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橡皮长靴的男子走进电梯,康向誉起先并未看他,直到弥漫在电梯里的气味引起他的注意——刺鼻的烟味和著酒臭味与许久未洗澡的味道。
电梯里只有康向誉和那卫生观念似乎不佳的男子,他在匆匆一瞥中,见到男子脚上的黑色靴子肮脏且过大,身上穿著褴褛不堪的及膝防水大衣。
大衣里是层层污秽的衣物,男子看来有点臃肿,几乎称得上肥胖。不过那并非拜营养良好所赐,因为他的脸色黯淡灰黄,一副重症缠身的模样。
男子年纪不轻,他的胡须和头发都已经斑白,而且长时间没洗也未曾修剪。康向誉不明白心中那股逐渐涌现的不安从何而来,是因为男子看起来像个街头游民吗?
他们身处的这栋大楼位於高价地段,整栋楼除了少数几个楼面由其他公司承租之外,皆属於同一间知名律师事务所。
今天,康向誉有些事情必须当面请教他的律师,并签署一份重要文件,才会出现在这栋大楼内。
电梯指示楼层的灯号停在七楼後,电梯门自动开启,这时他才发现,那男子没有按其他楼层的按键——他们的目的地相同。他率先跨出电梯,当他走近柜台时,却听见一声枪响。
柜台人员呆若木鸡,望著随康向誉身後走出电梯的男子手中指向天花板的枪。当康向誉的视线与男子对上时,男子的枪口便对准了他。
巨响使得办公室门纷纷被开启,有人开始大叫,随後办公室门又快速地被关上。紧接著是靠近大厅的会议室大门被打开,一位年轻律师探出头来大吼:「搞什么——」等他看见枪口指著他时,剩下的话再也没办法说出口。
男子开始往会议室-动,手中的枪来回指著年轻律师和康向誉,粗声地说:「进去。」
男子在康向誉身後将门重重关上,然後手上的枪一一指著会议室里六位刚刚还在进行会议的律师。
会议室里除了一面采光良好的玻璃窗墙之外,主要的摆设是一张椭圆形长桌,桌面上摆放著几分钟前还显得非常重要的纸张,此时纸张的主人已抛弃它们,全往最里侧的墙角挤去。
男子将枪靠近康向誉的头,「把门锁上。」
手指移向门锁之际,康向誉脑中飞快地思索著,他该不该反抗,乘机夺下男子手中的枪?
不过,当他瞥见男子绑在身上的东西时,他便打消了妄动的念头,不语地将门锁上,然後退离男子身旁。
男子等康向誉退得够远,才月兑下他身上那件脏兮兮的大衣——其间枪仍指著众人。
他身上的臭味弥漫在空气中,但没有人在意,因为男子腰月复上绑著一排红色短棍——为他先前看来臃肿的身材有了合理的解释。在短棍的上端和下方,缠绕著数条五颜六色的电线,正以一种刺痛人眼睛的姿态在昭示著,只要其中一条电线被稍稍扯离短棍,短棍即会在瞬间爆炸。
惊恐的喘息及申吟声在角落响起,那惹恼了男子,他粗声命令:「闭嘴!」
所有人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立即不敢再吭出半声。
「你们这些衣冠禽兽!」男子双眼充斥著血丝,嘶声吼叫道:「就是你们这些人,口口声声说疯子杀人无罪是不是?好!我就是疯子,我来替天行道!」
康向誉脑中不断地想起那些骇人听闻的枪击事件——
被公司遣散而心生愤懑的员工,持枪到旧公司向共事多年的同事扫射:因对速食店店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杀光在场职员和顾客的醉汉;被女友抛弃便冲进女方家中,数分钟内屠尽女友家人及邻居的失恋者……
「只要有钱,疯子就可以在路上随便、杀人、放火,被抓到了就关到精神病院去打针吃药,过两天再放出来到处、杀人、放火?有钱疯子的命值钱,我们穷人家孩子的命就不值钱?」男子的脸色变得分外狰狞,歇斯底里地大叫:「跪下,你们统统给我贴著墙跪下!」
突然,他转向康向誉,怒声问:「你也是禽兽?」
「不是。」康向誉只是个寻常人,被枪口对著,他心里当然也非常恐惧及不安,但目前他只能力持镇静。
他完全不想知道男子疯狂举动的背後原因,他只想尽快安全地月兑离目前的处境,但情势并不是他可以控制的。
「你不是律师?」男子挥挥手里的枪,眼睛打量著身著牛仔裤和棉质衬衫的康向誉。
「不是。」
「好吧。」男子似乎相信了他的说辞,「那你不用跪。」他以一种仿佛施与浩荡恩典的口吻说著。
这算什么?VIP待遇?
康向誉明知当下的情况自己不该感到好笑,但他心中仍是为了突兀浮出的想法而感到莞尔,不过他脸上的凝重表情并没有改变,因为男子正心不在焉地玩弄胸前的电线。
他曾经思索过死亡的事情,却从来没有这样站在门槛上,只等迈出最後一步的经验。他如果真迈过了那道门槛,他的一生是否会像跑马灯一样在眼前闪现?倘若他放松心情,痛苦是否就会少一些?
转瞬间,诸多念头闪过,他发觉自己无法就这样屈服,他会用尽每一丝力量,奋战到底。
「请……请问,你有什么要求?」一名资深律师声音颤抖地提问。如果满足了男子的要求,或许可救得自己和其他人的性命,也或许可拖延时间让警方及时赶到。
「我要你们这群禽兽不如的律师给我磕十万个头。」男子一看向那群律师,脸色就变得狰狞,粗声命令道:「现在就开始磕!」
☆☆☆
「我爱你,请你嫁给我!」
王子明手上拿著一朵除去尖刺的红色玫瑰花,恭敬地弯著腰,白净秀气的脸上满是真诚,他脸颊微红,额际因紧张而沁著汗珠。
「再过十五年或许我会考虑,但现在……太勉强了吧?」手里拿著抹布和一个空托盘的女孩,一本正经地回答。为了表示尊重,她还特意停止收拾桌面,专心回应求婚者。
已过正午用餐时间,家庭式快餐店内的顾客三三两两,剔牙的剔牙、拿纸巾抹嘴的抹嘴,原本准备离去的客人,在看到眼前的求婚戏码後,他们好奇地留下来观看。
「十五年太久了,我等不及……」王子明红了眼眶,更显示出他的心急。
路人-脑海里快速地转著念头,设法找出最不伤人的拒绝话语。「怎么会等不及呢?你不是才小学三年级……还是四年级而已?」可别真哭出来啊,她对哭哭啼啼的小孩最没办法了。「你的腰不酸吗?把身体挺直吧。」
她没接过他手里那朵玫瑰花,但让个小孩子鞠躬弯腰,就算不会折寿,她心里还是难受。
王子明听话地直起腰,哭声哭调的回答:「妈咪已经联络好住在美国的叔叔、也办好移民,呜……再过不久,我们家就要搬去美国了……」他小脸一皱,眼泪鼻涕一起哗啦哗啦冒出来。
路人-下意识的就想把手里的抹布往前递,还好随即想起不对劲,连忙转身从旁边桌上抽来几张纸巾递给他,「别哭了,喏,把鼻涕擤一擤。」
她该感动吗?这么小的孩子……她想起前两天,一位老先生试图塞给她一个厚厚的红包,说是希望她能陪陪老伴去世多年的他,要她当他的女朋友。哎,对於自己的「老少咸宜」,她不由得感到啼笑皆非。
「-姊姊,你帮我擤。」王子明仰高小脸的说。在家里,都是妈咪帮他擤鼻涕的。
路人-其实比较想赏他後脑勺两巴掌,但看在他是她的小爱慕者份上,才勉为其难的将纸巾捂在他鼻子上,「学校不上课?那你今天还买不买饭?」
这小子不晓得是哪根筋打结,每天学校下课後,到街角的才艺班上课前都会来买份快餐,吃著吃著,竟看她看对了眼,也不想想自己才几岁?她年纪可是大了他不只一倍啊。
「嗯,今天校庆补假一天,不上课。」擤完鼻涕的王子明点点头,「我想吃日式炸鸡块便当,今天有卖吗?」
他最喜欢吃-姊姊家卖的日式炸鸡块便当了。可是,-姊姊家的菜每天都不一样,要买到他最喜欢吃的炸鸡块便当,得看路妈妈今天心情好不好,有没有刚好做了他最喜欢的炸鸡块。
路人坪微微一笑,「有,今天的主菜就是日式炸鸡块。」妈妈为兴趣而经营的小餐馆,除了菜单不甚固定外,连营业不营业,都得视当日妈妈有无购得满意的食材而定,这么不守经营之道的小餐馆竟一直没倒,也算是奇迹了。
王子明看著她脸上的笑容,超乎他年龄表现地傻愣起来。
他曾向路妈妈问清楚-姊姊的名字怎么写,然後在笔记本最後一页上写满了-姊姊的名字,可是被同学李文华看到了,就大声笑他爱女生。
哼!幼稚的李文华懂什么?他可是在和大人谈恋爱呢!
「阿-,你就答应王小弟的求婚嘛!」对街药房老板边将钱摆在桌上、边挤眉弄眼的笑嚷著。
路人-只是笑笑,不理会他,将桌上的饭钱和空餐碗收妥後,迳自走到後方,朝连接厨房的窗口说:「日式炸鸡块,外带。」这时,窗台上的电话铃声响起,她顺手接起电话应答。
「阿。」窗口内探出一张中年妇人的脸,压底嗓音地问:「你大姑姑?」
路人-对母亲点点头,然後三言两语便结束电话。
「催你快出门?」路母将打包好的炸鸡块便当摆在窗台上。「这种逢年过节也不常往来的亲戚,一开口就要人帮忙,而且还是帮那种吃力不讨好的忙,还不知道给不给工钱呢!」
她顿了顿,咽咽口水後又说:「要你一个女孩子去做牛做马,她们那边舍得,也没问过我舍不舍得……」她既是不满更是抱怨。
过世父亲的姊妹们,和母亲向来处得不是很好,所以路人-只是苦笑,没多说些什么,顺著母亲的抱怨数落长辈的不是,并非她的习惯。她将便当装进提袋中,转头走向王子明把提袋交给他并收了钱——她可不会因他向她求婚就不收他便当钱。
「-姊姊,你真的不肯和我结婚?」王子明一手拎著便当提袋,一手仍朝她举著玫瑰花,犹做最後挣扎。少男的初恋眼看就要幻灭。
「和你结婚?十五年内不会有那个打算。」如果十五年後他还会向她求婚,那才真是个奇迹。路人-暗自感到好笑。
「好吧……」王子明小脸上满是遗憾,却又不得不接受她的拒绝。他想了想,提起勇气地又问:「那-姊姊什么时候回来?」他最喜欢-姊姊了,可是她不愿意和他结婚,那换成-姊姊也不错啦!
「-今天工作很忙,应该不会到店里来。」哎呀,原来她在他心中不是独一无二的啊!路人-强忍著笑。
王子明收拾好失望情绪,不屈不挠地再问:「-姊姊呢?」其实-姊姊长得最漂亮了。
「看来,你真的很喜欢我们店里的餐点喔,不过你弄错了一件事。」路人-再也忍俊不住,轻声笑了起来,「想天天吃到美味可口的饭菜,你该求婚的人是……」她朝连接厨房的窗口指指,「我妈妈。」呵,妈妈目前也是单身的身分嘛!
「啊?路妈妈?」偷瞥了一眼在厨房里忙碌著的路母,王子明稚女敕的小脸突然愣住,「我……我要考虑一下。」然後有点落荒而逃的跑出店外。
☆☆☆
「四百四十一、四百四十二、四百四十三、四百四十四……」
时间不知道已经过多久,男子大声数著律师们的叩头次数。
康向誉心里明白,这些数字已重复数回被数过,很显然的,若不是男子的计数能力出了差错,便是故意重复数著。
男子的声音在一声突然爆出的巨响中停止,接著,男子的身形委顿在地,康向誉还没来得及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便感觉温热的血液和浆液溅到他身上,瞬间,他以为自己受了伤,心头猛地一震。
然後,他耳边听见嘶吼声,会议室的门被强力撞开,冲进一群全副武装的大汉,见人就开始往外拖。康向誉怔愣地望著躺在地上的男子,以为在场的人会在下一瞬间被炸成碎片,结果只看见男子两手垂在两侧,而电线没有在他任何一根手指上。
四周突然满足霹雳小组人员,全戴著难看的头盔,穿著厚厚的防弹背心,有几个队员还举著长枪匍匐在地。
康向誉眼前一片模糊,被人拉出会议室,走向电梯——许久之前他和男子一同搭乘的那部。
「你有没有受伤?」有人这么问著他。
康向誉回答不出,他只是愣愣地看著身上的鲜血,还有黏稠的浆液。後来有个像是医生的人告诉他说那是脑脊髓液,是在另一栋大楼的狙击手射穿会议室玻璃打中男子时,所溅喷到他身上的。
☆☆☆
雨势很大,自四面八方洒落在车顶和车窗上。透过不停摇动的雨刷,以及黄色车灯的亮光中,路人-蒙胧的见到前方的铁栅门,心里庆幸自己并未走错路。一路上她不时停下来瞪著地图和街道图,在经过道路指标时慢下车速,深怕走岔或弯错路口。还好,总算没有迷路。
几个钟头前,当她离开母亲经营的餐馆,抬头还可望见天边的朱红色晚霞,岂知,这雨水来得迅猛,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
她缓缓驶近铁栅门,凝目观察铁栅门里面。
非常广阔的建地,门的两侧是近四公尺高的石柱,左右则为三公尺半的坚固石砌墙,尽头融入雨幕和黑暗之中。门内有一条约双线宽的水泥路,在闪电一掠即逝的光芒下,路两边的树影恍若巨大魍魉狰狞地诡笑著,使得她不禁怀疑起自己应允大姑姑的要求是否正确。
「占地这么大的屋子,可见屋主很有钱,怎么可能没多请几个能干的帮佣呢?况且,多我一个又能帮上什么忙?」路人-边自言自语、边望著嵌在门柱上的门牌,确定自己找对了地方。
雨水在门牌上的字与数字之间汇成水流,急泄而下。
盯著外头的雨势,她静坐在驾驶座上。雨势越来越大了,她不想在这么大的雨中,下车去试推铁栅门是否能轻易打开。
最主要的是,在这样的大雨中,把人叫来这样荒凉的郊区,却连大门都不打开——就算她是前来帮忙煮饭或清洁工作的人——那未免也太没有礼貌了。
「大姑姑的朋友闪到腰,为什么要我来代替她的工作?更离谱的是,我为什么要答应大姑姑对我的不合理要求?就因为她是爸爸的大姊,所以我就得当个听话的乖侄女?大姑姑怎么不叫自己的女儿来当厨娘,硬要我来做老妈子?」
雨水拍打车顶的声响令她烦躁,她用力按了三下喇叭,然後拉起手煞车,调缓雨刷摇动的速度。
☆☆☆
在医生检查过康向誉後,证明他身上的鲜血不是他所流出的,大家都松了口气,不过他的血压高了一点,脉搏跳得很快。
他在医院某间空病房的浴室内洗了个热水澡,狠狠地刷洗著自己的身体,然後站在莲蓬头下让水柱下停地流过全身。他将额头抵著墙上的磁砖,长长的吁了口气,不断告诉自己,他还活著!
他穿上不知是医院人员或是警察替他找来的乾净衣物,尺寸有点过小,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
两名警员躲过蜂拥而至的媒体,由医院地下停车场一处较隐密的出口开著警车送他回家,并告诉他,那男子身上的短棍,其实只是一截竹子,捆上胶布黏住几条电线,然後就把所有人吓得屁滚尿流。枪则是不知由何处买来的私枪,没有膛爆走火,实在是幸运。
幸运?坐在警车後座的康向誉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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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盆雨势半点都没有减弱的样子,似乎要将整辆车淹没般激烈敲打著车顶。
路人-坐在车内,有如被人关进钢铁制的棺材内,再被丢入瀑布下一样,令她心中涌起阵阵孤寂。
此时她暗恨起自己为何坚持不办行动电话,以至於现在只能困坐在车内无法和任何人联络。
她早就看见门牌下有对讲机,但下车走至对讲机前,有四、五公尺之远,在如此大的雨势里,不管撑下撑伞,保证在三秒钟内全身一定湿透。
当然,把车开过去也可以,但等门一开,又得倒车回到正面,那并非很麻烦的事,却不知道是何缘故,她心中就是极度不耐烦。
她看著油槽指示灯,喃喃自语,「油量已经不够我开车回家,而且刚才一路上也没看到二十四小时的加油站,唉,还真是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她侧身在後座脚踏垫处模索著雨伞,决定下车去按对讲机。「就算我不干了,但再怎么说,至少要屋主让我住一晚、付我这趟车程的油钱……」
深吸一口气,她做好会被雨水淋湿的心理准备,然後打开车门撑伞小跑步冲向对讲机。
果不其然,她在跨出车门的那一刻就已被淋个全湿,风斜吹著、雨斜打著,她冷得发抖,伸手使劲地按著对讲机上的钮,眼前的对讲机忽然变得清晰,因为在她後方车道上射来两盏车灯,而且是警车的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