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曙光从窗外直透进来,岑凯张开眼,从地上爬了起来。天亮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大概是卯时了吧!
他望著在床上沉睡的琦琦,睡梦中的她比起清醒时的她,另有一番沉静的美,让他联想到,静乐公主睡著的时候应该就像她这副睡容吧!
静乐公主。一想起这四个字,他不由得心中隐隐作痛。公主,你到底在哪-呢?究竟是生是死?教人好担心呀!
琦琦慵懒地从睡梦中醒过来,一张开眼就看到岑凯那双忧虑的眼睛,天哪!我的睡容全被他看到啦!她脸一热,赶紧用被子遮住自己的脸。
“你怎么偷看人家睡觉嘛!”她轻声的斥责他。
“我没有。”岑凯急急的解释。“因为……因为你长得太像公主了,所以我忍不住多看了你几眼……”
“哦,你是说你常常偷看你的公主睡觉罗!”琦琦拉下被子一角偷瞄他,她觉得他困窘的样子好好玩哦!而且看起来更英俊呢!
“我……没有。”他大窘之下连话都说不太清楚了。“公主是金枝玉叶,我不过是个……我就算有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哪!”
“好啦,跟你开玩笑的,瞧你紧张成这样。”琦琦不忍心再逼他了,她下床来走到衣柜前,拿出了要换的衣服,然後再进浴室,把自己整理一下。
刷完牙,洗完脸,她看著镜中这张再也熟悉不过的脸,她指著她,嘟起小嘴喃喃自语著。“顾琦琦,你好大胆啊!”
可不是吗?昨天她所做的事:收留了一个从唐朝来的男人,而且还让他和自己睡在一个房间-,这不叫大胆叫什么呢?
虽然,她是不得已的。因为楼下有阿良和小吴在,为了不让他们发现岑凯,所以她只得让他在地上打地铺睡觉了。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她觉得自己还是胆子大得过分了些。如果,如果岑凯趁此机会欺负她怎么办?她为什么就这么信任他呢?她为什么要这么热心的帮助他呢?在这一刻,她竟然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她一直以为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比她自己还要了解自己了,可是现在她猛然发觉到,原来,自己内心深处的某些地方,她还是不能完全了解的。
等她梳好了头发,换好了衣服出来後,她看到岑凯用一种很惊讶的眼光注视著她,然後羞赧的偏过头不再看她。
她低下头看看自己的装扮,立刻知道他不敢看她的原因。她指著腿上白色的裙子,笑著说:“我这还不算短的咧!有些人的迷你裙迷你到都遮不住了呢!”
岑凯勉强自己把视线移回到她的身上,不过他还是不敢看她那双修长光滑的美腿。
“你是说你们这-的人都穿这种迷、迷你裙吗?”他支支吾吾的问。
“不一定呀,每个人的喜爱不同嘛!”她拉著她的手,带他进浴室,先教他什么叫刷牙、什么叫洗脸,等他梳洗完毕,她指著他的古装头说:“如果你用这粒头出门会吓坏别人的,我帮你把头发剪短好不好?”
“不能剪!”岑凯看起来很紧张的样子。“如果剪掉头发,那我回唐朝该怎么办呢?”
傻瓜,筒直是杞人忧天嘛,你以为要回唐朝是那么简单容易的事吗?琦琦在心-叨念著,不过她也不好泼他冷水,她只能说:“那好吧!长发你就留著,不剪了,不过尔得让我帮你梳头,绑个马尾才行。”
“马尾?”他看著她绑在耳後,垂在肩上的头发。“像这样吗?”
一对,就是这样。”她威胁他说:“如果你不绑马尾的话,那我就不敢带你出门了,不带你出门,你就找不到公主了!”
这还得了!事关重大,他不得不妥协了。“好吧!你爱绑什么就绑什么吧!”他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让她看了又想笑了。
“我保证一定帮你绑得很漂亮的。”她笑著说完後,拿著梳子把他头上的发髻梳开,再梳直。她一面梳,一面称赞不已地说:“看你的头发比女人还要黑、还要亮,如果那些洗发精的厂商看到你,说不定还会找你帮他们拍广告呢!”
洗发精?广告?岑凯在心中苦笑,看来今後他要学的事一定还有很多,在这个年代,他不是二十五岁,他退化成一个初生的婴儿了。
“好啦!大功告成!”琦琦满意的看著自己的杰作,其实也称不上什么杰作啦,她只不过把他的长发梳整齐,用橡皮筋绑成一个马尾而已。不过现在的岑凯看起来完完全全像一个现代人了,绑著马尾的他五官看起来更加的鲜明,也更加的英俊了呢!
她还帮他选了一件麻纱的纯白色衬衫和一件白色的长裤要他换上。“还好老爸对服装的品味还不算太差,穿的衣服也不会显得太老气,他的衣服给岑凯穿刚好,这样我也省事多了!”她沾沾自喜的想。
“换好了!”岑凯从浴室换好衣服出来了。“我们现在就去找公主吗?”
“还要等一下。”琦琦看著他说:“你得先帮我解决掉两个人,楼下那两个跟屁虫——阿良和小吴。”
“跟屁虫?他们是你什么人?”
“阿良和小吴是我爸的手下,他们是专门保护我的。”
“你也要人保护?”岑凯吃惊的看著她。
“都是我爸啦!他怕我会遇到危险,就派这两个笨蛋来保护我,他们俩足足跟了我三年了,到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反倒是我快要被他们给烦死啦!”她一发不可收拾的抱怨道。
“怎么,你的处境很危险吗?有人要害你吗?”
她无奈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是我爸,他认为我会有危险,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好了,言归正传,反正就是不能让阿良他们知道有你这个人存在就对了,要甩掉他们。你有什么好方法吗?可以不让他们跟,又不让他们受伤的?”
“嗯,这个嘛!”岑凯想了一会儿,才说:“方法倒是有一个,你叫他们上来,我再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点他们的睡穴……”
“你会点穴?”琦琦兴奋的插嘴道。
“当然会,我习武已经有十五年了呢!”
“真的吗?”她崇拜的看著他,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他一展身手了。“阿良、小吴,你们两个上来一下。”她很快的开门朝楼下喊。
“小姐,什么事?”阿良和小吴二刚一後的跑上来了。
他们一进门,就看到琦琦用一脸灿烂的笑容迎接他们,接著两人同时感到肩上一阵酥麻,再接下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哗,好棒哦!”琦琦热烈的鼓掌叫好。“你就这么伸手一点,他们就晕过去了-!真是两个大饭桶,我看以後你做我的保镖好了,我不要这两个了!”她兴致勃勃的提议道。
“再说吧!”岑凯急切的说。“现在你可以带我出去找公主了吧!”
“走吧!”琦琦牵著他的手很快的走出去了。
***
跟著琦琦走进了繁华的高雄市区,岑凯看到了到处耸立的高楼,在他眼前奔驰著的四轮怪物和两轮怪物,还有迎面走来的形形色色、装扮一个比一个美丽的女人,以及留著短头发的男人……等等。他瞠目结舌的看著这一切,内心里承受著比海啸还要狂烈的震撼。
琦琦看出来他的震撼,她体贴的带他到一间看上去颇为安静的咖啡屋,让他抚平一下激动的情绪。
“你还好吧!”她关心的问。
“我想应该还好。”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的说:“想不到一千年後的世界改变了这么多,几乎什么都变了!”
“应该要变的,一千年-!你总不能期待它和一千年前的社会一样,什么都没有变化吧!没有变化就没有进步了,不是吗?”
服务生送上MENU,琦琦看了看说:“我们就在这里把早餐和午餐一起解决掉吧!我要一杯蓝山咖啡和水果松饼,你呢?”她把MEMU递给他。
“都可以,你帮我点吧!”岑凯看了一下MENU就还给她了,他不是来者不拒、更不是饥不择食,他是不知道吃什么才好,都是一些他没有吃过、看过的东西,这教他如何选择呢?
“那你吃总汇三明治和柳橙汁好了。”琦琦把MENU还给服务生。她看到她临走时还偷偷瞄了岑凯一眼,那眼神写满了爱慕之意。
先前从家中一路走来,高大俊帅的岑凯的确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可惜岑凯就像是红楼梦-的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四处张望令他惊奇的事物,根本无暇去理会女人们崇拜爱慕的眼光,以及男人们又羡又妒的眼神,倒是走在他身旁的她乐於接受。是她一手打扮岑凯的-!她这个幕後功臣也感到与有荣焉啊!
岑凯仔细看著店内的摆饰,她听到他叹气的说:“在我们那个时代,根本没有这些东西的。房子盖得那么高,没有马,倒有些奇怪的东西冲过来冲过去的……”
“那叫做汽车,不是奇怪的东西。”她努力的解释。“有了汽车就不用骑马了,因为它跑的比马要快多了呢!”
“是吗?”他感叹的说:“到现在我觉得自己好像还在作梦一样,一千多年後的世界,唉,若不是我亲身经历,打死我我都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所以罗,既然已成事实,你就要好好的、努力的适应这个年代的生活才对。”她看服务生送来他们的食物,她笑著说:“哪!你要适应的东西来了。”
岑凯看著桌上的东西,苦笑的说:“只要不是披萨,我想我应该能适应的!”
“嘻……”琦琦在心-偷笑。想到昨晚他吃了一口披萨,立即摆出一副作呕、难以下咽的模样,她就觉得好笑。他大概是不敢吃起司吧!任凭她怎么动之以情、诱之以利,他就是不肯吃第二口。最後没有办法,她只好要小吴去外面帮她买面回来,害她被小吴误会她的食量突然问激增了不少,变成大胃王了呢!
“我向你保证,你一定敢吃三明治的。”她笑著说。“我只听说过有人不敢吃披萨,倒没听说过有人不敢吃三明治的。”
在琦琦鼓励的眼光下,岑凯鼓起勇气拿起三明治凑近嘴巴,然後慢慢的咬了一口。他嚼了嚼,然後微笑的对她说:“嗯,还满好吃的。”
“听我的话准没错。”她得意洋洋的喝了口咖啡。
“你喝什么?”他十分好奇的问。“怎么颜色是黑的?”
“这个叫做‘咖啡’,是现代人常喝的一种饮料,你喝喝看。”她把咖啡端到他的面前。
岑凯轻轻的啜了一口,这小小的一口咖啡让他皱起了眉,眯起了眼,扁起了嘴。
“这什么呀!”他苦著一张脸叫著。“好苦,这是药吗?”
她笑盈盈的说:“我说过这是咖啡了,怎么,你不喜欢?”
他用力的摇著头,“不喜欢,太苦了。”他喝了口柳橙汁,点点头说:“还是这个好,甜甜的,一点都不苦。”
“嘻……”琦琦又想笑了,她看著他,问道:“对了,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你这么急著找静乐公主,你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岑凯放下手上的三明治,看著她,缓缓的说:“静乐公主的女乃娘是我的姨娘,我亲爹和亲娘在我十五岁那年相继去世,姨娘是我唯一的亲人,她不忍心让我一个人流落在外,於是用尽各种方法,透过各种管道把我接进宫去。我年幼时就习武,所以我在宫中闲来无事时就跑去偷看那些太监练武,到了十八岁,姨娘看我武功不错,就请宫中的太监主管请皇上同意,让我做那时才九岁的静乐公主的贴身护街,就这样。”
“公主九岁,你十八岁,你和她相差九岁-!”
“没错。”他的思绪回到了十年前,他永远忘不了他第一次见到静乐公主的情景,那时她才六岁,还只是个小女孩,可是这个小女孩所给他的感觉不是可爱,却是美丽,美得令他惊艳,从那天起,静乐公主就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琦琦直视著他,脸上有著研究的意味。“岑凯,你喜欢静乐公主吧!”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我怎么敢呢?”他霎时被她说中心事,差一点招架不住,他慌乱的解释著。“公主是何等尊贵的身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护卫罢了,我是怎么也配不上公主的。”
“纵使这样,你还是喜欢公主的,对不对?”她不放松的问。
岑凯愣了几秒,然後低著头,淡淡的说:“也许吧,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什么也许,你根本就是喜欢她的。”琦琦肯定的说:“你要不是喜欢她,又怎么会不顾自己的性命跳下悬崖舍身相救呢?”
“我是公主的贴身护卫,我这条命早就是公主的了,为了公主而死,是我心甘情愿的。”他朗声的说。
琦琦呆望著他,心中顿时百味杂陈。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是羡慕静乐公主吗?还是嫉妒?还是两者都有?至於为什么要羡慕,为什么嫉妒,她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哎!寂寞的十七岁,麻烦的十七岁,难懂的十七岁,她自己都弄不清自己的感情了。
“你和静乐公主要是生在我这个年代就好了,那么你就不用烦恼你配不上公主,你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喂,小姑娘,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并没有说公主她也喜欢我呀!”他苦笑的说。
“什么,公主她不喜欢你?”琦琦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她替他叫屈。
“除了身分,你有哪一点不好。人长得英俊蒲洒不说,还有一身的好功夫,又这么忠心护主,她这个公主也太没有眼光了吧!要是换成我……”
她猛然闭上嘴,随即低下头去,岑凯看不到她红似苹果般的脸颊,只看到她那两扇又长又密的睫毛微微的轻颤著。
“我的意思是……”她轻声的企图化解这份尴尬。“像你这种人,绝大部分的女人都……都不会不喜欢你的,怎么公主会……”
“公主她一直当我是大哥哥一样,我和她虽然是主仆的关系,但是她待我很好,从来没有拿我当下人看待,可是……”岑凯脸上有著无奈的笑容,他低低的说:“公主毕竟是公主,我怎么能……唉!我从来不敢奢望什么,我和公主本来就是不可能的,公主喜不喜欢我根本就不重要,你知道吗?”
“是这样子吗?”琦琦同情的看著他。“你对公主这么好,来到这-还念念不忘要找她……”
“对了,我只顾著跟你说话,倒忘了要找公主这件事了。”他低下头狼吞虎咽吃著三明治,一面口齿不清的说:“你快点吃吧,吃完好去找公主啊!”
她又好笑又好气的看他拚命的吃东西,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这个人真是稀有动物,她该说他笨,还是该欣赏他的痴呢?
***
从早上走到晚上,从太阳出来走到月亮升起,他们足足走了一天,高雄市也让他们绕遍了,他们也看了无数个年轻的女人,可是就没有一个长得像琦琦的,换句话说,就是没有静乐公主的下落。
“怎么办?找不到公主。”岑凯坐在人家等公车坐的椅子上,一脸的愁眉苦脸。
“也许你的公主不在高雄市,她掉到台湾省的某个地方,又或者她根本还留在唐朝,这样你怎么找也找不到她的。”琦琦边说边揉著自己痛得快没有知觉的小腿,走了一整天,她的脚好像变成不是自己的了。
“我要再去找!”他一起身,就被琦琦用力的拉了回来。
“我拜托你好不好?”她哀求的说。“现在已经十点多了,你要上哪儿去找人啊!今天找不到,明天再找嘛!今天就到此为止,我们回家好不好,我真的不能再走下去了!”
“对不起。”岑凯抱歉的看著她。“是我连累了你,你把我安置在你家,收留了我,还陪我四处找寻公主的下落,你的大恩大德……”
“够了,够了,客套话我不爱听。反正我家-的房间那么多,拨一间给你住又不会死,你别把我当成是什么救命恩人的,我听了就浑身不自在。”琦琦拍拍他的肩膀,微笑的说:“你在我家爱住多久就住多久,直到你找到公主为止,你说,我这个朋友够意思吧!”
岑凯感动极了,他忘情的伸出手握住了她柔女敕的小手,感激的说:“琦琦,你对我太好了,我……”他一向寡言木讷,拙於言词,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岑凯温热的大手藉由她的手传达至她的心,顿时她的一颗心彷佛也热起来了,她轻轻的抽回自己的手,害羞的说:“我只是尽我最大的能力来帮助你,你用不著对我如此感谢的。”
话说出口,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天哪,她竟然会害羞,她竟然会在男人面前害羞?被同学取做“绝缘体”这种绰号的她,破天荒第一次对男人动心了。
“我们……回家去吧!”为了掩饰自己的这份娇羞,她说完话拔腿就跑,却忘了自己的脚痛,在摔倒在地之前幸好岑凯奔过来扶住了她。
“你怎么样了?”他急急的问。
“我好像真的走不动了-!”她不得已撒了个小谎,她不是不能走,而是懒得走,而且她真的累了,不想再走了。
岑凯搔著头想了一下,才下定决心的说:“那我背你好了!”
“背我?”她有些意外的看著他,她原本是想叫辆计程车的,既然他愿意背她走上一小时的路,那她只好勉为其难舍命陪君子了!
“可是我很重的。”
“你一点都不重。”岑凯弯,将她拉到背上,轻轻松松背著她向前走去。
“你如果在我那个朝代,就称不上是美人了。美人都要丰满点才好,你还嫌太瘦了点呢!”
“真的呀!”琦琦依偎在他的背上,关心的笑著。“如果我到唐朝去,不就可以痛痛快快、大吃大喝了吗?”
“只怕你吃不惯,那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披萨、三明治、松饼的。”
“你说的也对。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是想到唐朝去看一看,看唐明皇、杨贵妃、还有李白、杜甫,哇,好过瘾哦!要记得带照相机去,把他们都给照起来……”
她的声量愈说愈慢,愈说愈低,最後她终於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岑凯,你记得回我家的路怎么走吗?”她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
“嗯,大概记得吧!”他的方向感是一流的,不过这-的路那么多条,他还是不太有把握一定能找得到回去的路。
“你最好赶快记起来,因为我……要睡了。”最後三个字留在她唇齿之间,还来不及化成声音,她已经进入梦乡了。
岑凯回头看著她熟睡的脸,她睡得如此安详,就像个小婴儿一样。他轻轻的说:
“睡吧!我的琦琦公主。”
一样的脸孔,在他眼-,她们都是公主,都是最美好的,都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
***
下课十分钟,有人忙著去福利社,有人忙著上厕所,有人忙著K书,有人忙著找同学聊天,更有人忙著写情书、听音乐,而琦琦却什么事都不做,她忙著——发呆。
除了发呆,她什么事都不能做,因为她的脑子襄全是同一个人的脸。怎么会这样呢?她认识岑凯不过才三天,为什么他就侵占了她全部的思想,才分开不到半天,她就开始想他了呢?
“喂,想什么?”
冷不防的,有个高分贝的女高音在她耳边响起,琦琦“啊!”地尖叫了起来,这一吓,把她到处游走的思绪给吓回来了。
“死小英,干嘛大声吓我?”琦琦不由分说的先回一个粉拳给坐在她旁边的谢小英,报了仇再说。
“哈……”谢小英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朵上了,她是个乐天派的女孩,容貌清秀,个性活泼好动,和琦琦臭味相投,在一年级时她们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
“看你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怎么,在想情人呀?”
“你作白日梦啊!我哪来的情人呀?”琦琦嘟著小嘴说。
“哼,刘德华就是你的情人,全班有谁不知道呢?”
谢小英不是夸大其辞,班上每个人都知道琦琦是刘德华忠实的影迷兼歌迷。刘德华主演的电影,要看;刘德华的歌,要买;刘德华的相片,要买;刘德华的写真集,非买不可、非看不可;至於刘德华的人,当然是非爱不可啦!
“我真的替你可惜哩!”谢小英连珠炮的说:“你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不肯交男朋友呢?XX中学的那个姓林的已经给你写了快两年的情书了,你连一封都没有拆过,全部扔进垃圾桶了;还有那个姓赖的每天风雨无阻的在校门外等你,你连一眼都不肯施舍给人家;还有……”
“Stop!”琦琦抓起谢小英的手按住她的大嘴巴。“小英,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们现在才十七岁-!你不觉得十七岁就谈恋爱太早了些吗?”
“我也拜托你好不好,”谢小英做出一副快要晕倒的样子。“十七岁你还嫌早,你还算是新新人类吗?现在小学生谈恋爱时有所闻,枉费你生得一副花容月貌,却任由它年华老去,不知道好好把握,真的是有够暴殄天物的。”
琦琦被她逗笑了。“什么暴殄天物,拜托你不要滥用成语好不好。”
“本来就是嘛!”谢小英理直气壮的说:“我们班上最能带出去见人的除了你,就是叶姿吟了。你看人家多会‘及时行乐’啊!每天换男朋友就像换衣服一样,而你顾大小姐,长得比她还要漂亮,至今身边却连个护花使者都没有,让身为好友的我都替你感到丢脸呢!”
叶姿吟是琦琦班上的“班花”,不过此班花不比以前那种班花,这种班花的解释就是班上的阿花是也。怎么说呢?人家学生上学主要是求取知识,如果要交男朋友,也只能算是“课外活动”,纯属插花性质而已!但是叶姿吟和其他人不一样,念书对她来说反倒是其次,她每天忙的就是交男朋友。她男朋友之多连她自己都弄不清楚了,而且换男朋友的速度简直让人看得眼花撩乱、目不暇给,她每天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同学报告她昨天晚上约会的情形。
“我和叶姿吟不一样,”琦琦耸著肩说:“我是宁缺勿滥。”
“我就知道你要找的白马王子要像你的刘德华一样对不对?可是这世上刘德华只有一个呀,如果你的标准不降低一点,这辈子你别想要嫁出去了!”
“唉——”琦琦幽幽的叹了口气,对於谢小英的话,她不想承认也不想否认,虽然她只说对了一半。
刘德华是她心目中永远的偶像没错,可是她还没有笨到非他不嫁,妄想成为刘德华的新娘的地步,当然,能够这样是最好的啦!如果不行那就算了。
少女情怀总是诗,说她不想要有男朋友是骗人的。事实上对她表示遇好感的男人,没有一打至少也有半打,说真的,如果她真的要的话,哪还轮得到叶姿吟在班上搔首弄姿?是她不要而已,她是宁缺勿滥,才不像叶姿吟那样宁滥勿缺呢!
宁缺勿滥是其一,再者是因为她的父亲顾一辉。她怕万一交了男朋友,而让对方知道她的父亲是混黑社会的,是黑道帮派的老大,那这段恋情百分之一百二十一定会告吹的,与其失恋伤心难过,那她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让恋情发生。反正她才十七岁,要交男朋友,留到以後再说吧!
“嘿,我们的两位美女在说什么悄悄话呀!”真是说“鬼”“鬼”就到,叶姿吟到她们这桌来报告她昨晚的恋爱过程了。
“我们正在说你呀!”谢小英斜著眼看她,半带嘲讽的说:“说你叶大美女对交男朋友一事,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百战百胜、攻无不克的境界,让我们这些没有男朋友的人敬佩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哟!”
叶姿吟空有一张漂亮的脸,脑子裹却是什么都没有,她还很引以为傲的说:“哪里,哪里。不过我也没办法,谁教我长得这么容易令人心动,是那些臭男生紧迫著我不放啊!”头脑简单的她,听不出来人家根本是在嘲讽她,还兀自在自鸣得意呢!
恶!琦琦和谢小英在心襄已经吐得一塌胡涂了,脸上却还要装出一副很崇拜她的样子。唉,谁说学生是最单纯的,当学生有时也得虚伪一下,昧著良心,做出欺骗自己的事情。
“对了,我得跟你们说一件事。”叶姿吟笑咪咪的说。“这个星期天是我的生日,我爸妈要为我举行一个生日派对,地点就在我家,我们班有很多人要去,你们也要来哦!”
叶姿吟的爸爸是某建设公司的董事长,家境富裕,她们家常常用各种理由举办宴会、舞会,如果琦琦她们没有记错的话,这次是叶姿吟今年第八次过生日了。
不等她们回答,叶姿吟自顾自的说:“琦琦,也带你的男朋友来吧!”
“我,我没有男朋友。”
“哎哟!你别开玩笑了!”叶姿吟非常不文雅的往琦琦背上打去,她强大的掌力差点没把她打成内伤。“别骗我了,你长得这么漂亮,怎么可能会没有男朋友呢?”
“真的没有嘛!”琦琦无辜的说。
“这么凄惨啊!”叶姿吟对她寄予无限的同情。“这样吧,反正到时候我全部的男朋友都会来,你就随便挑一个长得帅的做你的舞伴好了!”她望向谢小英,大发慈悲的说:“小英,你也一样挑一个吧!”
“怎么,你以为你漂亮就了不起呀!我们这些长得丑的就活该没有男朋友吗?”谢小英再也忍受不了叶姿吟这副瞧不起人的样子,为了给自己挣回面子,她失去理智赌气的说:“你以为我没有男朋友,要靠你施舍?叶姿吟,我今天就老实的告诉你,我谢小英的男朋友绝对比你那一箩筐的男友要来的好看、出色,你别瞧不起人了!”
“是吗?”叶姿吟怀疑的看著她。“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有男朋友?”
“当然有,你不相信的话,星期天我就带他让你见识见识,到那时你可不要太羡慕我哦!”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谢小英一心想要压过叶姿吟,根本忘了这个谎扯得有多大了,连琦琦在桌子底下猛踩她的脚她也浑然不觉。
“好,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星期天我就等著见你那位大帅哥男友啦!”叶姿吟带著幸灾乐祸、一副等著看好戏上演的表情走开了。
叶姿吟一走,琦琦迫不及待的敲了一下谢小英的头。“小英,你疯啦!剩下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我看你从哪裹变出一个男朋友出来见人!”她没好气的-道。
“琦琦,你要救救我啊!”宛如大梦初醒的谢小英神气过後,恢复理智的她知道自己的牛皮吹得有多大了,眼前她只能找琦琦救命了。
“随便什么人都好,我不贪心,只要有刘德华一半帅就好了!”她语带哭音的说。
“还刘德华咧!我连一个刘的华都没有。”琦琦一点也不同情她,谁教她自讨苦吃,明明就没有男朋友,还要打肿脸充胖子硬说有,这个牛皮吹得太过火了,她又不是万能的天神,有无中生有的神奇力量。
“你自己想办法吧!我看我是无能为力,帮不上你的忙。”她挥开谢小英放在她桌上的手,从抽屉取出国文课本说:“下午还要考国文,我得再复习一遍才行!”
“考国文?”谢小英跳起来,尖声的问她:“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老师上个星期四上课时说的呀!”琦琦强忍著笑意说。“你该不会忘得一乾二净,连一页都没看吧!”
谢小英呆呆的看著她,有气无力的说:“不是一页,是一个字都没看。哇,我完了!”
接著,她火速的奔回自己的座位,七手八脚的从书包找出国文课本,一面翻一面叨念著:“我谢小英怎么这么苦命啊!没有男朋友,连最要好的朋友都不肯帮我,呜……而且还要考试,我却连一页都没读,难道真的是天要亡我吗?”
“小英,你还是专心的念书,不要再怨天尤人了!”琦琦走到她身边好心的提醒她。“我忘了告诉你,下午不但要考国文,而且还有一科英文呢!”
“哇!”谢小英尖叫著抓起书包找英文课本,可是无论她怎么找就是找不著,她想了想,不对,今天好像没有英文课呀!难道……
她看著琦琦,後者脸上的笑容说有多诡异就有多诡异,她指著琦琦,气呼呼的说:
“臭琦琦,你骗人,今天根本就没有英文课。”
“我只是想替你制造些紧张的气氛嘛!”琦琦笑咪咪的说。
“顾琦琦!”谢小英恼羞成怒的伸出手朝她抓去,琦琦笑著跑给她追。这玩疯的两个人根本忘了上课的钟声早就响了,她们俩你追我躲的,谢小英追得凶,琦琦为了逃命跑到了教室外面,谢小英正想冲出教室,却在门口和最凶最严的老教官撞成一团了。
“谢小英——”教室-响起了教官恐怖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