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之所以为爱情,是因为在千篇一律的窠臼中,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故事,自有它独特、不一样的篇章,有它自己轰轰烈烈的的方式,荡气回肠的纠缠。因为这份“不一样”,使得爱情成为古老却永远不朽的传说;每个人,在自己独特的故事里,成就了不朽的传奇。
是这样吧!所以尽管她想遗忘,偏偏记忆那份情感百折千回地将她缠绕。
所以忘不了。有些人的恋情会过去,有些人的感情却终其一生纠缠。即使仅是抚触着那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她就觉得心在颤抖,仿佛与爱情面对,懦弱得不敢承受。
她始终没有真正面对她的感情过。花佑芬批评的也许没错,她只是假借纯情的名义,制造一种执着——不,她不要再这样了!她不要再继续这场没有止境的单相思,即使最后的结果会痛会流泪——就算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她也要坦白自己的情感,把自己的心情说予他知道。
“阿潘!”花佑芬浑身湿答答的,从海里跑上沙滩。徐爱潘下意识将手中捏着的信藏入口袋,双手不自在地摆放。花佑芬没注意,一坐在遮阳伞棚下,一边嚷嚷喊着累。“哇!累死了!好久没有这么活动过!”抓起一条大毛巾包住身体,一边拢整着头发,睇着她说:“你还当真光只是来‘看海’,连个鞋子都不舍得月兑!”
“反正我也不会游泳,光只是泡水也没什么意思。”徐爱潘耸个肩。一到夏天,几乎每个人理所当然地都喜欢往海边跑,挤得各处海滩满满是人潮。其实,人挤人有什么意思?海是好的,但和一大堆人搅混在一块,就有怎么好了,换作是她,她宁愿找棵浓密的大树,躺在树荫下,吹着午后的风,睡个阴凉的觉。
谢草以前就因此常笑她未老先衰,连个嗜趣都这么“老态龙钟”。但她还是觉得,在大树下睡个阴凉的午觉是很舒服美好的,加上阵阵的蝉声,美丽的人生大概就是如此了。
“我要上去了,这里热死了!”她耐不住,站起来,伸起手臂,挡住斜射来的阳光。西时的太阳尽管热力已歇,但白晃晃的沙滩吸取了一整下午的火热,仍然可以将人烤得烦躁。“你在水里泡了一整个下午,大概也该够了吧,该回去了。”
为了口袋里那封信,她昨晚一整晚几乎都没合眼。烤了一整日的太阳,已到了她忍受的极限。
“是是是!”花佑芬捉弄地学小学生老实认错的口气,挨了徐爱潘一个白眼,才正经地说:“我去冲个水换衣服,你先在外头等我。”
两个人往更衣室走去,顺道还了遮阳伞。花佑芬迳自进了冲洗间,她在外头等着。暖风懒懒,差不多是时候了,海水浴场的一日也要过尽了。
花佑芬的动作慢,她等着,只觉得过了好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疲怠袭上来。她一生的青春,仿佛都耗费在这样的等待。她想着,脑海其实却空白一片,怔了。
“让你久等了!”花佑芬蹦跳着出来,一巴掌拍在她肩上,冷不防地拍醒她。
徐爱潘收回差点走失的心,提了提背袋,瞄了花佑芬一眼。“走吧。”脚步比说话更快动起来。花佑芬走在内侧,她靠着走道,和一对情侣似的男女擦身而过。那个男人她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有种不确定的印象,但就是想不起来。大概是记忆的误差吧!这样想,模着口袋里的那封信,她突然害怕起来。她对潘亚瑟的惦念,是否也会产生这种谬误?凭着记忆回溯一段感情或往事时,因着时间的落差,记忆有时却变得不可靠。她害怕,青梅竹马变神话;久远的一段感情,靠近了,却变了样貌。从面桃花,物是人非。
公路上净是往城里的小型客车,扬着满天的尘灰,泼辣地从她们身边呼啸而过。走经一家老式的小杂货店时,徐爱潘忽然叫住走在前头的花佑芬,说:“等等!”
她停站在杂货店门外那布满灰尘铁锈的邮筒,从口袋里抽出那封信,低头楞楞地瞧着信封,以一种接近冥想的姿态,起怔忡。昨晚一晚,她思量了好久,几多挣扎犹豫,终而提笔说十年流光。但这当口,她还是没有勇气,空望着那信发呆。像那幽暗的杂货店,从外头望进去,徒残一股斑驳陈旧的岁月痕迹,阴暗一片。
“怎么了?”花佑芬回头过来,看她在邮筒前发怔的模样,明白了,说:“这样不是很好,你还在犹豫什么?早早作了断,早死也好早超生。”
徐爱潘仅是回她一眼,觉得她在说风凉话。花佑芬烦不过,大步走过去,从她手中抽出信件,草草瞄了一眼,正打算塞入邮筒中,扬起的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又将信件凑到面前多看了好几眼,好生意外的表情,挑眉说:
“潘亚瑟?×报那个潘亚瑟?”她只知道徐爱潘莫名其妙喜欢了一个男人十年,如此而已,从来也没听她提过那人长得长短圆扁或四柱八字什么的;连对方叫什么名字,当然也没闻嗅过。
“你认识?”瞧花佑芬那副表情,似乎对潘亚瑟有所知时,徐爱潘不禁几份紧张。
花佑芬摇头,将信塞入邮筒中。“不认识。不过,有次聚会时,听朋友提起过。”
“哦。”徐爱潘绷紧的神经略略松驰下来。花佑芬担任编辑多年,认识一堆在报社、各杂志、出版社工作的朋友。不像她,孤僻成性,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居多。
自从谢草飘洋过海去当外国人以后,旧游零散殆尽,她就习惯一个人东晃西荡,渐渐失去再去认识结交新朋友的热情与能力——或者说,不是不能,而是不肯。她根本不要朋友,仅和人维持最低限度的交往。当然,花佑芬算是例外。不过,花佑芬也有她自己的故事,不会去干涉她或好奇侵犯她的隐私过去。她总想,这世界如果有上帝或神的存在,她大概会是一个最差劲的告解者。
“你听别人谈起他什么?他是不是……呃……那个……他是不是已经……”她吞吐地又问,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不清楚,没人提这些。”花佑芬摇头。她知道她想问什么——他结婚了吗?心有归属了吗?
“哦。”徐爱潘又“哦”了一声。半是放心,半是失望,期待落空混淆的复杂的滋味。
她背靠着站牌,往马路那头望过去。客运车迟迟不来,也没有个一定的时间表,似乎端看司机老大的心情,高兴开来就来。
“唉,阿潘!”花佑芬看看她,突然问:“你对潘亚瑟……到底地怎么回事?从没有听你说过——我是说,你跟他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你当初怎么会喜欢上他那个人?”
“当初啊……”这一问,又问得徐爱潘发愣。她撇撇嘴,笑得有些苦。往事重提,惊梦一般的有些遥远。
“他是我高中的学长。那年我高一,他三年级;我在旧的校刊上看见他的文章,惊为天人,还没见到人就先爱上了。他长得高高瘦瘦,带着艺术家的气质,但不是那种悒郁绝望的,而是接近文士名家的风流。某个程度来说,他的气质是外显的,神采是流动的,给人的印象也是惊心震撼、冲击式的。当然,我这样形容,跟我对他先入为主的观感有关。我是先从他的文章认识他的,透过一层增添美感的柔焦看他。”
“原来如此!从文采取人,很像你会做的事。”花佑芬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潘亚瑟如果真写得一手好文章,先别提他什么带一身艺术家气质的,单凭这点“不一样”,就难怪徐爱潘会对他惦念不已。
她总觉得徐爱潘“看人”的标准很奇怪,或者说,与众不同。她总说,每个人的美丑、长相其实都差不多,只有身具特别或过人的才华,才会发散出与众不同的魅力,才显得出自己的不一样。所以,她看人,或者说挑男人,不管皮相面貌身家地位与财富良善。她看才,看气质个性。其实,总归一句——她欣赏带文采的人,与她频率相通。
频率——这才是最重要的。相知,是求共鸣;相守,是求白首。相守白首,互有许多妥协,在妥协中求圆满。但求相知,如果不同频率的人,就难以共鸣。而相知与相守,她求相知。她如诗人所谓的“在茫茫人海中寻访唯一知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追寻,其实,也不过是追寻一份相知与共鸣。也因此,她的爱,大半成份,可以是精神的、无性的。
但爱必生欲;精神的爱情终归有一朝要落实在。总有渴见想望吧?
“他住的地方刚好跟我家在同一条路上,和我搭同一路的客运。我跟踪我几次,算好他上下学的时间,总抢在那个时间和他搭同一班客运,躲在人群后偷偷看他——”徐爱潘垂下脸庞,暮光中——显得十分姣美。
是的,她一直在看他,偷偷地。在公车上,在学校里,在人群后,在遥遥的长廊尽头;她一直、一直偷偷地在看着他。别的女孩都能轻易自在和他聊天、谈舌,唯独她不能。她不是个容易腼腆的女孩,可以很从容地面对陌生的男女;但在他面前,却软弱得没有一丝力量。她甚至不敢靠近他,光是他从她身旁的经过,她一颗心就颤跳个不停;偶有那么一次,他对她说话,只是如同对其他陌生人一般,再平常不过的一声招呼,她竟脸红结巴得不知所措!
在他面前,她一直是渺小的。但她想,心里一个小小的奢想,他也许知道她这个人的存在吧!那一回,她坐过站了,不安地越过他身旁匆匆准备下车时,那一刹,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忍不住回头了,回头去看他;他竟也回过头来看她,眼神相视,眸底隐隐一些波浪。
然而,也仅于这样。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不足以发生任何故事。
而那样一晃,十年就过去了。
“就这样?这样就让你搁在心中惦念了十年?”花佑芬不禁又摇头了,她是绝对的“灵肉合一”主义者,光有爱,却无法互相拥抱、感觉对方的感情,太没有安全感。她的爱情,是需要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和徐爱潘“虚无缥缈”的精神式情爱恰恰相反。“如果我是你,早就将他忘得一干二净,‘移情别恋’了。”
“它一直在记忆里纠着,我也没办法。”
“阿潘。”花佑芬又摇头,神色很认真。“‘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样的爱情,的确很美。但信仰唯一是很危险的,因为爱情并不是那么不可变。如果那个‘唯一’变了,那你岂不是要一辈子孤独到老?”
而且,一辈子不改心意,一直只爱一个人是很苦的;尤其对方又不爱自己时,那时心情更如同煎熬。还有那现实种种的阻碍、引诱等等——要执守一份长久不变的感情,坚持那份痴,多少有点傻。
不,是太傻。
“所以我不是‘面对’了?”徐爱潘听不出多少认真的口气略扬了扬,意有所指地扫了那布满尘灰的邮筒一眼。
昨晚的夜,无星的夜空,催化她不禁的冲动。不知道寄了那封信的后果会如何?她开始后悔了,没出息地。
“最好是真的这样!”花佑芬看穿她的没出息,嗤她一声。能有一个令人死心塌地、痴心不悔的感情也许是好的,但如果只是单方面的执着,倒不如狠狠痛一场,早醒早了,然后重新再来。她看不惯徐爱潘那种非理性的执着纯情,那是逃避,不是爱。
所谓爱情,是要有实体对象的,有接触的。情深而生欲,没有欲爱的感情,算什么爱?什么柏拉图式的爱情,根本是自欺欺人,像那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罢了!
徐爱潘瞪花佑芬一眼,知道她的不以为然,但并不解释。能不说的话,她就不想多解释。花佑芬自己的感情其实比她好不到哪里去,还不是一团糟;但至少她勇于面对、勇于背负指责而去追求,也所以——她会看不惯她的懦弱。
“啊!烦死了!车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要来!?”花佑芬先耐不住,烦躁地叫起来。什么都不管了!跑上路间,胡乱挥手拦便车。
“佑芬!”她想将她拉回路边,一辆黑色宝马竟缓缓停在她们面前。
两人齐转头,望向挡风玻璃。驾驶座上戴默镜的男人,掌心朝上勾了勾,朝她们摆了摆手,后车门跟着打开。花佑芬大喜,拎起包包,不由分说就将她拉过去,钻进车里。
“佑芬!”她根本连开口反对的余地都没有,就被花佑芬一把拽进去。什么都来不及看清,就先被一股浓得教人呼吸不过来的香味差点呛昏。
“啊!是你!”她听花佑芬惊逢般喜叫一声,觉得奇怪,抬头看去,驾驶座上的男人赫然是九份露天茶棚遭逢过的那男人,刚刚在海水浴场且与她擦身而过。
巧合吗?她暗暗皱眉。
他身旁坐的女人,长得极艳,大眼厚唇,很有种鲜艳欲滴的美味感,像在流行时尚杂志里惯可见的时髦性感模特儿。弥漫整车的味道就从她身上发出来;香奈儿五号香水,浓烈得呛人。她分辨得出,是因为有回在百货公司被专柜小姐硬拉着喷了好些,雾雾的,就是这款香水。她一向不喜欢太浓烈的东西,车里满满浓郁的香味,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太巧了,竟然又遇见你们!”花佑芬性格热烈,与陌生人容易攀谈,不过片刻,就一副“他乡遇故知”的口吻。
“那表示我们有缘。”男人带笑回答。
“说得是。我叫花佑芬,在‘黛安杂志’工作。这是我的好友兼室友,徐爱潘,她写爱情小说。”
不过是一种便车之恩,花佑芬就不嫌烦地把身家交代出来,还将她牵连下水,叽哩呱啦地说不停。她并不是腼腆,更不害羞,只是觉得说话太费力气且累人——或者说白一点,嫌麻烦。是以,花佑芬的喋喋不休让她替她觉得累极了,尤其又扯到她身上,更让她觉得麻烦。
“那还真是巧。我叫徐楚,请多多指教。”男人递了张名片给她们。“我们都算同一圈子的人。”
“徐楚?”花佑芬又发出一声惊逢。
徐爱潘却没什么反应,表现得很麻木。她约略看过徐楚这名字,是一家男性休闲杂志“男人对话”的负责人。因为工作上需要,她有时会翻翻男性杂志,当作资料使用。“男人对话”标榜品味,走雅痞路线,相对于女性杂志而言,性质大概同“时尚”、“柯梦波丹”一流;无论在编辑、内容或者市场上,都有不错的评价。不过,徐楚只是出钱老板,并不实际参与编务,沾杂志好评的光,名字偶尔会被提一下,她不巧留意到而已。可花佑芬是专业编辑人,认识得多,取舍的标准、角度和她不同。徐楚当然是名不见经传,但出钱的老板能像他把杂志办得有声有色又有口碑,实在也是很难得,不只是铜臭而已。
“徐先生真了不起,能办一份那样水准以上的杂志。‘男人对话’在我们编辑眼中,评价相当不错!”花佑芬毫不吝啬地给予赞美,把距离又拉近了几分,口气听起来倒像认识了一段时日。
“哪里!杂志有好评,是编辑们的才干和能力,我又不管事,一点功劳也没有。”徐楚倒是有自知之明。
“出钱老板能做到像这样也不容易,徐先生不必太谦虚。”花佑芬哈哈一笑。
大概她对徐楚的态度太过热络了,引起他身旁的女人不悦,艳丽的脸冷凝着。花佑芬自己也察觉了,收住笑,闭上了大嘴。徐爱潘也闷不吭声,两个人都不知道徐楚和身旁女人的关系,但在社会打混久了,在任何场合,都够聪明得不主动去问那些身旁带着女人的男人,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因为,结了婚的男人,身边带的,不见得是他们的太太,搞错了的话——那多尴尬。
徐楚似乎也没有向他们介绍身旁女人的打算。花佑芬瞄了他左手一眼,无名指上嵌着一圈金灿灿的环戒。她收回视线,和徐爱潘交换一眼无言。
车子驶上高速公路,天色已暗了下来;从车窗里望出去,看到的净是一团黑。这样的氛围下,不说话实在教人很难受。徐楚不时会说笑几声,仍是没有什么顾忌;花佑芬见状,有的没有的又和他攀谈起来,聊得不亦乐乎,也不管他身旁那女人的脸色。徐爱潘识趣地闭紧嘴巴,心不在焉地漫眺着一团黑的窗外影致。
“……你以为呢?徐小姐?”她人在漫不经心中,却听徐楚说着,忽然叫问着她。
“啊!?”她猛醒过来,有些尴尬。她根本没在听他们谈话,但又不想多事,胡乱地点头附和,想就此蒙混过去。
却不料徐楚浓眉一挑,锐利的眼由后视镜盯着她,没完没了地。“徐小姐也是这种想法!?男人像动物,女人则像植物?动物是野蛮、危险的,带侵略性;植物是奉献的,是包容性?”
什么!?徐爱潘暗暗皱眉。他们竟生熟不忌谈到这种话题?不由得转头对花佑芬皱皱眉。
“怎么?”花佑芬笑挡开她颦蹙的额眉,存心推她下水似的说:“你不是常说男女之间就像动物和植物一样?一个侵略,一个等待和承受;还说爱情是种堕落,大凡天下女人的堕落,都是自作自受!”
后视镜中的徐楚浓眉又是一扬,眉眼欲笑非笑的,像昨夜晚风里那相似的神情。
“哪有!?我哪在那么说!?我——”徐爱潘本能地辩解,情绪有些急,一急便就口吃:“我——我是有说过后面的——但——前面——什么动物——我没——没——哎!”愈说愈不清楚,急得瞪眼大叫一声。
不知道花佑芬存的是什么心,没来由地扯她趟这浑水。这种话,能在陌生从面前这般毫无顾忌的乱说吗?真不知道她脑袋哪根筋故障掉了!
“我开玩笑的,你别这么紧张!”花佑芬笑不停。“但你小说里写的那些,什么‘男人是肉欲的动物’、‘受荷尔蒙控制’什么的,总没错吧?”
徐楚的女人皱眉了;徐楚则嘴角噙着笑,耐人寻味地。
“徐小姐说的也没错。”他声音略略低抑,不知是要替徐爱潘解围,还是落实她的指陈。“泰半的男人受支配,有才能产生动力和热情。如果说男人是受荷尔蒙影响的动物,那也没有什么不对。男人间一切的、竞争与活力,都是由荷尔蒙而起。它们的确使男性原始的动物性增强——嫉妒、残忍、憎厌、竞争等等。不过,别忘了,它同时也使男人的热情加强。总归一句,有才有热情。”
“说得真好!”花佑芬竟然鼓起掌。
徐爱潘别开脸,车窗上映着她模糊的容颜。她维持十年的相思惦念不变,但有没有一辈子不变的感情呢?她实在很想知道。花佑芬质疑她这份感情的“纯粹度”与“实质性”,她自己也慢慢起了犹豫。到最后,她会只是在爱个幻影吗?在爱一个她心中虚无的image?这十年,她迟迟不敢踏出那面对的一步,是否源于某种下意识?
下意识里,她总不敢相信一种只爱一个女人就像女人也不可能永远只爱一个男人。否则,人一辈子注定只能对爱承诺一次,那么,漫漫人生,那些失恋的、分手的、离婚的,该置于何处?而这世间,每个人经历过的该都不只一段故事;既然每个人都曾经有过那么多的故事,那么,人如何永远只爱一个人?
这是她的迷惑,也许也是花佑芬说的“相信唯一是很危险”的本质。
想想,所谓“唯一”,其实只是自己情感的“一厢情愿”。
“徐小姐好像不怎么以为然?还是我太坦白了?”不知为什么,徐楚尽要来撩她。
她由后视镜看看他;他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兴味,还添加几些好奇。嘴角那抹隐约的笑,更使得那股奇异的兴味变得粘腻,揶揄讥嘲似的;她不由得怀疑,昨晚他是否听到了什么?还是,他在笑她的“陈腐”?刚刚他那番话看似为她解围,其实是在反嘲她“男人是肉欲动物”的洁癖乖戾吧?
“不,我没有意见。”她讨厌他那么笑,要看穿什么似的。
“是吗?”徐楚故意留一个吊诡,尾音扬得高高的。
他身旁女人突然开口,冲着她,挑衅和不悦说:“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怎么会不懂、没意见?写小说的,不就在男人和女人的纠葛中打转?不过,我不太明白,女人渴望爱情,怎么算是自作自受和堕落?”
“我不是那个意思。”徐爱潘不些无可奈何,埋怨地蹙了花佑芬一眼。她根本不想被扯进这场争辩,退让地只求息事宁人。
那女人轻轻哼一声,没再进一步追击。方才那挑衅,似乎只为发泄一些不满。徐楚太殷勤了,净撩徐爱潘;而女人的神经太细,禁不起那种敏感。
花佑芬“哈”一声,笑声划破暂宁的空间,说:“你们别看阿潘是写小说的,稀奇古怪的想法一堆,其实关于感情的事,她最古董了——”
“佑芬,你少胡说!”徐爱潘瞪起眼。花佑芬口没遮拦的,简直替她找麻烦!她不习惯这种“交浅言深”,更不明白话题怎么会兜到她身上。
幸好这时车子驶上了高架圆环,进入市区,混乱的交通收去了徐楚对她的一些不必要的注意。
她重新将视线投向窗外,看着玻璃映上的自己,无端的想起通学的少年生涯,无端的想起潘亚瑟,那个身影总也不会磨灭。
是思念吗?还是爱情?爱情有什么好?有时想得深了她不免要问。看看在情爱浪中翻滚的那些女人,恋爱中的担心男人移情别恋,结了婚的女人就担心先生有外遇,无时不提防别的女人——就像徐楚身旁的那个女人。花佑芬则是所谓的第三者,她也苦。那么,爱情究竟有什么好呢?想想,她对潘亚瑟那近乎等于盲目的惦念,又算什么?
她无法回答自己。突然觉得,爱与不爱都是一种难题。
“佑芬小姐,哪里让你们下车比较方便?”徐楚抢过一个黄灯,减缓车子的速度。
“在前面的路口就可以。”花佑芬比了个手势,辅助她指示的完整性。
徐楚停下车,回过头来说:“这一路和两位谈得很投机,还真有点舍不得就这么分别。不过,也不能因为如此,就不让你们回家是吧?”闪色一笑,望向徐爱潘,晶灿的眼,直比黑空里独亮的一点晕光。“那就这样,下次再见。”
“谢谢。”徐爱潘礼貌地道谢,先钻了出去,却没说“再见”。萍水相逢不过仅止于如此,她想,与这个男人是不会再遇见。与人的疏离,她太习惯。
她等着,花佑芬客套了一番,才下得车来。黑色的宝马随即流向夜暗中,红色的尾灯闪了闪,逐渐淹没在灯红影灿的车水马龙中。
她将袋子往肩上一甩,横过两条街,大步往巷子走去。巷子静,恰恰一股庭院深深的味道;走在那其间,教人恍恍地像走在那个古老的更夜中。
五层楼的老公寓,她们住在顶楼。大门口等着一个黑长的人影,看见她们走近,身影迎了过来。
“佑芬……”很磁性的一个男中音,低沉里阴险地夹着作态的浓浓情感和相思。
“你来做什么?做什么不陪你太太去!”花佑芬沉着脸,满声怨怼。
男人柔情地俯望着她。先向徐爱潘说:“阿潘,谢谢你陪佑芬。”一面移近花佑芬,轻叹了口气,柔得折人。“我知道你心里委屈,我等了你一晚上。”
花佑芬动摇了,但嘴里还倔强着:“等我做什么?我跟你又没什么相干……”神态满是嗔怨,听得出十分的负气。
徐爱潘吐口气,迳往楼梯走去,边说:“我先上去了。”
“阿潘——”男人叫她,很诚恳地:“谢谢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就不必说了。她面无表情,大概是累。但看花佑芬已经又是泪又是笑地投在他怀中。她突然涌起一股说不出的厌恶与疲累,转身上楼。
这个林明涛不管怎么挑剔,都是无懈可击。他有自己的事业,而且谈吐佳,气质出众,风度翩翩。不仅有财有才,重要的,他有着事业成功的男性才有的独特魅力。虽然四十好几了,一点也不显老。他是那种好看的男人,也难怪,花佑芬会深深陷溺而无法自拔吧?
但她一点也不喜欢他,甚至有些讨厌。这个男人太狡猾,把花佑芬哄得团团转,又不肯给她承诺;她要走,他偏又不肯放了她。光画给花佑芬一幢幢触模不着的海市蜃楼,教她痴痴地等,呆呆地跟着他。他只把花佑芬当情妇,索求她的温柔,却不肯把他的心说明白。合该花佑芬自己傻,情愿被人骗了又骗,活在他的甜言蜜语里。
为什么会这么傻?她想不通。踢开门,将包包丢在地上,双手张开成大字型重重往床上躺下。看花佑芬这般,她常有种错觉,像在看自己;她怕,有一天她也会陷入这样的堕落中,不可自拔且不可超生。
男女间有情爱如丛林,彼此索求触探,以满足最本能的与最原始的饥渴与。丛林是没有法则的,可是他们活在礼教文明中;礼制之外,爱情成了一种罪、一种偷偷模模,那么委屈。她每想每要替花佑芬觉得不值,可是花佑芬偏偏是那么心甘情愿。
她不明白,隐约又害怕,那像是她的写照,一种预言的姿态。
爱一个人,最怕“还君明珠”的境遇与不堪。倘若有一天,她像花佑芬一样,爱上一个有妇之夫,成为一种外遇的形态,成为那寂寞等待的情妇——天啊!她简直不敢想!
好累。她瞪着天花板,觉得自己在往下沉,慢慢地沉下去……
她想,总在一种纯情。但人其实都是的产物,在每个沉沦的暗夜,以爱与浪漫为名目,自混沌化开,掩饰的原貌,而成为无瑕的初生。
爱恋,原不过是纯情与堕落的轮回。
好累!她觉得自己不断地往下沉,深深地沉入天地初开的混沌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