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爱情
最初的时候,是暗恋。
还是刚念国中,小小少年,情窦初开,偏偏临桌又是个眉目清秀的孩子,便忍不住动了春心,悄悄地把他的面容在纸上画了一遍又一遍,把他的名字在心里念了一次又一次。
他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字叫瑞,从此喜欢所有叫瑞的人,偏偏在笔下,马瑞成了一个不太招人喜欢的角色,我对待爱人的别扭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国中的时候,念书很勤奋,年年考第一,惹得那小孩把自己当作偶像一样崇拜,心里的得意便一次次溢满。
喜欢他,喜欢他,喜欢他每个小小的笑脸,每个生气的表情,每个认真念书的模样。
可是,没有告诉他,只是暗恋。
高中的时候,真的爱上一名少年,戴着眼镜,很是清秀斯文,前后桌,他经常回过头来问问题,对英语一窍不通,傻得让人好笑。
于是,每次交换使用钢笔,借橡皮都成了美妙回忆,一起爬山,向上攀登时牵在一起的手,那像空气一样包围住自己的幸福,就永远刻在了记忆深处。
偏偏他爱叫自己『小孩』。
『小孩好聪明啊。』
『小孩又长高了。』
『小孩怎么病恹恹的?』
一句一句,都暖到心窝里,纵然百炼钢也不得不化成了绕指柔。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爱情。
后来,却不知怎么离开爱情。
回想起那段纯洁得不含一点点杂质的感情,心底就会一点一点的疼,一丝一丝的,不剧烈,却恒久不褪色。
在心情荒芜时,听着『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虚词的,叠韵的,恍惚间觉得那是柳永的别离,李清照的声声慢。苔藓散去,葱绿袭来。闭上眼,唐朝布衣,晚清才子,及至现代猎猎青春,谁没有在爱河里跳过,伤过,悲过,喜过?
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始,梁祝们就这样一路走来。
相爱的两个人,就像两个圆。
有的会逐渐接近,汇合,成为水乳交融的同心圆。
有的在光芒交汇后,像流星一样分开,越离越远。
无论哪种爱情,都让人刻骨铭心。
热爱爱情,胸口滚烫。
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