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和家诚在一起,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什么大事小情,他都习惯地把我带在身边。而且,从公司筹划、运做、跑手续,,到正式开业、再到现在的基本走上正轨,我见证了公司的成长,也体会到了家诚身上许多从前打闹中无法发现的特质。
比如说——他的奸诈、两面三刀、口是心非等等。总之,当初他放弃音乐学经济简直是最聪明的选择,否则,现在一定又会少个地道的奸商。
就象现在,他热情洋溢地送走了蔡总,那语气和表情,比对亲爹还亲。可一转身,那脸就拉成了苏东坡的小妹:“以后我不在场,你不要和这条老接触。老流氓!”完全忘了刚才把人抱得那个紧,还不断应允人家“好,下次请您吃饭我一定带小温一起去!”
简直啼笑皆非。人家岁数大点,头顶秃点,肠子花点,拉拉小手就是老;他长得俊点,年纪轻点,就能左拥右抱,美其名曰“人不风流妄少年”。衡量自己和别人,他总是用不同的尺度。
“放心,我天天跟在你后面,人家都以为是你吃剩下的。男人有几个愿意捡别人吃剩的?”这绝不是空穴来风。我知道公司里流传着类似的传言。
“冤枉死了,我一嘴都没有沾上过。真让我吃了,还能给他们留渣儿?要不,咱们顺应一下民意?”咸猪手伸过来想捞我的腰。
小看我!前一段穷极无聊,下班时无事可作,又去练习跆拳道去了。身手不算太差,那个老猪头想占我便宜,难;面前这个虽然是良种猪,可毕竟还是猪,绝对不能让他吃我的女敕豆腐。一闪身,就让他扑个空。
看着他那满脸不正经的调笑,我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热衷于男欢女爱的追逐游戏?
“你老大不小了,为什么就不能定下心来,认认真真谈次恋爱,老老实实结个婚?”
显然,这种说教对他没有用处,我也早对说服他死了心。可不说心里还是不痛快。
“你怎么跟我妈一样。”他挑高眉毛笑:“还是——你想自荐作后备人选?让我想想,你排到第几号了?”一脸煞有介事状。气得我用高跟鞋的鞋跟恶狠狠地跺了他一脚,还用力在他那意大利原产皮鞋上用力凿几下,才不理会他那苦成一团的脸——谁叫他不识好人心,一嘴不正经。
管那么多闲事干什么?告诫了一句:“小心做好安全措施,千万别得什么怪病。”自己都嫌多事。于是踢上门,回去研究我的财务报表。
忘了在那本书上看过的:男人花心是天生的,好象和基因什么有关,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所以,我同情家诚。
如果书上说的是真的,那么家诚就只能说是一只本不想变成蝴蝶的毛毛虫。他不想变,可必须蜕变;因为他的本质决定了他会这样。就象我小时候一有不顺心的事就喜欢想: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变成人而不是只知快乐吃食和睡觉的猪,不是山谷中那朵随风摇曳的小雏菊?不过,也有可能是我想得太天真——说不定人家就愿意当蝴蝶。所以,不要奢望改变他,蝴蝶不能变成鸽子,这是永远的现实。那就只能祈祷有那么一朵绝世奇葩,能让他有停留的。
只是不知道:到底要多么艳丽的花儿能真正让他驻足,如果一辈子遇不到,不就注定要永远在花丛中跳舞?一定会殚精竭力而亡。
为他叹口气:可怜的人。埋头开始工作。
正忙活着,妈妈难得来个电话:“荻荻,晚上早点回来,贺阿姨他们要来家里吃饭。你爸爸也回来。还有,叫上家诚。”
贺阿姨就是家诚的母亲,生母。他现在还有一个继母。他的父母,在他出国前离婚,后又相继火速重新再婚。
一直怀疑自己的爸爸妈妈一定也会重新演绎他们这一出戏。不过是时间早晚而已。
只是奇怪:他们为什么愿意象现在这样继续貌合神离,而不去踏出让对方重新开始的一步?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没有必要因为我而迟迟不动。
这么多年了,那根神经已经麻木。相信他们现在对我说:“我们要离婚。”我一点都不会吃惊,顶多会拥抱他们一下。毕竟,现在他们和离婚没有什么两样。
看看下班时间快到了,不由得轻松起来。刚哼着小调收拾完东西,家诚的脑袋已经探了进来:“荻荻,动作快点儿。我妈刚才又打电话催了一遍,让我们早点回去。”
家诚小时侯就表现出了男子汉非常强烈的保护欲。据说,他六岁时,一次宋伯伯和贺阿姨打闹,宋伯伯对着自己妻子来了一巴掌,结果让他看到了,奋不顾身地扑了上来,咬了他爸爸一口,咬完挡在妈妈身前,大喊一声:“不许你欺负我妈妈!妈妈不要怕,我会保护你!”
小小的身子,肉乎乎的胳膊伸的直直地伸展开,象一只可爱的逞强的小鸡仔,站在母鸡妈妈身前大喊大叫:“妈妈不要怕大老鹰!我来了!”
每每怀念起当年学诚的一些逸闻趣事,贺阿姨脸上总荡漾着一种让人羡慕不已的幸福的微笑:她那骄傲的语气和表情,让我一直在想:如果以后有孩子,一定也要个儿子;儿子对自己的母亲的那种感情,一定会比爱人的更要渗入骨髓。“我们家学诚,从小就懂得怜香惜玉。将来谁当他的媳妇,一定非常幸福。”那时她就经常这样说。
怜香惜玉?这一点在家诚身上可是显露无疑。尤其是他从美国回来后,简直就成了个花蝴蝶;不过好在,在年轻可爱的女孩子占大多数的卖场里,他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所以大部分小妹妹们还以为这个钻石王老五是可神情款款的主儿,那里知道一下班他就投奔了美女们的怀抱。
“兔子不吃窝边草。我的原则很明确,从不勉强别人,也不愿意让人勉强。”这就是他的态度。有时真想不通:一个人怎么能突然发生那样大的变化,看来环境确实能够改变人。出国前,他还恨不能把要和自己妈妈离婚的爸爸掐死:“你怎么能朝秦暮楚?你准备给我树立一个什么样的榜样?”那时谁能想到——今天的他会比他父亲还要放浪:宋伯伯至多是又选择了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可他——却满世界淘弄美女。宋伯伯教导他几次,也被噎了回去,现在已经不管他了。大家似乎都寄希望于我身上,希望我能劝导他一下。这种事儿劝有用吗?再劝几次他还以为我迫不及待地想贴上他呢——那些小丫头已经把他给惯坏了。
怀念从前的家诚;现在的家诚,虽然有成熟的风度和看似儒雅的外表,可已经不是以前的家诚了。所以说——男人都是变色龙。不变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诱因。
一路,家诚挂着耳机,边开车边不停接电话,那语气,一听就知道对面是个美女。
“没办法,家里还有三个大美女等着我去孝敬呢。”
“啊,你没见过,我媳妇,我妈,还有岳母。”
“谁戴戒指啊。你也不想想,我这样的人才,能被人轻易放过了?不骗你——你们这些女人真奇怪,实话不愿信,假话也不肯信。”
“好了,美女,别伤心了。你可是我的红颜知己啊。周末有兴趣一起到郊外散散心吗?”
估计电话对面是个有个性的女子,他一定是被骂了;见他灰头土脸地摘下耳机,我不禁有些幸灾乐祸:“让你花。早晚会让你碰到制住你的。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那就娶了她呗。”他满不在乎。
“学诚,你真的变了。”我对他的改变有些无力;已经劝过很多遍了,他还是老样子:“你真以为会有女人能为自己丈夫的风流史自豪吗?你现在的样子,比你爸爸更能伤害女人的心。”
“如果她相信我是永远忠诚的,她以后才会伤心。如果她愿意正视真正的我,至少以后不会那么难过。知道你是为我好,放心,我是色而不婬。至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
如果一个男人能对自己的花心如此理直气壮,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说也没有用。估计他是在美国出车祸时把脑袋给撞坏了,毕竟那次他深度昏迷了好几天。否则怎么会变成个满脑子精虫的冲动派?
他专心开车。我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