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尘的颜色 第七章 作者 : 角绿

嘉庆一十四年。

沙天捷没想过还会“回”到这片土地上来。

不,沙天捷到过遥远的新疆,去过最寒冷的大清与俄罗斯边境,甚至去过天竺和海那边的大和民族所在地,但从来没有到过重庆府。住在重庆府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个早就不在人世,名字叫做“潘令”的人。所以,他这次去重庆,不能称为“回”。

沙天捷,一个闻名京城的大商人,年纪十分轻,但相貌英俊,时时微笑,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如果他自个儿不说,没有任何人相信他是“地地道道”的“江苏人”。

而巨大家都知道,这个沙大捷,同朝中的大官闻京武一行交情非常好,并多亏有闻京武的照顾,许多时候只是闻京武的一句话,别人想都想不到的好处就叫沙天捷给占了。比如这次为宫中办差,有了闻京武的大力推荐,购置蜀酿一事,就交给了沙大捷

除了有钱有地付,众人还羡慕沙大捷的是,他虽然尚未成亲,却有一个非常漂亮温柔的未婚妻,而那位黄姓未婚妻的父亲,也是全国赫赫有名的大状帅,家里有万贯金银。作为黄家独个女的人大,待黄老爷子百年以后,黄家的财产,自然也会分落人沙天捷的手中。

这样一个人,真是叫人不妒不羡都不行。

这样一个人,人生应当是再没有遗憾的吧。

可是苗之秀知道,真实并不完全如此,

这个苗之秀,也呼算是一个特别之人。首先,他算是一个“皇亲国咸”——皇上的妹妹嫁给了他的老爹,所以他有一个十分得宠的哥哥。其次,他不跟他老爹姓叶赫那拉(满清的贵族),而跟他那汉族母亲姓,姓苗,

还有,他对吃喝玩乐全部都向心得,可是却没有赚过一分钱——以他早就被赶出叶赫那拉家这一点来说,也算是一件奇闻,但他那个得宠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倒还不错,

最后,苗之秀这个人,有点丑,他不是缺胳膊少腿或是满脸大麻子,而是他的五官——

怎么说呢,拆开来看,眼睛鼻子嘴都长得不算奇怪,但是合到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当然,这种味道并不计人感到赏心悦目,可也不是那种掉头鼠口。只是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皱起后一而顺理成章地,也就不会忘掉这个人。

沙天捷才进北京第一年,这个苗之秀就认识了——不,应当说是缠上了沙天捷。

很没有理由,但他就是跟在沙天捷身旁不走,还兼白吃白喝白住。其实沙天捷也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脾气的烂好人,更多的时候,他是相当精明的一个商人。

所以,没有人能够弄明白,为什么他会收留这个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苗之秀。

不过,苗之秀比旁人都要懂沙大捷。

沙天捷是很爱笑的,虽然不一定都是真正高兴才笑,但他一向对人有礼,又无架子,就算再生气也不形于外,圆滑无比,说白了就是一只笑面狐狸。可有两三次,他与沙天捷把酒言欢酒到浓时,沙天捷的眼中会出现那样一种神气,一种说不清楚似怨非怨似恨非恨又似思念的神情,而再一看,却像是他眼花似的,沙天捷又如常时与他说说笑笑了。

苗之秀曾试探询问,而沙狐狸则是装傻带过。于是苗之秀知道,就算如沙天捷一般得意之人,也一样有不得意之处,而且往往可能比常人还要失意。

沙大捷并没有邀请苗之秀一道去重庆,苗之秀却自己决定去“见识见识”。其实这倒不是苗之秀跟去重庆的真正原因。可能沙天捷自己不知道,以往每次言谈中偶然提到四川的重庆时,他都会有极短的失神。然而身为“好友”(自封的)的苗之秀倒是观察仔细。他想那猜测良久的谜底,可能就在重庆。虽然不会对沙天捷追、问底,但是如果有机会知道答案,他苗之秀也是不会放弃地一路追踪到底的。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啊……

苗之秀有些哀怨地暗骂,以前他倒是在书上读到过这句话,但是,待亲身体会,才真正明白这句话写得有多深刻c行行复行行,一会儿骡子一会儿马,他被折腾得不行,反观沙天捷却是脸色如常地爬坡上坎,像是从小走到大一般。

此刻,他们终于进人重庆府,找了个茶馆,主要是歇歇腿。

茶是盖碗茶,而重庆人则个个都是大嗓门儿,在茶馆里说话也像横街对骂似的。横看竖看,这个重庆就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粗!

看着沙天捷将茶垢都没有完全洗净的茶碗端起来面不改色地喝茶,苗之秀却面色白了一半。

“不会吧,兄弟,这东西你都能喝得下?”

沙天捷笑笑,放下茶碗,不答反问:“你知道重庆的茶同别处相比,有什么特色吗?”

苗之秀四下看看,道:“不知道!我只知道,这里的人喜欢躺着喝/他有些没好气地说。还没遇到过这种茶馆的,不是高桌长凳,大瓷茶壶茶碗,而是……他暗自摇头,像他们两人,此时就正坐在竹躺椅上,椅前摆着个小茶几,这要喝茶嘛躺也不是坐也不是,真不知这地方的人怎么想的。

沙天捷失笑,“也真有你的!”不想细说了,没有兴趣了解这种文化的人,说了也是白说。

苗之秀看着他,‘你好像对这个地方挺熟的。”

“我从书上对重庆了解不少。”沙天捷轻描淡写而过。

“是吗?’他摆明了不信。

而沙天捷已转移话题:‘有没有兴趣去别处看看?”

苗之秀哀叹:“我才坐下一刻钟,又要走吗?我可不比你年轻人哪!”以他二十五岁“高龄”,可经不起如此折腾。

沙天捷站起来,“如此,你就先到逢源客栈休息,我等会儿再来会你。”他看着自己身后站着的两个护卫之一,“日常,你留下。”

“是。”日常回答。而与日常长得一模一样的日堂却自动随沙天捷而行。

“喂……”尚未“喂”出后面的,沙天捷与日堂已走出茶馆外,苗之秀气得瞪眼,“我就知道你有秘密!而我一定会揭出你的秘密来!”敢欺负他“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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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想过来重庆,可是他来了;到重庆之前,他也告诉自己没有必要去龙隐这个镇,可是现在他却骑上快马,花了一个时辰重到故地。

是的,故地,不论再怎么隐瞒,也骗不了别人他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和感情!

只因为,这里有那个人的存在。

他知道潘家已不是昨的潘家,事实上,潘家得以这么快瓦解,全是他和舅舅的功劳。只是,他又何尝是昨日的他。

闻京武说:沙天捷,你得遗忘过去。

他知道,他应当做的,是报得仇恨、功成名就之后,同黄明娟结婚生子,过该过的生活。毕竟明娟是如此爱他。

他也试着去做,然而谈何容易,特别是他在计划一步步削弱潘家的时候,怎么可能忘记,那个叫做潘尘色的人……

不曾忘、不能忘。如果不能再见她一次,他这辈子都不会甘心,他要叫她看看,现在的他是何等荣誉何等风光,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窝屈在潘家屋檐下等潘家施舍一口饭吃的潘令了。

现在穷迫的,是她吧,那个只肯为他的性命付出区区五百两银子的女人……

俊秀的面容,迎着风露出痛苦的神色,跟随在后的日堂不能看见,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在没有任何人能看见他真实内心的时候,他才会露出这样的神情。

在遥遥的北方,他就算想见她,也只是一种淡淡的心情。可是到了这里,他已不能控制自己的心,要见她,想见她!

而这一次,她不能伤害他了。因为现在的强者是他,而不是她.

目的地不是过去的潘园,而是镇上江边码头的一座土墙屋子。

低矮的房于川俩分支撑着,墙根本不能称为墙——那是用粘土和沙敷的,墙角已有极大的裂口,甚至房梁用来遮雨的都不是瓦,而是谷草!

理不清胸口酸酸楚楚的东西是什么。他当然知道她住的是什么环境,在北京接到的传书中已说明——贫寒。

可是,等到真正亲眼目睹之后,却仍然不禁为眼前所见到的情景心酸。

以前的潘尘色,就算生活不开心,可是也没有吃过这种苦。

一位老妇人颤巍巍地坐在屋门曰,昏花的眼中,只能看见有两个人出现在自家院中,而且应当是有钱的人家。

沙大捷看见的却是她满头的白发。他心头一震。

不,不是她。不是潘尘色。松一口气之余,他才发现自己满头满身都是汗,

这是如芯的母亲,细苑。迟早有一天,潘尘色也会变成这种模样吧。贫穷总会让人衰老更快……

“刘公子,’细苑有些害怕的样子,“我们不是答应了后天把该交的钱交上吗?怎么今天就……”

终于将凌乱的思绪收回,沙天捷愣了一下,他回头看一眼一直沉默的日堂。

日堂轻声解释:“她叮能是把我们当成了刘恕良的儿子刘坚。”

刘家,是潘家之后在本地的又一大户,不论是租地或是在江中打渔,都要向刘家上缴一定数额的钱财。

沙天捷点点头,又看着迈着小脚走向他们的细苑。

她没有认出他来,却以为他是刘恶霸的儿子。他扬起离开潘家后学会的笑容,“这位(重庆对长者女性的称呼),我不是刘公子,我只是过路人,来向你讨碗水喝。”

没有说故乡的话好多年了,这一串话说出来却仍是原滋原味的重庆音,

细苑放下一颗心来,“哦哦,”不是来催钱的就好,“好,你等一会儿。”她模索着进去捧了一碗水来。水略混浊,沙天捷知道这水并没有煮沸,而是直接取自江中用叽矾澄清而已。

并无喝的必要,因为讨水只是借口,但他却真正喝了。这种有着怪味的水,是她们每日的饮水?她……到底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他将碗还给细苑,“家中就只有你一个吗?你的儿女呢?”尘色呢?她在不在家中?

细苑接过碗,没有什么防心,“我的两个女儿都到集上赶场去了,公子是出来游玩的吗?怎么游到这带来?!这里没有什么好风景的。”只是疑问。不是怀疑。

“不是。”他是专程而来,可是却没有见到想见的人一

“她们——几时口来?

细苑终于觉得不对劲,“你找小女?尘色和如芯认识这个人吗?

沙天捷笑着掩饰,“我只是顺口一问,她们留你一个老人家在家总是不好,也应当留下一个来照顾你吧。”

细苑却已有了戒心,“她们两个一齐出门我才放心些。”虽然尘色和如芯的年纪都不小,可总有些不怀好意的家伙打着她们的主意,特别是尘色,这些年日子虽然艰苦,她的美丽却只是日渐成熟,仿佛没有老去的一天。

沙天捷不好再说什么,只得告辞,等远远避去后,他却只是发呆。

“爷,我们现在回客栈了吧,日常他们该等得急了。”日堂看看回头,不得不提醒。回到客栈还得骑一个时辰的马呢。

沙天捷回过神来,有些怅然若失,“好吧。”他翻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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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两个身形袅袅的女子说笑着提着篮筐回来,她们看见立在屋外的母亲。

“娘!尘色和如芯一起叫,快步走了过去,“你怎么在外面等,小心中暑。”虽不是盛夏,可是多晒一会儿也会头晕。

“不会不会。”看见她们两个,细苑这才完全放下心来,“我没晒在太阳下。”

如芯扶她进去。尘色看见放在一边的空碗,随手拿了起来,“娘,你要喝水就一定要烧开了喝,我对你说了多少遍了。”她柔声细语地,却带着埋怨。

“不是我喝的,刚有个年轻漂亮的有钱公子上门来讨水喝,我就给了他一碗,一时也忘了要烧开水。”细苑有些委屈地解释。

“讨水喝?”如芯十分惊异,“有钱公于会喝这样的水?”都没有嫌脏?还是母亲看错了,那人不是什么有钱公子,而是同她们一样的贫苦人家?

“是啊,不过没有喝完,剩下的我倒在喂鸡的水盆儿里了。”

尘色如芯对视一眼,没有再多说什么。

“妈,”尘色道,“刚才回来的时候可儿将上个月我帮俞家洗衣服的工钱带给我了,你就别烦刘家的事了,啊?”

如芯看了她一眼,转过头去,却没说什么。

“如此就好了,”细苑轻轻叹气,“你别说,刚那位讨水的公子进来时我还以为是刘家的那个坏儿子,吓得我!

将母亲扶坐在床上,如芯道:“娘,我和姐姐去做饭。”

两个人都走到厨房后,如芯将围裙系上,“那钱,真是你洗衣服的工钱?”

尘色摘着空心菜,头也不抬,“不然是什么?

“我不知道是什么!如芯有些气恼,却仍压低声音道,“我只知道你本来没有钱,去了那地方一趟后回来就有钱了!”

尘色知道她看见了,“你管我的钱哪里来的,反正是干净的就行了。”

“那地方的钱,能干净吗?”如芯有些想哭,为尘色,也为老母和自己。

尘色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还是解释道:“你不要多心,我只是代王坠姑娘填了一首词,她付给我钱,如此而已。”玉坠是红楼里顶顶有名的妓女。

如芯看着她,“姐,你变了。”以前的尘色,就算是为妓女填词儿,也不会认为那钱是“于净”的。

“是吗?”尘色淡淡一笑,“我变没变没关系。我只要你和妈不会挨饿,有衣服穿,那就行了。”

“可是,我们也可以去求求可儿姐呀……”

“不能。”尘色打断她,神色坚定,“她有家庭儿女,她们家的担子也不轻,我们只能靠自己。”

如芯没有再说什么。她转过头,专心生起火来,其实真正想掩饰的,却是止不住的泪水。

她们的日子,如果不是刘家的横行霸道,应当是比较好过的。因为尘色会描独特而别致的花样,然后把它们绣得栩栩如生拿去换个好价钱;她也会画圆头大耳笑意盎然的福娃儿,以及意境淡远的山水图,而且她还学会了种菜。喂猪,加上如芯的帮忙,要吃饱饭并不困难。

可是,做什么事情,刘家都会抽一分钱走,而她们剩下来的,就只是少部分。

以前的潘家.也是这样的吧。

世事就是这样,如戏台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台,所以尘色基本上没有什么好怨的,她相信报应,潘家得了应有的报应,而她也是。

现在,她真的不求什么,只希望同妹妹母亲一起生活,平平安安,没病没灾,哪怕为此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更可况,她也不觉得自己付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代价。

昨日,她在红楼为玉坠的曲儿填词。玉坠是个极漂亮

的女子,而且有种她永远也学不来的慵懒娇媚。当时玉以看着拿着笔一挥而就的尘色,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因为她小时没有读过书,而尘色身上自然而然的优雅气质,更是令她禁不住想亲近。

潘家出事以后,尘色的想法同以前相比的确变了许多。

以前,她看不起妓女,可是现在她也发现,这些穿着大胆言词粗俗的卖笑女子,有好多也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而她不过是比她们多了一分幸运而已,

大家不过都是为了吃一口饭,为了生存下去,只是她出卖的是才华和劳力,而她们卖的是。

前几日答应玉坠为她绣一方帕子,昨日尚差一点完工,今日终于绣好。尘色又想起母亲最近夜里有点咳嗽,应当抓贴药回去。

先抓了药,药铺旁边就是红楼。尘色来得尚早,红楼没有正式开门做生意,她从后门进了去,找到玉坠。玉坠懒懒地躺在床上,有些病医诉的。看见土色,她倒有了两分精神,””姐姐快来坐广她撑起来笑着拉尘色的手,“我正想你呢,可是你昨天来过,我寻思你今天必不会来,可竞猜错了!”她倒觉得错得高兴。

上色坐到床边,她模模玉坠的额头,“有些烫呢,怎么不看大夫?”

玉坠一撇嘴,‘那些庸医,抵什么用,”

“有病还是看得好。”尘色微笑功道,又对立在一旁的小丫头紫衣道:“去,对你们妈妈说,给你玉坠姐姐请个大夫来。”

紫衣却还着不动。

玉坠一拉她的于,叹道:“多谢你挂心,可是妈妈说今晚〔有重要的客人来,我不能满身药味儿地出去见客呀一”

尘色明白过来。可不是嘛,她们比她和如芯要难得多了,虽然是躺在黛了香气的床上,吃的是鸡鸭鱼肉,但是也有说不出的难处。她也叹一日气。

“‘来,我把给你绣的帕子给你带来了,你看看.喜不喜欢?”尘色掏出一张白绢帕子,展开来,上前绣着淡黄的迎春花,在绿枝上开得烂漫,

“好雅致!’喜滋滋地接过来,”怎么可能不喜欢!”

‘那就好。”尘色也很高兴。

想了想,玉坠忽然问:“你帮人绣东西,都是要收钱的吧?”她先前是看尘色的绣工好,便要她绣张帕子,也没问价钱。

尘色看着她如玉的脸,伸手温柔地将玉坠额前的秀发摔到耳后去,“帮别人绣东西,当然是要钱的。可是你是我的朋友,不是别人,这张帕子,是我送给你的。”

玉坠却红了眼,“我这种身份的人,你还把我当朋友……

尘色正色道:“玉坠,我从来都是拿你当朋友,你可别自己看不起你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只能说是命运对你不公,可是你的心底仍然纯洁,只要自爱,你就仍然是自己。玉坠,我没有问过你本名,但我相信你的本名也一定和玉坠这个名字一样,很好听。而我,又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你呢?除了我俩挣饭吃的方式不同之外,我们两个,没有谁比谁更高尚,你明白吗?”

玉坠笑开来,又是摇头,又是点头,“我不太明白,可是我能懂你的意思。反正你拿我当朋友,我也拿你当朋友,是不是?”她又一叹气,“其实我们女人要想活在这个世上,本就要比男子付出更多的代价。曾经我也希望能找到一个与我真心相恋的人,而今怕是难了……”

尘色知她一时感伤,但说的却是事实,无法多功什么。

“所以说,如果你能找到一个那样的人,千万不要顾虑什么,像我,现在是想爱却不敢爱……”玉坠有些心事重重。

尘色正想说什么——

“玉姑娘,妈妈说客人已经到了,叫你下去。”紫衣过来打岔。

玉坠闻言很不高兴地垮下脸来,半天才道:“我知道了。”

妆是早就化好的,玉坠下了床,又对着镜子补补妆,紫衣拿了一件紫纱长衫给她罩上。

“姐姐,我先下去了,你坐坐再走吧。”玉坠过来时,已不见不悦的神色。她的喜怒常常溢于言表,但也收敛得快,毕竟吃的是这行饭。

尘色点点头,“我知道,你下去吧,没有关系的。”

玉坠有些勉强一笑,“下次来再好好招呼你。”转身离去。

玉坠才出门,另一个小丫头拎着一包东西,探头进来,“紫衣姐姐?”她看见尘色,好奇地多看了她一眼。

紫衣正收拾着床,见了她,将她拉到门外。尘色也正踏出门。

“大夫说,这个药浓浓煎上一碗,玉姑娘吃了就好了。”小丫头对紫衣说。紫衣警觉地看了尘色一眼,“好了,我知道了,你给我吧。”紫衣接过小丫头手中的药。

尘色正准备走,忽又回转身,“紫衣,”她叫住她,“这是什么药?玉坠不是还没看太大吗?”

紫衣顿了一下,看她半天,终于道:“玉姑娘其实没有病”

没有病?生色有些疑惑,突然灵光一闪,“她……她是有孩子了?”

紫衣没有回答,只是沉默。

尘色看着她手中的药包,一下子抢了过去,“这是打胎的吧,你们怎么能这样!”

紫衣有些奇怪地望着她,“不这样又能怎样?如果要生下孩子,玉坠必定有几个月不能接客,等生完孩子再接客时,又有几个人能记得她?还有,如果生下的是男孩儿,肯定只能送人,如果生下女孩儿,将来的命运,也不过同她母亲一样。”她抢过药,“我知道你好心,但这事你帮不了玉坠,任何人都帮不了她。”

生色愣愣地看着紫衣背影。原来,她所能体会到的悲哀,其实根本不及王坠真正感受的百分之一啊……

然后她想起至坠刚才对她所说的话:如果能找¥卜一个真心爱你的人,就不要顾虑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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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生意就谈生意好了吧,那个卖酒的色老头却偏偏选在妓院里谈,还说红楼的姑娘个个美貌温柔酥媚人骨,结果来了一看,大多普普通通,只有那个叫王坠的和一个叫雪嫣的长得还将就。苗之秀心里一直嘀咕,而沙大捷却仍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只不过,玉坠有些懒懒的,那个雪嫣却像是看中了沙天捷,一直敬他的酒、如果不是沙大捷不落痕迹地推挡,她怕是整个人都坐在他身上了。

苗之秀一气之下干脆离席。

沙天捷有貌,而那个姓常的色老头有财,他苗之秀却像是来陪席的。

到后院站一会儿,苗之秀感觉好一点了。算啦,他早知道他的才华是不容易被人赏识的。有些自哀自怨地,苗之秀想。

别说,这红楼的姑娘不怎样,院里的景色倒还不错。清风徐来,吹落一捧粉紫色。粉白色的花。进来时沙天捷告诉过他,这花名叫“紫藤”。

紫蔽……在北方,他也见过,只是因为很难得,没人能告诉他这花叫什么,而且,当时在他身旁的,是另一个人…….

唉……苗之秀觉得倒霉透了,才好好地看着花儿,肚子却突然痛起来,而且.痛得要命。

当务之急,是找到茅房。

想到茅房,就一定能联想起那黄澄澄之物。呕,对着美丽的花儿有这种联想可真是对花儿的不敬。

东窜西望,苗之秀心里着急万分,暗自埋怨:人多时巴不得没有人,而现在想找人问问路却连鬼影都看不见一个……咦?前面慢慢走着的不正是一个女子’!

“姑娘,请等等!’苗之秀大喜过望,她一定知道茅房在哪里!

潘尘色听见有人叫,可是并没有把被叫之人同自己联想起来。毕竟那人叫的是“姑娘”,而她早已过了为“姑娘”的年纪。

见她不理睬,苗之秀更着急,他跑上去更大声地叫:“姑娘!

潘尘色一顿,转过头来。她疑惑地看着面前这个跑得有些气喘的年轻人,再四下一看,并没有他人,“你……叫我?”她迟疑地问。

而苗之秀已呆住了。

第一感觉是:好美丽的人。没施半点脂粉,却仍是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那双眼睛里,又似乎有远山,有大海,有世间美好的一切万物。偏白的肌肤并不细致,令人犹怜中又带着坚毅……

被潘尘色如水般瞳目盯着,苗之秀有些微赧。

随即他发现,这个十分美丽的人,似乎不应当是“姑娘”。她的眼角有细细皱纹,而且那份成熟的美,也不是少女所有的……

“不……这位大婶……”他尴尬改口,却改得自己都想打自己一巴掌。

潘尘色一笑,“公子何事?”

“请问,这里……哪儿有茅房?’干脆不称呼了。可是苗之秀又想打自己:这么美丽的人,他却问她知不知道茅房在哪里!

潘尘色再一笑,却是能安抚人心的那种微笑,“不要着急,我告诉你,你朝左面走,绕一条小道,尽头处最大的那株黄桶树下就是。”

“谢谢!真想多看一眼她啊,可是肚子却该死的痛。啊啊,今天最倒霉的事,该是在美人面前出丑才对!

看着苗之秀飞一般跑远,尘色摇头失笑。这样的人,如今可真是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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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完自己的“肚痛”问题,再回到遇见美人的地方,美人却已经不在那里了。苗之秀甚感失望,虽然他也知道,美人不可能还在那里等他。

没有再看美景的兴致,苗之秀悻悻然地回到酒席。连美酒,都感觉无味了呢。

该谈的基本上已谈妥,常姓老头搂住玉坠亲个不停,雪嫣对沙天捷施展半日媚功,却得不到半点回应,脸上有些挂不住,躲到常老头那寻回自尊去了。

沙天捷早知道苗之秀出去,可见他回来却仍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怎么了?”沙天捷笑问。

苗之秀看着他,突然道:“哎呀!她肯定不是这红楼的人!”

沙天捷有些莫明其妙,“谁不是这红楼的人?”

苗之秀像是才看到他,“我看到一个美人,一个真正的美人!

“哦?”沙大捷不是十分感兴趣。只是,能让他这个对“美”刁到极至的好友也赞叹不已的美人,恐怕的确少见。

“一个真正的美人!我从来也没见过比她更美的人,连你的黄明娟也不行。”苗之秀激动地低叫,”‘她那种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撼动人心,而是她的神韵气质……”他越说越迟疑,’‘奇怪,她的打扮分明不会是红楼的姑娘,可气质也不像一般农妇……”真是奇怪!

沙天捷看着他,“你没有昏头吧?”

苗之秀白了他一眼,“你才昏头!

“不管谁昏头,你要知道,我们这次来的目的是同常记谈买酒的事,而不是看美女,”’沙大捷端起酒杯。

啊是。苗之秀又焉下气去,可惜这么美的美人,不知还见不见得着。恐怕真是难了!

日堂出去了又进来.沙天捷看他一眼,知他有话对自己说,

不引人注意地走到边上,他低声问日堂:“什么事?”

日堂悄声回答:“下面的人无意中得知一个消息,说刘坚对爷昨日去看的那个人非常感兴趣,可能……要玩一些阴的手段。”

沙天捷扫了他一眼,轻描淡写地吩咐:“废了他的腿。”然后他面色如常地走四座位继续吃酒,欣赏歌女演奏,

日堂却暗地打一个寒啤,“是。’他退下,虽然爷说话时并没有任何不悦的表情,但爷眼中一闪而过的嗜杀之光,他却没有看错。

本质上,他的爷并不是一个良善之人,只是很多年都没有人能让他露出这种目光了,特别是当爷年纪日长之后。

他有一丝丝好奇。爷在乎的那个人.是怎么样的人?又是爷的什么人呢?

可是他也只能有这一丝丝的好奇,而且只能将这丝好奇深藏在心底。爷有许多秘密,该他知道的他自然知道,可是不该他知道的……他不去想,也没有胆量去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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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刘家来收钱的日子,尘色多半都不会出门。

自一年前潘家完全破败后,她、如芯及如芯娘三人便一道生活,而她也改口称细苑为娘,出来时,她们根本没有多少积蓄,潘家的财产也没有她们的份儿,于是她们只能将以前的几件首饰变卖,盖了现在的这间茅屋,总算是有了安身之所。

如芯自潘家的重重变故后终于坚强起来,同尘色一起照顾日益年长的母亲,生活虽然清贫,但也和乐融融,如果没有刘家父子干扰的话。

以前的潘家小姐无人敢招惹,但现在她们无钱无势,就总有那么一些个不怀好意的人千方百计地想打她们几个妇孺的主意,特别是尘色的美貌,总会给她们带来麻烦。说也奇怪,好像是老天爷照顾她们,生活虽有惊,却无多少险,那些欺负他们的人,总有因为一些“意外”而无暇再上门找她们麻烦。

这天也是。按理说,刘坚早该带着家丁上门收钱的,可是尘色等了近一天,都没看见刘家人。而如芯回来,却带回刘坚头晚在妓院同人争一个粉头而被打折双腿的事。

“刘老爷气得不得了,直说要找到凶手。不过啊,听别人说那个与刘坚争女人的醉汉是一个外乡人,力气大得不得了,站起来像小山似的,现在恐怕早就跑出重庆府远走高飞了,还轮到那些脓胞官差去抓人吗?”如芯收拾着晾干的衣服,边笑着对尘色说。而尘色没有说什么,只是有些沉思。

细苑和如芯一直没有放在心上,可她却老早就觉得这并不寻常。

事事哪有这样巧的?可没见老天爷对人人都这样好。她们有麻烦,麻烦就会自动解除?她才不信。可是,又有谁为她们做这一切呢?目的又是什么呢?

心里不是没有答案。如果做这一切都不是出于恶意,那么会这样做的只有一个人:闻京武。

潘家的其他人是不可能为她们做点什么的,人人自危还来不及,怎么可能顾得了她们。除去潘家人,当然还有一个人……可是尘色断定,一定不会是他。如果说那人会对她做点什么,也一定是报仇而不是其他。所以,这个动不动就要人双腿的冷血残酷之人,一定不是他,不是!

可是,闻京武又是为什么呢?

想得头都大了,还是不能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答案。尘色摇摇头。

“……姐,刘家暂时不能横行霸道了吧?这一带的人都可以过几天舒心日子了。’如芯没有发现尘色的心不在焉,几自说着。

尘色只是笑笑,忽然说:“妈的咳嗽这两日似乎好些了,我明日再去抓帖药,刚好刘家不能来收钱,抓了药以后我再去买只鸡炖上给妈好好补补。”

如芯看着她,“不光是娘得补,你也得补补。你看你,这几日为筹刘家的钱忙上忙下,人都瘦了。”

尘色笑笑,“我还年轻,没什么关系,妈不同,你没见平时她总是趁你我不注意时少吃菜,有点好的也留给我们吗?

“姐,”如芯叫她,“如果没有你,我和娘该怎么办?”她深深感激这个姐姐,总是一次次将她救起,包括姐姐视若生命的儿子,也为了她牺牲放弃。想起潘令,如芯叹息了,“……要是今儿还在人世,恐怕都已娶妻生子了吧。”

闻此言,尘色茫然抬起头来。是啊,今儿……也该有二十二了吧?怕是连父亲都当了。

她相信,闻京武一定会照顾他,教导他,让他好好做一番事业。如果令儿还在她身边,肯定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和指导,更不会有开阔的眼界和发展的空间,所以,她对当初的决定,永远都不后悔。

就算没有晓玲和最严的托付,她也一定会为令儿的幸福尽最大努力,哪怕让她承受几十年的思念和牵挂。

只因,她是如此、如此爱他呵……

比任何人都要爱。

所以,她舍得放手,

卷开衣袖,右手手臂上,有一圈浅浅的牙印月n是当年他在她手上留下的印记,真是傻孩子,就算没有这个,她也不可能有将他遗忘的一天。

只是,他将永远下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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