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霁真的走了。
他走后的头两天,叶未央并没有想念他,太过激愤的情绪笼罩着她,让她整天怒气冲冲,连连昀婷也不敢靠近她,楚念眉和她沟通出版的细节问题,也被台风尾扫到,吓得乖乖退到一边。
到第三天晚上,叶未央炖了一锅排骨,将它端到饭桌上,她才惊觉那个喜欢吃排骨的臭小子已经不在了。
她就呆坐在那里,看着一大锅排骨慢慢变凉,奸像她的心也在跟着一点一点变凉。
这是怎么了?
他欺骗了她、玩弄了她,把她当成测试人性的工具,这就是有钱人的傲慢和无聊,所以她该气他的、该恨他的;他离开她,她庆幸都还来不及,可是……为什么她却感到这么难过呢?
她的心感到怅然若失,好像自己的身体被硬生生割去了一块,连血带肉刺骨的疼。
以前也是一个人生活,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为什么只是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几天,他一离开,她就再也无法适应以前过了二十七年的生活了呢?
房间太空旷了、床太大了、空气太冷清了,看着他亲手布置的一景一物,她的心感到抽痛不已。
对于叶未央来说,那短短的几天同居生活就好像一场过于绮丽的梦,现在梦醒了,她就陷入怔忡失神当中,整天魂不守舍。
齐霁离开的第六天。
送完便当回餐厅的路上,叶未央忽然发现前面有一个熟悉的人影,高高瘦瘦的身材、洁白清爽的衬衫、米色的休闲裤、精致的小牛皮皮鞋——
“齐霁,你回来了?”叶未央把机车随便扔到一边,跑着就追上去,一把抓住男人的袖子。
男人错愕地回过头来,吃惊地看着她。
那是一张陌生而平凡的脸,没有齐霁十分之一的漂亮和俊美。
“小姐,你看错人了吧?请放开我好不好?”男人为难地看着叶未央紧抓住自己袖子的手。
“对不起。”叶未央失魂落魄地松手。
男人不悦地皱皱眉头,继续向前走。
看着他的背影,叶未央双腿一软蹲下来,她用双手捣住脸,不顾正置身在人潮如涌的大街上,闷了几天的泪水顿时狂涌而出。
混蛋!混蛋!混蛋!
为什么你离开了还要这样折磨我?为什么明明知道你不是真心的,是在玩弄我,我还是会那么思念你,想你想得要发狂?
为什么我会那么那么渴望那个失去记忆的天涯,还奢望他能重新回到我的身旁?
没有记忆没关系、不知道自己的家庭背景没关系,即使不能工作也没关系,我会拼命努力赚钱养活你,只要你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叶未央走进店里的时候,泪水仍是止不住地流,店里的员工都担心地看着她,却没人敢上前安慰。
前几次见她神情委靡、郁郁寡欢,有几个同事上前劝慰了她几句,结果被她吼到臭头,现在大家部不敢理她了,虽然看她这样子真的很为她难过。
“未央?”连昀婷把她拉进自己的办公室,“你要不要紧?”
“有……有什么要紧?”叶未央拼命擦拭决堤的泪水,那一双原本相当清亮的眼睛已经变得又红又肿。
“和他吵架了?”连昀婷小心翼翼地问。
叶未央抽噎了一声。
“那……他清醒了?”
“他本来就没事!”叶未央喊着,“很早就没事了。”
“什么?”连昀婷吃惊地瞪大眼睛,“你是说……他……他是装的?天呀,他到底在想什么?简直不可思议。”
叶未央抓起她桌子上的水杯猛灌水,结果被呛得狂咳,连昀婷急忙为她拍背。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啊?”连昀婷不解地问。
“还能怎样?觉得玩弄戏耍我有趣啊!”
叶未央的一张脸已经惨不忍睹,连昀婷拿了张面纸给她。
“这种人太恶劣了!真是的!”连昀婷用手托着自己笨重的身子,连连喘气,“我当初怎么警告你的?有钱人……尤其是那种长得还能入眼的男人,哪个不是满肚子的坏水?就你还傻傻地贴上去,现在呢?知道后悔了吧?”
“我不后悔。”叶未央狠狠打了一下脸颊,“我不后悔!我从不为自己所做的事情后悔。”
“你这个人,到现在这种时候还嘴硬?”连昀婷有些生气地瞪她,“你是不是还对他念念不忘?像那种混蛋,你到底还有什么好恋恋不舍的?你这样为他痛苦,他呢?说不定他现在正抱着金发碧眼的洋妞快活,哪还记得你是哪根葱、哪颗蒜啊?”
“他愿意怎样就怎样,关我什么事?我只是不后悔我做的事,难道不行吗?”叶未央也吼了起来,“我……就是喜欢天涯,喜欢那个只在网路上存在的男人,我爱他,我想他,我为他感到难过,难道不行吗?我……我就是痛苦啊!”
连昀婷疼惜地看着她,上前拥抱她,轻轻拍着她不停颤抖的肩膀,无声地叹息。
“昀婷,我好想哭,我不想伪装坚强,不要笑我,呜……”把脸靠在好友鼓起的大肚子上,叶未央放声大哭。
“我怎么会笑你?我只会气你奸不好?”连昀婷叹息,“难过就哭吧,把所有的郁闷都哭出来,心里会好受点。”
“昀婷,幸亏我还有你,要不然……呜……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你说这种话,我老公听到会吃醋的。”
“你……”这回叶未央被她气笑了,在她腰上掐了一把,“都快做娘的人了,还这么没正经。”
“好啦、好啦,哭也哭过了,难过也难过了,就把这一切统统忘记了吧!好好地过日子,再找个温柔善良的男人,谈一场新的恋爱吧。”连昀婷轻声道。
叶未央低下头,没有答应,但也没有回绝。
生活还要继续,而她也必须坚强起来。
晚上,叶未央前去找房东。
“什么?你不想租了?要搬走?”房东是个胖胖的、奸像弥勒佛一样的中年男子,总是笑呵呵的,其实心里诡计多端,房价涨起来就没完没了。
“嗯,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不太方便。”其实是她再也不想看到这个房子,不想看到被齐霁重新装修设计的“家”。
她不想触景伤情。
当那个男人已经离开她,她也就没有任何理由再留在这里折磨自己。
“那个……难道你不知道?”房东犹豫着到底该不该讲,如果不讲,他或许还能白白赚到一大笔。
“什么?”叶未央不解。
“那个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啊,你的男友不是已经帮你办了过户手续吗?”而且还是以高于市价的高价购买的,让他大大赚了一笔,那是他出租十几年也赚不来的钱。
叶未央震惊地睁大双眼,一把抓住房东。
“你说什么?”
“你真的不知道?”房东显然比她还吃惊,“你们真的很奇怪耶!叶小姐,如果你不想要这个房子,可否再卖回给我?我可以继续出租。”
当然他买回来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市价购买了,呵呵呵呵……
叶未央瞪他一眼,转身离开。
她急匆匆地回到自己的家,拉开平常放钱的抽屉,在最底层果然发现了一个用透明文件袋装着的房屋契约,而上面赫然写着她的名字。
叶未央颓然坐到床上,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他这是什么意思?
用钱、用房子来解决她吗?
看看左手拿的那张五千万的支票,叶未央掩面低笑。
哈哈哈……她多幸运在网路上认了个老公就能换来这庞大的财产!
她多幸运啊!
房子最终没有卖出去。
叶未央也继续住在里面,继续在这个充满有那个可恶男人回忆的地方生活。
她心底的痛已经随着日子的过去渐渐减弱。
只是减弱,并不是不痛。
《当我已经爱上你》已经出版了,并且迅速冲上各大书店的销售排行榜,虽然只是钓车尾,但她只是一个新人作者,而且书只发行两个月,这已经是很令人吃惊的成绩了。
第一版很快就卖完了,出版社乘胜追击再版印刷,一时间,关于这本书的评论在网路上蔓延开来。
绝大部分读者都是年轻小女生,她们对爱情充满美好的憧憬,甚至希望自己也能够像作者那么幸运,因为一篇小说而钓到一个金龟婿。
出版社询问叶未央有没有兴趣接着写一部小说,现在她的行情正看涨,如果只做一本作家就太可惜了。
一开始叶未央兴趣缺缺,感情上的打击让她格外消沉,连自己最喜欢的写作也提不起兴致来。
但是后来,当她打开电脑发现自己的信箱已经被读者塞爆时,她又突然有了动力,开始在每个夜里又敲起键盘爬格子。
情场失意,职场得意。
说得真是好,人总是不能奢求自己的生活尽善尽美。
美国纽约的奇迹集团总裁办公室——
“总裁,刚才的文件签好了吗?广告部急着……呃?”
麦克敲了一会儿门,见齐霁久久没有回应,只好擅自进来,然后他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是第几次了?
素来有着工作狂之称,只要一工作起来就会忘记所有事情的这个男人,却在上班时间失神?
已经清瘦许多的齐霁正背对着他望向落地窗,正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脚下的纽约市景,而他的膝盖上放着一叠厚厚的资料,麦克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工作资料,而是齐霁一点一滴收集的叶未央的资料。
麦克曾经在帮齐霁收拾办公桌的时候,发现了这个特殊的档案夹,才知道齐霁甚至把他和叶未央以前在网路聊天的内容全部列印了出来。
既然如此喜欢她、既然如此思念她,那为什么不去找她?
麦克虽然不知道齐霁的爷爷为什么要特意去破坏他们,还把齐霁从台湾带回美国,但麦克觉得沈玄并不是真心要拆散他们,毕竟他不是那种讲究门当户对,非要一个绝世美女做自己家孙媳妇的顽固富翁。
奇怪的人,其实是齐霁自己。
自从回来之后,他就变得沉默寡言,虽然他以前就很冷漠,很少理会媒体和交际应酬,但他现在更是变本加厉,除了工作,一切杂务都交给麦克打理。
他比以往更加关注叶未央的生活,花费比以往更多的金钱雇请侦探和保镖,在暗中帮她解决生活中的一切难题,确保她的安全与顺遂。
性格爽朗,喜欢直来直去的麦克实在无法理解齐霁为什么要这么做。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
麦克接起来,随后交给齐霁,“是董事长。”
“爷爷?有事吗?”齐霁懒洋洋地问。
(臭小子,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吗?)沈玄气鼓鼓地反问。齐霁这个坏小子,自从回到美国就没有给过他一点好脸色。
好啦、好啦,他承认他是故意揭穿齐霁的谎言,他早就看出齐霁根本没有失忆,赖在人家家里也不过是乘机偷香而已,他不忍心人家好好的小姑娘受骗,所以才这么做的。
好啦、好啦,也是他故意派人打电话把叶未央叫回家里,故意让她听到他们的对话,但他也是为了让这两个笨蛋早点正视自己的感情,不要再玩那种一戳就破的游戏!
互相欺瞒的爱情是绝对不能长久的,难道这两个小家伙就不懂吗?
现在这两个家伙居然久久互不联络,就这样僵持着,真不知道他们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真是的,枉费他老人家一片好心。
“说吧,到底有什么事?”
齐霁掏掏耳朵,把话筒远离自己。
(我听说叶小姐要举办签书活动了喔!叶小姐真的是位大才女呢,而且人又善良,还收留某位不怀好意的家伙,让我好喜欢。)沈玄笑眯眯地说。
“有话快说,我没时间。”
齐霁脸色阴沉,濒临怒气爆发的边缘。
(作为坊间流传女作家的网路情人,你难道不去捧捧场吗?)
齐霁皱眉,心一动。
(好啦,我的话带到了,一切就随你,反正你们也决裂了,呵呵呵……)沈玄挂了电话,用手指捏着下巴,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由他这位月老从中牵线,他就不信不成功。
签书会现场——
人数出乎意料的多,在后台的总编笑得嘴巴都快合不拢。这应该算是他职业生涯中极为出色的一次出版运作了吧?
绝大部分的读者都是小女生,她们人手一册刚买的新书,有的甚至抱了好几本,排起长长的队伍等待叶未央的签名。
有几个报刊杂志文艺副刊的记者也来到现场,毕竟出现一个当红的网路作家也算一件大事。
叶未央为这次签名专门练习了好久,也请人设计笔名的书写体,自己照着临摹,只可惜她的字还是称不上多么俊秀漂亮,就和她的人一样。
“酸酸姐姐,可以冒昧问你一个问题吗?”小女生边等叶未央替她的五本书签名,边兴奋雀跃地提问。
“可以。”叶未央的手已经写得麻掉了,她担心自己会写出鬼画符来。
“你和人在天涯哥哥现在还在一起吧?你们打算结婚吗?为什么他的照片只照了一个侧睑?他一定是个超级大帅哥吧?今天他会来吗?”小女生像个机关枪一样地向她发问。
叶未央抬头看了看她。很年轻很稚女敕的一张脸,眼神干净而明亮,显然对爱情充满了美好幻想。
虽然她很想公开声明自己已经和那个男人没什么关系了,但是总编一再交代她不许提有关齐霁的事情。
“这是我的私事,我可以不回答吗?”叶未央尽量露出友善的微笑回答。
“哦,可以……没关系。”小女生有些失望地扁扁嘴。比起小说,她对现实里的浪漫传奇其实更感兴趣。
签书会已经进行了一个半小时,长龙队伍非但没有变短,反而有越排越长的迹象,叶未央虽然心里很高兴、很有成就感,但是她脸上的笑容已经和她的手一样僵硬了。
就在她想回头和楚念眉商量休息一下、让她去洗手间的时候,长龙队伍忽然骚动起来,甚至传来一些小女生兴奋的尖叫声。
叶未央不解地回过头,正好对上一张令人炫目的俊颜,原本在她面前的小女生不知何时变成了俊帅男子。
他……竟是齐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