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铜板决定了方向,欢晨从置物箱里拿出浓缩咖啡,抖擞着喝掉之后,继续踩着油门前进。
沿途的花呀树呀草呀,和之前所见相差无几,看来,这回命运之神果然引领她走上正确的道路;她持续开进去,发现路的尽头也是一处断崖,没错没错,就是这里!
小心地将车停好,她走到崖边,四处观望,发觉一个人影也没有。
“这是当然的了,纪欢晨。”她露出自我解嘲的笑容。“他们两人共处一夜,烙威现在正累着,怎么可能那么早就定位?”今天的行程怕是要取消了。
真该在听到阮悠悠的声音时就打道回府,免得白跑一趟。她叹了口气,无法否认心头那不舒服的感觉。
等等,她怎么可以放任妒意孳长?她不要付出的感情沾上任何污点呵,再说,是她自己还爱着烙威的,他只是待她如好友;既是如此,何需为了她顾忌男欢女爱?
迎着朝阳深呼吸,她期待自己的胸襟能宽阔些。这里群山环绕,淡淡的风气包围了山头;千山之中,唯有几许鸟啭,气氛平和得连她都沉静下来了。
她缓缓地走回车上,拿出一架单眼相机。这是她不久前买的,只有烙威不在身边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把玩。他对摄影狂衷难言,她又恋慕着他,多么渴望透过镜头,和他看到同样的世界。
以前都只是望着相机怔怔发愣,不晓得为什么,今天却突然有按快门的冲动。她打开皮套,回到断崖边,回忆烙威每次猎取美景时的灵活身段、潇洒姿势,将所见的美景捕捉入镜。
这样自得其乐了不知多久,直到一阵电子铃声破坏了自然的祥和──
“欢欢,你到底在哪里?”她打开手机就听到烙威气急败坏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阮悠悠设计仙人跳,所以急呼呼地向她求救?欢晨抬起柳眉。不能怪她这么想啊,没有浪子会气急败坏的,烙威当然也不屑如此。
“欢晨?”烙威急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他拍摄到一半,决定还是先确认欢欢在哪里。没想到电话打到欢欢家,开着的答录机显示她早已出门,他这才开始担心起,她又把自己丢在哪儿了。
“我在预定拍摄的地点。”欢晨很平静,等待他说出取消工作行程的话。
这已是她预料中之事,只是……他干么挑她心情转佳时跟她说?是存心要她一整天心情都起伏不定吗?
“相信我,我才在那里。”烙威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想咆哮,又像无可奈何;对待欢欢时,他永难以“潇洒浪子”自居,她真是一颗“浪子的绊脚石”啊。“欢欢,你又迷路了!”
咦?一时之间,她呐呐地不知说什么好。
“……是吗?又迷路了吗?可是,这里真的很像上次来过的地方啊……”她的声音愈缩愈小,心底的欢唱却愈来愈响亮。
他已经到了吗?啦啦啦,那就是意味着,他没跟阮悠悠荒唐太久喽?
她敲了一下自己的头。纪欢晨,人家可是把烙威吃干抹净了,就算缠绵匆匆,也还是吃完全餐了呀,你有什么好高兴的……可,不争气的她就是高兴啊!
一无所觉的烙威还在彼端焦头烂额。“你在第几个三岔路口往哪里转弯?”
“我……”想了想,她连命运之神给的指示都忘光了。“我记不太清楚……”
“算了。”他吐了口气。“照着原路,把车子连你自己一起送到主要干道来。”
人哪有完美的?烙威自嘲地撇撇唇。他都几乎是个如假包换的浪子了,却还是会为了欢欢尽弃形象,又怎么能怪罪临事沉稳的她,有这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叫阿忠过去接你。”他说着,心底掠过了如释重负的情绪。
树木奇多、草丛比人高的山区,有自然的掩蔽物,再加上陡坡不断,在此从事非法交易自然是再方便不过的了。
另座山区,一处坡度较小的空地,矗立了两组人马,一方西装革履黑墨镜,以黑色Benz代步,就算站在华尔街也会让人误以为是股票金童,另一方则是落魄十足的亡命之徒打扮,神色慌张不定,身后杵着的是破破烂烂的吉普车。
“老大,那边山腰有反光。”黑西装阵容中,一个男子突然回头向头子报告。
“关爷,你们通知条子?”落魄客们个个都抱着看来笨重的大皮箱,手脚却抖得几乎撑不住,歇斯底里地问着。“你们想黑吃黑,是不是?怪不得约在这种荒山僻野交易,想要咱们兄弟栽给你,门都没有……”
“闭嘴!”黑西装头子两鬓微白,体格雄健。他严厉地喝了一声,镇住这些打算拿枪狠干一场的白痴。“货你拿了,钱我收了,银货两讫,-嗦什么?怕条子抓,不会快点滚?”他眼明嘴快地制止蠢动的对方。“最好别拿我卖的货对付我!我还有更强的货,干起架来,你们会死得比我更难看。滚!”
更强的货,是什么?连发式乌兹冲锋枪还是导航定向火箭筒?落魄客们连滚带爬地上了吉普车,火速逃离。
“阿南,用望远镜看清楚,是谁要坏老子的好事?”头子下令。
阿南照办,从口袋中掏出轻薄短小却倍数极高的望远镜。“那是个女人,手里拿着相机,刚才造成反光的,应该是镜头。”
“女人!”头子哼了一声。“最近女记者太猖狂,抢新闻抢得凶,不给她们一点教训不行了。”
阿南尽职地继续报告。“她回车边接手机……啊,她要开车走了。”
“去查出那个女人是谁!”头子冷酷地说道。“我的生意动辄千万,别让黄毛丫头给破坏了!”
“是,老大。”阿南衔命而去。
听从烙威的指示,欢晨把车开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约莫一刻钟,终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头出现了。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很肯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姊!”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姊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姊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申吟。
“只是每一次发生,都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啊。”阿忠指挥若定,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赶紧转个话题。“对了,你过来找我,就没有人当烙威的助手喽?”
“怎么没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软膏”正缠着威少呢。”
原来阮悠悠也跟来了,她早该联想到的。欢晨扬了扬眉。连阿忠都知道“悠悠软膏”,可见这玩意儿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应该称呼她为“阮小姐”。”她温和地纠正浑身草莽气的阿忠。
“我不喜欢这女人!”阿忠直言不讳。妈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话何必拐弯抹角?“她是不会太讨人厌,比起其他靠威少撑腰、给脸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怪怪的。”
欢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点,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似的,迳自一击掌。“对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欢姊,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边都很怪!”
听到这话时,欢晨闪神地纤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沟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点吓得屁滚尿流。
欢晨连忙回神,扶稳方向盘,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欢姊,在我成为全台湾最-的摄影师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气。
欢晨也吓着了。她在做什么?“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开车嘛。”看来,他应该自愿当欢姊的司机。佛家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好几间庙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喔,好。”欢晨轻喘,继续启动,慎重地警告。“别再说那种话了。”
“什么话?”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永远不会是我。”她愉悦地说着,语气过分轻快,以掩饰凄然的心情。
阿忠这才想起本来在谈些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的话,那多可惜啊!”
欢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别说这些,否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阿忠翻了翻白眼,就是要他们做不成朋友,才有机会进阶为情侣啊。
他突然想起,自从欢姊帮他报名电脑班后,他便迷上网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吗?”的讨论文章,真叫人心酸。他灵机一动。“欢姊,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轻震了一下,但她已经控制得镇定若常,阿忠也没发觉。
他滔滔不绝。“现在时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见啊。爱情不等人,你不出马,别人就捷足先登了。欢姊,你要跟得上时代,喜欢的话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这时,目的地到了,欢晨忙不迭地熄火跳下车,躲避阿忠好心的说教。
呵,她何必“跟得上时代”?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经“超越时代”向烙威表白过了。只是他不领情,又有什么办法?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欢欢,你可终于来了。”烙威一听到车声,马上大步走来。“要是把你弄丢了,看大姊、二哥、-儿、荣伯怎么扁我!”
“现在护身符出现,你不必担心挨揍了。”她开自己玩笑。
“那当然。”烙威动手拉拉她身上的衣服试探厚度。“今天寒流来袭,你怎么穿这么少?”
阮悠悠亦步亦趋,娇媚笑着。“我身上这件夹克给你穿好了。”她开口把注意力引到身上,让纪欢晨知道,她正穿着烙威的衣服,他们可是很亲密的呢。
“你不怕冷?”遇到三八女人,阿忠一贯地口气欠佳。“是不是在假好心?”
阮悠悠假装没听见,赖着向烙威撒娇。“难道威会让我冷着?”
“这倒是。”烙威点点头。让女人挨饿受冻不是浪子行径嘛,他不屑为之。
欢晨冷静地看着他们打情骂俏,心痛已成习惯。“不用了,我袋子里有厚棉外套,拿出来穿就好了。”
虽然阮悠悠穿着的大夹克,是她去年送给烙威的耶诞礼物,多么不愿意它沾染上其他女人的气味;但她宁可它穿在阮悠悠的身上,也不要她直接偎着烙威取暖。
愿上帝原谅她小家子气的想法!
“小心点,别着凉了。”烙威哥儿们似的拍拍她的肩,回去工作。
欢晨穿上外套后,来到阮悠悠身边,准备接手工作。
“不用了,让我来吧,我正好可以跟他培养感情。”阮悠悠故意眨眨眼,摆了个诱人的pose。“威,你不会反对吧?”
他抬起手擦汗。平常这种时候,欢欢早就先他一步,灵巧地拭去他额上的汗珠,让拍摄工作一气呵成。但,阮悠悠……唉,他只能说,默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也不是随便抓来两个人便能搭档。欢欢是无可替代的!
“是呀,欢欢,你坐在一边休息就好了。”他哀怨地说着,口是心非。
反正只剩下几个镜头,忍忍就过去了;再说,今天本来就是要体贴欢欢的呀,他总得做些什么事,回去跟老姊才交代得过去吧。
欢晨只好回到车内,转过身时,还听见阿忠不以为然地对烙威嗤了一声。
她坐在驾驶座,看他们拍摄,看阮悠悠换镜头底片。她的动作常常出错,但烙威却笑得很开怀;她浑圆尖挺的胸部常有意无意地擦过烙威的健躯,中断了拍摄节奏,但他却乐在其中,笑得很邪恶。
真不晓得他是来工作,还是来玩乐的!欢晨有点气闷,却有更多落寞。
原来,在烙威的心目中,她的地位这么容易被替代,她真是悲哀啊。
拍摄工作就在阿忠愈来愈臭的脸色中结束了。因为太恶心而忍不住想快点逃走的他,收工时东西甚至都用丢的,摔进车内。
真是孩子气!欢晨摇摇头,却不晓得自己眉间的愁绪有多浓。
“怎么啦?”烙威大步走来,在车窗旁弯下腰,盯着她看。
以多年来他对欢欢的了解,知道这种神情代表她身体不适或者不太愉快。
她微笑,却不晓得自己的笑容有多不自然。“没有哇,我很好。”
“是吗?”烙威好奇地凝视她,决定他的观察不会有错,欢欢真的不太对劲。
瞬间,他想到了一个可能性,一个造成女生心情低潮、脸色苍白的极大可能。
“阿忠,你开我的车,送悠悠回家。”他当机立断。
“威少!”要死了哦,威少是看不到他翻来翻去的一百零八个白眼吗?“我才不干!”他恶质得连粗俗字眼都搬来助阵。
烙威懒得理他的气焰。“我有事要跟欢欢说。悠悠,你让阿忠送你回去,我改天跟你晚餐。”浪子是不会亏待女人的,所以他提出折衷办法。
知道他们的关系还很脆弱,当众反对容易惹烙威嫌,阮悠悠也不-嗦。“我等你电话。忠哥,麻烦你了。”
“不要恶心巴啦的叫我!”阿忠嫌恶低吼,鸡皮疙瘩都掉满地。唉,看在欢姊分上,他就勉为其难这一次好了。
他们走了之后,烙威示意欢晨移过去,自己坐进驾驶座,很自然地模模她的额头、拉拉她的小手,试她的体温。
“没发烧啊!”他自言自语。
就算没发烧,被他这样捏捏碰碰,体温也升高了。“就跟你说过了,我没事。”欢晨小小的闹别扭。
每一次触及他目光、每一次碰到他有力的大掌,心口就会不争气地怦通乱跳,兴奋也羞怯;从相触的那端传来麻酥的热流,让她又想逃又耽溺其中。
看他这么自然地碰她,他一定没有相似的特别感觉;他不觉得兴奋也不会别扭,这代表他心里一定没有她!
欢晨悲伤地推演着,哪想得到男人与女人的身体构造不同、心思不同,反应自然也不同。
“既然没发烧,就一定是那个了。”烙威一弹手指,严肃地宣布。“欢欢,你那个来了,对不对?”
“我……”拜托,联想力不要那么丰富好吗?欢晨哭笑不得。
“我记得你每次那个来的时候,都会特别不舒服,脸色也特别差。”他俨然一副知之甚详的半仙模样,再加两撇小胡子就可以上街去摆摊。
“喂喂……”她想要反对。
“不过也不对呀。”扳着手指数,他念念有词。“上上个月,我记得是月初,上个月是月中,怎么这个月就变月底了?”侧着头,他咕哝着。
“啊?”欢晨当场愣住。
先不管日期对不对,他怎么会记得那么清楚?他的头脑除了装饰用途之外,就专门记这些让她想找个地洞钻下去的小事吗?
拜托拜托,他不能把她当作女人来爱,算她认了,心赔给他,她是情愿,但可不可以请他至少把她当仕女看待,别这样脸不红、气不喘地跟她讨论这种私人小事?
“没关系,欢欢。”慎重无比的表情,跃上了他的俊脸。“年轻女孩子常常会有“不准时”的情形发生,其实只要有规律性、有固定周期,那就没问题。”
“慢着,我不是……”真的不能让他再掰下去了,真是愈说愈离谱!
“真的没关系,欢欢。”烙威自顾自地说着,一厢情愿地安慰她,好体贴。“大姊以前也是这样,-儿就不用说了,每次都痛得死去活来。”
她吃了一惊,瞪大双眼。“你怎么会知道?”
“我去问过她们呀。”他理所当然地说着,一派坦然,还扭开了收音机,跟着音乐节奏摇头晃脑。
“你没事问这些做什么?”一想到烙威追着烙晴和-儿打转,就只为了问这些事,她突然觉得有点丢脸。
“我想知道,到底是只有你这样,还是别人也会这样。”反倒是他,一点忸怩也没有。
暖流缓缓滑过欢晨心底。原来烙威这么做,都是为了她,欢晨感动万分。
虽然这事说开了有些不光彩,但不管他曾经如何漠视她的情意,他毕竟还是关心她,这便不枉她执迷不悟了。欢晨的心里突然好甜、好甜。
“大姊教了我一些办法,可以减轻你的痛苦。”烙威转着钥匙,发动汽车。
“……烙晴姊知道你是为了我才问的?”不会吧?以后她会怎么想她这个人?从天堂摔进地狱,欢晨捂住脸,难堪得想申吟。“你干么要跟她说?”
“不是我供出来,是她自己猜到的。”他倒车出去,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不能明白她在懊恼什么。欢欢和他的家人关系良好,就像一家子,有什么好介意的呢?“总之,我先带你去喝热呼呼的甜汤,放心,你很快就会不痛了。”
欢晨的感动马上像肥皂泡泡一样,消失无踪。“等、等一下啊,我才不是……”
“不要说话,好好休息!”大掌往她下巴轻拍,烙威顺利地让她闭上嘴巴。哎呀呀,他的体贴可真是让她“有口难言”啊。“到了之后,我会叫你起来的。”
到了甜品店门口,欢晨还没来得及辩解些什么,马上就被烙威专制又不失温柔地拖进店里去。
这是一家素负盛名的甜品专卖店,用餐的尖峰时刻总是人满为患,所幸他们来得早,朴素也干净的店铺内只有小猫两三只。
烙威从选台到点菜,动作一气呵成,让欢晨连举牌抗议的时间都没有。等到甜姜汤、红豆汤、花生汤圆、桂圆红枣茶等纷纷上桌之后,她决定什么都不要辩解好了,免得误会的烙威会因为太糗而吐血。
“来来来,先吃点吐司填肚子,然后把这些热饮统统喝掉。”他殷勤招呼着。不知道为什么,照顾欢欢总让他特别有成就感,也特别愉快。
平时,要是别的女人犯疼,能指使他帮忙剥一颗止痛药就不错了,不过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他可不能随便塞一颗药打发她。
“统统喝掉?”她倒抽了口气。他在作白日梦吗?还是她的小月复太大,让他误以为她食量大如牛?
“对,统统。”他压低声音,却不会不好意思地说道。“等那个完了以后,跟我说一声,我带你回家,让荣伯给你进补。荣伯烧的三杯鸡、麻油鸡、烧酒鸡可棒了,-儿每次那个完,都会吃上三天补身子。”
“噢。”她温驯地喝着桂圆红枣茶,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既然大势已去,烙威就是要一口咬定她经痛,那就让一切都随缘吧,阿门。
“不过,你痛得这么厉害,应该去医院检查;就算觉得没事也要去确定一下比较好。”他体贴地小声问道。“你似乎是四十五天来一次,对吗?”
啜饮桂圆红枣茶的欢晨,差点把嘴里的茶汤喷到他脸上。四十五天?他计算得可真精密啊!
见他兴致勃勃地还想往下谈,欢晨真的好想昏倒。
事实是:她那个来的时候,一点点都不会痛,心情也不特别差。之所以上上个月初、上个月中、这个月底,她都怪怪的,是因为他的前两任女朋友是在上上个月初交的、前任女友是上个月中交的,而阮悠悠则是本月底出现。呼,真拗口!
明白说,四十五天的周期,不是她的生理周期,而是他换女朋友的周期!
“欢欢,你应该搬到我家来住才对。烧一手好菜的荣伯可以调养你的身体,二哥会喜欢跟你对弈;那个痛的时候,还可以跟大姊、-儿一起抱头痛哭,你看多好!”
“这是什么荒谬的理由?”欢晨终于忍不住嗔着他,没好气地说道。“会有人为了那个找盟友的吗?”
“你管它荒不荒谬,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在想跟你说话的时候,马上就见到你呀。”他刻意表现得情意款款,让欢晨的心漏跳一拍。
朋友、好哥儿们……她可不能忘记他们之间无法缩短的距离。
欢晨以轻快笑声掩饰为之一震的撼动。“别这样看着我,没有用的。”
“没有用?”他的口吻很失望,欢晨也心慌得听不出真实性有多少。
“对。”她干笑着。“我又不是阮悠悠、孙可人、Maggie、Kate、Teresa……当然对你免疫喽!”纪欢晨,你在捏造本世纪最大的谎言!她奚落自己。
“咦,我历任女朋友,你都记得很清楚嘛。”就在欢晨以为烙威是要揶揄她的时候,他又似假还真地说道。“如果我要出版“伟大的浪子摄影家回忆录”可以由你执笔,你的文笔不错。”
他的摄影专辑都会收录欢欢写的小品文,他也很欣赏那清冷的文字调性,只是不明白,她字里行间的寂寞从哪里来。
“我会帮你记下来。你每交一任新的女朋友,都要记得跟我报备哦。”那一次一次的心痛,总有一天会令她心冷情无,到那时,她就从情的桎梏里解月兑了。
没错,她是一直在等待,不过不是在等烙威将目光聚集到她身上,而是等自己哀莫大于心死。
“一定。”他浑然无觉地允诺。
欢晨微笑,心里充满苦涩。“那,阮悠悠是你现任的女朋友了?”
“嗯。”他耸耸肩,一脸的满不在乎,看不出身陷情网。“她让我快乐。”
让男人快乐,最直接也最露骨的办法只有一种。欢晨轻笑着,心头在淌血。
“比起湘吟,她是差了一点。”他嘴上还是念念不忘那“最爱也最无缘的初恋情人”呵。“跟你比起来,那是差很多很多了。”
欢晨扬起疲惫的笑容,烙威却迳自解释为她不舒服。
“我似乎不能和阮悠悠、唐湘吟相提并论。”她垂下眼,用汤匙拨着碗里的桂圆。不管情真不真,她们都得到过他的垂青,她怎么及得上人家?
烙威不置一词。此时的他,表情有些难解,像是反对,也像是赞同她的话。
“这次我是认真的。”转开话题,他吊儿郎当地背诵浪子的台词。
“你每次都这么说。”欢晨美丽而哀伤地微微一笑。“会永久吗?”
“永久?”他轻佻地挑挑眉,一脸玩世不恭的神气。“那是浪子最不需要的东西,除非……”他的表情变得莫测高深。
“除非什么?”欢晨好奇地扬眉问道。
他的心头瞬间闪过了少女的温柔嗓音,像紧箍咒,甜蜜也残忍地束缚他许久之前动过的绮念;学长,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哥儿们,对吗?
甩甩头,他停顿了一会儿。“没有,没事。喝甜汤吧,汤都凉了。”他催促着,眉间有不易察觉的淡淡阴霾。
阳明山区矗立了不少别墅,其中最气派、占地也最广的一座,属于关家帮,是军火贩子关卫鸿的起居重镇。
客厅是一派的金碧辉煌,他正斜卧在法式长沙发上闭目养神。
屋里的骨董装饰、挂画吊灯,都是用别人的鲜血换来的。他专发国难财、寻仇财,贩卖弹药武器给价钱谈得拢的人。钱是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得到财富,天下人因他的生意而死绝,他也不在乎。
“老大,几天前你要我查的消息已经有着落了。”他手下的首席小弟阿南恭恭敬敬地走了进来。呈上一份装订整齐的A4资料。
“懒得看,你念。”他大掌随意一煽,小喽-立即递上一杯浓醇的伏特加。
阿南为老大的风范着迷,他感到多么与有荣焉啊。关家帮是如此优雅的帮派,大家一律剃西装头、穿黑西装和亮亮的皮鞋;虽然也玩枪,可是几乎不杀人,因为老大说,这样会弄脏自己的手,也会毁掉稳当赚大钱的机会。
“念啊!”关卫鸿抬起眼皮,睨他一眼。
“哦……是。”阿南赶紧回神。“那女人名叫纪欢晨,纪氏企业的独生女,目前为叶氏航空三少爷叶烙威做事,她所拍的照片应该和下一季摄影集有关。”
关卫鸿哼了哼。“听起来是两个来头很大的人。”
“是的。他们绝不会是记者。”阿南无厘头地加上一句。“而且看他们这么有钱,大概也不会去当线民吧。”所以,这件事应该没有追查的必要。
沉吟了一会儿,关卫鸿命令道:“去把照片抢回来。”
“抢照片?”他好惊讶。“老大,那些照片就算拍到了我们,距离那么远,一定也拍不清楚,不如……”
“不如什么?”关卫鸿从法式长沙发上跳起来,踱来踱去。“影像不清楚,就不会有人用电脑分析吗?叶烙威的摄影集很抢手,到时候要是变成罪证,不就人手一本,赖都赖不掉?”
“是是是。”老大英明!阿南点头如捣蒜。
“你也不想想,是谁拿皮箱给对方验货?”
“是我。”他垂下头。
“是谁收钱箱、开箱点钱?”
“也是我。”回答得如此胆战心惊,还是生平第一次。
“对,统统都是你。从头到尾,我连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如果有照片作证,你就落实了贩卖军火的罪名。”将手中的水晶杯往墙上一摔,他阴冷地说道。“找出那卷底片是在救你自己,随你去不去。”
阿南惊骇莫名。天哪,事情这么严重,他居然一点都没想到,可见老大深谋远虑,还非他所能及啊。“我一定会把照片抢回来的!”
“记住别弄出人命。我关卫鸿出来混,是要赚钱,不是赚牢饭。”
“是。”阿南气势冲天、热血澎湃地大声答道。
无论如何,他一定要追回那卷底片!万一不幸坐了牢,马子可能会跟人跑不说,连老大身边首席小弟的宝座也要拱手让人,这么凄凉的下场,他才不要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