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爱吃糖 第三章 作者 : 林佩

轻轻的,穿过老厝的门楼到外头,前头一条小河,河岸两旁以砖石修葺过,宛如护城河般的卫戍着老厝;一道阶梯下到河里,方便帮佣的阿梅来这里汲水洗衣服。

河岸两旁栽植着美丽的金丝竹丛,风来摇曳生姿;眺望,此处风景秀丽,地灵人和,的确是养病的好地方。

走下河岸的阶梯,水流是婉转的乐音,百听不腻,当初祖先选择此地来建盖大屋,应当是因为风水的考量:潺潺流水一来象征着后世子孙的生生不息,水也代表财,取财源滚滚的好意涵。

可惜的是,他这辈子不可能有子嗣,繁衍子孙的重责大任就由其它的兄弟去扛,对张氏一族不会有任何贡献的他,只能被丢来这里。

就连父母亲也只偶尔来上一回看望自己,摆明了让儿子在这里等死。

真的不懂,来这世上一遭究竟是为了什么?他知道自己的命只在旦夕之间,因此想办法要留下些足迹;即使活得短暂,稍瞬即逝的火花依旧能在他的画里留下了光彩。

他张开云曾经活过,比起在族谱上留下个毫无意意的名字,那些画更是活灵活现的证据。

阿梅提着一篮衣服过来河边要洗,腻着声喊:「少爷,太阳大,回屋里吧?」

他走上岸,经过阿梅身边时对她微笑。他喜欢这村庄里的人,认真勤快,从不怨天怨地,加上质朴天真,比起自己的兄弟姊妹来得好相处。

年轻的小姑娘脸红红,仰着头也回了个甜甜的笑,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又不敢说出口,一派的娇憨。

他顿了一步,见阿梅又低下头去,应该没要紧事,他也就不理,刚要穿过门楼,看见那个人不像往常安静的整理庭院,却焦躁不安的在前埕处走啊走,时不时抬头看着门楼外,见到自己后,才像是放下石头般的轻松了。

他想起来了,听附近的婶婆说过,那个人的父母已经上阿梅家去提亲了,两家父母交好,这个时代里也不时兴自由恋爱,只要父母间同意,婚事就这么订了。

难怪那个人紧张,怕自己拐了阿梅吧?

心中一阵酸,表情却维持着淡然,他走过那个人身边,照往常般点点头当是打招呼,然后回到画室里,阖上门。

不管有什么情绪,他都可以发泄到画布里,包括对那个人的恋慕。

刚坐到画架前没多久,门开启,那个人走进来,背抵着门想说什么,跟之前的阿梅一样胀红着脸。

他轻笑,故意不看那个人,把专注力放在画纸上,肖像的轮廓非常完美,对方英俊的容貌在憨厚的表情下,变得不那么锐利,呈现的是一种天然的亲和力。

他爱着画里的这个人,不能对门边人说的,他可以小声的、轻轻的,对画透露。

「……少爷,阿梅她喜欢你。」那个人开口。

「嗯,我知道,我也听说你父母要讨她进门当媳妇。」淡淡回答。

那个人很不安的扭着双手,靠近他,又问:「阿梅要我打听,如果少爷你愿意,她想跟着你……」

「简大哥,你放心。」垂头,他低低说:「……我不喜欢她,我也不喜欢女人,不会抢了你的阿梅。」

以为说了这些话后,那人会安心的离开,可是等了一会,也没听到脚步声,忍不住抬头。

憨厚的脸带着一抹痴迷凝望着自己,就跟阿梅一样。

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砰砰砰,这是心悸,身体也开始冒冷汗,头有些晕,这让他有些紧张,老医师交代过,遇到这种情况要小心,怕是发病的前兆。

想回房去躺着休息一下,可是简大哥却突然走过来挡下他,他觉得更加晕眩了,心脏部位也开始闷闷的难受……

「少爷……」那人额头上大颗汗冒出,手心用力擦着裤子,支支吾吾地问:「少爷,那个、我可不可以……喜欢你……」

一瞬间他怀疑,简大哥到底懂不懂什么是喜欢?他说的喜欢,应该只是两人这一阵子的相处、朋友间的喜欢吧。

深吸一口气,平复这心跳,他微笑回答:「我也喜欢你,喜欢跟你在一起。」

话里带了私心,他喜欢对方的程度不一样,那是爱情,可望不可及,这一生大概也只有这个机会能将这秘密对真人诉诸于口。

简大哥却笑开了,耳根子红起来,蓦地抓住了他的手,又说:「我我我、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不是已经牵了吗?他垂下头,突然间,那种胸闷的感觉也不难受了,就是心跳的厉害,像要跳出胸腔似的,感觉到对方的手湿湿的,看起来比自己还紧张。

心一动,往上瞧,对方的眼里有迷恋,毫不保留与掩饰的迷恋,原来……原来……

他口里的喜欢,真的是那种喜欢……

想抽回手,那个人却握得紧紧,很认真,不放。

对方是真的愿意?

到了这时,他却开始想退却。那人知不知道,他没多少时间给予?要是对方太过认了真,等这残薄的生命消逝,他耐得住吗?

如果是自己,当然愿意,他想把握唯一燃烧自己的契机,才不往这一生来这一遭……

想自私的接纳他,不去理会对方的家庭,世人的眼光,不想管往后她会不会思念着逝去的自己。

「少爷……」那人催促着答案。

那就燃烧吧,也好,在生命燃尽之前,风中的残烛还是可以花火般,在夜空中绚烂过几秒……

主动拉着那个人回到自己房里,锁上门,坐在床沿边,主动凑过去亲吻,对方一开始还不敢乱来,可是到后来,身体的催动了,对方将自己压在身下,急切的吸吮自己的脸颊、耳朵跟脖子,还将手探入了凌乱的衣衫里。

原装留声机上流泄出浓稠精致的歌声,遮掩掉两人间亲密交融时的暧昧之音,他坦然接受对方的侵凌,没有技巧的让自己很疼,他要记住这种疼。

疼痛也是证明自己还活着的一种方式,更何况带来疼痛感的是身上这个人,他正紧紧抱住自己,体热像一张网,缠缚着自己舒服。

如果这是一场梦,就让这梦延续的更久更强烈,永远不要醒来……

☆☆☆

张见勇还是醒来了,而且是在一种极端舒服的感觉中醒来。

恍惚了很久,回味那余韵,清醒后骂了一声shit,居然梦遗了!这次还特别舒服,害他根本不想起床。

哗一声坐起,警觉出这里不是市区的家,然后、然后他好像还跟谁同床了一晚上……台湾黑熊的一张笨脸映入脑海,糟糕,刚刚因为太舒服而忍不住哼了几声,没被他听见吧?

转头看床的另一边,被褥迭的整整齐齐,黑熊早就起床了,看看时间,都已经是上午九点钟,睡到这么晚,都是那个莫名其妙的梦害的。

脸红,这房子真的很古怪,以往他都是梦见了漂亮女人才会梦遗,怎么这次竟会梦见同性?那个人高高壮壮皮肤黑黑的,似乎跟谁很像……

到底跟谁像呢?想不起来,梦就是这样,再怎样甜美炫丽的梦,只要醒来,就都剩个模模糊糊的印象,只留下几个较为深刻的画面,提醒自己曾经梦过什么。

不多想了,先善后再说,呃、要换内裤,身体也黏黏的,最好拿清水冲一冲……

蹑手蹑脚出房门,左右观望,哈哈,没看到台湾黑熊,安心,快速滴溜入浴室,洗一洗刷一刷,哇,这回发泄的量又多又浓,肯定是太久没女人,还是赶紧找个女朋友,有益身体健康。

对了,小慈不错,这几天得空就追追看。

水龙头下把内裤随便搓一搓,将上头的精华给冲掉,接着出浴室,顺手把内裤长裤给丢洗衣机里,这一幕刚好被走过来的伟仔给看到了。

同样身为男人,伟仔当然猜得出是怎么回事,却故意说:「怕鬼还会尿床,你不会是附近哪个小学的学生吧?」

「我、我……」无法反驳,只能气到脸嘟嘟,想大声争辩自己不是尿床,而是,可是眼睛好像瞄到小慈在外头……

那就不理会他,继续扮成骄傲的孔雀越过伟仔身边,回房间规画住在这里的行事历。

☆☆☆

中午小慈替张见勇跟伟仔煮好中餐,家常小菜还不错吃,吃到张见勇连连夸赞,心中更打定了追求小姑娘的念头。

在小慈收碗筷的期间,他别有所图地问:「小慈,妳是本村的人,一定知道哪儿有好风景,下午带我去看看,我要写生。」

小慈咯咯笑,脸红了,却遗憾地回答:「今天不行,要陪阿婆上市立医院看病……对了,奇伟哥,你带见勇哥去逛吧,我的脚踏车借你们。」说着指指停放在外头的那辆粉红色车身、高把手、龙头附藤篮的淑女型脚踏车。

伟仔当先拒绝:「我是云跃会头号小……董事长特助,怎么可以骑这种车?传出江湖会被笑掉大牙的!」

张见勇也一样,他说出去遛遛只是借口,真正的目地是钓小姑娘,不过发现伟仔非常排斥粉红色脚踏车,想说又有机会作弄他了,于是轻咳一声,开口。

「小慈既然有事,没关系,台湾黑熊你是本地人,哪处地方凉快你应该也很熟,我要求不多,有水有树有草的地方就可以满足我。」

「啊,早说,河边草地上有好多你的同类,我带你去认亲。」伟仔说。

张见勇愣了愣:「很多人来写生?」

「河堤草多,村里有人在那里放牛吃草,牛跟你一样,有水有草就可以满足了,你们五百年前应该是一家人。」伟仔嘿嘿坏笑着说。

张见勇也呼呼奸笑着说:「那你绝对不能现身,台湾黑熊是肉食性野兽嘛,会吓坏牛的;还是找凉快的河边地,我不介意你显露真身下河去抓鱼吃。」

这边厢黑熊头上现一团杀气,那一处软脚虾腮边烘两朵红云,两个怒目瞪视,要不是小慈还在一边,也就打起来了。

小慈也不是笨蛋,见气氛不对,笑着要打圆场,说:「奇伟哥,这几年河堤修的很漂亮呢,带见勇哥去看看;以前你跟我哥不是常逃课去钓鱼吗?钓竿水桶都还在我家,你顺路去拿。」

伟仔想起当年事,上国中时不爱读书,只喜欢拿着竹钓竿,田里挖几只蚯蚓作饵,再带个水桶,河边就是最好的逃学场所;现在经小慈一提醒,他瘾又犯了,忘记正在跟某人生气中,兴冲冲跑出去牵了脚踏车就吆喝着张见勇要走。

「刚吃饱饭,太阳又毒,我想先休息一下。」张见勇可没他那么疯。

「你再不运动,真的要变成软脚虾了!」伟仔在外头牛吼着骂:「快出来,林杯知道个好地点让你写生,不骗你,那里很凉快!」

小慈也在旁怂恿:「去嘛去嘛,见勇哥,你皮肤比我还白,很少晒太阳对不对?既然来这里住了,就要晒黑些,像奇伟哥那样就很有男人味……」

张见勇本来要吐槽,台湾黑熊是黑肉底好不好?不过他注意到小慈喜欢晒得黑黑的男人,既然如此,就趁机作日光浴,把自己晒成健康健壮的健健美先生。

赶着回房拿写生本跟铅笔又冲出来,伟仔已经不耐烦的跨上坐垫招手催他;张见勇看了那画面真是想笑,高头大马一个粗鲁男子,跨坐在优雅浪漫的粉红色淑女车上,有够不搭。

一分钟后,张见勇发现坐在后头载物架上的自己更可笑,因为伟仔一路往村子里头冲,道路颠簸,震的他好痛;伟仔脚踩的速度快,跟摩托车有得比,害得张见勇又不得不抓紧前头人的腰,咬紧牙关,免得不小心一个震荡就咬掉了自己的舌头。

真是人间酷刑,难道黑熊都是用这招来对付人的?

村子里仅有一条勉强可让两辆轿车交错会车的小路,伟仔由村头骑到村尾,跟经过的每个阿公阿婆叔伯婶姨的打招呼,在街尾某个小砖房外停下,说这是小慈家,拉着张见勇进去。

「不是伟仔吗?快认不出来了,小慈打电话说你会来拿东西。」长相跟小慈有五、六分相像的中年妇女热情的迎出来:「这后面的少年兄是……啊,住在老厝的张先生吧?小慈说张先生又年轻又英俊,真的……」

张见勇大喜,听来小慈跟她娘对自己印象不错,于是嘴巴甜甜喊:「伯母好,叫我见勇就行了。」

小慈的妈笑咪咪,往外头看,鸡婆的说:「你们要去钓鱼喔?太阳很大捏,我拿帽子给你们戴……」

也不管客人接不接受,女主人从内间拿出帽子,一顶棒球遮阳帽给伟仔,说是他儿子的;另一顶藤编草帽往张见勇头上套,说是小慈的,然后推着两人出去,还谆谆交代说晚上过来这里吃饭。

伟仔偷偷又嘲笑:「人家把女儿的帽子给你戴,这下承认自己娘了吧?」

张见勇则大惊失色,指着伟仔的头说:「天啊,你帽子是绿色的,伯母未卜先知,你将来会被老婆戴绿帽!」

伟仔右手拿着钓鱼竿跟水桶,揍不了人,黑熊左爪一扬,用力揉捏张见勇右半边脸、张见勇忍痛反击,重重踏上对方穿着蓝白夹脚拖的脚背。

「伟仔,你又欺负人了!」小慈她妈看到这一幕,忙教训:「啊你不是董事长特助?长大了,不可以再打人,要有大人的样子。」

「是是。」伟仔忿忿放开手,干,软脚虾踩的人好痛。

怕小慈的妈把自己爱欺负弱小的丰功伟业拿出来讲,他又催促着张见勇往后头坐,冲啊!冲出小村庄,接上连外道路,骑过一座石桥后,拐弯,沿着河边的碎石子路骑。

「这条路一直走就可以到我家了。」伟仔在前头说。

张见勇身体偏了偏,往前头看,左边是农田,右边是河堤;河面不宽,水流清澈平缓,岸边整齐的植了些叫不出名字的树,整条路都遮蔽在树荫之中,微风拂过小河带着水气,整个就是沁凉……

「你现在想回家?」张见勇问。

「今天不要,回去的话,我阿母又催着结婚了。老人家都是这样,她嫌一个人说话不够力,还会叫左邻右舍一起来劝,烦捏!等我找到跟牡丹帮大姊一样风骚又辣的女人后,一定结!」

「牡丹帮大姊?常听哥提,说我如果遇到她,要保持警戒,千万小心别被吃了。」张见勇说。

「你?」伟仔回头看,干,没错,张见勇这副样子的确是牡丹帮大姊最哈的那一型。

可恶,小白脸就是吃香,大姊如果想吃自己,自己会装盘送上去,只可惜……改天找个时间,一定要把小白脸给分筋错骨,才能解气。

「那里,停下来!」望见河堤边见了个木头小凉亭,张见勇忙要伟仔停下。

伟仔依言停下,将脚踏车靠着凉亭摆放,摆摆手说:「喂,软脚虾,我先去田里挖些虫,你附近逛逛,爱哪里写生就那里写生,好了回凉亭等我。」

张见勇吐吐舌头作恶心状,挖虫?果然是台湾黑熊会干的无聊事。

站在凉亭中四处眺望。这凉亭的位置极好,视野开阔,可以看到河对岸的辽阔农田,河景向左右伸展,水声淙淙,凉快。

很久没看过这么大片的绿景了,蓝天辽阔,几朵白云添花似的缀着,这让久居都市的他眼睛舒服,心也舒服,把这样的优闲的时间拿来写生,似乎太浪费……

坐在围栏上,背倚着梁柱,觉得懒困,半垂着眼想睡……

「哈哈,我挖到好大一只蚯蚓,软脚虾你来看!」哇啦哇啦喊,伟仔从路的那一边跑过来。

想睡的心都被惊醒了啦!张见勇没好气的说:「不要不要,我不要看蚯蚓……别、别往我身上丢!我要跟哥告状!」

伟仔本来真想把蚯蚓塞到张见勇的衣服里,不过对方一机在手万夫莫敌,悻悻然把蚯蚓们统统丢到水桶里,拿了钓竿就要下到河岸去钓鱼。

突然间张见勇指着几十公尺旁的河岸边,讶异地说:「树下那个人……是不是哥?」

「小贤哥?」伟仔忙转头看,那里一排树,却没有人,于是骂:「哪有?你大白天的见鬼哦?」

张见勇又转头瞧,那人影不见了,揉揉眼睛,还以为是自己思念哥哥太过,眼花了。

伟仔不理他,抓着钓竿水桶到河岸去钓鱼,张见勇想到写生这事,不经意往刚才的方向看,那人又出现了,可能之前他刚好转到哪一丛树后头了吧。

远远的瞧,树下水旁的那人纤瘦高挑,河面上的风拂着他宽大的衣襬飘飘,倒有些凌波出尘,身材的比例看来跟大哥张见贤差不多,连站立的端庄方式也如出一辙。

一定是大哥,他可能是听到小慈说的话,跑来找自己聊了。

三步并作两步跑跳过去,摇摇手中的写生本,喊:「哥!」

那人本来双手垂在两侧,思考着什么似的静默不动,宛如雕像,带得附近的风景有些萧瑟,却在听到张见勇的喊声时,微微侧头,静谧的表情牵扯出一丝波动。

春水荡漾般的波动,让这个人成了风景里的谐和存在。

「哥!」边喊又边挥手,张见勇等跑到那人的身前时,才发现:「……嗄,不是哥?」

张家人特有的清俊外貌,那个人,略长的头发散落在额头耳际,带些病态的美感,虽没有张见贤那样夺人心魄的魅力,却也是柔软自在,加上身材跟张见贤一样,难怪远远望着会认错。

对方淡淡的笑,眼神温柔,轻轻对张见勇点了点头。

「对不起,以为你是我哥。你也姓张吗?」张见勇这么问,猜这人大概是张氏家族住在这附近的远亲。

「对。」那人回答。

张见勇这下肯定了对方跟自己是亲戚,看年纪是同辈。真奇怪,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堂表兄弟姊妹中有这么一号人物。

试探着问:「我刚搬到老厝,还没拜访过附近呢,你应该也是我亲戚?」

「老厝……」那人动了动容,随即低声叹息,说:「我好久没回去了……」

「我的黑熊仆人还没整理好房子,过两天你来找我玩。告诉你哦,你真的跟我哥好像,我一定要叫他来,你们两人见见面。」张见勇叽哩瓜啦说。

那人想了想后,有些困惑地说:「我好像走不了……你能带我回去?」

「好啊。」张见勇答应,又问:「你身体不舒服、还是脚受伤了?」

「不知道……」他仰头,眼神深邃如镜,映照头顶的枝叶婆娑:「只记得,绿色的蝴蝶漫天飞舞,我却飞不起来……」

张见勇也仰头看,这树高约五、六公尺,满头绿叶;那叶子很奇特,大约***手掌大,叶顶与叶基深裂,看起来像是开展翅膀飞翔的美丽蝴蝶。

河岸很多这样的树,他在外头写生时也常见到,叫做羊蹄甲。春天时,蝴蝶般的叶子会掉落,紫红色艳丽的花朵则如樱花般开满树头,有南洋樱花的别名,盛开时花多叶少,此时已经过了花期,少了一番璀璨的视觉感。

树叶沙沙作响,又是一阵凉风吹起,吹得那人的衣服的褶纹成水波,他垂眼,拨拨额上的乱发,嘴角微抿,笑意带点淡淡的哀愁,那样飘逸的美丽让张见勇都看呆了。

他心中立时升起一股错觉,彷佛这人会随风归去……

那人随手摘了片叶摊在手中凝视,又说:「庄周梦蝶时,不清楚自己是人、或是一只蝶……我也一样,以为还作着梦……」

「你没事吧?」张见勇担心的问,察觉对方的意识恍惚。

「……我只是感慨,故事里人死了以后,灵魂能够化为蝶,释月兑于方外,我却……」他摇摇头:「我却被滞缚在此处,飞不开……」

张见勇一点也不以为对方在胡言乱语,这人的艺术家气质太过浓厚,奇妙的话语里由他口里说来,一点儿也不突兀。

「你……」顿了顿,也不知道好不好打探,最后他还是开口问:「为什么会被困在这里?也没有绳子绑住脚……」

「我有一个执念,想见一个人……你会带我去见他的,对不对?」

那人说着,颊边浮起了一抹动人的笑容,牵动着张见勇的心,只觉得喉头一紧,某种情绪驱策之下,他毫不犹豫的点头。

「对。」张见勇意识也模糊起来,隐隐听见自己开口说:「你会见到他的,没错。」

仰头看,绿色的蝴蝶充满眼界,就像那天一样……

☆☆☆

有人大力推了自己一把,张见勇醒过来,回头就骂:「喂,这样拍人很痛耶!」

「你在这里做白日梦,叫也叫不醒,林杯才动手的。太阳要下山了,快回去。」伟仔钓到好多鱼,心情很好,也不想斗嘴。

「神经病,我才来一会儿……」猛然住嘴,天啊,太阳已经接近地平线,绽出橘红色光芒,记得刚刚还日正当中,怎么发了个呆就过好几个小时?

伟仔看他脸色怪怪,以为是写生过度累了,抢了他手中的写生簿翻开,空白。

「什么都没画嘛,你是睁着眼睛睡觉喔?」伟仔念。

「我、这个、我跟一个人在聊天……咦,人呢?」张见勇原地转了个圈,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就说你见鬼了,这里除了软脚虾林杯不爱钓之外,哪有别人啊?走啦,到小慈家去吃饭。」

伟仔说完还用力拍一下张见勇的头,要把人给敲清醒些。

依旧伟仔踩脚踏车,张见勇跨坐后头,一段路之后他回头望,羊蹄角树下什么都没有。

唯有夕阳嫣红、红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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