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生是最轻松惬意的完美人生?什么样的生活是无忧无虑玫瑰色的生活?
听到这样的问题,昱飞梦里都会立即笑醒过来告诉你:“那就是我的人生,我的生活!!”
烦恼是什么?不知道!忧愁是什么?不知道!没有人会认为李昱飞周身能有一丝一毫不快乐的理由,包括他自己。
先说家世,不远不近也是皇室亲戚,要不他怎么姓李呢。老爹是世袭南安侯爷,自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注定一辈子钟鸣鼎食,安享荣华;偏偏又不是直系皇孙,虽富不贵,决不会卷进什么黑暗的宫廷争斗,除了吃喝玩乐再无别的事好做。
再来说排行,前头三个哥哥,最小的也比他大十岁,个个出息的有点过分,做大官的做大官,当巨豪的当巨豪,撑出一面面大遮荫伞,在那下面简直可以为所欲为。老爹老妈一大把年纪老蚌生珠得了这个小儿子,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晒了,这样万般宠爱在一身,要是不变成浪荡子自己都觉得对不住自己。
然后说相貌,呵呵,牛皮不是吹的,自小就是个粉妆玉琢的小可人,赛雪欺霜的女敕皮肤,水汪汪的大眼睛,扇子似的长睫毛,红草莓般的小菱唇,聪明伶俐,嘴巴甜得吓死人,一对老爹妈,三个傻哥哥被哄得是晕头转向,从来就没在他面前抬起过头来。如今长到二十芳龄,是男大十八变,越长越好看,又练就一身电眼神功,随便扫一眼出去就可以迷死一街的女人。
接下来是人缘,惯会的体贴解人意,上至皇家公主,下至寒门碧玉,谁不知昱飞小侯爷是全天下最懂女人心的男人。小情人干妹妹一串串,脚踏几只船,从来不湿鞋,再矜持的女人也不会拒绝与他交往,更不用提花街柳巷风月场所里他的盛名巍巍,只要一露面,哪一次不是“骑马过小桥,满楼红袖招”。
再提提朋友,真是什么样人赶什么样场子,他的朋友,哪一个不是吃喝嫖赌全套的精通,简直是超级会玩,吃花酒、捧戏子、赛马、斗鸡、豪赌,没事儿裹在一起上街调戏调戏水女敕的良家妇女,只要不强拉人家干嘛,决不会惹出真祸事。更对他胃口的是,这一堆朋友都跟他有共同的爱好,喜欢漂亮的小男孩。
大概是因为从小就老被人搂在怀里,亲啊、揉啊、捏啊、抱啊、啃啊(没办法,人太可爱也是种罪过),他长大后最爱的玩具就是那种水灵灵、粉嘟嘟、娇憨憨、讲话女乃声女乃气、抱着香香软软的小男孩,从三岁到十三岁是最佳年龄,只要一遇到,铁定流着口水死死抓住不放,如果不是受不了父亲歇斯底里地尖叫式反对,绝对会买上几个养在家里好好玩个过瘾。不过和其他钟爱男童的人不一样的是,他只是喜欢抱抱捏捏亲亲,其他的事儿不感兴趣。他还一直很奇怪有人面对这样的可爱宝宝时居然会想做那种事,要做那个的话成熟懂风情的女人不是更好吗?
偶尔老父也念叨两句“这样下去不行”、“读书”、“上进”、“男子汉要立业成家”之类的教诲,也完全可以当做耳旁风不理不睬,反正没人敢真的管他,如果实在不忍心看老爹痛心疾首的样子,就到书房去看一些婬词艳曲,学一些吹拉弹唱,高兴了写两首情诗带在身边备送,每次出书房后在女人堆里都更加的无往不摧。
总而言之,只要保护伞还在,钱还在,朋友还在,女人还在,可爱小男孩还在,他的人生就一直是完美无缺、阳光灿烂的,一直都是啊………呜呜呜……直到那个魔鬼终结者出现的那一天……呜呜呜……
那一天春光明媚,鸟语花香,他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从美梦中笑着醒来,娇俏可人的两个贴身侍婢来服侍他穿上大哥刚送来的新衣,乘机还在雪白喷香的玉颈上偷吃了几下豆腐,被娇笑着打了轻轻一掌。收拾得玉树临风般翩翩来到客厅,撒撒娇哄老爹老妈笑了个开怀,享用完照他的喜好送上的早餐,老爹站起身道:“吃好了?走吧。”
他抱抱老妈向她告别,叮嘱她这两天别忘了给他的鸟喂食,说回来后想吃清蒸干贝,还顺口答应陪她去寺庙上香,然后就跟着父亲高高兴兴地出了门。
出门干什么?因为今天是他一年中最喜欢的众多日子中的一个皇家狩猎日。
按照皇族的传统,出猎的目的是激奋英武之气,宣扬军威,娱乐的功能是次要的。但对于李昱飞这个与治理国家完全无关的人来说,这就是出去玩,是去骑马、打猎、野营、烧烤、探险、认识更多的表姐表妹和可爱的小表弟、小表侄,总之,是大玩特玩的日子。
出猎的人马浩浩荡荡走了约两个多时辰,终于到达西郊的离宫。午餐后,正式进驻猎场。杀一头白羊生祭猎神后,由宣礼官代圣上宣布本次会猎的奖品为皇室珍藏的一柄血玉如意。尽管知道这柄如意价值连城,李昱飞却看也没去看一眼。那可是高手会集的会猎优胜者才有资格得到的东西,而他李昱飞……嘿嘿……争强斗狠可不是他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