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慕平和被秦夫人赎身的歌妓打得火热,此事当真?”大厅中,方焕元高声咆哮,也不管别人的耳朵痛不痛。
“什么歌妓不歌妓的?人家有名字的,叫逸云。”守之榆端起茶来啜饮,表情说有多凉就有多凉。
头酌香、二酌浓、三酌味不减、四酌味犹存,方慕平偏爱香气清馨的“梅坞龙井”,而滋味浓厚的“太极翠螺”却是守之榆的最爱。
“她叫什么干我啥事?”方焕元气得脸红脖子粗,怒道:“晴儿昨天跑来我眼前,哭着说慕平和歌妓沆瀣一气,把她狠狠羞辱了一顿。”
做贼的喊抓贼!上官妮子太不要脸了,居然颠倒黑白、说谎造谣。守之榆一口茶梗在喉头,差点呛死,咳个不住。方焕元命令道:“之榆,慕平什么事都会告诉你,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你应该很清楚,快说!一个字也不许隐瞒。”
守之榆笑笑,公布答案道:“平儿喜欢逸云,想娶她进门。”
他怪叫道:“堂堂方家少主娶一名歌妓为妻?这门婚事传扬出去岂不笑歪江湖朋友的嘴巴!”
守之榆把茶杯往几上重重一放,老大不客气地和丈夫杠上,“你不是也替问情坊看店吗?江湖朋友都没笑你跟游嬷嬷姘上了,又怎么会笑平儿娶歌妓?”
方焕元脑中一阵晕眩,之榆怎么耍性子呢?当初问情坊的事也是她起的哄,说什么看不惯嫖客胡作非为,他才会-这趟浑水。
结果呢?同样是济弱扶倾,由她出手就是行侠仗义,由他出手却变成方庄主起舞、意在鸨嬷嬷,这这这……双重标准嘛!
守之榆不屑地哼道:“你不是常常自认最了解儿子吗?平儿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你怎么可能不清楚?”
方焕元怔了一怔,回答道:“慕平个性温和,喜欢柔顺的女孩子,晴儿性子温婉,跟慕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
“愈活愈倒退,你脑子烧坏啦?”守之榆嗤笑两声,说道:“三天前,上官妮子在逸松馆跟平儿大打出手,还用暗器射平儿。”
方焕元向来偏袒自家的亲戚,他压根不信守之榆的话,嚷嚷道:“没有真凭实据,你别毁谤晴儿。”
守之榆怒不可抑,从她嫁到方家的第一天起,丈夫就把她说的话当狗屁,自家亲戚说的话当圣旨。
从怀中掏出数十枚“蜂尾螯”,守之榆照着他面上摔过来,大声说道:“这种暗器出自何人所有,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方焕元大手一抓,数十枚银针尽抄在掌内,“蜂尾螯”是上官家的独门暗器,之榆怎么会有?而且不有一大把?
巨蜂不轻易螯人,因为蜂针上生满倒钩,一旦刺入目标,拔出来后巨蜂本身也会肚破肠流、支离破碎、两败俱伤。
方焕元戒慎恐惧地看着“蜂尾螯”,一如其如,银针上遍布倒刺,却不见“寒月笼沙”特有的惨绿色光芒。
想当然耳,晴儿若敢用喂有“寒月笼沙”的“蜂尾螯”暗算慕平,之榆早就一剑毙了她,哪会等到现在才翻老帐?
方家庄中惟有晴儿是上官家的人,这些“蜂尾螯”一定是她的,可是,晴儿那么温柔善良的女孩,怎么会用它来伤人?
方焕元思之不解,铁铮铮的事实又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数十枚“尾螯”,除非是晴儿出手,否则之榆从何处得来。
守之榆陈述当日的情景,“三天前,我和渡劫大师去逸松馆找平儿,一进大门,就听到上官妮子威胁平儿,说要置逸云于死地,平儿急了,吆喝了那死丫头两句,她就朝平儿打出蜂尾螯。”
方焕元浓眉皱紧,很舍不得心爱的晴儿挨骂,如果骂人的不是他的独生儿子,他绝对不让晴儿受委屈。
守之榆看穿丈夫的心思,怒道:“那天本来就是上官妮子不对,平儿骂她,你有什么好心疼的?”
方焕元沉默无语,他一直希望有个女儿,偏偏之榆说怀胎九月不是人过的日子,生完平儿就不肯再生了。
他把晴儿当成女儿来疼,之榆却不谅解他,处处跟晴儿唱反调,他叹了口气,他真正想要的,是和之榆一模一样的女儿呀!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守之榆侧目向丈夫斜睨,冷冷的道:“我看你不是要替儿子娶媳妇,根本是自己要娶小老婆。”
方焕元张大嘴,下颚都快掉下来了,这这这……冤枉人嘛!
守之榆冷哼一声,道:“你若不怕人家笑你老牛吃女敕草,要收上官妮子为妾,我第一个举双手赞成,绝对不会争风吃醋。”
“你闹够了没有!”方焕元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使劲一掐,“蜂尾螯”寸寸断裂,变成一团破铜烂铁,之榆根本是藉题发挥,再跟她扯下去,永远也吵不完。
方焕元勉强压下心头怒火,先解决晴儿的问题再说,其余的慢慢再吵也还不迟。“晴儿真的用‘蜂尾螯’伤人吗?”
“烦死了!你认为上官妮子有就有,认为她没有就没有,反正我说的话,你一次也没有相信过!”
说到后来,守之榆声音低沉下去,做了几十年的夫妻,丈夫宁可相信上官妮子也不肯信她,这样的夫妻还有什么意思?“你那么疼上官妮子,平儿若说你心肝宝贝的坏话,只怕你连惟一的子嗣也不要了。”
“我只是想知道事实真相罢了。”方焕元慌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晴儿的事还没解决,他先惹之榆生气了,自己怎么会好坏么拙口笨舌呢?
“除了我之外,渡劫大师也目睹整件事情的经过。出家人不打诳语,如果连少林掌门你也信不过,那我也无话可说。”
伤心到了极点,守之榆愀然蹙眉,道:“上官妮子言语失当、行止卑污,平儿不愿娶她为妻,她就扬言要逸云好看,这是哪门子的性子温婉?”
见丈夫不语,她又说,“逸云在问情坊时卖艺不卖身,只待了三天就来了方家,这些我都向游嬷嬷一一查证过了,性子温婉四个字拿来形容她,倒还有些谱。”
守之榆揉揉眉心,疲累地说:“秦夫人把逸云当成自己人,既然逸云是秦家的人,不论她原来的出身再怎么低贱,配平儿都绰绰有余。平儿非逸云不娶,如果你坚持要上官妮子当儿媳妇,就要有失去儿子的觉悟,言尽于此,我不再多说了。”
方焕元心下一凛,之榆说话的语气从来不曾如此斩钉截铁,若他再不设法补救,她就真的“不再多说了”。
“之榆,你和慕平才是我的心肚宝贝。”他话甫说出口,自己都嫌太恶心,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守之榆万分惊奇,她嫁进方家这么多年,第一次听到丈夫说好听的话……
“我会感到难以置信,是因为晴儿在我眼前一直是个乖巧的女孩子,如果你是对的,那我岂不被她伪善的面孔骗得团团转?”方焕元叹道。“没想到晴儿年纪轻轻,心计居然如此深沉,先把我摆平,再来钻营少庄主夫人的位置,就易如反掌了。”
夫妻床头吵床尾和,何况方焕元又说了“好听的话”,守之榆心中早已原谅了丈夫,安慰他道:“人有失手,马有乱蹄,上官妮子很会骗人,你也不算太……”
“太蠢?”方焕元自我解嘲,笑着帮夫人说完。
他扯着喉咙嚷了半天,一定口渴了,守之榆将翠螺茶递给丈夫,方焕元接过来,夫妻相视一笑,心中均感温馨无限。
站到方焕元身后,守之榆轻柔地帮他按摩肩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平儿那么喜欢逸云,一定有他的理由,你就别再反对了。”
方焕元全身放松,享受着夫人鲜少表露于外的柔情,这样多好啊!他不想再和之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了。
“咱们也不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成亲的,而是自己……”说到这里,她有一丝羞赧。
方焕元掐掐她的手,鼓励她说下去。
守之榆笑道:“没人逼咱们成亲,咱们也别逼平儿娶不喜欢的人,逸云是平儿自己选的新娘,以后夫妻处不好,也不能抱怨爹娘。”
方焕元沉吟良久,儿子非逸云不娶,之榆又软语相求,他终于点头了,“那好吧!等秦大人回来,我们就去提亲,让平儿和逸云完婚。”
她问道:“那上官妮子呢?你打算怎么处置她?”
他浓眉紧皱,道:“逸云就算不是慕平未来的妻子,好歹也是秦夫人的丫环、方家的客人,晴儿竟然威胁要置她于死地,简直目无尊长,我马上写信叫上官兄来带走晴儿,今后不许她踏入方家庄半步。”
守之榆对丈夫的铁腕处置感到满意,催促道:“那你快给上官傲写信,省得平儿、大师和我整日提心吊胆,惟恐上官妮子会对逸云痛下杀手。”
方焕元微笑说道:“我立刻修书一封,派人送去上官堡,不出数日,上官兄就会抵达方家庄。其实,不只你想抱孙子而已,我也企盼慕平早日成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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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棠楼中,上官晴遣开下人,先用蜡油封住手指上的毛孔,再戴上鹿皮手套,这才拾起浸在瓷瓶中的细针,放进特制的小皮囊。
淬有“寒月笼沙”的“蜂尾螯”,一根就足以毒死十个彪形大汉,用在瘦巴巴的逸云身上,真是大材小用。
将皮囊系在腰间,上官晴步出艳棠楼,耀眼的阳光与阴暗的内室形成强烈对比,她止住脚步,让睛睛适应室外的光线。
白天行凶太引人注目,这点她何尝不知?但“蜂尾螯”分量轻、射不远,必须在近距离内出手,才能命中目标,表哥每晚都守在恋荷轩,她无法接近逸云三步之内,“蜂尾螯”就派不上用场,晚上杀不了那贱人。
白天逸云会去幽兰榭找秦夫人,女眷闲聊时表哥多半回避,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错过就永远别想宰了逸云。杀人是什么感觉?上官晴吞了吞口水,她被爹娘宠得无法无天,脾气骄纵,却不是心性冷残的魔女,双手还不曾沾过血腥,她恨逸云没错,可是想到要亲手让逸云尸横就地,心里还是有丝犹疑。
就在上官晴举棋不定的一瞬间,树丛中掠出一条人影,疾逾星火,在她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腰间的小皮囊已被他劈手夺走。
“爹!”看清来人面貌后,上官晴心下惴惴,爹怎么来了?
上官傲举起皮囊,沉着脸问道:“袋子里装了什么?”
上官晴把尾音拖得长长的,嗲嗲地回答,“是您给我的‘蜂尾螯’啦!”
他怒责道:“晴儿,你巴不得举国上下都知道事情是你干的吗?竟然蠢到拿祖传暗器去杀人。”
她迷惑地问道:“爹,女儿不懂您的意思……”爹是怪她不该起杀心?还是怪她不该拿家传暗器杀人?搞不懂。
上官傲深吸口气,养出这种小呆瓜,他太失败了。“晴儿,你的脑子被狗吃啦?竟想在方家庄暗算慕平未来的妻子?就算你真能杀了逸云,慕平会放过你吗?像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白痴才会干。”
她不平地喊道:“女儿咽不下这口气,表哥本来喜欢我的……”
上官傲斥责道:“慕平要真的喜欢你,早来上官家提亲了,他只把你当成妹妹,是你自作多情,别再执迷不悟了。”
哇的一声,她放声哭嚎道:“我不信!是逸云不好,她夺人所爱!”
他叹道:“晴儿,骗人不要紧,骗自己不行。逸云才是未来的方少夫人,你留在这里,只会让人看笑话,跟爹回家去。”
哭得双目通红,上官晴不解地问道:“爹,女儿不懂,我有哪一点不及逸云?表哥为什么不喜欢我,反而喜欢她呢?”
上官傲宽慰女儿道:“情人眼里出西施,感情的事,本来就毫无道理可言。”
还不死心,她央求道:“爹,您帮我悄悄地做掉逸云嘛!”
他沉下脸,道:“逸云若死于非命,方家人第一个怀疑是你干的,到那个时候,他们不把上官家夷为平地才怪,损人不利己的事……”
上官晴捂住耳朵,愤然道:“爹,您不帮忙就算了,别再说教啦!”
上官傲苦笑,他把女儿宠坏了,连他以父亲的身份发言,晴儿都敢顶嘴,对方大嫂和渡劫大师,当然更不会客气。
上官晴见父亲毫不通融,“蜂尾螯”又被他全数没收,无可奈何之余,她只得放弃杀死情敌的计划,算逸云命大。妒恨磨心的她从牙缝中挤出话来,“回家也好,我才不想看表哥和逸云卿卿我我的恩爱模样。”
闻言,上官傲静默不语,若有所思,好半晌才道:“恩爱?恐怕不容易,依我看,就算没有你搅局,慕平也会爱得辛苦。”
上官晴兴趣全被勾上来了,问道:“爹,您为什么这么说呢?”
他反问道:“晴儿,你不觉得逸云和秦夫人的女儿长得很像吗?”
她偏着头想了想,撇嘴道:“是满像的,两个都是大眼蛙。”
上官傲摇摇头,晴儿把人家清澈明亮的美目形容成青蛙眼,口气未免也太酸了吧!“你想想,若没有血缘关系,她们怎么可能长得如此相像?”
上官晴吃了一惊,道:“如果有血缘关系,逸云不成了秦大人的亲戚吗?系出名门,血统可高贵了。”
敲敲女儿生锈的脑袋,他叹道:“晴儿,用用你的大脑,如果没有难言之隐,逸云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身世?”
她嚷道:“爹,您别卖关子了,到底怎么一回事嘛?”爹是赛诸葛,她可没有孔明的金脑袋,话不说清楚,她怎么会明白呢?
思索良久,上官傲叙述道:“刚才我替你向夫人和渡劫大师道歉,和在厅上喝茶的秦府女眷打了个照面,才发现逸云和秦大人的女儿容貌神似,逸云来历不明,慕平想娶她,只怕得付出很大的代价。”
上官晴问道:“表哥会付出什么的代价呢?”
他拉着女儿走向大门,道:“功名、前程……都有可能。”
她兴匆匆地说道:“爹,经您这么一说,我现在不想回家了。”
上官傲哼道:“不准你留在方府,给我回家闭门思过。”
“爹,您听我说嘛……爹!”
不由分说,上官傲把女儿拥进马车,皮鞭一挥,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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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西沉,繁星闪烁,星月微光照映之下,秦云漪白皙的脸庞满是无奈,身不由己地被方慕平强行拖往新居——恋荷轩。
“慕平,我不想换地方住。”秦云漪央告道。“我走了以后,伊儿怎么办?我放心不下她,你让我留在幽兰榭,好不好?”
方慕平摇头拒绝,边走边说:“秦夫人也说地方太挤,才叫你搬出来,想看伊儿,你随时可以去看她。”
他吃了秤坨铁了心,说什么都要带她去恋荷轩,就算是秦诗伊哭得死去活来,也无法改变他的心意。
因为,雪泥来了……
秦云漪放弃了,他卯起来,谁也无法扭转他的心意。偷觑一眼,她有丝不安,他紧抿的嘴角,让她好生心悸。
两人来到恋荷轩,映入眼帘的是荷叶田的楚楚风致,皎洁的月光下,漂浮水上的荷花蒙上淡淡光晕,香远益清。
方慕平放开手臂,重获自由的秦云漪奔向荷花湖,满心欢喜,浅笑盈盈,咏叹道:“好美的荷花,我最喜欢荷花了。”
“我知道,所以才带你来这里住。”走到秦云漪身后,张臂再度环住她的纤腰,他嘴边露出一丝微笑,怀中没了她,就好像少了什么似的,空荡荡的好难受。
秦云漪舒适地靠在方慕平怀里,四下无人时,她比较不会腼腆害羞,心中对身后男子的依恋,自然而然地渲泄而出。
一阵凉风吹来,寒意侵袭,她轻轻打了个颤,方慕平在她耳边呢喃道:“起风了,进屋去吧。”
两人走进恋荷轩的内室,书画对联,碑帖古董,陈设玩器不见奢华,显得素净而雅致,弥漫着优闲恬适的气氛。
秦云漪被墙上的一幅对联吸引住目光,她走上前去念道:“无情岁月增中减,有味诗书苦中甜。”
她掩嘴轻笑,这幅对联写得惨不忍睹,跟伊儿的狗爬字有得拼,慕平为什么把它挂在这里?对联的署名是墨痕,听起来像女孩子的名字。
她笑问:“慕平,墨痕是谁?”
方慕平怔怔站着,这幅对联他苦寻不获,原来是被雪泥收起来了,她为什么远从涿州把它带来方府,还偷偷把它挂在这里?
秦云漪心中不禁一寒,慕平神色凄苦,却又显然是缠绵万状、难分难舍之情,难道墨痕是……他喜欢的人吗?
手心全是冷汗,她定了定神,伤心归伤心,该问的还是得问清楚,如果从头到尾只是她一相情愿,那也早了早好。秦云漪苦涩地问道:“墨痕是你喜欢的人吗?”
方慕平愀然不乐,点头长叹,答道:“我不该瞒你。”胸口登感剧痛,她眼前只见千千万万颗金星乱飞乱舞,脑中一片混乱,再也说不出话来。
方慕平一惊,伸长手臂去搂她,秦云漪用力一推,转身狂奔而出。
“不要走,听我把话说完!”窜到门口,他拥住收势不及、直冲他怀里的秦云漪,束紧铁臂,他不让濒临绝望边缘的她挣月兑。
“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为什么还要招惹我?”秦云漪捶打一度让她好依赖的胸膛,悲喊出声,“我不是男人的玩物,你不应该欺骗我的感情!”
方慕平问道:“那你应该欺骗我吗?你不叫逸云,你叫云漪,是两淮访使秦云瀚大人的妹子。”
舞动的拳头停留在半空中,秦云漪呆若木鸡,他知道了……他怎么可能知道?翠姨,翠姨说的吗?
读出她的想法,他摇头道:“不是翠姨说的,我找到秦辉了。”
秦云漪茫然问道:“你找辉叔做什么?”
他答道:“想替你报一箭之仇,想替你追回家产,想知道你到底是谁。”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微一思索,理由头绪,慕平找大夫去替翠姨治病,顺便打听她的身世,因此查出她叫秦云漪。
秦云漪心头乱成一片,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先用花言巧语哄她,接着告诉她另有所爱,却又真的实践诺言,找大夫治翠姨的病……
方慕平找张椅子坐下来,将她置在腿上,道:“首先,翠姨的病已经有起色,阙大夫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痊愈。”
先是大悲,又是大喜,悲喜重重,秦云漪全身虚软无力,瘫痪在方慕平怀里,泪珠儿缓缓流下来。
翠姨有救了,她喜极而泣,哽咽着说道:“真谢谢你。”
方慕平甚不满意地说:“就这样而已?你知道我花了多少工夫,才把‘妙手神医’阙大夫请去苏州吗?”
秦云漪咬着嘴唇,心头烦乱之极,若是从前,她知道怎么哄他开心,只是……让他放肆一点点,他就什么都顺着她了。
可是,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怎么能跟别的女人……心念及此,她仿佛坐在烙红的铁板上,忙不迭地要逃离。
“避我如蛇蝎?这就是我连日辛苦的代价?”他哇咧哇咧叫得活像是货卖出门,却收不到款项的倒霉小贩。
秦云漪回复她先前的称法,叫了声,“方公子……”
“方公子?”抬起她泪水纵横的脸蛋,方慕平心中不舍得,语气却装得很严峻,佯怒喝道:“你敢再叫一次试试看!”
秦云漪小嘴微张,又一声“方公子”硬生生忍住,她凄惋欲绝地说道:“我不能再叫你的名字了,那是墨痕才有的权利。”
“你错了,墨痕从来没有叫过我的名字,她开口闭口都是方公子或是爷,从来不曾叫我慕平。”他神色黯然,良久不语。
秦云漪看他那么哀伤,心上好像有万把刀在扎一般,她终于了解什么叫做嫉妒,她声音沙哑地问道:“你很爱她吗?”
没有正面回答,方慕平说道:“墨痕家的男人都是吃软饭的混帐,三年前,他们先把墨痕卖给一户人家,接着又把她卖给窦府,墨痕来不到两天,前一户买主就来要人,我用两百两银子把她的卖身契赎回来。”
秦云漪涩然一笑,慕平赎的人真不少,唉!怎么又叫他慕平……
方慕平继续道:“墨痕把我当成救命恩人,对我千依百顺,我叫她往东,她不敢往西,我很怜惜她,教她念书识字,这幅对联就是我教她写的。那时候,我还不想娶妻生子,打算先收墨痕作小妾。”
秦云漪秀眉一蹙,在她心目中,慕平是个完美无瑕的男子汉,没有料到他居然也奉行三妻四妾那一套。
“可惜,天不从人愿,墨痕只活短短十八年就殇逝了,如今长眠在终南山脚,再也不必受苦了。”他双目含泪,心下一片伤痛。
秦云漪羞愧无地,原来墨痕去世了,她怎么不先问清楚再吃醋呢?
方慕平望着她,问道:“云漪,如果我一直忘不了墨痕,你会不会怪我?”
拭净泪痕,她摇摇头说道:“我怎么会怪你?你是个护惜倍有深情的爱花人,对秦云漪、对柳姑娘都是如此。”
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解开了方慕平多年来的心结,他不由得热泪盈眶,低低倾诉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云漪。”
秦云漪嫣然一笑,伏在他胸前,听着他结实有力的心跳,幽然道:“慕平,每个人都有过去,墨痕是你的过去,我也有我的过去。”
眯起眼睛,他充满占有欲地问道:“你有青梅竹马的恋人吗?”雪泥太失职了,这么重要的事,怎么不打听清楚?
秦云漪娇笑连连,方慕平见她笑得诡谲,更加忧心,急急询问道:“云漪,到底有还是没有?你老老实实地说,不许骗我!”
拿出手绢,秦云漪笑着替方慕平揩汗,心中满满都是幸福的感受,慕平怕失去她,才会连子虚乌有的飞醋也喝得这么起劲。
既然彼此都已经离不开对方,就停止互相猜忌吧!她说道:“慕平,我的过去只有两个哥哥,并没有青梅竹马的恋人。”
方慕平问道:“当初为什么不直接说明身份?秦大人的妹子,方家也会待为上宾,何必化名逸云呢?”
她低头叹息,说道:“我十年没见过大哥哥,不知道他还认不认得我,也不知道他想不想见我。除了大哥哥外,没别人可以证实我的身份,我不是来攀亲靠友,只想见大哥哥一面……”
轻描她雪白晶莹的脸颊,他责备道:“无论如何,你都不该去问情坊,出了事怎么办?”
秦云漪笑道:“不去问情坊,就不能压倒柳姑娘,如此一来,少庄主你说不定根本记不得逸云这个人呢!”
“你对我这么没信心吗?就算是躲到天涯海角,我都有办法把你揪出来,这辈子你是别想摆月兑我了。”
方慕平伸手作势要呵她痒,秦云漪笑着连连闪避,腰肢款款,左右摇摆挪动,他再也按捺不住,含住她的朱唇吮吻,尽情地汲取其中芳美的津液。
秦云漪浑身一阵冷、一阵热,体内的热流四处奔窜,忍不住一声嘤咛送出舌尖,青涩却又无比热情地回应他。
将她推开半尺,他不敢看她的肩头,怕克制不了自己,道:“云漪,如果你不愿意,我不勉强你。”
酥胸微露,夏夜的凉风让秦云漪打了个小喷嚏,她全心全意地信赖慕平,他不会伤害她的……偎进那个温暖的怀抱,她轻道:“不要走,留下来陪我……”
若能抗拒这种诱惑,他大可改名“方下惠”,剥开秦云漪层层叠叠的衣物,方慕平准备抱她上炕……
“坏人!你月兑了逸云的衣服!”秦诗伊石破天惊的大声嚷叫。
方慕平脑袋一片空白,秦云漪这次真的晕死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