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凤皇朝元弘十年──
由于连降大雨,造成洪水泛滥,淹没了丹凤县的数百倾农田,数千百姓无家可归,更有多人在这次洪水肆虐中丧生。
钱爱晶排在长长的人龙之后,等待善心人士发放的食物,耳边传来排在前头的几位妇人传来的闲聊话声。
「听说这回来的是凤都的宇文家少爷,他真是不简单,年纪轻轻的,便能奉旨前来赈灾发粮,听见过他的人说,那位少爷长得清俊,行为举止更是从容淡定,可谓是青年才俊啊!」
「是啊!宇文家的少爷如今可是当今太子身边的人,听说他自小进入闻名天下的藏剑阁习武,因剑艺超群,被太子延揽入宫,可是个不得了的人才吶!」
「是喔?真想亲眼见见那位宇文家的少爷生得什么模样?」
「呵呵,妳别发傻了,宇文家的少爷是何等尊贵的人物,怎么会随随便便的跑出来给妳看到?」
「不一定喔!说不定宇文家的少爷,作风亲民和善呢?」
「别傻了,还是期待能领到赈粮比较重要吧!」灾民太多,赈粮有限,看这排队的人潮如此之多,恐怕很难满足所有人。
听到这话的钱爱晶,小脸皱了下,她模着已多日未进米粒的空胃,饥饿的感觉已经让她无法再忍受,探出小小的头颅,望着长长的人龙,她咬着唇,盘算着她无论如何都要拿到吃的东西才行。
她略弯,趁旁人不注意,就想往前插队,第一次成功,第二次虽引来旁人侧目,但见她年纪小,旁人没跟她计较,但是当她贪心的又插队第三次时,就被个子较大的小男孩给一把推了出去。
「走开,妳别想排在我前面。」满脸黑污的小乞丐,毫不客气的将她推倒。
从满是水洼的地上爬起,钱爱晶不吭一声低头看着全身泥污的自己,一双脏兮兮的小手,随意的往身上拍了拍,骨碌碌的圆亮大眼睛,毫不畏惧的瞅着推倒她的小乞丐。
她无畏的眼神,让小乞丐瞧了不禁有些怯寒,他像是害怕什么似的大声斥喝她,甚至还故意扬声说钱爱晶插队领赈粮,结果当然引发众人的不满,群众扬声叫她到队伍的最末从头排起。
望了下似无尽头的人龙队伍,钱爱晶知道,如果真的从头排起,她是一定分不到食物的。
张着大眼,那双清亮的水眸里没有任何情绪,她默默地走出队伍之外,听到身后的小乞丐嘲笑她自作聪明的得意笑声,她没有反驳,也没有觉得难堪,满脑子只在乎怎么填饱自己的肚子。
就在这时,在队伍的最前头,她看见一个男人,居然没有排队却能拿到一粒大馒头,忿忿不平的小小心灵,受到了刺激,她想也不想的笔直朝那个男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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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伯,我看米粥好像快不够了,差人买的其它干粮补上了吗?」宇文仲见灾民甚多,担心赈粮不够,清俊的面容露出忧心。
放下手里拿着的大汤杓,福伯抬眼瞧了一下打从开始放粮,便前后忙碌指挥的宇文仲一眼,不用问便知道他一定还未用膳。
掀开盖着馒头的厚布,热腾腾的蒸气窜了出来,福伯抓了一个大馒头塞进宇文仲的手里叨念:「少爷,你先把这吃了,别净顾着灾民们的肚子,你自个儿的身体也要顾啊!」从小看着少爷长大,少爷是什么性子,他会不知道吗?
接过馒头,宇文仲回头看了下尚未领到食物的灾民们一眼,内心颇为不安,「福伯,我不饿,留着发给后面的人吧!」今天是赈灾的最后一天,所以涌来比前两天更多的人潮,虽然明知若不发粮,将会有很多人因此挨饿,但碍于所筹措到的银两不足,实在无法再继续放粮了。
老眼微瞇,福伯唇角扯着僵直的笑,「少爷,别说老奴没提醒你,夫人在临出门前,可是有交待,不管再忙,少爷都要按时吃下每一餐,若有过而未食,老奴可是要如实上禀的。」每次只有抬出夫人,少爷才会顾虑到自个儿的身体。
「这……好吧!」宇文仲闻言叹息,手里抓着馒头转身就要离开,眼角余光却看到有个人影,从身后往他靠近。
出于学武者的本能,宇文仲将拿着馒头的手一收,脚步横向跨出、旋身,空着的手握拳挥出──
惊见映入眼帘的是个全身泥污、身材瘦削的小女孩,只见她伸出脏兮兮的一只小手,作势要抢他手中的那粒馒头。
心里讶异欲偷袭他的人,居然是个小女孩,更令他错愕的是,她竟然面对他挥出的拳头,不闪不避,彷佛只要能抢到他手中的食物,就算挨打也无所谓。
这个念头闪过,宇文仲猛地收拳,并不意外的看见那个小女孩,冲到他面前,毫不犹豫的踮起脚尖,将他手中的馒头给抢下。
看着那小女孩抢下馒头后,立刻狼吞虎咽了起来,又因为吃的太快,而差点被噎住的模样,让他黝黑的深眸生起复杂的情绪。
按理他是不该任由强抢食物的事情发生,更遑论是抢下他手中的东西,但是看到眼前这一幕,宇文仲怔忡了下,年纪尚轻的他,还做不到绝对的刚正严明。
在一旁亲眼目睹此景的福伯,马上走了过来,正想开口训斥坏了规矩的钱爱晶时,宇文仲却以手势阻止了他。
「福伯,让我来。」宇文仲走上前,清冷的黑眸睇着已将馒头吃光,正死命用小小的脏手,用力拍打自己胸膛的小女孩。
「来,喝点水。」看不下去的宇文仲,已默不作声的从旁拿水递给她。
看到一只洁白干净的男性大手,向她递来牛皮水袋,钱爱晶抬起头,防备的看了宇文仲一眼,见他眼中没有戾气,便很快的抢下水袋,往后跑了几步才扭开木栓,当着他的面咕噜咕噜的灌水入喉,好让卡在胸口的干馒头顺利滑入胃袋里。
喝过了水,钱爱晶模着撑饱的肚子,一双灵活大眼,滴溜溜的转向站在她面前长相好看的男人身上。
眼前的这位大哥哥,五官端正,线条分明,鼻梁挺直刚正,嘴角紧抿,喜怒不形于色,无形中更添一抹严肃的气息。
看到这里,钱爱晶晶亮的大眼,被他瞅得有些畏怯,她滚动喉头,正想转头跑开时,眼角余光却被他腰带上垂着的一抹金光给吸引住。
她探着一颗小脑袋凑到宇文仲的跟前,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想碰他腰间的香囊,却又慑慑于宇文仲的冷峻气势而不敢动手,只好眨巴着大眼睛,紧盯着那迷人的金色香囊看。
察觉到她贪求眷恋的目光,宇文仲垂眸顺着她的视线看了下,知道她中意的是他身上的金缂丝香囊,他蹲,朝她摇了摇头,「这东西不能给妳。妳叫什么名字?妳的家人呢?」这样年纪的孩子,按理身边都会有家人跟着才对。
听到那东西不能给她,钱爱晶脸上流露出失望,她收回目光,咬着唇瓣,瞪着眼,瞧着长相俊逸的男人,答非所问的叫着:「你没排队有馒头可以吃,为什么我不行?」
面对小女孩突如其来的质问,宇文仲端正的脸庞愣了下,沉吟了一会儿,才谨慎地回答:「这次发放赈粮是由我负责的,所以我拿馒头没有排队。」
似懂非懂的蹙着眉,钱爱晶不服气的嚷道:「这样不公平。」
听回答,便明白她根本没听懂他说的意思,宇文仲咽下叹息,问:「妳叫什么名字?为什么没有看到妳爹或妳娘?」虽然在见到她只是只身一人时,宇文仲心里已经有数,但仍抱着一丝希望。
见他问起爹娘,小小年纪的钱爱晶,立时以上齿咬着下唇,然后圆瞠着大眼,不让那热意涌现。
不能哭……娘说过,不管以后日子再苦、再难过,她都不能哭。
不解她为何仅是瞪大了眼,却咬唇不语,宇文仲伸出手,轻轻地摇了下她小小的肩膀。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宇文仲加重语气问。
爱晶,妳要记住,穷人家的孩子没有哭的权利,如果想要活下去,就要抛弃尊严,记得,在这个世界上,只要妳有钱,就能得到尊敬。
娘,那么爱晶以后要怎么做才能变有钱?
当一名医术高明的大夫吧!娘相信爱晶定能继承妳爹的遗志,成为闻名天下的神医,但千万要记住,别再当个只施不图报的傻好人了,这年头光靠良心,是吃不饱的。
过往的回忆,快速地飞掠过脑海,虽然知道她不该哭的,可是悬在眼睫的热意却重的支撑不住,她一边用力咬着泛白的唇,眼泪也无声的成串滑下脸庞。
她想起来了,身为大夫的爹,明明一辈子都在做善事,可是最后却因染上不名之症而死。在众人眼中,一个悬壶济世,救助贫病的好大夫,非但救不了自己,就连死后,家里穷到连薄棺木都买不起。那些曾经受过爹爹恩惠的人,更是视她们母女如蛇蝎,深怕她们开口借钱。
这年头……良心真的不能当饭吃。
看见她泪流满面,宇文仲顿时有些怔忡,不知该如何安慰她,但见她自咬唇瓣,殷红的血丝自唇瓣淌下,他心房一紧,连忙出言制止:「妳不能这样,会咬伤自己的……」宇文仲伸手想掰开她的牙齿,却被钱爱晶张口狠咬了下他的虎口。
钱爱晶不由分说张嘴就咬,小小年纪的她,为了怕咬不痛他,就使尽力气的在他左手虎口留下新月牙印,那力道深陷进他的肤肉里,在她的脑海里,同时也回响着一句话──
这个男人一定会像刚才将她赶出排队队伍之外的人一样,将她强抢馒头的事列为罪行……她不能被抓……
「呃……」宇文仲没料到她竟然会咬他,原本平淡的俊颜上露出惊愕之色,他试着想抽回手,可是小女孩很机伶,眼见旁边有人注意靠近,便很快的松口,然后趁着宇文仲吃痛怔忡之际逃跑。
「少爷,你怎么样了?啊!流血了……那丫头怎么可以恩将仇报?来人呀!把那个小丫头抓来给少爷赔罪。」福伯气急败坏地吼着。
「福伯,别嚷嚷……是我刚才的口气凶了些,吓到她了。」宇文仲替那个陌生的小女孩找了借口。
「少爷,你就是心肠太软了,才会让人有机可乘……」他家少爷是标准的面冷心热,明明武艺已不输一般正规的御卫禁军,怎么可能会防不到一名小丫头?
宇文仲没有反驳福伯的话,任由旁人替他处理伤口,深邃的黑眸望了下适才小女孩跑开的方向,脸上不见愠色,反而添了抹深思,就在这时,领了赈粮的灾民们见起了骚动,好心的上前围视,见到宇文仲的手伤,又看到跑远的小小身影,一名中年汉子顿时面显难色。
「这位大叔,你认得她?」察觉有异的宇文仲,有礼的上前询问。
宇文仲的彬彬有礼,让那名中年汉子面色微赧地道:「我跟她只有一面之缘,听她说,她爹死后不久,又碰上这里淹大水,她娘将她抱进木桶里随水漂流,她娘则遭大水淹死,尸体还是隔了好些天才找到,我就是见她一个孩子守在她娘的尸首边痛哭,才帮着她葬亲的。」
「这样啊……」宇文仲低头看了下左手虎口的新月牙印,还有残留在手背上的一滴残泪,他抬眼看了下之前那个小女孩跑开的方向,内心激荡,一时难以平复,清俊的面容顿时严肃了起来。
这一年宇文仲十五岁,钱爱晶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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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后。
凤都首城-绪王爷府。
层层的珠帘之后,拉起了一道深色的垂帐,里头有名女子,正聚精会神的在进行手术。
但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原本默默恭候在门外的人们开始感到有些焦躁不安,这种遥遥无期的等候,还真是折磨人呀!
直到大家的耐性用尽,有人准备席地而坐时,那名女子终于疲倦地向外扬声,屋外一群蹲靠在门墙旁的丫鬟们,这才慌慌张张的起身,端着不知换过几回的热水及干净衣物,鱼贯走入屋内,让那名女子净身、更衣,然后才在丫鬟的领路下,走出房外。
跨过半圆形的雕饰花门,进入一间宽敞无比的厅堂,向等待已久,显得有些坐立不安的英武男子,口述诊治的结果。
「慧妃娘娘的手术进行的很顺利,请王爷放心,相关的后续照顾与膳食调养,我已逐条写下,过两天我会再来替娘娘换药。」那名女子细眉弯弯,唇儿娇艳,一张未月兑稚气的清秀脸庞上漾着自信的笑容。
接过一纸写满浓墨字迹的调理方子,绪王爷的眼眸望向长廊的另一边,心悬的大石这才稍稍放下。「有劳钱大夫了,来人!送钱大夫回府。」
「谢王爷。」女子也不推辞,领谢便退开。
绪王爷见女子的身影消失在长廊,这才扬声唤人,「巧儿,差人到库房将钱大夫看中意的那枚金镶的石榴戒送过去,记住不要怠慢了。」
「是,巧儿知道。」下人领命而去。
绪王爷正想迈步往后院探视母妃时,下人来报说御剑司前来探访,绪王爷沉吟了一下,便决定暂时让母妃休息,暂不打扰。
宇文仲随着下人前往见绪王爷的途中,看见前头不远,王爷府里的管事,正将一个装饰精巧的木盒,呈交给一位面生的女子,宇文仲注意到那名女子的身上背着医袋,心里正暗自猜测她的身分时,却见管事将木盒打开,小心翼翼地把盒中的亮金物品拿出来让那名女子观看,之后便见那女子笑意盈盈的将木盒盖上,揣在怀里,然后往宇文仲的方向盈步而来。
虽然隔了些距离,可是宇文仲一眼便认出那是绪王爷的珍藏之一,他维持原来的步伐前进,黝黑的眸子不动声色地将眼前女子的外貌与华丽服饰收入眼底。
她有着一双圆亮水汪汪的大眼,细细的柳叶眉,眉梢略翘,显示了她人格特性上的某些执着,微抿的娇唇红艳欲滴,突显了她五官的轮廊,又见她发插金钗,足蹬桃红羊皮金滚口高鞋,乍看之下贵气逼人,可是她那过分灵动的水眸,却透出与外表不符的顽皮稚气。
宇文仲在内心做下评解:浮华不实,贪利忍耻,枉矣!
而这边,早就注意到迎面走来的男人,一张端正严肃的脸,像是戴了面具般的面无表情,全身散发出一股难以侵犯的正气,从他的眼中读出,那个男人因为她身为大夫,却贪求利益,不顾医者本怀索取高额诊金而感到不齿,但她对于这种自命清高的轻鄙眼神,早有唾面自干的本事,哪里会理睬他人眼光。
冷冷的回睇他一眼,她的眼神挑衅似的回了他一句:千年神木,非我族类,远矣!
宇文仲了解这眼神下的真正意思,她在说如果看她的行为不入眼,就闭上眼睛别看了,反正道不同,不相为谋,离她远一点,别碍事。
就这样,互不相识的两人随着近身交错的瞬间,眼神射出劈里啪啦的较劲目光,在他们错身的那一瞬,钱爱晶忽然被某束金色光芒给吸引住。
她疑惑的偏眼,这才注意到原来那束金色光芒,是来自宇文仲腰间垂下的金缂丝香囊。她轻敛眸,唇角漾着一抹淡笑,心里想着那东西就算价值不菲,也不值得她钱爱晶费心求取……毕竟以她现在的名声地位,要想买到多少那样的香囊,已不是问题。
于是默然不语的两人,各怀心思的错身而过,却互相留下深刻的印象。
短暂的插曲后,宇文仲随着领路的仆侍走进花厅里时,见绪王爷已备好茶点等待,他连忙拱手做礼,闲聊过后,宇文仲想起适才见到的那位女子,终是捺不住满月复好奇询问。
「绪王爷,适才我进门时,遇见一位身背医袋之人是何来历?」虽知慧妃娘娘患有隐疾,绪王爷为此遍寻名医,府里常出入不同面孔的大夫,但适才那名女子,年纪分明尚轻,能出入王爷府,想必有其过人之处。
「你不识得她吗?」绪王爷与宇文仲的私交一向不错,又因为太清楚宇文仲那严肃自律的个性,所以对于他的询问,感到有些讶异。「她就是以仅及笄之龄,医术却技压宫中诸多御医的那位人称『妙手医仙』的钱大夫啊!」
想不到宇文仲竟也会对钱大夫产生兴趣!
「是她?」
三年前,他奉旨到宫外办差,甫回宫便听说有一位自称「妙手医仙」的女大夫,夸下海口说,只要她出手,便能让当时已病重的先帝多活一年,但索取的诊金代价是万两之谱。
据闻当时造成朝野一片哗然,甚至还有人建议应该将那名女大夫丢入死牢问罪,不过后来也不知道那位女大夫使了什么神通,居然成功的说服当时的太子凤鸣春,让她替先帝把脉用药,总之,最后先帝真的在那位女大夫所预言的日子驾崩了。
那年太子凤鸣春即位,改元号为「凤天」。
时至今日,他才亲眼目睹这位名震南凤皇朝的医仙之貌。
「子敬,怎么了吗?」子敬是宇文仲的字,私底下绪王爷总爱这么唤他。
「不!没什么,只是我对一名行医救世的大夫,却对患者索取重金之举,觉得不甚苟同。」甚至可以说是觉得厌恶鄙视。
「虽是如此,但只要她能彻底医好我母妃,一切的代价,我皆愿意付出。」毕竟金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放宽心吧!慧娘娘娘会没事的。」宇文仲由衷祝福。
「但愿如此。」感应到对方诚挚的祝意,绪王爷欣然接受。
宇文仲浅啜一口温茶,神思却仍绕在那位钱大夫的身上,对于这种突发的陌生关注,他缓缓聚拢了眉头。
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那样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