来,他也不会罗嗦,反正女人有的是,最烦的就是像她这样,又哭又闹,不让他走,逼他不得不使用暴力来换取自由。
什么责任、什么是爱,他全部不懂;是活是死,他也不稀罕。
其实她很傻,寄望在他身上,就是傻。
女人傻起来,特别可怕。
他走的时候,笑笑地蹲下来看箸缩在桌脚旁的兰。
「知不知道我是谁?」
兰点了一下头,很慢地,让他又想到迟缓儿。这孩子真的不是很妙,但也无妨,他不会在乎。
「叫声爸爸?」他突然起了一点逗她的兴致,却不是很高。她不叫也没关系,他起身就准备离开。
兰只是定定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连她一个小孩子都知道,他笑起来的模样很吸引人,这就是妈妈不愿意跟有钱的伯伯到日本的原因?
为什么?
这样笑起来像阳光一样温柔的脸,在一眨眼的刚才,将妈妈揍得不省人事,这是一个充满阳光的鬼,这一个鬼,如何能在阳光底下不被融化?
兰还小的时候就明白,不是所有的鬼都会在鸡鸣的第一声消失,这一个看得见、从来不打她不骂她也不曾抱过她的鬼,比抓狂的妈妈还要令她觉得更遥远而冰冷万分。
阿荣,她的爸爸,亲生的爸爸,别人眼中她妈妈的姘夫;她不怕他,他只是个没有随阳光消失的鬼,他只是一个没有温度、令她觉得好冷好冷的鬼!
她没有怕他,也没有恨他。
他耸耸肩,作势要走,想了一想,伸手到口袋捞了几张千元大钞给她,像扔给街边的乞丐一样扔到她脚边,算是给她一点买糖果的钱吧!
她没伸手去捡,只盯着他看。
没趣!肯定是个白痴!她连捡钱也不会。他眉尾挑了一下,很无谓地想到,他阿荣的种原来是个没用的废物?早叫阿玲去打掉了,结果看她做出什么蠢事!
「嗳,我走了,有钱就赶快收好,要不等你妈妈醒来,把钱拿去换酒喝,我看你吃什么?」
他边说就开门出去,走下楼梯,头也不回。
她跑到窗边,看着他的背影,直到他渐行渐远,所有的光亮,仿佛也随着他的离去而消失。
她没有恨他,也没有爱他。
只是贪恋那道假的阳光,觉得假的也好,也会有短暂的温暖。
她很快捡起地上的钱,叠好后攒在手心,跑着下楼,跑到女乃女乃住的地方。女乃女乃总是为钱烦恼,她会需要这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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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你爸爸回来了?然后又走了?」
她点点头,任由女乃女乃抱着她,任由那热热的泪水烫进她的头皮,流进她的心里。她举起手,不舍得女乃女乃哭,擦去的泪水,却一再淌出来。
「我可怜的兰呀。」老妇人为可怜的孙女儿哭。她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辈子也没有办法聪明了,可是她也绝对不是一个白痴。
「女乃女乃,你不要哭嘛,我不可怜,你看看,妈妈有好几天没有打我了,那个人还有拿钱给我耶。」她拿钱给女乃女乃,顺便让她看看手上结痂的伤痕,要让她放心。
老妇人别过头,内心翻搅的不舍与疼痛,不愿让孩子看出来。抖着声音,她说:「你功课写好了吗?」
兰笑了笑,点点头:「都写好了。」
「你不是说,你妈妈怕亮,不让你开灯写作业?」
「我点蜡烛呀,妈妈睡熟以后,我偷偷点蜡烛写,蜡烛很亮,我什么都看得见哟!」
「是吗?兰真是乖孩子。」老妇人眨眨眼睛,伸手模着她的头,说:「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小芳要来哦!」
「真的吗?」兰的眼睛亮了起来,连身子都跃高了。「真的真的?」
「嗯!」
「那我去巷口等她。」
「还没那么快,坐在屋里等也是一样。」
「不一样,不一样!」她迭声说:「这巷子高,她由下面上来,我站在巷口,第一眼就可以看见她,她也可以第一眼看见我。我等她,她会高兴,她高兴,我也高兴。」
话还没说完-她人就跑出去了。
一会儿又跑回来,跟女乃女乃说:「可不可以给我一百元?我想请小芳吃冰。」
女乃女乃给她一百元,叮嘱着:「你钱收好,小芳她比你有钱,让她请你吃冰,你的钱留着买你自己喜欢的东西。」
「每次都让她请我?」
「没有关系的,小芳不是别人,她不会因为你不请她就生气。」
「是吗?」她有些迟疑,捏紧了钱,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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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小芳!」远远地,就看见穿白色衣服的小芳,像小公主一样,大她半岁,全世界最漂亮的表姊!
「兰!兰!」小芳提起裙子,也向她跑过来。
两个女孩子抱在一起,像一百年没见过面。
任谁看见她们俩,肯定要说:漂亮的是姊姊!
圆圆白净的脸蛋,十足礼貌乖巧的模样,大大的眼睛总是闪着慧黠的光芒;考试年年拿第一,奖状一个箱子也装不下。
「这孩子聪明又有气质,长得好漂亮啊!」
这样的话,兰跟小芳在一起的时候最常听到,听到的时候兰好高兴,高兴到像别人称赞的是她一样;称赞小芳的话,她听见就高兴。
兰不漂亮吗?并不是!
兰也很漂亮,只是漂亮得太野!她的眼睛也大,就是不如小芳滚圆滚圆的纯净气质,兰的双眼皮会笑,飘到深长的眼尾处便像飞起来似的,小小年纪,已经看得很明显,这似笑非笑的正是桃花儿样。这样的长相,不会是一种福气,也不会有人去赞美,都说是个野孩子也好、是个不正经家庭的孩子也好,最怜悯的一种说法——她是个命苦的孩子!总之,小小的年纪,从来没有听见过谁赞美过兰,就连她女乃女乃也不会。
她女乃女乃是太过忧心,忧心到没有办法注意兰的小心灵。
兰是不够聪明,也不会注意到这些,她只知道喜欢小芳,喜欢到比喜欢自己还要多,而且多很多很多,所以听见小芳被赞美,比听见自己被赞美还要高兴,虽然说,她并没有可以比较的。
反正小芳聪明、小芳漂亮、小芳最好!全世界她最喜欢的人是小芳,小芳也说,全世界最喜欢的人是她!只要有小芳,她怎样都可以。
小芳的妈妈是兰的姑姑,阿荣唯一的姊姊,在台中的小学当老师,嫁给一个不大不小、两线一星的警官,家里不算有钱,但也不差,有自己的房子车子三十出头的夫妻俩,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算起来实在不错了。
女儿乖巧贴心又聪明懂事,如果说,对生活唯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那不成材的弟弟!还有就是一个人独居的寡母。
母亲一直不愿意离开亡父的故居,随她到台中住,而她毕竟身为人妇,有许多事,也不是她说了便算。她的婆家虽好,可不见得事事不计较,原本女人嫁了人,凡事就不能求尽心如意。
只好抽空来这儿,见见寡母,塞些钱给她,见见出自己的侄女儿,送些文具衣服、探视一下她的功课;至於弟弟,她是当丢了!弟媳妇儿,清醒的时候太少,说句老实话,她还真怕面对她,怕面对清醒的她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或是能安慰她些什么。
「她还是不愿去日本?」
「唉!难为了人家社长,没占过她什么便宜,这一两年,倒也陆续汇了不少钱来,问的始终一句『要不要跟他』,都说日本人,我看也真有心了。」
「就算他有心又怎样?女人的年华有限,色衰爱弛是什么道理她懂不懂?人家多金,还怕没有更年轻貌美的人来抢?阿玲实在太不会想,既辜负自己,也害了兰!」
「这不是阿玲的错呀,你别怪她。」
「我没有怪她,只是说她不会想。你以为我是看那日本人有钱才叫她跟他吗?错了!是见他有心要待她好。阿玲长得漂亮,不怕找不到有钱的男人,可有钱的男人有几个会有真心?女人不知道善待自己就是自己的错,阿玲她可以翻身却不知道把握,我是又急又气!」
「可……可是我们又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真心?也许他是自尊心作祟,觉得得不到的总是最好,说不定就是因为没占到便宜,才不死心哪!也许情况并不像我们想的这么乐观。」
阿荣姊姊冷冷一笑,笑她的母亲多心,不愿明说像她们想的一样如何?不一样又如何?最糟又糟得过现在吗?怕对方没有真心?真正没心没肺的都尝过这么多年,还有什么好怕的?还有什么可以损失的?
这样的话,说来徒令母亲伤心,她不会说出口,只是要母亲多帮着提点阿玲,不要让她净往死胡同里钻,困死已,也困死兰。
「这么多年,她够苦了,该让她享享福。」阿荣的姊姊说。
「也许我们觉得很苦,可她觉得幸福啊!她总是说看见阿荣,怎么苦也值。」
「值什么?要她去做妓女,拿恩客的钱倒贴他去外面养女人,值什么?」
「你不要说得这么难听,阿玲她没有——」
「没有什么?没有像我说得如此不堪?阿母,你心里清楚,最不堪的是什么?我当阿玲是亲妹妹,我是有妹妹没有弟弟的人,她去陪酒养你跟兰,还有那不中用的人,我一辈子也不会瞧不起她,我是恨铁不成钢啊!如果毒一点可以把她毒醒,我还会讲更毒更狠的话,我宁可让她恨我,也不要她毁了自己跟兰。」
「可对方毕竟还有妻子,也没说好会让兰跟着过去……」
「兰跟着你住,还是……你们都搬去跟我住。」阿荣姊姊咬着牙说。不管了,这一老一小,是跟她有血缘关系的至亲,她无论如何也得扛下来。
「我会劝她,她要听得进去才好,唉。」老妇人叹气了。好说歹说,能怎么呢?阿玲是那样死心眼的女人,爱上了,就像-鱼尾巴上倒勾的刺,深深地刺下去,不扯破皮、糊了血肉,又怎样能够拔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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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你看,这两件衣服你喜不喜欢?」
在学校的操场边缘,小芳由纸袋里拿出两件衣服,粉蓝色跟粉红色,样式一样,都有很漂亮的蝴蝶结跟蕾丝花边。
「很漂亮。」兰笑着说:「你的衣服每一都漂亮。」
「这不是我的衣服哟,是你的衣服。」
「我的衣服?是姑姑买给我的吗?」兰很惊喜地接过去贴在胸前比了又比。
「嗯。」小芳点点头。「记不记得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也有礼物要送你呢!」
小芳拿出一个鹅黄色、上面画有漂亮图案的小钱包给她。
「生日要送礼物的吗?那小芳你的生日我从来没有送过你什么,怎么办?」
「不要紧,等你以后有钱再送我就好了。」
「我现在就有钱了!你看,一百元耶,女乃女乃给我的,你喜欢什么我都可以买给你的。」她掏出一百元,直接交给小芳,没有一点舍不得。
才小学六年级,小芳已经很懂事,她拿过兰手上的皮包,将钱放进去,又交给兰。「我要的东西现在还没有想到,这样吧,等我想到时我再告诉你,好不好?你先帮我保管这一百元。」
「可是……可是……钱放在我身上,我怕我肚子饿时会想拿来买东西吃,要是我买东西吃掉就没钱给你买礼物了,那怎么办?」
「你拿去买吃的东西也没关系,也许我要的东西,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怎么可能?」兰笑着说:「只要有钱,去超商什么也买得到。」
「有些东西超商就没有。」
「是什么?」
「什么呀?好比说……人啊!你说,超商有卖人吗?是你,你要卖多少钱呢?」
「我……我才不要卖!我又不能卖,我又笨又丑,买了我也没有用,谁要买我?」
「谁说你又笨又丑的?」小芳双手叉腰,怒着声问。
「干嘛要人家说?我自己就知道了啊!我是班上最后一名耶,不笨吗?笨的人当然就丑了,像班长她是第一名,当然就是全班最漂亮的人。」
「谁规定第一名的人就是最漂亮的人?」
「天生自然啊,聪明的人当然漂亮。」
「乱讲!」小芳有些气怒,又不知怎样发作,一撇头看见高低单杠,突然问兰:「你会不会转单杠?」
「当然会。」
「最高的也会?」
「用一只脚都会。」
「哪有可能?」
兰向上一跃,手抓住单杠,身子一翻,用脚勾住,便像车轮子一样快速滚起来,
小芳坐在草皮上看她,一时失了神。
「我才不会骗你。」兰跳下来,很得意地笑。
「兰,我问你喔,你觉得你们班长漂亮,还是我比较漂亮?」
「当然是你啊,还用说吗?等级完全不一样。」
「那你跟我,谁又比较漂亮?」
「当然是你啊,还用说吗?等级完全完全不一样,而且还是等了好几级的哦!我连班长的一根脚趾头也比不上,可是她连你的一根头发也比不上,你如果是大亨堡,她就是调味包,虽然还满重要,不过不用钱的。」
小芳噗哧一笑,问道:「那你是什么?热狗还是面包?」
「我?」兰指着自己,表情茫然。「我哪里能当热狗跟面包呀!我就像路边的石头,几百颗石头里面最不起眼的那一颗。」
「你是石头,那我是什么?」小芳绷着脸,很严肃地说:「没有人可以是石头的,没有那么低的价值,但是如果硬要说一个人是石头,那么全部的人也可以都是石头,我们住的地球是石头,地球仰赖生存的太阳也是石头,终归到底,万事万物都是石头做的,有朝一日我们也将变成石头。」
「小芳,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我是说,人没有那么多不同。你知道人的一生到底有多长?不管是长还是短的人生,最后能够留下些什么?有的人活了七十年,除去年岁的增长之外,日子相似到像只活过七年,没有得到过什么,自然也不会留下些什么;有的人,每一天,都活得比别人精采好几倍,好像诗人,只要写出传世好诗,好像音乐,只要一首经典,就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不知道。」兰偏着头。小芳聪明,讲出来的话难懂不稀奇,反正老师讲的话,她也常常听不懂。「不过,我知道你不高兴,为什么呢?」
「你有没有听过人家说我们长得很像?」
兰摇摇头。
「刚刚路上不是有人问我们是不是姊妹吗?」
「嗯。」
「会这样问就表示我们很像的意思,如果我漂亮你就漂亮,妈妈说你长大肯定比我更漂亮,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譬如你会翻单杠,我不会,每一个人都有会跟不会的事,现在功课好不好似乎很重要,可是有一天,功课好不好,也许会变得根本不重要。」
「功课不好,老师跟同学都不会喜欢你。」
「理他们呢,我喜欢你就好了。」
「我也最喜欢你!小芳,你知道吗?你是全台中市注音比赛的冠军,你每年都当选模范儿童,你画的图跟作文登在报纸上,旁边有你的名字,老师跟我说,我要是有你的十分之一就好了!」
「等你长大就不止我的十分之一了,或者还会超过我很多很多。」
「不可能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