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四,是南安国一年一度的桃花节。
“公子,真的好热闹呀。”
“浅离不是说了吗,今日是酬谢桃花仙子的日子,老百姓自然会欢聚一堂。”
叶玄真缓步而走,不时环顾左右。
“说起来也真是的,浅离公子为什麽在今天这麽重要的时候却不来呢?”这一个月来,基本上,秦轩每天傍晚都会到清风馆来,有时弹琴,有时下棋,有时画画,更多时候则是彻夜长谈。
叶玄真随手折下一枝桃花,在手中把玩。
“浅离说他今日有事,不来了。”
“不来了?!”芦儿抱著古琴,飞快地跑到他面前,“我们不是要去宫里参加桃花宴吗?没有他来带路,我们怎麽进去呢?还说今天宫里会有各地的琴师到来,这个样子,根本就是什麽也见不到,太扫兴了。”
叶玄真从袖中模出一块金色的牌子,上面金光闪闪地镌著两个字——行走。
“浅离早就把进出禁城的牌符给我了。更何况,我们要进入什麽地方,还需要通行证吗?”虽说没有了法术,但还有一身高强的武功可以自保呢。“再说了,我喜欢清静,若是进去了,一大堆人问东问西,恐怕兴致也没了。”
“公子说得对,我们自己进去。不知道今天这种日子他会到哪里去?公子您知道吗?”
“我没问。”虽然已经认识了一段时间,叶玄真却极少问他那些经世为官之道,不但不问。甚至有的时候无意中说起了也会避开话端。他欣赏秦轩是一回事,但可不喜欢他争权夺势。
“我听清明说,他好像是给一位要去打仗的将军摆宴。”
“打仗?”叶玄真顿时眉关紧锁。他永不会忘记,他的族人、亲人、朋友,皆是死於血光之中的。“真是自寻死路。”那一个“死”字彷佛是从牙缝中钻出来的,听起来竟有深切的恼怒。
“我也觉得是,人类呀!”这是芦儿的口头禅,每一次遇到什麽不开心的事情或人,他总会这样感叹一下。叶玄真不只一次告诫他,既然来到了人间,就不可以说一些古怪的话了;可芦儿总是记不住。
“你错了,人类、神魔,我想这世间凡有生命的东西都会对高高在上的感觉非常留恋,过分地留恋。”他拍拍芦儿的肩,就像是对著自己的孩子。“芦儿,我想我从来不曾懂过他们,而不懂他们,结局往往会非常的凄惨。”
“公子。”芦儿轻声唤了一句,有些哽咽。
他用拇指轻轻抹去芦儿眼角的水珠,“傻瓜,那麽大了,还像个孩子一样,你这样,可一点也不像威震武林、一呼百应的盟主芦青玄哟。”
“我才不做什麽狗屁盟主呢,谁想到只是不小心救了些人,也会给缠住。”要不是还要靠他们来打探公子要的资讯,他才不要跟他们相处呢。“我只要做芦儿,公子的芦儿。”
叶玄真笑著,幽红的眼中折射出水漾的温和,只是他没有再说什麽。
於是,主仆两人一路走过喧闹的市集。走向皇城。今日的皇城一如往日的威严,还添了几分喜气和热闹,人山人海的程度居然不下於民间,身穿官服的大人,美丽娇艳的嫔妃和官眷,以及忙碌的太监、宫女来来去去。
桃花宴,果真不同凡响!叶玄真心里这麽想。
等到傍晚时分,帝王站在高高的楼台上,举杯致意,然後欢呼群起,接著那些有名的乐师便带著他们的得意之作登台献演。
芦儿小声地问:“如何?”
“不过尔尔,人间的俗物罢了。”叶玄真淡淡回答,“芦儿,我们走吧。”
“不再等等吗?”
他笑著摇头,退出了筵席。在穿过花园的时候,意外地听到有人在假山之後谈话。
“那个秦轩还真是有本事,居然可以把原本已经成定局的事情逆转过来。”
叶玄真不觉停止了脚步。
“可不是,不但把燕子含请出山,还鼓动全城的百姓都来请愿出战,逼得李相国不得不退让。丞相大人一直在严密地监视他,居然事先一点也不知道。还有,我怀疑,当年救下燕子含和渠岸的人就是他。”
“我看就是,这天下还有谁敢跟李家作对的呢?木过,我不认为李相国会放过他。今天来的时候,我可看见李家的管事在曲阳楼和一个一身黑衣的江湖人,神神秘秘不知在密谋什麽,大约是……”
“小心,隔墙有耳!”另一个人小心地低声提点。
“芦儿,清明可有说今天他主人去了哪里?”叶玄真问。
“好像、好像就是曲阳楼。公子,有什麽问题吗?”
他一个分神,足下一沉,发出了极为清脆的树枝断裂之声。
“什麽人?”假山後的两人异口同声。
叶玄真一把拉住芦儿,飞身飘到了一棵巨大的树上。谈话的人见不到人,以为是听错了,便各自离开。
叶玄真见人走远了,这才下了树。
“芦儿,我们走。”
“回家吗?”芦儿不明所以。
“不,去曲阳楼。”若是他想的没错,此刻秦轩定然有麻烦了。对於这样的阴谋气息。他太熟悉了。
★★★
曲阳楼。
秦轩坐在靠窗的位子,往日的他总是七分的清冷三分的忧郁,而此刻,他的眼角眉尖流露的是难得的淡淡喜悦。
“燕将军,此次北行,除了这五千兵力,浅离再也没有别的助力了。”想来,要以五千兵力去打号称两万的北印大军,确实是一场艰苦的仗。
“秦大人,能有这些人,已然足够,我定不会有负大人所望。”燕子含怎会不知道李尘寰对於出征这件事情的百般阻挠,能够有这些兵力,秦轩已尽了最大的努力。
秦轩笑著说:“浅离相信大人一定马到成功。将军,对於北印大军你有何打算?”
白了头发的燕子含久经沙场,也历经了无数次的战役。但是面对著这个俊朗的年轻人,他也不敢托大。“大人可有什麽好主意?”
“以五千敌两万确实是我们不利,但是北印人凶残,早引起境内百姓的愤怒,将军若是能够善以利用,可获事倍功半之效。而且将军定要记住一点,此战宜快不宜慢,因为敌人看久攻不下云淄城,必然会用围城之术。这原本也不用担心,但是去年夏天,云淄数月大雨,庄稼毁去了大半,如果与敌人对峙一久,必然会水乾粮尽。
燕子含颇为吃惊,一直以来,秦轩在他心中是个谋臣,是个忠心的良相,然而这些天接触下来,竟发现他的才智可谓无双,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无所不能。
“大人的话,燕某记下了。”他谦虚地说。
正在说话间,店小二陆续端上几盆菜和一壶酒上来,末了,还殷勤地为他们斟酒,“两位大人,请慢用。”
燕子含正要举杯,秦轩却用指尖轻轻地按住他的手,动作看似轻柔,却又十分有力。“老将军莫用,此酒有疑。”声音极低可清晰,恰恰让坐在对面的燕子含听见。
燕子含也是有数十年阅历的人,听了之後虽有诧异,面上表情倒还自若,他不动声色地放下杯子。
“是有毒吗?”他猜测著,语气已是肯定。
秦轩点头,“不过不会要人命,至多让一军之首的将军您贻误出发的时间,然後自然而然改派下毒者的下属出战,一场战役也就消弭於无形,不战而败。”
燕子含看著他镇定的笑容,带著怀疑的询问:“大人如何得知有毒?”他不明白,不通武功的他如何得知。
“所有的事情都是有迹可寻,是那个小二泄了密。泄密的原因有三:其一是你我都不是这里的客人,也没有穿上官服,他却称我们为大人,可想是有人指点。其二是一个普通的店小二何以会把短刀佩在腰际,还在手背上纹了血刀的图案?其三,他身为一个店小二自然要把注意力放在所有的客人身上,可是他却一直留神於我们,虽然他故意走得远,我发觉他的打量,而我注意他时,他又心虚地转头。这不是有所图谋之相吗?”
燕子含略一回忆,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人心细如尘,燕某佩服。可有人既然有心要害我们,又为什麽不乾脆下重药?”
“将军是朝中重臣,又有任务在身,若是出了事,自然会有官府追究,到时必然会有麻烦。他既然只需让将军小病一场就足以解决问题,又何必为自己惹来更大的麻烦。”
燕子含觉得有理,正要问下一步该怎麽做,秦轩却问了一句——
“大人身上可有尖锐之物?”
“有。”他马上取出了,一把锐利的短刀。
秦轩笑著将刀面置於指间,细细把玩。“真想身穿战袍,与将军一起征战,为国出力,可惜浅离却是身单力薄,无能为之。”
听出他口中的感慨之情,燕子含正想安慰,却见这位丰神俊朗、眉目清秀的年轻人做出令人吃惊万分的举动,他把刀锋一转,尖利的刀口迅速地割破了手指,红色的鲜血从破口之处涌了出来。他眉眼不动,神色也是如常,只是俐落地把指尖放在燕子含的杯口上,滴入几滴,又转向壶口,也滴入少许,之後收回受伤的手,缩人衣袖之中。
看见燕子合不解又惊讶的表情,他温和地开口解释,“浅离自小就服食各种珍贵的药物,所以我不怕一般的毒药,而我的血也有解毒的功效。现下,杯中毒已解,请将军尽管服食。”
燕子含心里对他的敬意更重了几分。“可是,我可以不喝的呀!”
“将军若是不饮此酒,回去时必然会有其他祸事,他岂是那麽容易罢手的人。”
秦轩自顾自喝下放在面前的酒,又说:“那何不就在此地遂了他们的心愿,让我们避开一难,不必费心再去猜测他们会有什麽举动。”
燕子含白眉一挑。“大人小看我燕子含了,我岂会怕他们的小伎俩。”
“浅离自然相信将军的勇气和坚毅,可是暗箭难防,若是将军倒下,我从何处去找第二个将军呢?”
“可是,大人……”他欲言又止,眼光始终留在那本是白色现在却隐隐印出红色的衣袖。
“区区几滴血,怎比得上那些上了战场的将士?”秦轩是毫不在意。
“大人之义,可真是……”燕子含虎目含泪,竟然说不下去。
他再次举杯,“将军,我敬您。”
燕子含依言,大口喝下去,任英雄泪落入杯中。这个年轻人,明明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其魄力远远大於一个习武之人。
当叶玄真来到之时,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情景——这一老一少边说话边喝酒,少者,容貌美丽,神色从容,语态温和:老者,熊腰虎背,眼中含泪,神情激动。
他飞快地走近他们。拿起酒壶,见里面早已涓滴不剩。他先是一惊,待闻出裹面的气味虽有不妥却没有毒时,这才放下了高悬半日的心。
“玄真。你来了,这位是燕子含燕老英雄。”
叶玄真本来就心高气傲,自然不愿理会这些宫门里的人,所以仅仅只是礼貌而疏远地点头而已。
燕子含看出他似乎有话要对秦轩说,便起身要走。
秦轩忙说:“大人回到家中……”
“我记住了,回到家中,必然马上闭门不纳客,称病三日,躲人耳目,等到了点兵出发前再出家门,是吗?”
他含笑颔首。
燕子含走後,芦儿比著燕将军刚才坐过的位子说:“公子,坐。”
叶玄真却没有回应,迳自往他处落坐。
秦轩笑笑,没有在意他的动作。“玄真,今日可去了宫里?可有找到你要找的人?”
叶玄真不语,只是凝视著他,幽红的眸光中有著难以遮掩的不悦。
“玄真,桃花节可好?”
他终於开了口,却是答非所问:“为什麽?”
秦轩一愣,可一转念也就明白了他的心意,只是装成不明白地问:“玄真想问什麽?”
“我知道功名利禄自有它的吸引力,可是需要到这个地步吗?真的需要吗?”
“玄真说的是何意思?来。我们不要谈这些,既然来了曲阳楼,不能错过桃花酒吧,这里的桃花酒可是出了名的香醇。过几天,桃花谢了,恐怕喝不到新鲜的了。”
“我不想喝。”叶玄真的口气是从来没有过的严厉。
“为什麽?”
“因为我不想受那些争权者的连累,我可不像有些人,喜欢喝著掺了毒药和人血的酒。”
秦轩听了之後也不生气,只是温和地说:“没想到玄真的鼻子如此灵敏。”
一时之间,叶玄真只觉得有一股气涌入心口,痛苦极了,压抑著他无法呼吸。
他是如此担心浅离,生怕来晚了,他有什麽意外,结果换来的却是他这样满不在乎的态度,难道是他自作多情吗?
“芦儿,”他猛地起身,不知是因为动作太大了,或是他们引人注目的美丽,总之,所有的视线都转向他们。
“公子,怎麽了?”芦儿惊惶地问。
“我不喜欢这里,我们回家。”
秦轩拦住了他,“玄真,我是否得罪了你?”
叶玄真只是冷笑著说:“怎麽会?”虽只有三个字,却如同冰针一样锐利寒冷。
他一甩衣袖,拂开了秦轩的阻挡,走了出去。
秦轩呆在那里,不能言语。他知道,自从姨娘走了的那个夜晚,他就没有了软弱的权利,只能站著,只能笑著,只能用不太强壮的身子,支撑另一个人手里的江山。此时此刻,看见玄真为他担忧、为他不悦、为他愤怒,这些彷佛在他坚硬的心里开了一个小口,原本就属於他的本性——温柔,一发难以收拾。
原来,他的心也会有累的时候呀!他不自觉地向前走了几步,等发现自己的意图时,他已经站在叶玄真的面前了。
“玄真。”
“秦大人,还有何事?”叶玄真不语,是芦儿开的口。
“玄真,今日我不想一个人。”
“你不想一个人?自可去找那些穿著朝服的人聊天取乐,跟我说只会扫兴,没有意思。”
“对不起。”
悠悠三个字,叶玄真竟被他语气里的祈谅所感。他的话,他懂,他的心,他也是懂的。原来他不是无所谓呀。
“算了,我几时是个小气的人了。”他秀眉一弯,态度软化下来,“不如去我住处吧,我让芦儿替我们煮桃花酒。”
“好。”
★★★
都说,酒之一物,小饮怡情,大饮则伤身。叶玄真却只说,小饮多因心喜,大饮常为心痛,所以,在昆仑山的那个时候,他和轩亦会对酒而笑,却不常醉,即便是醉了,也多因他故意使坏灌酒,而他也纵容所造成的。他爱看轩亦酒醉时红了的脸,喜爱看他笑著对他唱歌,疯狂的样子全然没了往日的优雅和细致的美丽,喜爱让他把自己放在他的膝上,然後他轻轻以手模著自己的额。
自从和轩亦别离之後,他已经好久不曾见过人醉了的模样了,总怕醉了的旁人会让他想起轩亦,更怕醉了的自己会跌入回忆,无法自拔。不过,好在看似清瘦俊雅的秦轩,酒量还不错。
“可惜,快要入夏了,今年的春天就要去了。”秦轩有些感慨的说。
“春来秋往,本是人生常态,浅离也是看过人生起伏之人,怎麽会对此长叹不已呢?”叶玄真微微嘲笑他的矛盾。
秦轩把手伸出窗外,正好接住几片飞来的桃花,“那麽应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吗?”
叶玄真心里以为,他这样的人本应笑看浮云眼前过,红尘不沾身的,只是当他说出口时,话却不再是心里所想的。“或许是,或许不是,在命运之中的生命,恐怕没有人可以真正做到这样的豁达和潇洒。”
秦轩听出他话里的哀伤,不免有些後悔引起这样的话题。不想他继续不开心。他转了个话题。
“玄真,明年的今日,不知你在何处?”
“浮萍随风摇,风往哪儿,我就往哪儿。”这是玩笑之语,实际上却道出了他的心事。“怎麽,浅离要留我做客吗?”他挑起秀眉,看著他。
“是呀,要是明年的春天你还在这里,我们再去赏桃花。”他半眯著眼,似乎在想像那一天的美好。他当然看得出叶玄真已经在计画离开,可是他实在不愿意这样。
“明年?今年尚未过完,就想著明年,未免太远。”
叶玄真边说边去拿酒,秦轩也在这时准备拿酒,不意两人双手相触,彼此的温度奇妙地交织在一起。叶玄真的手,有些冷中带暖,如冬天的初雪,秦轩的手,是温中有寒,如秋天的清风。
两人心头俱是一跳,又马上分开。避开彼此纠结的视线。
叶玄真佯装无事地继续刚才的话题,“明年,实在太远,未来是自己所无法掌握的。”
秦轩依著他的话接口,“未雨绸缪,总也不错。”
他温和地微笑,眼中流动著特别温存的光彩。叶玄真看著他的笑,一见也笑了,不由自主。
“是呀,不错,那就明年,我们一起赏花去。”
夜不知不觉来了,人也不知不觉有了些醉意。但秦轩始终没有离去之意,而叶玄真也没有赶他的意思。
“浅离,你可有作过梦?你可有自己想要而要不到的?”叶玄真认真地问他,这样的话,若是全然的清醒,他是不会开口问的,毕竟如此内心深处的怀疑,是不能也不愿与外人分享的,可是,此刻不同,因为他已是半醉。
半醉的秦轩也没有了日间假装的面具,这样反倒变得可爱起来。“扁扁一叶舟,江中独垂钓,两岸花纷飞,烂漫三月桃。”
他抬起头来,幽红的眸光有些忽明忽暗,看不真切。“那是你的愿望?”
秦轩笑得天真,有几分孩子样。“怎麽不是,我想总有那麽一天,我要这样,想要如何就如何。”
“为什麽要总有一天,现在不行吗?”他反问他。
“现在,不行的。”秦轩竖起指,摇了好几下。“现在我有更加想要做的事情。”
“那是什麽?”
“我想要陛下可以高枕无忧,可以不再如此忧伤;我想要这朝堂之上,没有欺骗、没有争权夺势,臣下想到的只有如何为国出力:我想要这国土再也没有战争。百姓不会担心吃不饱、穿不暖,不会担心自己的东西被异国人所掠夺。”
一股热气突然就涌了起来,眼眶中有了眼泪,叶玄真记起了轩亦毅然决定去补天时的模样,他不也曾说过,“我希望,能凭自己的力量,去挽救三界的苍生:我希望,能以这份灵魂,免去神魔相争的不幸。”
然後,他终於去了。去补那个因为父亲和天上的火神君争夺权势而造成的天洞。他是如此慈悲而善良,结局却是如此凄凉。火神君害怕轩亦与他相争,趁他补天之际暗下杀手,可惜火神君却还是算错了一步,他满心以为他的父亲——火族的魔君死了,他就是理所当然三界之主,却不料还是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
轩亦那时以全部的神力封入三十六块天界的灵石中,想要把这三十六块灵石填满三界裂开的痕迹,只可惜大功就要完成之际,却毁於一时,三十六块填了三十五块,独独漏了支撑天界中心——天境无涯的那一块。於是,天界毁了,天境无涯成了空气里的灰尘,不复存在,而神界真正逃出那场劫难的恐怕也是寥寥数人。
“为什麽要这样?自己能活著,能够自由的笑、自由的呼吸,这样不是很好吗?为什麽要这样?”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心中已经很久,他知道如果再不问出口,自己迟早是会生病的,“如此心善?”
秦轩回答了他,也许也是替来不及回答的轩亦给出答案。“可是,除了自己,始终还有别人呀,我爱他们,每一个人都爱。”
“他们是谁?”
“有姨父,有娘,有姨娘,有姊姊,有弟弟,还有这个国家所有的人,没了他们的快乐,浅离又怎会快乐?!”
叶玄真一愣,继而又喝起酒来,酒中映出他灿若桃花的容颜,以及腮边两颗小小的水珠。“果然是个傻瓜,一样的。笨蛋,要是自己为了旁人而丢了性命,做什麽又有什麽意义?”
忽地,他的手中一紧,侧头看去,原来秦轩拉住了他的手。
“玄真,不要哭,你哭了,我会难过的。”
“谁哭了,我才不会哭呢?”叶玄真故意瞪他,却发现他依旧在笑,半点不知悔改的样子。
“玄真,其实哭是一件好事情,不要故做坚强,不要忍住不哭,能哭是一件幸福。”
叶玄真听出他话里有话,他觉得,秦轩虽对著他说,其实。他真正要说的是他自己。一个寂寞孱弱的少年,却得要在人前,站如高山,永不言败,很累吧?!
“浅离,你累吗?可曾想过出走?”
“走了,他怎麽办?”秦轩这样答,歪著头的样子还是跟孩子没有两样。
“谁?”
“当然是陛下,不然还有谁?”他理所当然地回答。看来,他是真的醉了,所以才会如此无所忌惮地说出心底的秘密。
陛下?当今的天子?叶玄真突然记起了那些流传於民间的故事一
秦轩的娘和姨娘都是死於剧毒,是死在李氏皇后的手中;还有人说,虽然秦客盈嫁给她的表兄秦义,但秦轩却不是秦义的,而是当今天子的孩子,因为浅离出生的时候,秦义已然病死两年了,而且秦客盈从小就和这位皇帝认识。李皇后也因此特别恨秦轩,曾经多次下毒害他,不过每一次都因为皇帝的阻挠而没有成功。
後来,皇帝怕她再起杀心,乾脆不再召他入宫了,还派了一个御医为他调理身体。如果传言是事实的话,那麽秦轩对於这个皇朝的难以割舍、对皇帝的敬仰。也就有迹可寻了。
“浅离,为什麽你的血可以解毒呀?”他有心试探。
“小时候,总有人要杀我。姨父总是好担心,他一担心就会给我吃很多难吃的药。有一回,我偷偷吐了。他还打了我。姨父说,那些是救命的药,可以保我性命。姨父,他总是担心,总是不开心,我多麽希望他可以幸福一点呀,要是办得到的话,就算要浅离死,浅离也愿意。”
终於,没了声音,他不再说了。
“公子,浅离公子好像睡著了。”
果然。秦轩趴在桌上,一脸的憨容。
“芦儿,去拿件外衣来,夜寒露重,他这样单薄的身子定是吃不消的。”
芦儿边走边不时回头看秦轩,叶玄真问他怎麽了。
“公子,浅离公子好像哭了。”
“哭了?”叶玄真也看见了他的眼泪,微微一笑,“哭了是一件幸福的事,忍了那麽久,也该累了。哭吧,这里没人会看见,没人会发现你的秘密,醒来後。你依旧还是那个无所不能的秦家浅离。”
睡梦中,秦轩听见有人轻轻唤著他的名,轻轻的,就像他小的时候,姨娘常常做的那样,很温柔,很温柔。他觉得温暖。忍不住靠近了点。虽然,对方起初有所拒绝,但最终还是没有推开他。
是谁?还有谁?会如此亲密?是那个艳丽无华不像凡人的少年吗?他记得他的名字就叫——叶玄真。
於是,他在梦中叫了一声,“玄真。”
★★★
阳光的暖意。让秦轩宿醉的思维有些清醒了,头格外的痛。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叶玄真平日里睡的那张床上,水晶饰物垂吊,阳光穿过它们,整个空间形成一个玲珑的世界。
他起身,看见叶玄真坐在桌边,瞅著本来挂在床上的利剑。
“你醒了?”
叶玄真没有回头,却知道他的动静。
“叨扰一夜,抱歉。”秦轩不好意思地说。
他笑了笑,“我倒还好,只是苦了我的芦儿。你半夜一直喊头痛,一刻也不停,芦儿跑了好多家医馆,才请来了郎中替你诊治。”
“芦儿呢?”
“累得不行,睡下了。”芦儿这回可气死这个秦浅离亍。
“是我不好。
“算了,我这下人,平日里懒惯了,也该做点事情。早膳做好了,要吃吗?”
叶玄真问他。
秦轩却摇头,他确实没有什麽食欲。
“怎麽,头还痛吗?”他著急地问。
秦轩为免他担心,冲著他笑笑,以示自己无妨。“玄真会武?”
“何以见得?”
“因为你手中的剑,因为你看剑时的神情。”这样专注,这样视如珍宝。
“是吗?这剑叫做赤霜,是我哥哥唯一留给我的遗物。”哥哥没有死於那场神魔大战,没有死於天境无涯的毁灭,最後却死於他的自私。那个从小就喜欢他、疼他,把他看做世上最最珍贵的宝贝的哥哥,这样的走了。“不过,你猜对了,我确实会武。”
哥哥从小就喜欢人间的东西,因此除了一身的魔功之外,他也学了人间所谓的无上武学,然後还教给他。哥哥总说,等到魔宫的事情完结了,他就要去人间,见识一下什麽叫做纵剑江湖,什麽叫做快意武林。
哥哥从不曾怪他怨他,连他做出这般的错事,也没有恨他,他只是想要保护他。所以,他最後的遗言还是为了他——
“玄真,你要好好活著。哥哥不会走的,哥哥会化做玄真的眼睛,陪伴在玄真身边,一刻也不离开。”
“玄真,你不要紧吧?”
“没事,我不要紧。你呢,你要紧吗?”是问他的身体,也是问他的心。
“我也一样,不要紧。”
芦儿来的时候,就看见两个人彼此凝视,似乎总有万千的言语,但是又说不出口,只好化做视线的纠结。
“秦公子,都已经那麽晚了。你怎麽还在呀?”
秦轩脸上一红,忙说:“确实,已经不早了,我也该回家了。”
叶玄真瞪了芦儿一眼,芦儿则偷偷对他扮鬼脸。
离开时,秦轩突然问叶玄真,“玄真,昨夜我可有说什麽?”
“没有呀,就算是说过。玄真也忘记了。”他故意说:“你也瞧见,我们都喝醉了,谁会费心去记那些醉言醉语呢?”
秦轩知道那是他的体贴,他感激他话中的谨慎。“玄真,多谢。”
“谢什麽?我什麽都没做。”
叶玄真把他送至门口。
秦轩突然感叹的说:“玄真文武全才,要是你也入朝为官就好了。”
他闻言却嘻嘻一笑,笑容中还有著善意的不满。“浅离可真古怪,难道你嫌一个人喝了毒酒还不够,还要拉我作伴?!更何况,我又不是这里的人,就算是要尽心尽忠,对象也不是朝中的那一个呀。”
秦轩失笑,“对呀,看来是我胡涂了,总会忘记玄真其实和我不过认识数月。
玄真,其实我只是希望能够和你相处,长久的相处而已。”
叶玄真听著,心里下一热。
“浅离可真会说话,果然是被京人称颂的秦家浅离。为了要我为你朝谋利,也不需如此,尽说些肉麻的话来。”
“看来,我还真是被玄真看透了。”秦轩也笑著回驳,“那玄真,在下告辞了。”
“嗯,保重。”
桃花在飞,似乎已经开始凋谢,春恐怕就要去了。
秦轩一身白衣,看似无比潇洒,却又透著难言的寂寞与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