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次,我爱你,不是交易 第一章 作者 : 古木

那天,从早上开始,就透着诡异。

本来一切都很好,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本来可以高高兴兴地跟雷耀过一个甜蜜的星期六。但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偷偷模模反锁上书房的门,临条缝还眨巴眼贴着门把手窥探了半晌,虽然在自己家里还要这样是有点丢人,但历来检查安全的措施是绝对不能疏漏的。

非常安全,那位还在外面的花园里,悠悠闲闲玩他的相机,他什么都不知道。

我三步并两步,蹿到窗户边上,把窗帘也拉下来,顿时屋内昏暗一片。虽然麻烦,而且搞得有点像特务,但一想到接下来会得到的喜悦,对于这个每周六都要做上一遍的事情,我已经在心里乐开了小花。

我打开最里面最下面的橱门,全是杂七杂八我一点一点堆积起来的书,还是老样子,我挽好袖子,一堆一堆再把它们挪到地上,没错,它们的后面就结结实实隐藏着我这么多年来的秘密。

露出一角,露出半边,露出大半边……还是上星期的老样子,把手指贴在一道道排得规规整整的白纸签上,从左到右,猛然一拨,“呼啦呼啦”全部弹在手尖上的硬度,媲美绷紧十根手指歇斯底里大拨钢琴的超级享受。一盘都不少,全都在,我用手指都能感觉出来。

兴致勃勃,我照例先居高临下端睨了一番我的私人收藏,然后抽出一盘,就拿95年春天那盘吧,我上星期就想看了。斗志昂扬,我把它拔出来,小心宝贝,稳稳揣在怀里。

然后,我就关橱门,我眼睛就这么一瞄——

不可能吧,怎么会呢?我眼睛花了吧!

我赶紧趴到它们面前,从左数起,应该是93、94、95、96、97、98、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一直到右边,一年都不少,每盘我都看过多少遍了,外壳上我都贴好了白签条,都用碳黑钢笔写了年数月份,有的怕看坏掉我还备了双份,我每次看完都会放回原处,我从来不乱动。

那这到底是谁干的?!

02年5月份,就是他把金棕榈捧到手那次,就是他演一个酷毙了的大反角,总是穿着狂能显身材的黑军装,最好连被慢镜头切进暗杀倒下,天上都在浇瓢泼大雨的那部啊!!!

是哪个没眼睛家伙竟然把它放到了03年的5月份了!!!

我死死盯着一盘一盘的录影带,再数了一遍,越数越呆掉!——

我的94年,被人拿倒了——

这盘当年只放映了三天就撤档,连个盗版碟都没来得及刻,连市面上都根本没得卖的94第一版,是我一脸灰一脸土、浑身蜘蛛网还连着蜘蛛、爬天花板还踏空脚从三层梯子上“砰”摔下来,才硬是从电影公司堆满几千几万盘录像带的老仓库里花了一个星期抢救回来的94年——

我最最最宝贝的94年,我最最最有意义的定情信物,因为它,我才在片场第一次见到演小配角的他时,我才被他一个笑迷得魂不守舍、食不下咽、夜不能寐,哪怕他当年是一丁点都没记得有个隔三差五过来探班的我——

居然都给某人拿倒了!

他站在花园边上,靠着木栅栏,脚底下还踩着我的小土铲,入神地在给一支新开的淡兰花拍照,我重重踏着步子,好象冲锋陷阵的赶死队员,一路小跑,闷头冲到他身边。

兰花上停着只小蜂鸟,立刻被我的杀气吓跑。

雷耀的脸被相机挡住,但把衬衫袖子半卷起来,露出半个手臂,又修长结实又紧绷有力的肌肉,被夏天的大太阳晒成性感的古铜色,腕骨非常凸出,硬邦邦的骨骼已经都是坚强成熟的男人味,手腕上还停着一颗正要要掉不掉的的汗水,晃眼的在我眼前悬来悬去,晃眼得真让人恨不得扑上去猛咬他一口,那该多好。

我吞了口水,把持自己,一定要把持自己。

他把相机放下来,面孔出来了,刹那暴露出来的英俊和魅力,人神共愤,照例让我全身又起了层疙瘩。

“我东西好象被人动过了。”非常气势已经即时脚软,软叭叭摔倒在了美色的西装裤下,哼哼唧唧,我低下脑袋,左右寻觅,终于给我逮着一只趴在狗尾巴草上睡大觉的小绿虫,我小心拾起来,放回去,调整瞌睡姿势,赔给他的小兰花;我凑到他边上,貌似也在研究景别焦距,我哼哼唧唧:“我也就是随便拿来玩玩摆摆,我压箱底的,我平常都不看的——”

他模模我脑袋,他心情看来不错,我吭着头,脑袋蹭蹭他温柔的手。

他说话了,低低沉沉,沉着又冷静。

“你这个糊涂虫,又乱放东西?找不到就别找了,我再买给你。”

他拍拍我脑袋,手就迅速离开,又继续捧他的相机。

还不承认!

脑袋眨眼就没了着落,顿时空荡荡地悬在半空,他还拿背对着我,我找回点生气,眯起眼,咬住牙根:

“就凭那个,你不要以为我还是多迷恋你。”我摆出趾高气扬,恨不得能像他一样,用眼神就能灼穿最坚固防御:“我也老大不小了,你怎么会以为我还有事没事就偷看那些录像带?那是不可能的;其实,你自己心里也知道,我现在对你已经完全不是当年狂热的小毛孩了,比如我现在看着你,就非常平心静气——你要是就凭那个就以为我都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吼巴巴着你,还是狂热地迷恋你,你就真是太天真了!”

最后一句,是冷哼着,蹿出牙齿缝,很不屑地叹口气,我其实还想补上几句过来人的劝慰,但即时刹住,在他回头看我的瞬间——

深深的,看着我,好象能稳稳扎进我身体的专注,就算根本看不出喜乐,还是会为之晕眩,这就是我最想隐藏的地方,因为过了这么多年,居然过了这么多年,仍在狂热地迷恋对方,太离谱了,是人都无法想象了。

所以,就是不想让他看到我藏严实的宝藏。

雷耀终于放下他那碍事的破相机,但却揉揉自己眉头,像在想拿我怎么办,很可能会一把抱住我,在我耳朵边上,说些甜言蜜语,哄我心花怒放,再纵容我扑腾上去,自由自在咋吧咋吧亲啊亲——

我已经等好了——

“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

他笑笑,平静,平静,很平静。没抱,没说,没哄。

然后,他就走向花园的另一边去了。

把我留下来。

我在他突飞猛进的修为气度面前,兵败如山倒,失魂落魄,慢慢只能转身回走,犹如穷困潦倒的酸书生,手背身后,愁眉苦脸,摇头叹气,已经全然忘记自己瞎蹦瞎闹的终极目的,灰溜溜挪回巢穴。

“赵芩约我们中午吃饭,别忘了。”

远远地,他在后面提醒我,声音里有分明取笑,我已经关上耳朵,什么都不想听。

回去,把不能见人的东西都一一拾掇好了,我想我们家除了他,哪还有别人?肯定是他干的,还不肯承认,我是打不过他,不然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好好打他踢他踹他一顿,把他那张脸收拾得再没办法见人,呵呵,光想想看,就有翻身奴隶重见天日的穷开心。

结果,还边穷开心,边把他中午要穿的衣服找出来,天这么热,他身上那件黑的酷是酷,但太吸热了,给他找出来件灰色的全棉名牌,看上去也大方宽敞,他就不会流那么多汗了,我本来还想给他连帽子都找出来,幸好及时回过神,连忙刹住蠢蠢欲动的手。

约的地方,就在别墅的山脚下,赵芩说是体谅我和他在大街晃悠会引起的轰动效应,干脆自己有事没事跑来蹭饭,直到某天小青也借口过来吃饭看看我们,夫妻在饭桌上相撞,赵芩一把拉住小青,嘴都不抹一下,就头也不回,飞奔出我家门,好象我们家藏着个贪图他老婆美色的采花贼,而且还是个能让不论男女自动自发送上门的顶尖采花贼。

我狠狠瞪了旁边这个人,腿怎么这么长,我走两步才赶上他一步,还那么高,把我头上太阳都挡住了,虽然我有意戴了顶大大的草帽,他没戴,汗水从脖子上大滴流下,把衣服领口都浸湿——太不注意形象了!我有些得意地想这家伙没了我可怎么办。

潇洒拉拉帽檐,我哼起口哨,在大太阳底下,掩住偷笑。

再顺便抬手看看表,埋怨连抬个手抹个汗都帅得像在拍沙滩广告的大明星:

“你长手长脚怎么走得好象乌龟爬?快点快点,要迟到了。”

我拽拽他胳膊,有点大人拖小孩的意思。

他不说话,反拉住我的手,让我拖着。

真是拿他没办法啊!我冲着他大大摇头,大大彰显满心的无奈和年长者的包容。

太阳底下,我们一路走着,正午,太阳直直晒着,都找不到荫凉地,我看他不停流汗,奇怪他有这么热吗?我怎么没怎么淌汗?奇怪的时候,才把眼睛瞪大了,慢慢看出我们一路从家里出来,他却都是在有意慢下步子,脸上看不出一点心急,自如地配合着我往前走,这样,谁都没发现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觉得的时候,比他腿短一大截的我就总能占他前面一点,比我腿长一大截的他就总能让我在他前面一点。

我们的步子就合成一个人的步调了。

这个又高又帅的家伙,穿着我选的灰衣服,走得又迟缓又不潇洒,却还学我装样子,悠悠闲闲插着口袋,边踩着我东挪西逛的胡乱步子,边挡住晒到我身上的太阳。

好象他已经很习惯跟在我后面一样。

我脸红了,肯定是被大太阳蒸的,我解了帽子,扇扇自己,“脑袋热了。”我踮着脚,把帽子丢出去,不巧丢到他脑袋上。

“端康——”他把手搭到我肩上,拉近我,低磁场声线能醉死一拨人。

他拽我停下来,模到我下巴,就抬起来,抬高,好方便他不轨;我对上的命中克星有着狭长坚定的双眼,尖锐的棱角有着宝石一样的珍贵光泽,深邃好比大海,似笑非笑,定定看我好比在看海里住的龙宫仙女。

他挨近了,呼出的气比大太阳还蒸着我嘟嘟嘟冒起泡泡、眼看就融化成浆糊的神志。

大太阳底下,满眼绿色的山路,还有三两的行人,天又这么亮,大家都会看到的;我踮起脚,闭上眼睛,好方便他不轨。

大大的草帽,回到了我头上,我睁开眼睛,一片影子。

“走吧。快到了。”

雷耀恰时丢开我下巴,只有手还有一搭没一搭靠在我的肩膀,好象我跟他是纯洁清澈的兄弟关系,他嘴边上挂着个纯洁清澈的笑。

我还没明白过来,晕晕顺着他往前,走了半会,要到山脚了,才蓦然回神——什么人啊!太坏了!

我罢工不走了,再突然发力甩开他,就跑,抓着头上草帽,火急活燎往山下面冲刺,风呼呼刮在滚烫的脸上,但还是刮不走滚烫。

他没有喊我,让我像匹月兑缰绳的野驴子撒起欢。

肯定已经把他甩到老远,虽然看他比我高,但以前我也算是满山坡赶着大小羊群跑来追去,怎么会要他让?

别瞧不起人了。

我不要他让,我能跟他一样齐平地走。

咽着干渴嗓子,我大大喘气,但果然值得,一路狂飙,我眼看就要比他先到,饭店悬着的金色标志停在眼里,连赵芩的老吉普都擦过我身边。

雷耀不知道给我甩到哪去了!——

我脚好象咯到什么,我刹不住,我竟然轻飘飘就飞了出去,赶快闭紧眼睛,“扑通”就骤然倒地,四脚八叉,脸啃地毯,就算不疼,但吃饭的走路的看热闹的那么多人都听到响声,透着透明玻璃,往外面看到跌跌爬爬的我,连侍应生都愕然站一边,呆看,大概想不通这有半个人高的大家伙我怎么会没看见?

我真没没顾上看脚底下还有个亮晶晶的停车标志牌,我只记得要先跑过雷耀。

比上次在天文馆黑压压的观星台上,跟雷耀正在兴头,竟被小学生逮到奸情事发,还要丢脸丢到家。

围观人数不少。

为什么每次都是我不是他?我呆呆和侍应两两对看,坐着,也想不通——

人群小小的沸腾了,八成还自动闪开一道。

慢慢走到我身边,不急不忙,动动脚趾头都知道是谁,把我帽子拾起来,把我一只鞋子拣回来,顺便弯,半跪着,顺便把我光秃秃的脚丫抬了,放在他贴地的膝盖上。

抽气声一片。侍应都不会动了。

天生明星的料,跟我们这些凡人就是不一样,连稍微抬抬手,都是电影剪辑过的蒙太奇效果。

我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撑着他宽宽的肩膀,狼狈爬起来,再称心如意、众目睽睽踩着他膝盖。

抽气声全部。

他低着头,高大挺拔的身材就像落到坏蛋手里的黑马王子一样弯着,把我鞋子套回去,系上鞋带,漂亮的手指漂亮地打了个结。

我立刻回想起天文馆惨痛事件了,还没等我来得及在尖叫声中从那什么破窗台上摔下来,他就已经扣上我纠成一团的衣服扣子,漂亮的手指眨眼间就“唰”地拉上我的裤子拉链。

越来越训练有素。

雷耀给我揉揉小腿上磕着的红印子,抬起头,慢慢看我,眼有分明寒光,好象我又做了什么大坏事真的勾起他凶残心性,看我一悸,不敢再动,他反倒不看我,薄薄的唇用一笑带过:

“端康,不用我追,你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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