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他语气坚定,“你的右耳上有一小点不是很清楚的红痣,蔷薇也有。”
她模模自己的右耳,“有吗?我看不到。”
“有,就在……”他想指给她看,但又担心被她误会他想骚扰她,“你的耳朵上。”
“好,就算有,那又如何?也许是你刚才看到的。”她高度怀疑。
“我敢说,高山青绝对不知道。”
“那也只能说他粗心,你细心。”她不觉得这有什么,有的人天生就是粗心大意,不是吗?
她明显偏袒小高,果然先抢先赢!夏淮瑾泄气,“好吧,不提那个,我们……继续看照片。”他庆幸蔷薇真有心,婚后两人所到之处,她全要求要拍照,而且隔天她就去冲洗照片,将其——保存,要是没有这些照片,他还真不知该怎么证明才好。
“不需要了。”
“不,后面还有一堆照片,你再多看一点,说不定就能想起什么了。”他满心期望下一刻听到当的一声,她突然恢复记忆。
她垮下脸,“你拿一堆和老婆去汽车旅馆的照片,希望我能想起什么?想起和你在汽车旅馆一起做……做那种事?”她涨红脸,又羞又气。
也是!用这些照片来让她恢复记忆,似乎……太刺激了些。
“我来看看。一定有一些是在不这么刺激的地方拍的……”说着,他认真的翻阅相簿,“我记得我们在客厅拍过照片……找到了,在这里。”他兴奋的指着自己和蔷薇偎在客厅沙发上一起自拍的照片。“这张照片你记得吧,那天我买了一台新相机送你,你迫不及待地想试试新相机的功能,我们拿着相机自拍,大概这一张拍得最清楚,所以你只洗了我们合拍的这一张。”
她垂眸望着照片,照片中的女人穿着红色薄纱,没穿内衣,下摆还开叉到大腿快接近的地方,摆出性感交叠姿势,颇有狐媚味——这不会是她,她本能地对“这种女人”反感。
“那天收到礼物你好高兴,热情的吻我,最后我们就在沙发上做……”瞥见她的白眼对准他,他委婉的道:“做……能增进夫妻感情的事。”
瞧她眼神不太妙。“好吧,跳过这张,我记得还有一张是在厨房拍的……就这张,我主厨,你是助手,看吧,你连穿围裙都这么性感……”
当然性感,因为“她”围裙下只穿了一件丁字裤。
“还记得那天我们煮了什么吗?两份焦掉的牛排,因为你太火热、太姓感,所以我们就在厨房做起……能增进夫妻感情的事。”
他一副沉浸在“美妙”往事的愉悦,但她却敬谢不敏,打死都不跟进,而且她真的受够了!
“高山青!”
她突如其来的大吼,守在病房外待命的人,快速的破门而入。
“怎么了?我还没说完……”夏淮瑾一头雾水。
“你,滚出去!”她板着脸,怒指着病房门口。“我不是你老婆,我不想再听你们夫妻间做了什么……爱做的事!”
“那,我可以说别的……”
“不需要!”
夏淮瑾还想力争第二回“败部复活”赛,但女主角拒绝再给他一次机会,不但小高赶他,连吴大咖都劝他——
“总经理,我们回去吧……”
夏氏金控集团的总经理办公室里,半个月来,笼罩着一股低气压,原本谈笑风生、帅气逼人的总经理,历经爱妻失踪,好不容易找到妻子,她却失忆不认得他,甚至拒绝见他,还认别的男人当老公等一连串打击后,整天郁郁寡欢。
啊,他活二十六岁,还没有人拒绝见他,他这俊帅模样,打从一出生就是人见人爱,亲过他的人多到可以叠成一栋一O一,可是最爱他的老婆居然不愿再见他,这对他的打击真的非常大。
“总经理,后天下午一点,浩大建设的董事长想过来拜访你,你……”
特助吴大咖当面向他请示,话还未完,就被否决。
“我拒绝见他!”终于找到一吐闷气的机会。不是他耍性子,而是这人来对公司没任何好处,坏处倒是不少,不见为妙。
心一突。难道他之于蔷薇……现在失忆中的蔷薇,也是属于“坏处多”的那种人?
噢,心痛!
“是。”见上司陷入沉思,吴奇识趣的想退出办公室,毕竟“不小心”娶到别人的老婆,任谁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和打击。
“吴大咖。”
“是,总经理,你有什么吩咐?”他退到一半,闻声马上定格。
夏淮瑾斜睨他,平日锐利的眼神透着一丝无奈,“你也认为蔷薇和何秀珍是同一个人?”
话说半个月前,他被蔷薇赶出病房后,也许是他的诚意感动了高山青,不顾大丈夫的颜面,和他大致说了一个“可能性”——
他的老婆何秀珍在一个多月前离家北上,也许当时她和他巧遇,两人一见钟情决定互许终身,意思就是,蔷薇隐瞒她是有夫之妇的身份,再以“朵蔷薇”的假身份和他共结连理?
种种迹象显示,似乎就是这样。
他承认,他和蔷薇是一见钟情,他对蔷薇的认识的确不够深,但有一点他可以确定,蔷薇在酒店驻唱超过两个月,这点,吴大咖可以证明,因为当初就是他带他去听蔷薇唱歌的,他一看见蔷薇惊为天人,当下有股强烈的冲动要娶她为妻,所以才会在认识短短七天内,就和蔷薇结婚。
没错,他和蔷薇只认识了七天,送了她七天的红玫瑰,两人便决定互许终身,当时,吴大咖吓得惊慌失措,因为他是促使这段闪婚的“原罪”,万一董事长追究起来,他就算从台湾跪着搭机到美国请罪,Scarlett也不会原谅他。
欸,他这个上司是业界少见的仁心仁德,自始至终,都未将他这个“媒人”供出,否则以Scarlett坚决反对的态度,吴大咖肯定是被拖出去斩的第一人。
他慈眉善目的对吴某某,但吴某某却不知感恩,还扯他后腿——
“高山青不是说他的老婆常常不在家,也许她就是跑到酒店驻唱。”
这个吴某人自以为是柯南小弟懂得推理,其实大脑有一半呈现退化状态。
依酒店老板提供的资料,蔷薇在酒店驻唱的时间,正确来说,应该是两年,两年前何秀珍和高山青尚未结婚,他们结婚才一年,何秀珍就已经“常常不在家”,代表她不喜欢这个男人,既然这样,她干么还嫁给他,况且上酒店捧场的客人不管外貌或财力比小高强上一百倍的男人比比皆是,若她早就北上驻唱,干么还要屈就嫁给小高?
“也许是父母之命难违,再说,上酒店的男人大都是逢场作戏……”
后面那一句夏淮瑾极不认同,他对蔷薇是真心的,不过前面那一句他心有戚戚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么有魄力,敢违背父母之意,不娶“三岁小胖妹”,从美国逃到台湾,另娶她人,先斩后奏。
“总经理……”吴奇满心愧疚和无奈。当初若不是自己带总经理去听歌,今天总经理也不会遇到这种难堪事。“你,就当没发生过这些事,不,就当离婚了。”
庆幸的是,他们只有登记没宴客,况且也没人知道总经理夫人是“有夫之妇”,他懂分寸,这事他死也不会说出去。
夏淮瑾斜睨着他。掏心掏肺去爱蔷薇的人不是他,他才能说得这么轻松。
是,他在国外长大,作风很洋派没错,可不代表他不专情,也不代表他会淡看爱情,说放就能放。
“毕竟,连DNA都验了……”吴奇再补一枪。
这话,把夏淮瑾心中微弱的希望彻底毁灭。
他是个爱上就不轻言放弃的人,始终认定蔷薇和何秀珍绝对不是同一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认定无误,谨慎的他,要求“何秀珍”和她母亲验DNA。
“何秀珍”大概是为了不想再听他和蔷薇爱得过火事件,爽快答应,高山青也不反对,但他有个条件,希望不要让他岳母知道验DNA一事,说来这个小高还真难得,老婆离家出走,怕岳母伤心自责,他还瞒着此事,只说秀珍去帮嫁到北部的同学坐月子……
小高是很难得的孝顺女婿,但他也不差,他自认也可以当一个孝顺岳母的好女婿,可惜,令人遗憾的是……何秀珍真的是何秀珍,她不是他的爱妻蔷薇,蔷薇不是何秀珍,不,蔷薇是何秀珍,何秀珍是蔷薇,不,何秀珍不是蔷薇……
他,快疯了!DNA一验,证明“何秀珍”是小高岳母的女儿,也就是说,何秀珍的确是小高的老婆,喵喵叫的妈妈。
现在,有两种可能,第一,蔷薇就是何秀珍,也就是说,他娶了别人的老婆为妻;第二,蔷薇是蔷薇,何秀珍是何秀珍,也许何秀珍有个双胞胎姐妹?
第一种可能是他极不愿接受的事实,但它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第二种可能是他最乐意的,但小高坚决的摇头,他说他七岁时跟父亲搬到何秀珍家隔壁,那时何秀珍两岁,家里只有何母和何秀珍,没有其他小孩。
真是令人绝望到了谷底的答案,是说这个小高干么没事七岁就去当何秀珍的邻居,如果他十七岁才去,或许他还能怀抱何秀珍可能有个双胞胎姐妹送人养的希望。
总之,他夏淮瑾仅维持一个月的热恋新婚,可能是场荒唐的闹剧,找了别人的老婆来串场,如今,一场车祸让闹剧结束,他又恢复单身,又得面对和三岁小胖妹的“婚约”——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心爱的辣妻蔷薇不见了!他一度以为她是上帝派来给他的完美妻子,他们俩都在国外长大,对于男女之间情爱的火热程度不相上下,她够美、够艳、够辣,重点是“月兑俗”,完全是他心目中“有气质”的美艳辣妻。
不,等等,他记得蔷薇有一回酒后微醺,和他提过她在国外长大,曾念过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而且蔷薇说得一口流利英文……
如果他能够证明蔷薇的确读过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那么……蔷薇就是蔷薇,她不是何秀珍,不是别人的老婆,是他一个人的爱妻!夏淮瑾精神为之一振,亢奋地下令,“吴大咖,去帮我查一下蔷薇是不是读过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
“总经理,你还、还要查喔?”吴奇一脸莫可奈何。连DNA都验了,上司还不死心,啊,也是啦,任何男人遇到这种事,面子一定挂不住,即使事实已摆在眼前,还会装瞎看不见,一定会死命坚持查到“不一样”的答案,以证明娶到别人老婆这种蠢事,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平常人都会有这种心态,更何况曾是众人眼中黄金单身汉的总经理。
“查到底!”夏淮瑾坚定的道,他决心要查到“蔷薇”现身为止。
看吧,就是这么坚定的态度。“是,我马上就去查。”吴奇恭敬的领命,心中却忍不住同情起自己的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