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眼的阳光普照,美丽的山峦与潺潺溪流交错在位于西班牙南部安达鲁西亚这一片肥沃平原上。在这平原中,有座古城长年散发着沈稳、强勒的生命力,这裹的居民乐天豁达、热情浪漫,而这座格拉那达古城是一个传奇色彩浓厚的城市,就像艳阳般耀眼光芒,令人目不暇给。
散落在山间的耀眼白墙褐瓦的村落环绕着古堡和教堂,这里有最浓厚的西班牙风味,有阿拉伯文化、吉普赛文化与天主教文化混合而成的五、六百年独特风貌。
在这里,回教王宫、清真寺与天主教堂杂陈,斗牛、佛朗明哥舞等文化国粹,生动地活跃在民间。
山腰下的旧城墙外一个个洞穴,就是吉普赛人的山居聚落。
此时,有位戴帽身着长袖衣裤休闲服,黄皮肤的单身女郎往聚落方向而来。
她拿着一本好像旅-手册,东张西望地似在寻觅什么?
在别人的眼中,她或许是-客,事实上,她是拎着满腔寻亲的热血,单枪匹马来到这陌生的国度。
踏上这古城,她有归乡的感觉。来之前,她很有计画地到书店买了一本图文并茂的「西班牙之旅」,幸好这本旅-书描写得很详细,帮她如愿以偿回到故土。
这算不算她的故土呢?她是台湾的中国人,可是她身上却流有吉普赛人的血液。吉普赛人的血液,这对她而言,是惊是喜,从小就想流浪的她,竟然早有流浪的血液与本质,这一天大的发掘非同小可,不能等闲视之,几经思索,她决意来找寻流浪的生母。
边走边想的她,没有察觉背后有个机灵且脏兮兮的小男孩跟踪,小男孩像乞丐般穿得破破烂烂,等她伫足在搜寻目的地,小男孩即上前搭讪。
他叽哩呱啦讲着西班牙话,她压根儿听不懂,取出语言翻译机,似乎不太派得上用场,手忙脚乱地按不出要讲的话。
「Whatdoyousay?DOyouspeakEnglish?」
她的英文不是顶好,但简单的会话还可以上口,可惜这儿不流行英文。
小男孩摇头,一副莫宰羊的表情,伸手要钱的姿势,她会意,见他疲惫、慵懒,干脆从旅行袋中的钱包取出一枚硬币丢到他手中,免得-嗦穷缠。
小男孩拿了钱币,高兴万分,出其不意地身子一跃搂上她,她眼见脏兮兮的小男孩趴向自己,吓得急忙推开他。
小男孩也识趣,捏着破烂的衣裳笑呵呵地跑走。
她低头想把钱包收好,那知,钱包不翼而飞。她恍然大悟,原来小男孩是扒手,完了,里面还有护照呢!
她急了:「喂,Badboy……」
瞥见那小男孩的身影即将消失在狭巷,她急如星火地追上去。
但是,那狭窄巷弄如迷宫似的,小男孩不见了,她人却绊到路边的大乞丐,帽子也掉了。
「Hello-ChineseBoy,你的帽子。」那乞丐望着光头的背影。
跌个狗吃屎似的她,一听大乞丐会说英文又会讲中文,立刻爬起来揪着那长着一副模特儿般却黑污污的英俊乞丐,怒火攻心地:
「刚才那王八蛋小扒手一定和你是同党,还我钱来。」
那大乞丐莫名其妙,听她声音是女生,却理个光头像个男生,但长相又漂亮得很,眼睛还带点野性的美,不免诧异:
「-是阴阳人?」他的中文不标准,但仍让人听得懂。
「呸,你才是阴阳人呢,你这臭乞丐,想拖延时问,快说,那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往哪襄跑去了?」
「-找小乞丐做什么?」看来他晓得那小男孩的去处。
「他偷我的钱包、我的护照。」
「哦,-叫什么名字?」那英俊乞丐若有所思地。
「黎芷若,英文名字叫Honey。」
「Honey,哦,原来-叫-亲爱的。」他现在弄懂她是女儿身,有趣地望着她迷人的脸蛋。这脸蛋吸引住他的目光,也勾住他的心神。
「去你的,亲爱的不能乱叫,我的英文名翻译过来是-汉妮。」若不是这乞丐斯文英俊,她才懒得和他多说话。
其实,这英文名也是她为了护照上需要,随便抓个喜饼的店名充数的,那时根本没想到会被拿来调侃。
「亲爱的,我帮-去抓小鬼回来,-帮我看着毯子和帽子。」那英俊乞丐毫不避讳称呼她,然后将帽子里的钱抓了精光,一溜烟就跑,根本没有给黎芷若说话的机会。
黎芷若只有眼怔怔、愣忡忡地坐在那毯子上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