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雨充耳不闻,她像着了魔一样往外跑,当李斯回过神追出去时,她早上了计程车,绝尘而去。
她要弄清楚、弄明白。十年前那场灾难,将她和不知名的他埋在地底四天五夜,她被救出时已经陷入昏迷状态,完全清醒是在两个月后。
她虽没有受什么重伤,但以她当时的瘦弱体质,能活下去简直是个奇迹,而她清楚,那个奇迹是他创造的。在那个黑暗的地狱里,他们一同面对死神的挑战,他鼓励她、陪伴她、安慰她,给她温暖,为她唱歌,否则她早魂飞魄散了。可笑的是,她竟对他一无所知,只记得他的声音,还有……他的歌。
她清醒后问过家人。他们说与她一起救上来的人伤势很重,流了很多血,被送进另一家医院。听到那个伤重的人救了她的命,家人亦对他感激涕零。
但那个乱糟糟的时候,各个医院都是伤重的人,想找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谈何容易。
后来,她又引发了并发症,住了整整半年的院,找人的事自然也就耽误了,以后茫茫人海更是无从查起。妈妈信佛,便安慰她说缘来缘去都是命中注定的。他是她命中的贵人,帮了她、助了她,缘尽了,也散了,一切都是天意。
她不信啊!但在遍寻不到的情况下,也只能祈祷老天让他们有缘再次相遇。他唱的那首歌,则是她最深刻的回忆,像烙印一样烙在心底,与灵魂相融。那是一种感恩、一种悸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她知道了那首歌的歌词,实际上是爱尔兰诗人詹姆士斯蒂芬斯的一首诗,名为「雏菊」。很美的诗配上轻柔和缓的曲子,温馨感性,奇异的可以安抚烦躁的心绪。在独处时,她会一个人轻轻的吟唱。十年了,当这首熟悉的歌曲由别人弹出时,可想而知,她的心情会有多激动、多惊诧。
现在不论李斯是不是那个人,她都要去确定。
于是,她找警局的同事帮忙查档案,到医院查病例。疯狂的折腾几天后,一份厚厚的资料终于摆在她面前。
「宁雨,这个人的资料全在这里了。」吴宏杰把资料放在她面前的桌上。
「谢谢!」宁雨迫不及待的翻开。资料很详尽,李斯的出生日期、地点、父母名字、当年的工作单位都有,但这不是她要看的重点。
「不用客气,能为-服务是我的荣幸,不过-答应我的那顿饭可不能赖皮啊!怎么样?今晚有没有空?」吴宏杰期待的问,他对宁雨可是一直有好感,今天终于有正当理由邀她出去。
「谢谢,资料很详细。」宁雨说,显然她根本没听吴宏杰说什么,她的全部心思都在资料上。
不错,时间地点都吻合,还有医院的病例。那么,真的是他了。
此时,科长走了出来,「宁雨,把这月的评审报表给我。」
宁雨仍然充耳未闻。
他受了伤,在腰际。她第一次见他时,他就光着膀子,但那时她的教养不允许她去直视他,后来又被他气得跳脚,自然也不会注意他身上是否有伤。
科长不耐烦的又重复了一遍:「宁雨,这个月的报表给我。」
办公室其他人都注意到了,彼此对望,传达着同一个讯息。宁雨怎么了?
是他吗?是他吗?她找到他了!此刻的心情是复杂的。激荡、惊叹、愕然、喜悦……汇聚在心中,驱使她要马上见到他,一刻都不想耽搁。
她抓起皮包,「让一下,谢谢!」然后她视而不见的绕过脸已变绿的科长,跑了出去。
久久,办公室里传出科长大人咬牙的声音。「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
其他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耶!工作一向认真、性格文静害羞的宁雨,竟在科长大人面前光明正大的翘班,谁也无法解释。
宁雨像没了煞车的火车头一样冲到李斯家。
李斯打开门,「宁雨,怎么了?满头汗。」
宁雨看到他后,怔然了一会儿,突然冲上前不顾一切的月兑他衣服。
资料上写,他腰际被硬石块划伤,虽没伤到内脏,但却失血过多。她记得,当时她一直依在他左边的怀里,那受伤的位置一定是在右边了。
「喂!-干什么?再月兑下去,我可不负责结果啊!」李斯哇哇叫,但并没阻止她的动作,站在原地任她月兑。
在他的右腰侧果然有一道伤疤,她轻抚上那道疤。当时一定很痛吧!漫长的四天五夜,他什么也没说,他们萍水相逢却患难与共,他一直都在照顾着她。
李斯忽然抓住她抚模伤口的手,「-在挑逗我吗?当然了,如果-要的话,我不介意哟!」他含笑的眼中闪着危险的。
宁雨抬头,怔愣地看着他,积压在她心底的情绪,终于激烈的爆发。
「你……你骗人!」她指着他,「你根本不是什么警察,瞧你吊儿郎当的样子,整天嘻皮笑脸,不笑的时候又阴沉的像个打手。你的头发乱糟糟,你的屋子也乱七八糟。瞧你的脸,哪有一点正气凛然的样子?哪里像人民公仆?你骗我!你说你是警察,我就当警察。你说害羞的女孩最可爱,你说……」
宁雨眼中流出泪,哽咽的继续说:「你说你喜欢吃甜点,我就……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担心你死了……可是,怎么会是你呢?你跟我心中想象的完全不同,我以为……以为我……你可恶!你混蛋!你骗我!你活着……我见到你了,我终于知道你是谁了,我……呜呜……」最后,她扑到他的怀中激动得大哭起来。
李斯轻抚她的背,什么也没说,等到她情绪稍稍恢复,哭声渐止,才开口说:「-还是这么爱哭,与当年的小丫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知道?」宁雨由他怀中抬起头,瞪大眼,白皙的脸颊犹带泪痕。「你记得我,你早就知道了吗?」
「是那天-问我歌词的时候才想到的,-不顾一切的冲出去,课都不上了。后来我想想,那首曲子是老妈生前跟老爸一起做的,我只唱给一个爱哭的小丫头听过,再加上-反常的情绪,就猜出大概了。」说也奇怪,这个在记忆深处与母亲有联系的曲子,他从来不示人的,没想到一生之中只露两次,竟都是为了同一个女孩。是缘吗?还是只有她能激发出他心中的柔情。
「我找过你的,可我对你一无所知,你的名字、相貌、年龄,我都不知道,唯一记住的只有你的声音。我的家人想感谢都找不到人。那场灾难死了很多人,他们告诉我,与我一起被救上来的人失血过多,我好担心你死了。后来,我想到像你这样鼓励我活下去的人是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生命的,我相信你一定生活在世界的某一个地方。这些年来,我常常在脑海中勾勒你的形貌,想象着你是什么样的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祈祷你过得平安、快乐,也希望老天能让我们再次相遇。只是我千想万想、千算万算,都没想到那个人竟是你!」宁雨有些不甘的说。
「跟-心中的形象差很多吗?」李斯心中颇不是滋味。
「那当然了,在一个当时只有十四岁的小女孩心中,那个鼓励她活下去的人是个英雄,是完美的化身,是……」宁雨突然停顿了一下,「其实,我很高兴那个人是你,是我心中爱的……」惊觉到自己的想法,宁雨硬生生打住了后面的话。难道自己已经爱上他了吗?糟了!她脸又红了。她偷偷的观察李斯的表情,果然这家伙已经看出来了。
「心中爱的什么?爱人吗?」他一脸贼笑的追问。
「不是!」宁雨红着脸否认。
「哦!那刚刚是谁大声嚷嚷为了我才当警察,为了我……」
「当时我并不知道那个人是你啊!否则我……」
「否则-怎样?」李斯笑嘻嘻的问。
「我若知道当年那个人是你这副玩世不恭、不正经的模样,我早把你丢到脑后了。」
「我不正经?」李斯故意露出一脸惊诧的表情。「那刚刚是谁一进门二话不说的就月兑我衣服?而且还在我腰间模来模去的挑逗我?」他用暧昧的语气说。
「我……」宁雨红着脸无法反驳,看着面前衣衫不整的李斯,胸膛上还有她适才哭时留下的鼻涕眼泪,她立即上前毁灭证据,双手在他胸前乱抹一阵。
李斯的双眸闪动着炽热的,蓦地抓住她不规矩的手。「喂!喂!-知道-在做什么吗?」
宁雨闻言抬头,对上了他深沉的眼眸。他的眸光变得深沉,彷佛藏着令她心悸的东西,她下意识的避开,感觉出他身体的紧绷,女性的直觉让她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周围的气流散漫,气氛一下子变得旖旎起来。
李斯慢慢抬起她的下巴,宁雨像被施了魔法一样不敢动也动不了。看着他越来越接近她,他浓重的呼吸吹拂她的脸,然后印上她的唇……
起初是轻柔的,只是吸吮她的唇瓣,慢慢的变得激烈……她感觉有些疼痛的同时,他的舌尖滑入她的嘴里,辗转品尝,在她嘴里翻转纠缠着她,挑逗着她。宁两只觉得酥麻,浑身虚软,出于本能的回应他。
宁雨生涩的回应让他低吟一声,更加深入这个吻,直到她快要窒息了才恋恋不舍的放开。
宁雨头脑晕眩,红霞似火的脸颊贴在他的胸膛上,大口大口的呼吸着。
她退开一步,垂着头,强自镇静的说:「我……该回去了。」
「好,我送。」李斯声音低沉的说。其实,他最想做的是拉她上床,狠狠的吻个够。
宁雨若此刻抬头,就会看到李斯一向戏谑的眼中,盈满从未有过的柔情和爱意。
宁雨变了!在外人看来,她仍是个文静害羞的女孩,但她的眸光中不再沉静无波,顾盼之间会流泻出炫目的光彩,嘴角时不时的扬起,露出神秘的笑容。
她的家人最先发现她的改变。明显的,她的话多了,会经常的跟父母说些工作上的趣事,讲些笑话;空闲时,会主动的为父母弹奏钢琴,陶冶情趣。在往常这些都是宁婷做的,她总是习惯安安静静的待在一边。
她最好的两位朋友更是发现了她的异样,而宁雨自然也不会对朋友隐瞒。
安凤言稍稍年长,做事深思熟虑。她直觉那个人过于复杂,未必适合单纯的宁雨,但感情的事旁观者未必清,而且自己的表妹还是人家帮忙找到的,所以只问她与他在一起是否有安全感?
宁雨的回答是:感觉是由心而发的,而非外表看到的东西,至少他令她快乐,也让她安心,她觉得稳固恒久的安全感只有在他的身上才能感觉得到。
刘洛就不同了,一听到宁雨交往的男朋友是她曾经见过的李斯时,就哇哇大叫说原来小红帽真的被大野狼吃了!直说她早就知道她逃不出李斯的手掌心,被他追上是早晚的事。只是不晓得跟他这种江湖人谈恋爱会是什么感觉?若不是她嫁人了,还真想试试呢!
宁雨跟她相识太久了,并不介意她的疯言疯语。她的快嘴可是出了名的,只是没料到刘洛话多的毛病之后却给宁雨惹来一场巨大的风波。
从宁雨第一次见到李斯,到现在已经整整四个月了。自从知道他就是十年前救过她的人后,她对他的感情越来越深。她曾问过他,当初为何骗她说是警察。
李斯则是赖皮的说他不记得自己有说过这些话,若他当初真说了,那一定是因为害怕听见她的哭声,才不得不哄骗她的。
对于正处在热恋中的宁雨来说,是不会介意他这种随便的答案的。不过,宁雨还是感觉出不对劲的地方。比如经常与李斯接触的人都不像好人,男的凶神恶煞、粗鲁无礼,女的放荡、不正经。
若在四个月之前,她会认为他们接触是理所当然,根本是一丘之貉,心底还会嫌恶的加上一句「流氓」。
若在两个月以前,充满好奇的她会研究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若在一个月前,她会考虑,他们真的适合交往下去吗?
但现在,他既是十年前的他,十年的魂牵梦萦、十年的感恩、十年的想象,她对他有感激、有憧憬、有好奇、有崇拜、有情愫,更有信任。
即使她不喜欢他与那些人做朋友,基于爱屋及乌,她还是接受了,可就是无法忍受有其他女人出现在李斯身边。每当看到有女人主动上门找李斯时,她的心就会酸酸的想发脾气,但事后李斯只要说几句安抚的话,她的怒气就会烟消云散。理智告诉她,李斯的生活圈绝不单纯,可感情又让她相信李斯的说辞--
那些都曾经走道上的朋友,不能说断就断,况且他们也并非是作奸犯科之人-若不喜欢看到他们,顶多我和他们少来往。
宁雨也明白,外表猥琐的人并不一定是坏人。同理,谦谦君子未必不是披着羊皮的狼。李斯不就是个「表里不一」的人吗?外表放荡不羁,但在生死关头,对一位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就会毫不吝啬的付出关爱。
而更令她想不到的是,李斯竟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周末,她找他去看电影。但到他家后,却发现他还赖在床上,中午了也不起来。他睡眼惺忪的说昨晚修了一整夜的车,客人赶着要。
她不清楚什么客人那么重要,竟劳驾老板亲自动手。但看到他的黑眼圈,她便不舍得再叫他起床了。
他睡觉,她自然也要找些事情做。
自从她与李斯交往并登门造访后,知道她有洁癖的李斯就开始天天打扫房间。乍看他还真是不错,但维持不久,她便发现了真相。
比如干净整洁的地面,只要一弯腰就会看到沙发下的果皮垃圾。
拉开书柜,会有东西像潮水般涌出,书刊啊、报纸啊,毫不客气的扑上她的脸,甚至还有饭碗,想象得到吗?书柜里竟有碗筷。至于在厨房里发现枕头,她也不会大惊小怪了。
起初她是又怒又气、哭笑不得,真不明白三十岁的人了为何不会打理房间,还跟她玩这种把戏。不过,看到他又是搔头又是讪笑,尴尬无措的样子,她也说不出什么了。
她敢保证,李斯手足无措如孩童般的表情,连杨浩林都没看过。所以私底下,她很高兴李斯对她露出童稚的一面。李斯爱她的方式,让她觉得自己是被宠爱、被怜惜的小丫头,但有时她又觉得她是可以照顾他的女人,女人天生的母性让她感到无比满足。
后来,清扫的工作就归她了。
李斯曾戏谑的捏着她的鼻头说:「看见-在房间里转,真像个忙碌的小妻子。」
她则红着脸,佯装生气的推开他。「让开、让开!别打扰我干活。」心里却是甜丝丝的。
想至此,她的脸又红了,连忙甩甩头,命令自己不要再乱想下去。把李斯的脏衣服丢进洗衣机,回过头她又在整理书桌,李斯的书很杂,有休闲类武侠小说、侦探小说,哲学、商业、法律也有,看不看倒不清楚。当然也有黄色书刊,不过她只见过一次,当她面红耳赤的将那些恶心的东西扔到垃圾桶后,从此李斯的屋中再没见过那类的书。
书桌下面有二个大抽屉,里面乱七八糟的,宁雨上次打扫时就想彻底整理一下。正好今天有时间,她便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里面竟有一迭厚厚的宣纸,上面写着毛笔字。
宁雨好奇的拿起一张看,是仿柳体的楷书,写着什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类的字,字体结构严谨、刚健挺拔。她往落款处看去,天!是李斯。他竟写出这么一手好字,令宁雨讶异不已。
由于父亲酷爱书法,闲暇时总要舞文弄墨一番,宁雨自小耳濡目染,自然明白一些。宣纸上的字,笔力之强劲,运笔之流畅,绝非短时间能练出来。她常听父亲讲,想写出一手好字,悟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练字之人必须有恒心毅力,否则也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最后半途而废。
李斯平常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能写出这手字的人啊!
宁雨正困惑的寻思时,腰间突然被一双大手抱住,耳边响起李斯刚睡醒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的小丫头又在打扫房间了?」
「我不是小丫头。」李斯总用十年前对她的称呼叫她。
「那就是小妻子!好香!」李斯情不自禁的啃咬她的脖颈。
「好痒!不要闹了。」宁雨红着脸闪躲,虽然他们已亲吻拥抱过无数次了,但每次他接近她时,她还是会害羞脸红。
「别躲,让我再亲一下!」李斯赖皮的在她颈间厮磨,瞥见她红通通的耳根,不禁一笑,这小丫头这么爱脸红。
「李斯,我在整理东西。」她终于推开他,指着宣纸上的字说:「这是你写的吗?」
「咦!-看到了。」他不以为意的挑了下眉。
「你是怎么练出这一手好字的?」
「为了讨女孩欢心啊!」李斯笑着说,「怎么样?发现我写出漂亮的字,如此的才气纵横,是不是更加的爱我、崇拜我啊?」
「李斯!我在跟你说正经的呢!你别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好不好?」
「好。」李斯不再逗她,坐到沙发上,朝她招招手。「来,先别整理了,-也过来坐,我给-讲一个故事。」
宁雨见他表情认真便坐了过去。
李斯徐徐的开口说:「我父母都是大学的高材生,我母亲是音乐系,父亲是美术系。两人在学校中相识相爱,毕业后同时留校当老师。」
宁雨屏气凝神的聆听着,这还是李斯第一次对她讲父母的事呢!
「一年后,他们结婚了,之后有了我。就像许多家庭一样,生活平淡却不失甜蜜。后来,学校有出国进修的名额,母亲为了我留下,父亲只身去了美国。」李斯诉说得平淡,就如同他此刻的表情。
「父亲一去就是三年,母亲想啊、盼啊!终于把他盼回来了。没想到他回来后竟提出要与我母亲离婚,原来在美国念书的时候他爱上了同系的另一个女人,那女人家中有钱有势。父亲说他不想再跟母亲过平凡的日子,他想大富大贵,过上流社会的生活,而生于小康之家的母亲无法给他。母亲向来心高气傲,虽然恨他负情忘义,却也没为难他,父亲正是抓住了她这一点,所以他们平静的离了婚。宁雨,我身上流着与父亲相同的血,-不怕我像他一样成为第二个陈世美吗?」他忽然转头问宁雨。
「我不怕,你不是。」宁雨坚定的说。
看到她信任的神情,李斯一阵闪神,想起了当年也有这样一个女人,同样用坚定的语气回答他,可是当金钱、地位摆在他面前时,他还是当了一回陈世美。他体内绝情自私的因子会不会让他做第二次呢?「-不该这么信任我的。」
「一个人在生死关头,会露出他的本性。而我恰恰是有幸见到的人,所以我相信你啊!」
听到她的回答,李斯才知道,刚刚他不经意的把心中想的话说出来了。傻丫头!当时他们只是在生死关头互相鼓励,况且人是会变的,有时会变得连自己都无法相信。
「李斯,你还没告诉我你是怎样练出好字的?」宁雨催促的问。
「是因为我母亲,她与父亲离婚后便把全部精力都投入我身上,母亲多才多艺,她虽然主修的是音乐,但对书法、绘画、甚至雕刻都有研究,所以很小的时候她就在教我。后来她死了,许多东西我也就放弃了。唯独书法,可能是爱好吧,也或许是遗传我母亲的才气。写字时我心思沉静、头脑清楚,心烦或遇到难题时总会写上几笔,断断续续二十来年了-不是问我字是怎么练出来的吗?就是这么写出来的。」李斯轻松平常的说。
「才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呢!小时候父亲也让我和姐姐练书法,可我只坚持半年,姐姐更差劲,只练了三个月就把毛笔丢了,爸爸斥责我们没耐性、没恒心,难成大事。妈妈则故意跟爸爸唱反调,说我们说又不是男孩,只要活得健健康康、漂漂亮亮就好了,爸爸气得跳脚。」宁雨说着小时候家中的趣事。那时候爸爸在政坛上还是没没无闻之辈,空闲的时间也多,不像现在。她虽然懂得不多,可也知道官场太复杂。
「-妈妈的确把-养得很漂亮。」李斯笑着说,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狡黠。
「那……」宁雨想到一件事,「你是因为我的外表才跟我交往的吗?」她小心谨慎的问。青春易逝,年华易老,她不希望他看中的只是她的外表。
「啧!-还真以为-漂亮啊?」李斯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斜睨了她一眼,「眼睛大而不媚,嘴唇太薄不性感,皮肤又太白,身子瘦得像竹竿,该大的地方不大,该翘的地方不翘。」
「你……」宁雨瞪大眼怔愣的看着他。半晌,才发觉他又在逗弄她了!这人就不能有正经的时候吗?
「可恶!去死吧!」她气得扑上前-他。
被她压在沙发上的李斯哈哈大笑。
午后阳光温暖的照射进来,柔柔的光线倾洒。沙发上,正笑闹成一团的两人浑然不知,他们的快乐让阳光都变得耀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