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了许久,汪勇仪终于敲定了陆兆毅的行程,这会儿正和陆兆毅商谈日后合作的可能性。
为了今天,他把所有行程都取消,把时间留给这个他奉若神明的陆兆毅。
随便他要聊什么都可以,举凡政经局势、产品动向、消费者心态,就算陆兆毅要和他聊时尚流行趋势,他也奉陪。
所谓交情、交情,就是要先有交集,才会产生情分嘛。
有了交情,还有什么事不好谈的呢?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和陆兆毅建立良好的关系。
日后要谈合作,那简直是易如反掌:他公司生产的商品,可不是什么劣质品,想要找他合作的人多如牛毛,不过,与其别人来找他,他反倒喜欢主动出击,找寻自己中意的合作对象。
“兆毅,你这回到台湾来,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东西?”汪勇仪将咖啡端到陆兆毅的面前。
陆兆毅高深莫测的笑了笑,让人模不清他心里真正的想法。
“感兴趣的东西?太多了,台湾真是个充满活力的地方。”
“这里不只充满活力,同时商机无限,如果你打算开发亚洲市场,这里绝对是……”就在汪勇仪淘淘不绝的讲个不停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响起。
如果可以,汪勇仪绝对不会去接它。
要是他接了这通电话,谈话势必中断,就表示他又要重新找切入谈话的时点,这么做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可是陆兆毅却一副要他先处理公事的模样,他只好不情愿的接起这通他压根不想接的电话。
“喂。”他的秘书应该知道,他正和重要客户在谈事情,在这种情形下居然还敢来烦他,没想到话筒里传来的,却不是他预料中的声音。
“喂,老哥,你遗要多久才要结束会议啊?我在外头等你很久了耶。”
“妙妙,你有什么事不能回家说,一定要现在来吵我吗?”他尽量压低声音,不想让陆兆毅听到。
“哥,要是能回家说,我干嘛-到公司找你啊?”汪妙妙觉得她这个哥哥真是笨极了,要是能在家里说,她何必到公司堵他。
“不管你有什么天塌下来的大事,都得等,我现在有很重要的客人,没时间陪你聊天。”说完,汪勇仪就把话筒挂上,转头对陆兆毅陪笑道:“不好意思,我妹妹就是喜欢在不恰当的时间来找我。”
“是汪小姐吗?”听到他提起有一面之缘的汪妙妙,陆兆毅亲切但带著距离的表情变了,语气有些热切的问:“她来了?”
“是啊,就在外面。”对于他态度的转变,汪勇仪觉得有点奇怪,怎么他一听到妙妙来了,脸上表情就亮了起来?
“我想,她找你一定有重要的事,你何不让她跟你谈谈呢?”
“女人家能有什么重要的事。”虽然汪勇仪觉得他在听到妙妙来找他后的反应有些奇怪,但也没把它放在心上。“说不定是要去逛街买东西,缺钱才会跑到我这里来。”
“或许吧,不过,这对女孩子来说,也是件很重要的事。”陆兆毅似乎打定主意,要以汪妙妙的需求为先。“别让我妨碍她了,这样的话,我会觉得非常过意不去。你们先谈,等你们谈完,我们再继续。”
在陆兆毅的坚持下,汪妙妙终于顺利走进她大哥的办公室。
一踏办公室,她就发现昨晚害她彻夜失眠的男人居然也在场,害她一时间完全说不出话来。
“妙妙,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汪勇仪一心只想快快把她打发走。
“呃……没事,没什么大事。”汪妙妙一见到有外人在,而且还是个超级大帅哥,就算她有什么天大的事,这会儿也说不出口了。
“有事快说,我的时间很宝贵。”
“哼,你的时间宝贵,你妹妹我的时间就不宝贵啦!”听到她大哥的催促,汪妙妙的脾气一上来,也管不得三七二十一,直接和他杠上了。
“勇仪。”陆兆毅开口打圆场,不让他们兄妹间的纷争继续扩大,“我想,应该是我这外人在场,所以陆小姐才不好意思说。”他带著理解的笑容看著汪妙妙,“这样吧,我先到外头走走,等你们谈完,再用电话联络我吧。”
汪妙妙有些意外的看著他,心里对他的好感,从昨天的百分之百,瞬间提升的百分之两百。
他人怎么会这么帅,又这么体贴呢?要是他是她的男朋友,她……唉,算了,她还是别痴心妄想的好。
眼前要做的就是解决她目前最大的难题!
“兆毅,妙妙的事不怎么重要,不如让她等一等……”汪勇仪听到他要离开,连忙挽留。
“她的事都很重要。”当他这么说的时候,汪妙妙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你先和她聊聊吧。”说完,他便先行离去。
陆兆毅一离开,汪勇仪瞪大眼睛,气得全身发抖。
“你瞧瞧你干了什么好事,你把你老哥未来最重要的伙伴给赶走了。”
但是汪妙妙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生气,依然沉溺在陆兆毅那句“她的事都很重要”的感动中。
“汪妙妙,我在跟你说话,你到底有没有听到!”
“啊!什么?哥,你说什么?”她被他突如其来的怒吼给吓得回过神。
汪勇仪叹了口气,拿这个笨妹妹没有办法,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他妹妹的一颗心全悬在陆兆毅身上。
好吧,他承认,他对陆兆毅刚才说的话,也感到有那么一丁点讶异,可是……陆兆毅和他一样都是生意人,只要是和生意有关的,什么好听的话他不会说啊!
“你来找我究竟有什么事?”
“呃,是这样的……”汪妙妙迟疑了好一会儿才说:“哥,你可不可以帮我介绍个男朋友?”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汪勇仪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我要你帮我介绍男朋友啦!”汪妙妙鼓起勇气再说一次。
经过昨晚那次失败的相亲后,她彻底觉悟了。
所谓的年轻、又帅,同时又有钱得要命的男人,在这世界上根本没几个,也难怪她朋友们介绍来的货色,和她所期望的会有如此大的落差。
在几经思量之下,最合适的介绍人选,除了她老哥外,也没有第二个人了。
想想她老哥事业也算成功,认识不少企业家第二、第三代,在那么多人里,总有个年轻又帅的吧?
“干嘛要我帮你介绍?三姨妈、五姑婆、四姑丈……”汪勇仪一口气列举了好几个适合的人选出来。“他们不是都想帮你做媒吗?你真想找男朋友,找他们就好啦,找我没用啦!”
“就是不能找他们才来找你啊!”
“什么意思?”汪勇仪实在搞不懂他妹妹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你想要男朋友,他们随时可以帮你准备一打候选人,不找他们要找谁啊。”
“他们找的那些男人,八成是那种看对眼了就吵著要结婚的男人,怎么可以当男朋友!”
“你不结婚交男朋友做什么?”
“谁说交男朋友一定要结婚的!”她就是不想结婚,才不能找上家里那群鸡婆的亲戚。
“好,你不想结婚,想交男朋友就去交啊,找我干什么?”
“当然要找你,你不是常说你认识很多仪表不凡的青年才俊。”
听她这么说,汪勇仪不禁眯起眼,由上至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她一遍。
“妙妙,你今天出门的时候照了镜子吗?”
她大哥这句话分明是在说他那些朋友肯定看不上她。
“你管他们看不看得上我!”汪妙妙气得嘟起嘴,“你又不是他们,怎么知道他们不会看上我?”
“是啊,我不是他们,不过我好歹也是个男人,男人喜欢的可不是你这型的。”他坦白的说。
“我不管,你一定要帮我介绍!”她十分坚持。
两人对峙了近五分钟,汪勇仪最后决定让步。
“好吧,给我个好理由,要不然别想我帮你介绍男朋友。”
“好、好吧。”汪妙妙知道这是他的最后底限,要是她不说出可以让他信服的理由,他是绝对不可能帮她的。“就是……林俐琦要回来了。”
“你的死对头要回来,跟你找男朋友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写了封告诉她,我交了个有钱又帅又年轻,而且爱我爱得不得了的男朋友,她说要回来帮我鉴定。”
汪勇仪闻言,先愣了一会儿,而后狂笑出声,他笑得甚至流出眼泪。
好不容易,当他终于止住笑声后,瞧见汪妙妙那副火山即将爆发的表情后,清了清喉咙,严肃的说:“难怪你要我帮你介绍男朋友,原来是因为她啊。”
虽然他对林俐琦不是十分熟识,但是妙妙的每一桩恋情,在林俐琦的插手下,全落得个出师未捷身先死,也难怪妙妙一提到林俐琦,就恨得牙痒痒的。
“不行吗?”汪妙妙一副他要敢说不行,就要把高跟鞋月兑下来砸他的表情。
“行、行,当然行,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介绍个有钱又帅又年轻的人,给你当男朋友。”晚点打电话给几个朋友,央求他们卖个面子给他,陪妙妙演场戏就成了。“这样吧,后天晚上,我帮你约个绝对帅又有钱、而且年轻的人,让你们见见面、聊聊天,培养感情如何?”
“我可把话说在前头,要是对方不能让我满意,你得负责继续介绍哦!”
“行,现在你可以走了吧?”
“好嘛,走就走,记住你答应我的哦。”
“放心,我说到做到。”
找个男人陪她约会,这还有什么难的?汪勇仪从抽屉找出名片簿,打算把这事交给秘书去办。
至于他,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汪妙妙依著汪勇仪的指示,来到约定的法国餐厅外头。
说是指示一点也不为过,因为他不仅不让她和男方直接接触,还命令她得去做全身的美容保养——当然,这笔钱由他出。
不但如此,还要求他的秘书陪她去选了一套,据秘书转述她老哥的说辞是——得体又合宜的套装。
套装?她最讨厌穿的就是套装了。
对汪妙妙来说,套装是那种身材瘦高的女人的专利。
对她这个穿了双八公分的细跟高跟鞋,才超过一百六十公分的女人来说,套装根本就是她的天敌。
不过她老哥非常坚持,说什么都要弄套套装给她。
于是他的秘书陪著她——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监视她——到CalvinKlein买了套黑色套装。
当她从试衣间走出来时,她敢发誓店里的店员一定偷偷的在笑她。
没错,她汪妙妙就是天生女圭女圭脸,这身套装穿在她身上的感觉,就好像是小孩偷穿大人衣服一样的奇怪。
虽说如此,她老哥的秘书还是听话的把衣服买了下来。
“我不晓得老哥这么希望我把今天的约会搞砸。”她别扭至极的扯了扯立领式的贴身外套。
她这种打扮说有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如果她像佩妮一样又瘦又高,该有的有,该少的一分也没多出来,那么就算她穿得是这么保守的套装,一样能迷倒一挂人。
可是这身套装穿在她身上,除了滑稽之外,她实在不晓得该怎么形容它。
不管了,反正这一切是她老哥安排的,要是今天和她约会的家伙令她不满意,明天叫他再换一个就成了。
心里这么想后,汪妙妙鼓足勇气踏进她老哥安排的法国餐厅。
唉,如果可以,她宁愿把约会的地点定在意大利餐厅,或是中菜餐厅,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饿著肚子等上菜。
偏偏法国菜讲究气氛、讲究用餐的流程。
基本上,法国菜是给人品尝的,而不是给人吃饱用的,对她来说,她比较喜欢能吃得饱饱的。
侍者带她到事先预约的位置,还没走到,她已经惊讶的瞪大眼。
“啊!”
她有没有看错?那人不是那个害她失眠好几晚,同时也是她老哥巴结得要命的男人——陆兆亿吗?
为了证实这点,她甚至用手背揉了揉眼睛。
当她再睁开眼时,他还在那里,没有消失,没有模糊,好整以暇的坐在那里,对著她微笑。
“嗨。”陆兆毅的笑容自在,仪态从容,和她的笨拙形成了强烈对比。“看到我很意外吗?”
“呃……嗯……”汪妙妙被他这么一问,一时之间不晓得该怎么回答,只能讪讪道:“是有点啦。”
这会儿她紧张得像是第一次见著偶像的影迷,虽然内心很是欢喜,却因为过分羞怯,以至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唯一能做的就是傻傻的笑。
“为什么?”陆兆毅好奇的问道,双手撑住下巴,眼神专注的凝视著坐在对面的汪妙妙。
“因为……”被他这么看著,她红著脸、低著头,不敢迎向他那仿佛会勾人心魂的深邃眼眸。“我以为老哥会帮我介绍个普通点的人。”
“哦?我不普通吗?”
“当然啊。”听他这么问,她不假思索的回道:“你当然不普通,因为你长得不是普通的帅!”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她连忙捂住嘴,可是转念一想,她说的也没错啊,只是比较直接而已。
她的答案让陆兆毅的心情大好。
他先是含蓄的笑,然后是无法抑制的大笑了起来,笑得汪妙妙羞赧的不知该往哪里躲才好。
今晚的约会,是陆兆毅自己安排的。
前天在他再次回到汪勇仪的办公室后,他不经意的问起她有什么事,却从汪勇仪口中得知,她要汪勇仪负责帮她介绍男朋友。
他知道妙妙对他很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迷恋他,但她却不像其他的女人,敢明目张胆的表现出来。
在他面前她是害羞的,老是红著一张脸,全然的手足无措。
可她这模样,却深深的激起他的保护欲。
第一次见到她,她的表情变化万千,让他打从心底赞叹她的可爱,她的一举一动,完完全全抓住他的注意力。
而这种感觉,却从未出现在别的女人身上。
她们得不到他的注意,更甭说是怜惜或者是想要保护的心理了。
只有妙妙是不一样的,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她和别的女人有如此大的分别,陆兆毅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想认识她、接近她,甚至拥有她!
所以在知道她想要找男朋友时,他立刻对汪勇仪毛遂自荐,这也就是今天他会在这里的原因。
“你今天的打扮和上次很不一样。”为了缓和她的情绪,陆兆毅决定挑些她熟悉的话题,好让她放松紧张的心情。
他看似不经意的问话,让原本紧张得要命的汪妙妙打开了话匣子。
“对啊!”她鼓起腮帮子,极度不悦的说:“我讨厌死这衣服了!”
“那怎么还选它呢?”
“我也不想啊!”她百般无奈的说:“是我哥硬要我穿成这样啦!”她纤指指著眼皮,“你看,这个铁灰色的眼影,有没有看到?”
为了让他清楚看到她眼皮上的眼影颜色,她把身子往前倾,将整张脸靠近他眼前。
“这铁灰色的眼影,让我的眼睛好像被人狠狠K了一拳,不只黑青,而且还黑青得很严重。”
为了证明这点,她还特地瞪大眼睛,让他瞧个清楚。
当她看到彩妆师帮她化的妆时,她简直快晕倒了,彩妆师还拍胸脯保证,这是今年最流行的低彩度烟薰妆,绝对适合知性、感性兼具的现代都会女性。
哇咧,靠北边的。
她汪妙妙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那种知性、感性兼具的现代都会女性,他还把她弄成这样。
但是在一旁尽监督之责的她老哥的秘书,听到彩妆师这么说,立刻加入游说阵容,硬要她同意他们这么弄。
陆兆毅长这么大,还没注意过女人眼皮上涂了哪些颜色,不过当她这么自然而然的将脸凑到他面前时,生平第一次,他仔仔细细的端详她眼上的彩妆。
他的嘴角不自觉轻扬,现在他开始有些明白,是什么让她如此的特别了。
她很真,就算在心仪的人面前,她依旧如此。
相较之下,他的历任女伴向来都是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绝不可能有人把脸凑到他眼前,说自己脸上的妆,简直就是被人开K所造成的。
他伸手温柔的抚过她的眼皮,轻声道:“你要是不喜欢,就卸掉它吧。”他的手掌顺著她脸的弧度,整个贴著她的脸蛋。“我更想看你最自然的样子。”
当他的手慰烫似的贴著她光滑的脸颊时,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汪妙妙的意识是空白的。
等她终于意识到贴著她脸颊热热的东西,是他的手之后,她的眼睛瞪得好大,小脸浮上不敢置信的神色。
“抱歉。”注意到她的反应后,陆兆毅略带歉意的将手收了回来。“我不是故意要冒犯,实在是你的可爱,让我无法压抑心中想要接近你的念头。”
或许这是种调情的艺术,但是他不能否认,在内心深处,这句话并不全然只是调情而已。
他的话让她再次微启樱唇,试图挤出几句场面话,可无论她怎么尝试,她就是说不出话来。
小嘴一张一合之间,让她看起来就像只在水里游动的小金鱼。
陆兆毅想笑,但是他不能笑,因为他知道他如果笑了,那么她肯定不会再和他见面了。
她是这么的可爱,这么的惹人怜爱,和她在一起,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或许该说是个喜欢逗弄心上人的男人而已。
他或许欣赏那些精明干练、俐落的都会新女性,但是他更爱的是眼前这个天真的小女人。
想到这里,陆兆毅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哥哥会要她穿上完全不适合她的衣服,为的就是迎合他的喜好。
最后,为了解救汪妙妙,他说——
“既然我们都觉得这身打扮不适合你,不如我们去买些适合你的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