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琉色对可爱的小动物们就没有任何抵御能力。
这小动物的范畴包括所有能够用两只手拿得起来的,比如小狗、小猫、小鸟、小鱼、小龟甚至小蛇。
当然,其中琉色最最最喜欢的还是猫咪啦!
为啥喜欢猫咪?
哦!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太太多余了!
看猫咪的眼睛多漂亮啊?深深亮亮、神秘幽雅,发光时简直比夜空上的星子还要明亮!
要不猫眼石怎会那么值钱呢?
看猫咪的身段多苗条柔韧哪!小说里比喻女子身段绝佳,不都说那女子优雅柔美如猫吗?
还有,猫咪的脾气是多么的让人沉醉哪!
她温柔,但是绝不奴性,就算对你再再再友好,也总会保留一些些的距离,可能这就是猫的野性吧。
没有了性格的猫咪会是呆呆的,就如同没有了性格的美女一样,只能算木头美人。
所以,我喜欢猫的外表、猫的内在,喜欢把一只肥肥大大的猫咪抱在怀里逗弄的那种感觉,与她无比亲昵,却又得时刻提防她的小爪子。
小时候,琉色在极力要求下,曾经获得养猫的权益。那是一只胖到不能再胖、精到不能再精的大花猫!没办法,那胖是琉色用大块肉肉养出来的,那精也是琉色抱在掌中宠出来的。
除了琉色,大花猫不肯亲近任何一个人,甚至对於琉色,猫儿也是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的。要想与它亲密接触,非得用好吃好玩的贿赂不可。而万一谁不小心得罪了它,比如踩到它的尾巴啦、踢翻了它御用的食盆啦,那就惨了!
大花猫会狠狠的记住你,用一切它想像得到的法子来报复!
比如咬你的袜子或鞋子,而且每次只咬一双里的某一只,或是抓你的衣裤,而且每次都抓坏某些不显眼但无比重要的部位!
为了纪念这只可爱又可恶的大胖猫,琉色才动笔写下了这个文文。要说文里的江随心和殷无邪是男女主角的话,那还不如说大肥猫小色是绝对主角。
呵呵,希望广大喜欢猫咪的姊妹们,能够和我一样喜欢坏坏又可爱的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