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笔魅影 第十三章 作者 : 琳达·霍华

那幅可恶的画在呼唤她。虽然不是「喂,施施,施施」那么明显,但她就是没办法把它赶出脑海。

她下午过得很愉快。跟瑞基共进早餐令人心情非常轻松,因此她可以忘掉茜妲的叫骂哭闹。她还不至于傻到不明白那正是瑞基的意图。说也奇怪,他似乎能看穿她的心思和预料她的需要,但她还是忍不住陶醉在他的关怀中。有人呵护对她来说十分新鲜,她每一分钟都要好好享受。

晚餐后瑞基送她回家,在大楼门口轻琢一下她的唇,约好明天再一起吃早餐,然后他就走了。施施哼着歌搭电梯上楼到她的公寓。经茜妲这么一闹,她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现在跟茜妲及画廊断绝关系会比较容易,不会有所遗憾。她叮咛自己别忘了打电话去画廊,约时间取回她几天前留在那里的新作及剩下的旧作。

然后她开始作画。

长久以来第一次感到作画是件乐事。她再也不必担心色彩是否太鲜艳而不真实,只需要凭直觉挥动画笔就行了。她以炭笔在画布上迅速打好草稿,刷掉多余的炭粉,只留下线条,然后专心描绘那个头发似蒲公英的胖嘟嘟婴孩,敬畏地抬头凝视着鲜红色的气球。她运用技巧使婴孩有如照片般真实,但他周遭的景物略微夸大,五彩缤纷,热闹非凡,有如一个奇妙幻境在呼唤着孩童前去探索。

描绘婴孩所用的技巧勾起鞋子的记忆。鞋子画上用的是相同的写实技巧。注意力被分散了,她退后一步用布擦手,皱着眉头瞥向另一幅画。她不愿去想它,但原先对它的感觉全部跑回来了。

拥有那双小腿和那双高跟鞋的女人死了,或者是快要死了。她打从心坎里知道。只有在她认识的人身亡时,才会使她梦游作画的推论虽然有点薄弱,因为她只有一个例子作为推论的基础,但直觉告诉她这个推论八九不离十。她一定认识画中的那个女人。也许那个女人还活着,所以她没有把画画完,没有画出那个女人的脸。如果能够抢先在出事前把画完成,也许她就可以设法防止那个女人死亡。也许是警告她过马路时要多加小心。画里的细节不够充足,没有透露地点的蛛丝马迹,甚至看不出是室内或户外。但是如果她能神志清醒地把画完成,而不是等待深夜梦游的来临……

她恍然大悟这个新天赋的责任。没错,是天赋。虽然很令人烦恼,但绝不是麻烦。无论原因何在,她改变了,或者该说是被改变了,而且得到了天赋。交通号志、茂盛的盆栽、预先知道电视节目的对白、甚至是看见鬼魂,那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这个天赋做准备的前奏。就像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缓缓开启,也许是因为她不可能应付同时蜂拥而来的一切。

那扇门也许还没有完全开启。陶伊莱的画是在事情发生后画的。但她可以肯定这幅鞋子画是在预言未来。门开得越大,她的天赋就会随那个新世界的视野扩大而增加。她将能够警告别人,防止他们死亡。她不知道极限会在哪里,因为它们似乎一直在扩增。也许这个天赋将不限于她认识的人,也许还有其它的天赋在等着出现。

她并不想要这样。她对与世隔绝的生活很满意。她知道心理医生会正确地指出,她在童年时期学会借着在心理上疏远周遭的人来保护自己。但近来的改变打开了她的心房,使她不再对人视而不见和对事麻木不仁。她不知道即使能够,她还会不会想恢复原来的生活。现在还多了一个瑞基;她不知道自己对他是什么感觉,甚至不敢试着去分析,但知道生活中没有他会更悲惨。她体内有他细心喂养的热情在孳长,在发现它全部的影响力以前,她永远不会甘心满足。

踏上了不归路就只有往前走。她不该抗拒改变或尽力漠视它们,而应该敞开心房接受新经验。生平第一次,她应该生活。

虽然很喜欢,但她再也无法专心在婴孩和气球的书上面。她的眼角余光老是看到另一幅画。等待。等待夜晚的来临,等待睡眠使她的心防松懈。也许不用等待,也许她现在就可以画它。

她像接近蛇一样小心翼翼地接近画架,准备随时拔腿就跑。她的心跳如擂鼓,呼吸浅促。她到底是怎么了?这毕竟只是幅画而已,即便是幅诡异的画。好吧,也许它不只是幅画而已,但它也不是条蛇。既然这个天赋是以绘画作为表达的媒介,她不妨就以专业的眼光审视那幅画,从评估它在美术上的价值做起。

是的,她可以做到那个。她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为了保险起见,她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强迫自己客观地研究构图。

构图和比例都很好。女人双脚的姿势看来像是她刚刚倒下。侧躺着的鞋子应该是在她倒下时月兑落的。那是双黑色的三吋高跟鞋,皮革的光泽和质感都很高级。但它们看起来有点不对劲,她皱眉心想,好象少了点什么

她不知道少的会是什么。高跟鞋基本的鞋跟、鞋底和鞋面都具备了。但可以加在鞋子上的设计和装饰却有无限种可能。这或许就是她在睡梦中必须做的事。

男人的皮鞋令她困扰,不是因为只有一只,而是因为它的位置。它的主人应该是低头直视着那个女人。他靠得太近,旁观者不会靠得这么近。赶去救援的人应该会蹲在她身边。警察……警察会在什么位置?调查人员会蹲着,她心想。救护人员也会蹲着。但从皮鞋的位置来看,他只是……望着她。

他杀了她。

那个突然闪现的念头充满确定性。她在画的是凶杀案的现场。

她冲向电话,打给瑞基。她一听到他的声音就问:「陶伊莱是不是遭人杀害的?」

他迟疑了一下。「为什么问这个?」

施施紧抓着话筒。「因为我认为鞋子是凶杀案现场的开端。别试图保护我或敷衍我,告诉我实情;他是不是遭人杀害的?你是不是在画中看出了我没看出的事?那是不是你跟他儿子联络的原因?」

「是的。」瑞基说。「听着,我晚上有个应酬饭局,但我可以取消,赶过去你那里。」

「不要,不要那样做。我没事,我只是在仔细思考。何况,我正在工作。」

另一阵迟疑后,他发出一声低笑。「别打扰你,对吗?」

「对。」她月兑口而出,随即皱起眉头。以前她想要工作时从来不必考虑到另一个人的感觉。「你不会觉得伤感情吧?」

「当然不会。」他的语气变温柔了。

「那就好。」她深吸口气。「你凭什么认为陶伊莱是遭人杀害的?你看出了什么?」

「头部创伤。你没有画楼梯,而他显然是躺在两栋建筑物之间。他的伤在我看来是钝器暴力创伤。」

「钝器暴力创伤。」她重复。那是专业术语。发现瑞基可能有不为她所知的一面令她感到兴奋。「你受过医护训练吗?」

「只有在战场上所需的简单急救术。我能够接好单纯骨折、使月兑臼的关节复位、止血。诸如此类的事。」

「但你知道钝器暴力创伤是什么样子。」

「我见过。」

据她所知,一般而言,只有随军急救的医护兵才会接受那种训练。但她对军队的了解都是来自书籍和电影,所以她得到的印象可能是错误的。但医护兵所受的训练应该不只是瑞基刚才描述的那些。「你当的是哪一种兵?」她好奇地问。

「美国陆军。」他的声音中透着笑意,她几乎可以看见他在微笑。「但我是特种部队队员。」

「我对军队所知有限。特种部队队员都做些什么?」

「头戴黑扁帽。」

「除了那个以外。」

「粗活。那是一个专业的步兵组织。」

「专攻什么?」

他叹口气。「突击。」

「突击。」

「你听起来像鹦鹉。」

「你是突击队员,对不对?」她的声音中充满惊讶。她看到的他只有温和。不,不是温和,用温柔来形容比较正确。但也很坚定。她亲眼见过他如何凭一个眼神就能震慑住他人,见过他如何轻易地控制住麦参议员。

「对。甜心,我今年三十九岁,从军中退役也有十五年了。我当时做什么并不重要。」

「在某方面来说很重要。你知道头部遭钝器所伤是什么样子,知道该问什么问题。晓得陶伊莱是遭人杀害的,使我对我现在做的事有了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凶手就站在旁边低头看着她。」

他轻易地跟上她的思路。「因为皮鞋的位置吗?」

「如果他是去救她或是去调查的,他不是该蹲下来才对吗?旁观者不会站得那么近。我要试着在清醒时画那幅画,看看会怎么样。我想她还没有死,我认为我画的是未来的事,所以每次都只画了一点点。如果我能把画画完,看出她是谁,那么我或许能阻止事情发生。」

「我不认为你能够在出事前把画画完。」他轻声道。

他的关怀恍似温柔的臂膀将她围绕住。「但我必须试一试。」她说,突然感到喉咙紧绷,她吞口口水。她不要再当着他的面哭泣。她希望她哭泣时是为了非常重要的事,譬如冷得要命。

「我知道。有笔吗?」

她拿起电话旁的纸笔。「好了。」

「这是我的行动电话号码。我今晚会随身带着行动电话,出了任何事或又感到冷时就打电话给我。」

「你到底有多少个号码?」她咕哝。「这是第三个了。」

「还有一个传真号码,如果你想要。」

「我想我不会传真任何东西给你。」

他低声轻笑。「好好照顾自己。这几天难为了你,别让这件事占了上风。」

「我会当心的。」她答应道。

她回到画室,他的关怀使她的心头暖洋洋的。无论这种状况有多么令人心烦苦恼,她都不再感到孤单。

她凝视着那幅画许久。假定画的是凶杀案现场改变了她的视角。拿起炭笔,根据小腿的所在,她轻轻勾勒出女人身体的合理位置。如果男人的右脚在这里,那么他的左脚就会在这里。不对,那样不对。角度太大。她需要一个比较直接的角度,不完全是正面但接近正面。

她直觉地知道她何时画对了。她的手指在画布上飞舞着,在已经画好的细节周围勾勒出两个人的轮廓。

底稿完成时,她像工作了几天似地累得发抖。瞥向窗外,她看到夜幕已经低垂。她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但她肚子咕噜咕噜地大声抱怨早已过了晚餐时间。她有一点点冷,但没有什么非比寻常的地方。她的努力没有引起那种可怕的刺骨寒意,至少现在没有。

她揉揉眼睛,接着想起她的手被炭笔弄黑了。她嘀嘀咕咕地进浴室照镜子,她的脸上果然到处都是黑炭。她把脸和手洗干净,然后去厨房弄晚餐。

热腾腾的汤永远是方便快速的最佳选择。她开了一罐鸡蓉面条汤,倒进碗里微波加热。不知道瑞基在应酬饭局上吃什么。更重要的是,他会不会期望她陪他赴那些应酬?那种事虽然不令人期待,但她想她应付得来。必要时她甚至愿意买双高跟鞋。

天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她应该尽快逃之夭夭才对。结果她却在这里一边喝汤,一边傻笑地想着她愿意为瑞基妥协到什么程度,如果他开口要求的话。

她洗澡上床睡觉,在天亮后不久就醒了,觉得温暖又有精神。她几乎有点失望;无论有多冷,躺在瑞基怀里都不是件苦差事。她躺在电毯下作了一会儿白日梦,接着注意到天色没有变得更亮。

她坐起来望向窗外,玻璃上的薄雾白蒙蒙地微透着晨光。奇怪的是,这样的光竟然像雪的眩目反射光一样照亮室内每个暗处。

她起床穿上厚袜子、运动衫和牛仔裤。咖啡壶还没有动静,她太早起床了,于是她关掉定时器,改以手动操作咖啡壶。然后她就进入画室,因为这种白光特殊得不容错过。

她很清楚高跟鞋少了什么。

二十分钟后,她退后两步,眨眨眼睛。鞋跟分为上下两段,由一个小小的金色圆球连接在一起。非常别致时髦的设计,如果曾经见过,她一定不会忘记。

接下来是裙子……裙子的下摆比她昨晚画的草稿还要宽一些。卖弄风情的。黑色的。那个女人穿着黑色礼服。

她在心里发笑。这里是纽约市,那个女人当然不会穿黑色以外的颜色。

几个小时后,电话铃声使她从恍惚状态中惊醒。她打个哆嗦,退后两步,一时之间无法确定她身在何处或那个噪音代表什么。接着她领悟到那是电话铃声而跑去接电话。

「你还好吗?」瑞基问,她这才想到她早该打电话给他的。

「本来很好。」她说,仍然处于半恍惚状态。「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但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画画。我就是知道它看起来应该是怎样。几点了?」

「九点半。」

她工作了将近四个小时,但几乎没有任何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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