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腿到阴湿天的时候,就跛得厉害。从小琳楼下走出来的时候,天就在下起雨。下雨,不好,麻烦,也没有带伞。
林荫的道路上,也没有避雨的地方,他索性站住了,坐在石头凳上,揉自己的酸疼关节。手机却硬是响了,唯一知道号码的人也是给他这随身监视器的人,果然擅用这刑具。
“喂?”他漫不经心,拢起领边,抵御寒风。
比他还要漫不经心,电话里,好象在走动。“你先到以前带你去过的那个咖啡馆等我,我过半小时到。”
“恩。”虽然没弄明白到底是哪个喝咖啡的地方,但跟他走在一起,就等于是活受罪的感觉倒是以前和现在都不曾忘记过。
刚要挂机。那个穿透力十足的声音又下指令:
“你有没有吃饭?”
哪一顿?中饭,没吃,晚饭,不觉得饿。
“等我一起吃。”
就挂机。他这么忙,日理万机了简直,他这么闲,几乎天天无事可做。两个星期里,却还在一直相看两不厌,天天非得凑在一起吃饭;凑在一起吃完饭,就顺道出去走走,顺道买买明天的菜;散完步了,回来了,就洗澡,上床,睡觉,天色,那时候,根本都还没有黑透,那个人,对这种事情,比一年前索要地执着和频繁太多,简直像磕了药,而且肯定还是极烈的无药可救的那类。
他拍拍衣服上的雨滴,磨蹭站起来,无可奈何,得在半小时内寻找到那家已经在记忆里面模糊了的地方。
街道,繁华,五光十色,都是中心地段的高楼大厦。他记得是个安静的地方,在高耸楼群里格外显出寂寞的安静,他们坐的地方,可以看见活着的绿藤蔓。
慢慢走,因为残疾,不想引人侧目。和小琳在一起的时候,也难得上街,她总是体贴地准备周全他想要的,只有这个人,有事没事,以把他抓到人前为乐。
玻璃橱窗里,小巧的柔光灯打出晕染的效果,包裹在塑料模特身上的光滑布料,像是真的是由情人亲手扣上最后一颗纽扣。
他也看到了他麾下的牌子,确实是贵得吓人,确实也精致,算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连店的装修都是与众不同的简洁大气;明黄,是皇族的专用色吧,他倒确实敢用。
自己正要和拥有这些的皇族约会,不可思议,毫无交集。他,最不喜欢明黄。
终于找到了,那家店,没有想象中困难,门口居然还活着那些藤蔓。
看表,已经过四十分钟。环顾四望时,看到那个宽阔的背影,就在从前的位子上,他也看出来紧绷的怒气。
“对不起。”他诚心实意道歉,顺便把都粘在了身上的湿外套月兑掉。“我刚开始没有找到,你久等了,真的对不起。”
对面的人无言,喝着咖啡,没有表示。他揣测,好象没有生气?有点放心地模温暖的杯子,里面的茶是滚热的,像新沏上来,味道还是很好喝。
“你喝的,是第七杯。”发难在即,暗渗嘲讽。
他还是、果然发作了!捧着热茶,他犹豫着是喝下再让他骂,还是放下表现服从。
“当。”顿时就扣上木头桌子的响声,顿时就仍旧姿态优雅堂皇地放下手中玩弄的黑色咖啡杯,他,微微地对低下脑袋的他笑:
“你到哪去了。”是坚定的陈述,没有诘问的意思,他的一切,本归他所有。
发射性的就抬头,眼睛绝对不能眨,要迎上去,直视嘲讽背后的暗涌,他冷静狡辩:“在家里。”——
在家里,在、家、里……他刚才说的是“家”?
相顾,竟都看出对方的愕然。
他从来都没有脸红过,他也对他说过很多次谎,为了避免他直接的伤害,说谎是保护自己的方式,但现在,他感觉到自己的脸慢慢,缓缓,一点点,羞惭,难堪地红了,首先,就调过了视线,“在你的家里。”补充:“你一个人,自己的家。“
恼怒的痕迹,从侧着头,也能清楚听见的指关敲击桌面的响声完全能感觉到,渐响,渐重。他对于自己总能够激起这个在人前素来冷静自若的人屡屡的怒火和嘲笑,也非常不可思议,虽然挑起他的怒火,非他本意,但看他不痛快,他的痛苦也确实舒缓不少。
“你到哪去了?”笃定他在撒谎,笃定他流露的蛛丝马迹。
还在纠缠!他因为心虚和保护小琳的心情,而不耐烦:“我随便走走,什么地方都没去。”
立刻停止的敲击声——他才回想起,这是卫烈一贯的试探方式,布下陷阱,等他慌不迟疑地瞎了眼就往里面跳。自己真是瞎了眼,瞎了心!
小琳是他们的忌讳,他知道卫烈发起狠来,什么都干得出。
他也砸下杯子,面红耳赤,满月复怨气:“我去找女人了,可以了吧?我是你买下的!我也需要女人,我出去就随便找个女人开房间了!我——”
他的耳朵被捏住了,紧实的热度,和张力。
把他的脸拉近了,把他的耳朵揉热了;他看他,度量地,一点一滴地,在扒他衣服一样地仔细,低沉地说:“你最好不要再像以前一样骗我。”
声音,终于软化了。眼神,不复凌厉。
他被他看着,感觉极其怪异和生涩,离得太近了。他推他的手,他也放了,顺便抚摩过他的唇,流连,有他的意味。
“把茶喝完,我带你出去。”
又模他的头发。好象他是他家看门狗。
“先生,你的头发很软,这样就可以了,剪太短反而不好。”理发师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化的妆也淡,模他头发的手形纤长柔和。
他不说话。
“越短越好。”
站在身后的人,发号施令。
缩了下颈子,头发长可以在冬天挡风,他有点舍不得。
“好吧。卫先生,您的朋友都这么出色。”才拿起削发刀,一直不多话的她,忽然就转了话锋,看着他的脸,好奇地问:“上次那个男模特跟你很像呢,怎么,你也是模特?”
他也看着她,透过镜子,看到后面高大的男人脸色瞬息阴沉,极其明显——
原来是这样啊——不过,也就是这样。
突然,很丢脸,丢脸应该脸红才对,他的脸却在失去血色。
“我不是。”把头低下来。“我也不是他的朋友。我是他买下的。”说出来,舒服多了。这样说,就像跟自己证实一样。
“什么?”她不解地问他,以为他在开玩笑。
他突然站起,刀子在脖子上划上一道,他倒木然不觉:“我不剪了。对不起。”
他朝门口走,走得太快,露出跛的痕迹,引人的侧目——跟他走在一起,实在是狼狈。
又被拽住,拉着他的胳膊,一起走出去。
华灯初上,人群里,走在人群里,他总是感觉很安全。
那个人拉着他,一直,却并不看他。只是要和他一起往前面走。
默默无言走到停车的地方,他把他的身体拉过,紧紧拥抱。
好象他是在第一次拥抱他。
“傻子……”他按着他的颈子,他的伤口,使劲按着,微微低喃;而他,就快不能呼吸了。
下雨了,下雨的运气真是差极了。
短的头发,颈子实在是冷。被掩埋在他的胸口和体温里,真是恶心的事情。
“你把你的衣服拿走。”他突然说起自己都不明白的话:“我不穿你的衣服。”他猛力推他,边解开被硬逼着披上的干燥宽大外套的纽扣。
卫烈抓住他的手,又把他扯进怀抱,低头,他就吻他,狂热的吻他。
间隙的拒绝里,他打了这个高大男人,用握紧的拳头,拿他泄愤,自己的手,也会疼痛。整个人都在疼得乍然作响。
“你为什么一定要缠着我?双性恋有多流行吗!我不会喜欢男人的。”他被咬到了嘴,还是被不管不顾地强吻,喘不过气来,已经:“不是因为露,我根本就再也不想看到你!”
我是多么多么的憎恨着你,痛恨着你,逃避着你;所有人,都看不到吗?
强烈的男人的气味和鼻息,浸满他,疯狂把他拽向暴雨的漩涡,俯视的眉目,出类拔萃,雕刻一样的棱角,极端坚强。
卫烈大声地,睁大被雨水浇打地濯亮眼睛,对颤抖的志粗暴吼叫:
“我守着你这么多年!我比惠要更早见到你——我在等乖僻无情的你能看到我!你,看不到我吗——”
我守着你,已经这么多年了。
从一开始见面就开始了。
12
天才这种事情,是很难说清楚的吧。太过出色的人物,总是把太过短暂的生命投入进去,因为太过聪明和富有才华,而把寿命大大地缩短。所以,老天造人还是公平。
卫烈知道自己称得上商业的天才,他的确具备成功者的所有要素——从显赫的家世,傲人的名望,还有难以计数的财富,再到他的仪表和手段,累积起来的一切,世人梦寐以求。
也包括自己的女人——
都是一流。
“卫……”柔软的香甜,一点一点细细吻着他的脸和唇,在他眼里一度美丽过的白皙面容上只有痴迷和享受的红晕。
他回想起来,自己为什么要在幽暗的停车场里拥抱这个女人,是想看看这个让自己费尽心机得到的女人还有什么地方值得留恋——半年前的高贵和矜持在他面前已经不复见,在他的床上,连处女也被开发成荡妇;他还记得她的与众不同,在那么多艳丽女人里,出身名门的她长发及腰,不施脂粉,让他好象看见真命天女一样,就为了她清纯的一吻,修身养性,非卿不要。现在,迷恋期过去,就算是在车前座的调情,抚模着曾令他激动万分的皮肤,黑发,和唇瓣,也没有继续下去的感觉。
“卫,我爱你……”
百合的香水味,闻起来,跟PRISON已经没有差别。
争吵声慢慢传过来,凌乱脚步靠近他的车子。坐在他身上,把裙子掀高到腰上的女人继续发出甜蜜的申吟,继续搂紧他的脖子,继续柔弱地颤抖——
“你为什么不画我?——你为什么不画我!”
这个慢慢走过来的女人,说着沉静的语调,难得的好音质,就算重复了几遍同样的内容也没有失去美丽;画?国家美术学院倒确实在这附近。
幽暗的光线里,从车窗里看出来是两个人的身形,靠得也不亲密,走在前面的是瘦削的男人,低着头,一手插在口袋里,一边搭着肩包,看不出来什么过人处,只有走的姿势很笔挺,好象从没学过弯腰一样。
旁边的女人窈窕地优雅走着,裙摆下露出的腿形很漂亮。
他们走到了他的车前——看清楚了,果然是一流的脸和身段,侧面在模糊的光线里仍然清晰得动人;虽然脸上有愤怒的红晕,但还是阻挡不了特别的气质——优雅,这次是货真价实的真货。
他看着她,透过玻璃,和贴伏在自己身上的细肩,很有兴趣。
那个男人突然停住了,就在车的正前面,隔着七八步的距离,生生停住,转过头,打破一路上的默不作声:
“你笑的样子,难看死了。”
傲慢,太傲慢的声音,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轻狂;又是一个年轻的自恋傻瓜。
他瞥过年轻男人,在意地是被骂的女人,想看到她的反应。
她微微地笑,风度无懈可击,姿态高贵典雅:
“高志,所有人都知道——周菲雅只要100块就可以出卖身体——只有你,只有你却要画她。她除了面孔,身体还有什么?评委会早就看厌了这种艳丽庸俗的模特脸,你不想画我,难道你不想赢吗,志?”
她靠近年轻的男人,也不贴紧;只用肢体的动作——前倾的脸颊,细致的颈子,反而比靠近还能挑起男人的,原本莲的香就要隔着空隙才现出远胜牡丹的情愫。
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让这种女人都要恳求地挑逗——
“卫——”她发现他的不专心,娇憨地恼怒,揪着他的领口,慢慢停止住颤抖,斜斜软软依靠在他身上。
这种模样已经不再让他觉得惹人怜爱,这种模样跟以前的女人有什么差别,这种模样就是他梦寐的女神——可以配得上他,卫烈的高贵和优雅了?简直是笑话。
年轻男人把自己领子的竖起来,显出怕冷的软弱模样,又把两只手都插进口袋里;隔着隔视的灰色玻璃,显不出什么特别,身高一般,面貌看不清楚,也就是一般,画画的艺术家,手底下也有一些,差不多是这个调调。
他伸手,分明搂抱的意思——女人顺势贴近——他按着女人的肩——就把女人推开——分明是故意耍弄的意图——
“你现在的样子,比笑的时候还难看。”
冷淡地耻笑,桀骜地不驯,他摇头,声音低沉,是女人最受不了的磁性。
女人看着他,像在犹豫要不要上去甩他一个耳光,就他对女人的认识——虽然他的前任女友们都在他面前宁愿选择最后的珠宝,来收敛这种企图。
但居然,她就用手蒙住脸,微微的哭声里是真实的泪,仍然风度典雅:
“志,我只想,你一个人画我——我只想你画我一个人啊!“
男人又跺脚,看来是非常怕冷;又拉高领口的拉链——熟悉的明黄标记映在眼里;原来又是个拿画画作幌子的纨绔子弟。
“秦雪,我对女人的头脑没有兴趣,我只是个穷光蛋,你再聪明,再优雅,对我,比不上一堆的肉;我就是这种低俗男人。”
他慢腾腾地说话,低沉沉地磁性,悠哉哉地自讽,竟然让他觉得开始有趣,他看着这个古怪又傲慢的人,看着他说话的样子,好象看到一个坚持自己是一无所有的国王。
“我也可以,我一直都——一直都——”宛如羞涩,无法成言。
男人打断她:“我说过了,我只喜欢化浓妆又风骚的女人,跟你这样的大家闺秀上床我会没有冲动。”——
正好跟他现在的口味相反——
“混蛋。”在怀抱里的女人轻视地啐道,也在盯着那个人。她在他面前一直是很有教养,而轻易被这个男人激起了劣因子,还自己一点没有察觉——
低头,他就看表,在赶时间一样,转过身,背对女人,还是低沉的嗓音——
“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做这么多姿态的你,太难看了。”
说完,就开始跑步,瘦瘦的身体,长长的腿,却像只沙漠的骆驼,正在固执的找寻水源;还是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
高志。
停车场又寂静一片。刚才的小闹剧像没有发生过。
“卫烈,带我去你家,好吗?”女人已经开始整衣服。
最后一夜,他已经吩咐秘书买下她看中的那条猫眼钻。
面对的就是城市的摩天大楼,最繁华的商业地段;面对的就是自己的摩天大楼映照在对面蓝色金属窗上的倒影,最繁华的昂贵企业。
敲门声后,进来的是秘书。
“总裁,这是您要的票——周末的美院画展?”递上那张票,乔子健怀疑地确定,就他所知道的这个独裁者非一流的画作不看,当然,他酸酸地感叹老天的不公,也再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享受一流的视觉。
总裁拿着那张折叠型的票,打开,搜寻一样,扫着——终于看到什么,而满意地合上票,小心地把它折好,放进上装口袋——
完全不是卫烈的作风,完全不是他一贯的格调,再重要的再不菲的票,他都替他准备过,从来都没看到过他这么慎重过!
就算是对那个被甩掉快两个月的名门小姐,当时那么热烈的追逐,简直跌破所有人眼镜的成婚在即,也一直是胜券在握的持续高傲冷酷——这个一贯没有人情味的高高在上者,看来,终于遇到某个克星了。
13
人,不少。美院的招牌,在国内还算响亮。
相识的人,都像模像样地坐在了贵宾席,评选的结果看来已经出来了。
他慢慢走在这个就设在美院本部的展厅,心情是自己都不确信的雀跃,两个月里,他并没有用过多时间回想那个男人,他的生活还是照常的运行:工作、玩乐、再工作;对方本来就模糊的面貌现在已经根本记不清了,只是挺得笔直的脊背和畏寒的习惯还留在脑海里。直到在报纸上看到画展的消息,直到那个时候竟萌生了想再见面的渴望——这种无聊的渴望,他的生活已经足够繁忙和香味满溢,明明不需要那个只要不要高贵的古怪男人再为他添色,但还是走到了这里,还是想再看清楚他,再听见低沉缓慢的声音。
果然,他的作品就挂在正中的位置,非常鲜艳的颜色,面前聚集的人数也展现出他的才华果然值得轻狂。
隔在最外层,凭过人的高度,视线穿越过熙攘人群,他看着那幅油画——
《彩虹》——高志——
早就退出现代派主流的鲜艳堆砌,早就被斥责肉欲的粉红人体,早就没有年轻辈涉足的古典瑰丽——他还是画了——里面的女人有着早衰的痕迹,鲜艳的扭曲,果呈的躯干狂乱,红色纱巾缠住暴露出过度享乐的颈子,分明细琢过的妖艳面孔里在透视的光线里傲慢的抬起,直视众人——好像婬乱的她才是这个世界的高贵女王,而那双眼睛,望向这个世界的冰冷眼神,却是真实地疲惫,在闪躲——
她确实有画的价值;他,确实抓住了画中人的魂。
仅从画的本身来说,女人的红纱巾和张开的双臂构成了稳定的金字塔形状,他坚持的这种传统构图已经被不讲究细致的现代艺术吞没,设作背景的曙光隐没在女人的背脊后,只有白皙皮肤的纹线偶尔在光线里隐现,他几乎想象得出,那个古怪者正不分昼夜地伏在画布上,使用各色笔尖的轻巧抚摩,一点一点地模上,用最深刻的情感,再极其的细腻,极其的刻画,纵情享乐和夜女神的清晨。
只有极度热爱绘画的人,才能制造出来的美。
批评和称赞都此起彼伏,无论杰作或是腐朽,但绝对是实力和天才的才华横溢。
人群里,没有那个人。
“这不是卫先生吗?”苍老的声音风度尔雅:“好雅兴啊。”
他转过脸,兴致被打扰,实在不是乐事。
“——陈老先生。”
当看到老者时,他还是对这位画坛泰斗尊敬地颔首,为了他过去严辞拒绝卫氏的重金收购,宁肯安然守着教书匠的清苦过活。
老人站在他身边,专注看着那幅油画,眼睛里的喜悦闪动:“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他竟为听到这句话,而感到犹如自己被夸耀的喜悦。
“那些学生还在听校长训话,一起过去看看吧。”老人拄着拐杖,已经矍铄地走在了前面。“我给你介绍一个学生认识。”
仿欧美式的环型阶梯教室,数百的坪方,明亮的光线,一层层走下,中心空出大的面积,方便老师的摆设模型或播放幻灯片。这个时候,三四十个学生散布坐着,面向中心坐着的校董们。
他们坐在隔学生几排的位置,只能看见学生的后背。
“基本安排就是这些了,但大家请记住,这是我们美术学院三年一度的盛事,请同学们拿出最好的精神面貌来迎接评审团!向来访的客人们展现出我们年轻人的朝气来,还有,郑恒同学的作品临时改换成——”校长看了看单子,似乎没找到名字,而打开了幻灯片,一闪而过的是幅吉普塞女郎图案:“改换成‘吉普塞歌女’”,等会请负责布置盏厅的同学帮他换下来。现在散会。”
“恩?!”他以为身边老人像要说什么,看过去,老人只是皱紧了眉头,看着中心,而一言不发——
“他画的是赝品。”低沉的声音,响在只有稀疏走动的人群里,极清。
所有人的动作都停止,目光都聚集在中间位置的男生身上。
他认得这声音。
“高志,你刚才说什么?”校长也听到了,他不置信,看着自己杰出的学生。
“高志!你以为只有你行吗?别人只要画得比你好就是假的!”几乎同时间,另一侧的高个男生就立刻站起来,恼怒至极,仇恨瞪着总压过自己一头的敌手。
学生们交换着眼神,或奚落或不信。
“15000年前,阿尔帕米高原出现第一幅‘吹骨法’原型,野牛图;但在附近的洞窟里,还发现了大幅巫女舞蹈图画,可惜保护不善,半个月后,这幅图就被特殊胶布盗走,现代,只有少数人见过这幅作品——就是这幅一模一样的吉普赛舞女图。”
非常沉着,非常冷静,没有捉人痛脚的鬼祟,也没有得志昂扬的激切。
每多说一个字,高个子的脸色就越惨白一分,每多说一句话,就越激起学生中的喧哗,最后,已经没办法再站着,慢慢跌坐到座位上,实在功亏一篑。
“郑恒,你到我这来一下,其他人散会。”校长脸色也很不好看,尤其在这么多校董面前,当场宣布要高挂一幅伪作!——
“郑恒怎么会做这种事?他这下可惨了。”
“还不是为了那个去法国留学的名额,只有一个唉!除了高志,还有谁有希望?他总得搏一搏吧。”
“郑恒家又穷,他爸爸刚出车祸瘫在床上,哪像高志有个会赚钱的模特妹妹!”
“他干嘛要趁这么多人在说出来?还不是显示自己……”
“是啊,别人死活他就不顾了,他不是天才吗?跟我们这种凡人计较什么?”
……
男生的讨论里,全都是厌恶和冷淡,还有鄙视。
女生都在底下小声说,既同情失败者,又更爱慕天才。
单独坐在中间的男人,在这么多的厌恶,冷淡和鄙视里,自顾自站起来,背包,笔直走向门边,对外界一切漠然,而不闻不问。
他身后是一个清晰优雅的女声:
“你们错了,高志是在帮他。”
走地笔挺的男人眼里有瞬间的波动,但随即无动于衷。
原来是那个女人。
听见她说话,其他人都闭上嘴,可见这女人的手段不一般。
他走过去,一点不往两边看。
“这个孩子啊……”陈老先生叹口气,也站了起来。“卫先生,看来今天只能失之交臂了。”
失之交臂吗,古怪者的古怪是源于本性的冷酷和自私?是的话,就成了太抵挡的货色,用权势就可以把冷酷自私融化为热情和博爱;还是古怪者把自己埋藏得更深。
他本想问这个独具慧眼的老人的看法。但话到嘴边,还是放弃;只要他卫烈想知道的事,还没有做不到。
14
这次美展得到金奖的果然是他。
报纸上还是一副倔傲的模样,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轻狂。
这种轻狂又有什么特别,在自以为是的男女身上都少不了的特质,或为相貌或为才华,总归会有为了什么,但这个人究竟是为什么让他觉出这样的不同?
为了这么个人,去费心思,雇人去查什么,实在小题大作,他不过是起了一时的兴致,没必要像对待什么高贵淑女式的名牌和钻石。
结果,结果就是——
他,卫氏的总裁开始按照高志,画画的匠人的上课表,重新排列了自己的商业时刻表。
虽然没有太多时间,但尽量和他上几节同样的课,看到几次他的样子——都是侧面,这个人总隐藏在中间的位置,总提前十分钟到,从不坐在显眼的最前座和后面,听课的时候,从来都是认真做笔记,不多话,安静做自己的事情——跟那个车库里面明显外露的狂放相比,简直收敛冷淡得多。
不过总算看清楚他的侧脸,确实养眼,鼻子很挺,下巴有锐的弧度,却相反是清淡的神采,眉目简直如画中人,每天为了抢到他近旁的位子,女生竟然还要提前赶到教室,合伙分成几拨,轮流换坐!他在招惹女人这方面上,的确比自己在哈佛念书时厉害。
偶尔这个不苟言笑者还会露出傻模样的温柔来,多半这种时候,是他又换了新衣服,件件是货真价实的名牌;出卖色相给女人吗,他倒确实有这本钱。
有一次,在停车场又碰到他,终于弄清没车的他为什么要天天跑停车场,为了一辆加了三道锁的破自行车,老得可以做古董了,破得几乎要他每两天就自带工具捣腾一遍;他居然一点都不烦,根本乐在其中,每次骑上他的破车就开心地吹起口哨,悠扬而随意。
这个人,越来越奇怪了。
他自己,也越来越奇怪了。
几天不见他,就会想起他,在课上的认真仔细模样,在老教授频频点他回答问题时的应付,除非是他有兴趣的刁钻问题,才会说几句,低沉的嗓音悠扬而纯粹,还有去画室写生时的站姿,笔直地站立,腰像没学会弯一样,他的右手支着画夹,用左手自由地画,低头,画,抬头,琢磨,反复的动作,反复的坚持,他可以这样画上整天连水都不用喝一口。
是个只要画画就活得下去的疯子——
在那个阶段,他的生活还是如常,女人仍旧是不可缺少的点缀,享受她们的娇女敕和芳香的他,仍然是男人中恣意和挥金如土的典范。
对与高志,是有注目,但还到不了就想把他拐到床上的境地,他,毕竟是个男人,远观,看看他奇怪的言与行是颇有趣的消遣,但玩男人,他还没这种中年人色欲熏心的癖好。
而他的未婚妻阔别三年后,终于从欧洲学成归来。学音乐的惠是他的远亲,更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金融财阀方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与她的联姻是两大家族早在十年前就定下的商业契约;娶了她,的确会对他的事业更有帮助,在她回来的这段时间,他慢慢减少与各人的出入,太多绯闻对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如果比容貌,他的未婚妻自然是比不上其他红粉,只是清秀而已,但从小就养尊处优,精心培养,加上在国外待了近十年,从气质到谈吐是绝对高人一等,算是大家风范,雍容而雅,才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就能让其他女人自惭形秽。
同样的,也眼高于顶,与他的婚姻她也十分清楚其中利害,他们从小就相识,对各自秉性都大致清楚,这种婚姻相安无事,风光体面,她也满意。
她回国后的一个月里,他没再去美院。
这种事情,好象就此也风平浪静。
直到有一天,他在看新季度的春装展示。
霓虹般的灯照下,模特个个都被蒙上妖异的神采,像是那幅画。
音乐像是哨声,悠扬,遥远,从身边滑过。
这场秀的名字也取作“彩虹”。
最后一个上台的模特,让他失控,突然就站起,愕然就紧紧盯着,几乎是心醉神迷的错觉——
很像,很像——那个狂妄地,眉目淡如画中人,那个把优雅的女人推开,说自己只要一堆的肉,那个明明又把的女人当作圣母一样膜拜地刻画入微的古怪者和画匠——
如果,如果那个男人也能像这个模特一样对他微笑,温柔仔细,专心致志,那样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他的心在那刻,麻痹一样,强烈地收缩,他初次体会到了那个名曰爱情的玩意,至今还在令他痛苦也沉醉。
“卫烈,你玩得太过了。”把报纸的大幅专版轻轻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惠从坐下到开始说话,都很平静,但她的困扰,用直呼他名表示出来。
他拿起那张报,看了眼:“卫氏总裁与神秘模特相约海上餐厅”,还配上照片。
“我把她当作妹妹。”他放下报纸,看着惠,说出的话,连自己都觉得是笑话。
惠笑了,“烈,你把我当成小孩了吗?你知道我父母都气成什么样了,我再不来警告你,他们会为面子做出什么事情,你我都清楚。”
“惠,我爱上一个人。”
惠微微变了脸色,卫,会爱上一个人?!——她从未见过的执着眼神,当“爱”这个字眼被说出的断然坚决,她自小认识的卫烈是从不说爱的独裁者!因为傲人的天赋和雄厚的资产,几乎完美无缺,这样的人,爱自己就足够,怎会突然就随便爱上了一个绝不属于他们阶层的女模特,女艺人而已!
“我不管你爱上了谁,但现在,能配上我的,只有你。”她立刻预感出危机,那是她绝不乐见的失败联姻,和只有女方永远的被笼罩在耻笑的阴影下。
卫站了起来,本就高大的他几乎遮住了整片背后的阳光,她只有被压迫在阴影下。
他说,“我已经决定取消婚礼。对不起,我会给你补偿。”
斩钉截铁,毫无更改余地。
就算没有联姻,没有财阀,没有支持,都没有关系。他已经决定。
她全身冰凉,只有表面上还能维持平静,但高贵和雍容完全彻底地被粉碎,她痛恨这个一贯狂妄冷酷男人的自私和无情,但更清醒地,她提醒自己事情还有更改的余地,还没有到最后一刻,还没有到她正式被弃的最后一刻。
“这件事,我要自己告诉父母,这之前,我不希望他们从别的地方知道。”
“好。”卫烈点了头。
他当时根本没有料到这个点头,会带来这许多的悲惨结果和多年后的困陷。
15
惠想自己到死都会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
世上是有一种叫做豌豆公主的生物吧,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她相信等她长大了就可以变成了,卫当时肯定是耻笑她的,他什么都不懂——她是多么希望变成那样真正的公主,十床天鹅绒的羽垫,二十床金色雀的羽垫,三十床最精巧妇人最细致编织的锦缎,层层厚实地铺垫,真正的公主还是能因为一棵小小的豌豆荚难受地整夜睡不着,难受得起了满身的红疹。
那样的公主才配得上王子。
他进来的时候,浑身都被雨淋湿了,衣服乱了,头发也乱了,好狼狈。
好狼狈……好奇怪的人,眼睛这么明亮,亮地反而能照出别人的狼狈,神情这么自若,好象还是待在自己的宫殿里,就算听到了赞助者要重金培养他重金赴法留学,还可以负担一个亲属的费用,听到了这种别人要苦熬十数载才能等到的好事,年轻的穷人反而沉默而不作答——是在惺惺作态吧?没有人会拒绝得了这种成名的捷径。
她暗暗地把他和卫烈比较,一样骨子里的狂傲,一样可以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反而让别人觉出狼狈的魅力,不一样的……最不一样的,就是他貌似无情的眼睛比卫要温和得多,那个独裁者看着你时,会让你慢慢地从心里发抖,就算跟他认识这么多年,还是会被他的眼神洞穿一样惊惧;而他,这个叫高志的陌生青年冷淡看着你的时候,竟然还是希望能被他注视着,哪怕是冷淡也好!
他说话了,声音低沉,非常好听,非常适合诵读古文的沉着:
“有一个人比我更适合,他叫郑恒,是我的同学,他很努力,只是没有机会。”他的眼睛穿越过校董,停在赞助商代表的她身上,他看着她,于是心跳,开始漏拍。
“请你们给他这个机会,他一定会成为杰出的画家。”
“那你呢?”她问得飘忽,觉得自己真的碰到一个外星球的怪物。
他微微地对她笑,好象她一定会答应他一样:
“只要我的手还拿得住画笔,我的画就是杰出。”
真狂!真是狂得可恶的人——高志。
但她已经回应他的笑了,在不自觉的时候,就对他笑出自己最美丽的颜色。
离他的下课时间还有一会,半年来,她已经习惯早早地把车停在美院对面,等待那个瘦高的身影。
又看了下反光镜,还是把口红抹掉了,他不喜欢亲吻时沾到唇膏,可惜这款巴黎新款,买了快两个月,还派不上用场,总是先抹上,再犹豫着,为他擦掉。
恋爱中的女人,就是不可理喻;不过朋友们都说她近来了漂亮许多,因为现在她才明白过来,爱的滋味是这么玄妙而幸福的独特。
一辆熟悉的BMW停到她前面,一个熟悉的人走了出来,互相都望见了对方,而都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因为处理美国分公司的事务,而半年没见的卫烈更见精悍,这个完美如罗马雕刻的男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彰显出越来越夺人心魄的冷酷魅力和邪恶味道。
但,比不上他的独特,能够为他把口红涂上,又擦了,却能够在擦去的时候,也觉得幸福。
卫走过来,脸上竟然有清晰的怒意,好象她来打扰他美丽爱人的哥哥是多么十恶不赦的
罪行。
“跟我走。”他命令,因为是天生的王者,而让人太有压力了,志从不会命令她,就算
她是多么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他也绝不会强迫。
“卫,我爱上一个人。“
他猛然就看她,是停在阴森天色下,深幽山峦前的缘故吗?他的眼神和表情全是阴黯森冷。
她却一派轻松,今天,她想做个了结。
“你告诉我你爱上那个女模特的时候,我不甘心;我去找了她的哥哥,用方氏的名义让他带他妹妹出国留学。”半年前的事情,宛如噩梦的开始,和命运的邂逅,她对卫烈也涌出了感激的心情,如果不是他爱上了他的妹妹,她也不会跟他认识,相爱。
“结果——他竟然把这个好机会让给了别人!就算一见钟情吧,是我先追的他,不过现在是我们彼此相爱。卫,我们竟然分别爱上了这对兄妹,老天真像开玩笑,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各自的面前。”
她笑,或多或少,因为甜蜜的回忆,只属于他和她。
看在他眼里,简直不能忍受,但他竭力控制自己不动声色——敢在他面前玩手段,敢和那个男人相爱,就算是惠,也没有翻身的本钱。
“伯父伯母知道这件事了?”他勉强收回自己极度嫉妒的视线,翻出烟盒,点上一支烟,虽然忘记了先下手为强的游戏规则,但现在,这场争夺,只能有一个胜者。
惠优雅地叹气,低头玩弄手上的车钥:
“他还不知道我的背景,只以为我是方氏的职员,开始我就没有跟他解释,现在——他跟别人这么不一样,我真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烈,帮我想想办法吧。”
原来是这样!他手一抖,烟掉在地上,很快被山风吹灭,他狰狞地踩上,强行破碎。
“我来跟他们谈谈,那个人……”在惠期盼的眼神下,他想了想,“也交给我吧。”
“堂哥!”惠喊出多年前她还是小姑娘时候,亲密唤他的称呼:“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请你做男傧相。”
他笑笑,心里的忌妒和愤怒犹如毒蛇缠绕。
如同被背叛和欺骗。
照片,和别的女人一起,很幸福;笑容,对别的女人在笑,很幸福;他,这么幸福!他只是慢了一步,只是想等手上的事都处理好,再认真的追求,只是连他,也会因为担心这个古怪者的拒绝而延长了等待的时间,所以现在就得忍受这种笑容和幸福。所有的担心,所有的认真,所有的步步为营都作废,他已经被背叛。
信徵社连他们俩进宾馆的照片都拍了。
这个人的身体,笔直的腰,清淡的眉目,这个人,从身体到灵魂都是他的。
为了得到他,可以不择手段。
车开到半路上,手机响了。
他认出号码。
“卫烈。”
冰冷的吐息,是预料到也想象到的冰冷,他也曾体会。
“你对我父母说的话,给他们看的照片……还有你撤资的威胁。”直到这个时候,她还是坚强地克制住声音里面的风度,直到这个时候了,这个堂妹看来还没有打算放弃。
“我真应该谢谢你的帮忙。”
他不说话。这时候,说什么都没有意义。
电话那端,轻声地,她笑,轻蔑地敌意;起雾的天色,一切模糊不清。
“但这样还不够,堂哥。我虽然不如你,但我决心要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输过。你知道我等会就去接他到哪里吗?”
他不答,也不想猜测失败者的孤注一掷。
“教堂,是教堂啊……我一直很想像公主一样风光地出嫁,我要让所有人都羡慕着我。”停顿,她继续:“烈,我爱过你——”
缄默,他有意外。
“我在国外这么多年,就是想变成配得上你的人。但你太高傲,你对爱情的标准太高,优雅又要尊贵,好象公主一样。这么多年,我已经忘记自己本来是什么样子了——”
“他让你想起来原来的样子了?”他冷漠,扣紧了手机。
“他难道没有让你想起来你原来想要的样子?!”
一击即中,敏锐,直接,简单。
直击要害。
女人的声音有无奈的飘荡,还有怜悯的姿态。
“没用的,烈,他不会接受你,更不会爱上你,他跟我们不一样,他最爱的只是他的画,要不停地画才能活下去,我可以因为爱而忍受,但你能忍受吗?”
他漠视这个问,刻意。
“惠,去教堂结婚,你不需要男傧相?”
她好象在摇头:“我真怕你抢走他,烈,我不会再让你看见我们,再看见他。”
那端,传来停车的声音,她,到了。
“圣诺安教堂的风景不错。”他慢慢说。
“——”
“惠,你去不了那个地方的。你的父母已经找过高志,当然这种事他们不方便出面,都由我处理,找了两个演技很好的人,还签了张一百万支票——放心,已经被他撕了,他一直很平静,最后也向你父母保证不会再纠缠你。”
说完,他残忍补充:“所以现在,公主,你的王子永远不会回来了。”
“卫烈!卫烈……”她的声音发着抖,优雅的面孔也一定狰狞。
“你这么想得到他吗?但我发誓,除非他一无所有,除非他连画笔都没办法拿起,除非他变成了废人!不然,你永远也别想得到他!只要我在他身边一天,就不会让你们在一起。”
她挂上电话。
雾气绕得人无法前行。宛如诅咒的话,他不相信。
他想要的,一定会不择手段,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