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英雄很鸭霸,决定的事绝不准改变,然而他不会用大吼大叫、疾言厉色的方式逼迫,只会温柔地坚持着自己的鸭霸,等对方慢慢让步,让出他要的距离和标准线。
于是,在他温柔的鸭霸下,向晚晚留下来了,一天天,她发觉自己出奇地适合这个工作。
她做事细心缜密,把他的生活打理得有条有理,她的井然有序,把他的工作排得不出半点纰漏,渐渐的,她不需要秦秘书在旁边耳提面命,也能把份内工作做得有条不紊。
越是接触越发现,他红,不光靠一张脸,他相当努力,做的每件事情都务求一百分,就拿小提琴做比喻,她从小学到大,还是老师眼底有资质、有机会跃上国际舞台的人,而他从十八岁那年才开始学,至今,她不敢夸口自己的程度比他好。
坚持是他最大的特质,他要做的事从不半途而废,这个特质不只表现在工作,也表现在追求她上面。他不厌其烦,一天三次,用洗脑式灌输法告诉她,他爱她、他对她一见钟情、他的感觉从十七岁的那年夏天开始没有更改过,并且经常用那种会让她额头降下黑线的方式表达。
比方昨天录影时,有人送来了一大把鲜红玫瑰,纸卡上用红笔写了九十九个Iloveyou,一看就知道是谁搞的鬼。那束过分招摇的玫瑰替她引来好奇和疑问,每个人都问她谁是那个爱慕者。
她能说是那个正在录影的家伙吗?他是偶像明星,是所有女人心目中最完美的情人,打死她都不敢招认。于是她在台下皱眉,他在台上笑得暧昧……她讨厌这种招摇!就像讨厌若干年前的红地毯和玫瑰花瓣。
再比方,她替他工作的第三天,终于有时间回家过夜,回到家里却发现公寓外面牵满闪闪发亮的圣诞夜灯,排出来的,刚好是那三个没创意的英文字。进屋,公寓变成花海,花海中间放着一个银亮盒子,里面是一枚大到会让歹徒砍手指的钻石戒指!那天她快累垮了,合租公寓的室友却还抓住她不断逼问那个白马王子是谁。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往后只要她回公寓,就会出现类似的“惊喜”欢迎她。
但是对她来说,当她累得要死,回家还看到满屋子粉红色气球,那绝对不是惊喜而是惊吓,更甭说那五层大蛋糕压根不会让女人的胃感到满足,只会让女人得到肥胖恐惧症,而整理花海的时间,更是让严重缺乏睡眠的女人火大。
他没有明言要求她搬到他家去,但若他再以连番“惊喜”考验她的耐心,她也快受不了了,于是两个月后,她退租公寓,室友以为她被富商包养,她却什么话都不能说。
雨越下越大了,站在台上的他还是蹦蹦跳跳,闪闪发亮的打歌服衬得他的脸庞更加英俊。向晚晚的视线追着他跑,不由得自心底承认他的出色。
现在的他有如月兑胎换骨似的,从那个穿花衬衫、口操台湾国语的大男生,变成了气质男星,真是令她始料未及呀!
雨打得人眼睛睁不开,而他迷人的笑容仍然挂在脸颊,台下的歌迷虽有雨衣也淋得一塌糊涂,可唱歌的入戏、听歌的痴迷,这样的天气反而营造出一个感人落泪的氛围,明天的报纸肯定又要大大称赞他的敬业了。
主持人访问过后,他一下台,她飞快把大浴巾盖上他。“快上车,换衣服。”
她拉着他跑,但更多的记者追着他问。这么大的雨啊,怎么这些人就这么敬业?
最后方英雄停下脚步、转身,在雨中对着大家挥手微笑,闪闪发亮的镁光灯闪起,秦秘书挡在前面说话。
“各位记者先生小姐,雨下大了,今天先别访问吧,最近英雄一定会拨出时间与各位茶叙,届时大家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提。”
说完,手肘一推,把她和方英雄推上了保母车。
上车后,向晚晚忙从袋子里拿出内衣内裤、外衣外裤和拖鞋给他,然后转身,把半湿的大毛巾盖在自己的脸上。不管再多次经验,她都学不来面对他的,即使他解释过无数次,早已习惯在造型师面前赤身,但别人的习惯她管不着,她只管得了自己,所以……非礼勿视,是她的家教。
方英雄一面换衣服,一面看着大毛巾下的瘦削背脊。两个月,他一步步把她逼到自己身旁,那个公寓她不回去了,她已经习惯睡在他的邻房,习惯他为她准备的衣服,习惯跟着他南北奔波,习惯在飞机上靠着他的肩膀。
他有信心,她将爱上他,就像多年前他痴迷她一样,她会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很甜蜜,而为所爱的人改变自己有多么艰辛;她会知道,当那人离开,即使用吓人的忙碌麻痹自己的神经,一样会在思念涌上时痛彻心肺,不想时空虚满盈。
嘴角闪过一抹恶意,笑容飞快跃上,他换好下半身,恶作剧地拉下她盖在头上的大毛巾。
“换好了?”
她回过身,准备整理湿衣服,却意外撞上他的果胸。
抬头一看,他笑得像个三岁孩子,干净纯真,像偷到糖果那样得意。
“你看到了。”
向晚晚涨红脸,别过头,嘴硬驳斥。“我没看到。”
她的视线落在雨水斜飞的车窗,窗子映出他笑盈盈的魅眼。
“看到也没关系,我说过,这个叫员工福利,我是个给红利给得不手软的好老板。”他打开手臂,从身后圈住她,两手抵在车窗上。
“不要闹哦。”她低声警告。每天玩、每天玩,也不怕擦枪走火,幸好她是个把持度够的好女生,要是换成别人,早就把他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哪有闹,我是真心的。”
“真心什么啊?无聊。”她用手肘往后推他。“快把衣服穿上,如果感冒了,接下来的行程都会受到影响,你没有时间生病。”
方英雄只被推开两秒钟,两秒后,他的手重新锁住她,只不过,这回他扣住她的腰,下巴落在她颈边。“你是在关心我吗?”
“不,我关心我的年终奖金。”她板着脸孔说。
他是个无赖老板,她可以告他性骚扰的!但构成性骚扰的第一要件是对方让她觉得不舒服,而他的亲昵……并未让她不舒服,相反的……
向晚晚咬唇,甩头。想什么啊!她只是他未完成的幻想,她可别被他搞成自己的幻想!演艺圈有多乱,她之前不懂,进来后看多也听多了,哪还不懂得多少人是假戏假做,脸上的假面具成了生活的重点部分。
“不会少了你的。”
暖暖的气呵在耳边,阵阵骚动撩拨她的心,她强自镇定,他却越玩越上瘾。
他喜欢她耳边悄悄晕红的痕迹,于是动手把她的散发撩到耳后,露出白白的耳廓,有了吻她的冲动。
吞吞口水,向晚晚转身,没想到他真的有练过,手势顺得很,一把捧住她的脸,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大大的眼睛瞄着她的红唇,低喃,“我想吻你。”
吻?她想推开他,想告诉他,把演技留到拍片现场,想……他专注的眼神让她想的东西变成一团浆糊,丢到旁边。
方英雄的呼吸变得混浊,胸口起伏不定,低下头,唇贴上她的。
他不确定这个部分是演戏成分居多,还是真心诚意要她的温存,总之他吻了她,先是试探性的轻吻,一点点轻触、一点点吸吮,接着她的清新刺激了他的神经,他在她的柔软中间逐渐沉沦……
他曾经对几个女人说天长地久,也曾深情款款地对女人唱着“就让时光停在这个点”,但从来没有、没有任何一刻,他希望世界就此打住,不再向前移动。
他要她爱上他,可……不知不觉间,他再度爱上她,像多年以前,即便他矢口否认。
秦秘书不得不在这个时候出声,他先咳两下,把向晚晚的脸咳出了潮红,再对着后照镜“好意提醒”,“方先生,我们要进电视公司了。”
方英雄用力喘气,用力把唇从她唇边拉开,额头顶着她的,意外发现她的呼吸和自己一样紊乱。所以……她和他一样有感觉!这个认知让他心情大好。
“当老板有没有权力扣光下属的薪水?”他轻笑。
她的心还在那团浆糊中间滚,当然没有办法反应回话。
他又笑,笑得邪恶。“提醒我,这个月不要发薪水给秦秘书。”
她听懂了,不禁失笑。
理智回笼,向晚晚弯下腰,把掉在地上的干衣服递给他。方英雄飞快穿上,下车前的一句话,又让她红了脸。
“我爱你,是真的!”
故事应该定在这里,但她傻气的问句留住他的脚步。“是不是因为追不到?”
“嗯?”他顿住,回头。
“也许形式不同、也许追求的东西不同,但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着一种东西。”她叹气,看着他。
“什么东西?”
“那个东西叫做‘得不到’。”
他痞痞笑开。“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要把它想得这么复杂?”
“简单吗?”没有人会认为爱情简单,那是种让人难模透、难抓握的事情。她反对他。
“当然,我喜欢你、想要爱你,很简单。”他向她指了指,那是个笃定的动作,丝毫不必怀疑。
她还是摇头。真这么简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故事天天上演,不会有那么多的情歌处处传唱。
向晚晚下车,追在他身后,秦秘书也下了车,快步走到她旁边,笑着把保温袋交给她。
“这是什么?”
“方先生说,你看了就知道。”
她打开,一杯热腾腾的烧仙草,是他当年送的那一家。双手握着纸杯,轰地,暖意染上她的掌心、她的眼睛。
她不懂为什么感动会让人想掉泪,但这刻,她相信,爱情也许并不难。
淋雨的是他、跑场的是他、让人脸红心跳的还是他,可生病的人为什么却是她?
向晚晚觉得头重脚轻,鼻水流不停,发烧发到四十度,床头柜的闹钟响了快两分钟,她还没力气举起右臂,把铃声消灭掉。
方英雄今天有一个通告、一个南部签唱会,还要抽空回公司和管理阶层开会。
衣服准备好了,昨天已经放在秦秘书车上,她说可以去学开车,到时就不必麻烦秦秘书,但他却坚持车子得由秦秘书驾驶。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脑子里转,该做的事很多,她却连一根手指头都指挥不了。
迷迷糊糊中,她看见门被打开,一个高大身影冲进来,压掉闹钟。
是方英雄吗?糟糕,秦秘书说他有起床气,虽然她还没有见识过,但提早被吵醒,他一定会很生气……
头痛得太厉害,她看不清他的表情,眼前的影子不停晃动,晃得她好晕。
这一病,他不知道要从哪里调来人手递补……
她想说对不起,可是喉咙痛得很凶,张开口,只发出沙哑难辨的声音。
突然,一只大大的手掌落下,贴在她的额头,大大的、冰冰凉凉的手,把她的额头整个罩住,很舒服。
她努力张开眼,想看清楚眼前人的表情,却敌不过睡意,沉重眼皮缓缓阖起。
方英雄望着床上的女人,从清晨到现在,他已看她几百遍。
她退烧了,流了满身大汗,是他换的衣服,没有色心欲念,只有焦虑忧心。
他借口自己发高烧推掉了所有通告,秦秘书只不过打电话,就轻松向所有单位请到假,毕竟,昨天他淋雨办签唱会的新闻打得很大,感冒也是理所当然。
其实他可以找人来家里照顾她,自己继续走行程,可他不想。
她感冒乱了他的心,乱到连歌词都记不起来,这时他宁愿坐在床边,一次次用眼光描绘她恬静的睡颜。
他不断自问,为什么这么在乎?
他要她,不过是为了给她一个教训,教会她重视承诺,教会她少男的心不可以随便伤害,这么简单的事,怎会被他弄复杂?复杂到连自己都搞不清为什么心乱如麻,惊恐在自己身上现形。
是假戏真做了吗?不,他不搞这一套,他向来分得清楚现实与作戏、工作与生活,他不会对她公私不分。
他反复诘问自己,试图找出答案原因,却在发现双眼离不开她的脸庞时,停止自我心灵凌虐。
“你为什么在这里?”
向晚晚清醒后的第一件事是看手表。没错的话,他现在应该准备上飞机到高雄办签唱会,机票是她买的,她比谁都知道行程怎么走。
“你生病了。”他的回答从心脏跳出,直接奔到喉咙口、透过声带发出来,没有绕远路经过脑袋。
“我生病跟你工作有什么关系?”
“你不在,我没办法工作。”
又是一句月兑口而出,这是个危险的答案,如果把他的话和他的脑子,心脏相印证,会印证出一个“他爱她”的事实。
然后他爱她,她却不在乎他,他猛追她,她却连好友联络簿都没让他加入,这将把他变回十八岁那个又蠢又笨、让女人耍着跑的方英雄。
不,他不容许这种笨事一再上演,蠢过一遍就够了,不必一遍又一遍,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愚蠢无药可救。
向晚晚不知道他在话出口后,心思翻过无数回,只知道那么真诚的话,自己无法视而不见。
有人的爱情是用耐性慢慢灌溉、培育出来的;有人的爱情是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被烈焰烧灼出来的;也有人的爱情像墙脚的野花,在不知不觉间发生、成长。
但如果他们之间真的出现爱情,那么一定是被他逼出来的,被他温柔的鸭霸给一寸一寸逼出来。
他不准自己蠢,而她不想被逼,于是两人同时转移话题。
“你饿不饿?”他问。
“我饿死了。”她同一时间出声。
“看,我们多有默契,这么有默契的男女不当情人,对不起天地。”他痞痞笑说。这句话,他告诉自己,他在演戏,是假的。
她也痞痞回答,“一个整天没进食的女人还不饿,除非是天女下凡。”
“对我来说,你比九天仙女更美丽,要不要我做一首诗给你?”
“谢啦,有多余力气的话,不如拿去写歌词赚大钱。”
“就这么担心自己的年终奖金?”他捏捏她的脸。
“哪个赚钱的上班族不担心年终?”她把他的手拨开。
“市侩。”他嘲笑。
“等我的钱赚得比你多,再来讨论我的市侩问题。”
他们相视而笑。
“想吃什么?”
“烧仙草。”
“你习惯吃的那家?”
“对,他们的料很实在。”
方英雄笑望她。真是个怪女人,钻石鲜花买不到她的笑脸,而一杯平凡的烧仙草就能套出她的喜悦,他该考虑要不要把那家烧仙草专卖店买下来。
“很可惜……现在不行。”
“为什么不行?”
“烧仙草是给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门外,端了一碗稀饭递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着红红绿绿、看起来营养丰富的稀饭,很有他的饮食风格。如果告诉她,他在里面加了磨成粉的维他命,她会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话,我会亲自下厨。”比起做菜,他更擅长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饭吃下,味道不错。
“看来你对我的工作绩效还算满意。”所以还没毒死她的计划。
“就算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不满意,我也不会做菜给他们吃,我会用另一种方式惩罚。”
“哪一种?”
“逼他们出道当歌手。”
幸好稀饭吞进去了,要不然她会喷饭,喷得非常没有形象。“没错,这是个好方法,歌手不是人当的。”
“你也认为歌手不是人当的?”
“当然,看你赶通告、跑签唱会、练歌练舞……我越来越认同维他命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些颗粒,正常人都会瘫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么?”
“知不知道拍片结束后,我要做什么事?”
“什么事?”
“开演唱会,二十七场,除了台湾两场、香港一场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陆。公司已经开始做企划,我告诉他们,演唱会上面要安排小提琴双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
“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台,假使反应不错,我打算签你成为下一个重点栽培的新人。”
事实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广告,是他挡着,不准别人越雷池。
“你以为我还敢跟你签约?”她横他一眼,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
进入这行一段时间了,她明白演艺圈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好混,除了才华、勤勉之外,还得天时地利配上人和,十人当中能红的不超过一个,而那一个会红个半年或五年还很难确定。
“你在记恨五千万?”
“谁不会为五千万而记恨?”
“有钱人。”
“那就对喽,我刚好不是那一类。”她嗤一声,低头吃稀饭。
他看着她吃,发现她连吃饭都很好看。
“晚晚,身体感觉比较好了吗?”趁着她吃饭,他从浴室里拧来毛巾给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过手,毛巾是温热舒服不烫手的,显出他的细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个地方?”
“你能去哪里呢?走到哪边都会引起注目,带你出去可是比带一只红毛猩猩还醒目。”这是当红歌手的悲哀,有了钱和名声却失去自由,被媒体追过的她,对紧迫盯人的记者诚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订一张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样当他说废话。
“我发誓绝对不会被人发现!”他高举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会让秦秘书剥一层皮。”她摇头,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书不敢动你。第二,我有绝对信心,不被发现。拜托,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温、他的眼神都在说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里?”
“去阳明山,现在虽然没有海芋,但是我们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来的话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约定,她以为时光逝去,记忆早该隐去,但他没忘,一直没忘记那年夏天的约定。
罪恶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却还要和她共同完成约定?
“对不起。”她说。
他知道她的意思,点点头。“没关系,那么现在……我们去?”拉起她的手,他再问一次,用那种方英雄特有的温柔鸭霸法。
于是,她点头。
在台北住了那么久,向晚晚没到过阳明山,这不稀奇,她也没到过小巨蛋、故宫博物院、动物园、101或国家音乐厅,她是典型的台北乡下人。
车子开得飞快,他们在黄昏时分来到阳明山。
向晚晚偏头看着身边的男人。他戴着一顶及腰假发,是假的,但发质很好,黑黑亮亮的,他没束发,也不让她把头发束起来,然后两人戴上同款但颜色不同的鸭舌帽,都穿长版T、牛仔裤,也都把眼睛隐藏在大号的太阳眼镜后面。
他说:“我们穿情人装。”
她笑笑答,“不对,这叫撞衫。”
他说:“又不走星光大道,谁管撞不撞衫?”
一路上,他们不断讲话,从他考上高中那年说起,他说了他的失意、说一个没兑现的承诺让他沮丧至极,说他是怎么在西门町来回徘徊,逛着他们共同走过的回忆,也因此才会被星探发觉。
他还说,原先他以为对方是诈骗集团,本来想抡起拳头揍人几拳,是她清清亮亮的声音阻止了他的动作。
“我的声音?”向晚晚很疑惑。那个时候她又不在,怎么能阻止他的动作?
“没错,你对我喊‘流氓’,声音很大,弄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他说完,弯腰大笑。“都是你害的。”
“我害的?”她又搞不懂了,怎么她人不在,他也能听见她的声音,又能害他?
“对,是你害我变成明星。以前我比较喜欢当黑道大哥,那个行业,很帅。”
方英雄竖起大拇指。
“帅?什么逻辑啊!”她一把抓住他的指头。
“当然帅,我老爸是黑道大哥,他的事业做得很大,老婆孩子养了好几个,出入有名牌轿车,身后小弟跟了好几个。总统说话,媒体敢反对、党内同志敢阳奉阴违,我老爸说话,下面的别说屁都不敢放一个,要是把事情搞砸了,还要提心吊胆,担心自己哪只手、哪条腿会被作废。怎样,是不是很帅?”
“所以报章杂志上面写的全是真的?”
“我没想要隐瞒过我伟大的家世。”
“还伟大咧,是复杂好不好?难怪会生了一堆英雄、蓝波。”
“小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名字很烂,可是有了甘地、蓝波、伟人和圣贤在后面垫底,我就知道,老爸对我还是比较偏心的。”
他把她逗笑了。“哪有父亲帮儿子取名字那么懒惰,就算当爸爸的懒,有那么多妈妈、阿姨,怎可能让这些名字出炉?”
“说不定问题就是出在阿姨太多。”
“怎么说?”
方英雄翘起小指学娘。“呵呵呵,蓝波,呵呵呵……这个名字够狠,比我们家甘地更狠,呵呵呵……”
她又大笑。“连这个都可以比较?你骗我,你明明说她们祭祖时见面,还能客客气气说话的。”
方英雄像被点穴般不能动,十秒后才笑逐颜开地勾起她的下巴,与她四目相对,问得好认真,“你,一直都记得我说过的话,对不对?”
向晚晚卡住、别过头,像被逮到小尾巴似地赧红了双颊。她真不想当他的面承认,那年的记忆未曾断讯。
“我记得所有人的所有话。”她说谎。
“这样啊,那昨天秦秘书问你的那句,还记不记得?”
“哪句?”
“关于你那个那个那句啊。”他笑得很奇怪,奇怪的笑勾动她的好奇心。
“哪个哪个?”
“就那个……那个你打算几岁结婚那句。”
“有吗?他有问我这个?”她怎么没印象,难道她忙到提早得老人痴呆症?
当然没有,纯粹是他胡扯,不过他的表情很能让人信以为真。“有啊,他问得很大声,我都听见了。”
“那我怎么回答的?”现在连她也想知道自己的答案。
“你没回答。”
“所以我没专心听。”
“这证明,你不但记不住别人说的话,还连听都不认真听,但对我说过的就不一样了,数十年如一日,记忆犹新。”方英雄说得好骄傲,虽然他也不明白自己在得意什么。
“连这个你都有得掰!”她没好气地啐道。
“我只是想证明。”
“证明什么?”
“证明我在你心里不一样。”
他的证明题把她的心给兜紧。他对她而言,真的不一样吗?
是,她在他身边待得既自然又习惯,是,她越来越不记恨那个不平等条约。
可这只证明,他是个好老板,而且自己适合这个工作,如此而已,除此之外,没有太大意义。
但她让他吻了自己,吻过之后,没有呼他两巴掌、让他带伤上通告,反而傻气得像个木偶女圭女圭……
不对,她牢记大姐二姐的话,不交男友、不谈恋爱,妈妈的经验教会她们三姐妹,爱情是另一种形式的狗屁,笨蛋才会相信。聪明的女人成就自己,而愚笨的女人成就男人、成就爱情。
一个笨妈妈让她们陷入绝境,她们怎会让自己重蹈覆辙?
“你出来演戏,家里不反对吗?”她转移话题,对于困难问题,她习惯留到有力气、有时间再处理。
“我爸反对,堂堂黑道老大的儿子,怎么可以抛头露面,靠卖笑过活。”
“卖笑?”这下,她又忍不住失笑,居然有人这样形容大明星。“你怎么回答的?”
“我把我拍的第一套偶像剧DVD丢给他,叫他看仔细,我不只卖笑、卖哭,还卖身——我在那里面有床戏。”他朝她暧昧地眨眨眼睛。
“叛逆小子,你爸气坏了?”
“对,但六姨替我说话,说我光明正大玩女人又可以赚钱,有什么工作比这行更有看头?”
向晚晚摇头。他的六姨比他爸爸更宝!“卖身?难了吧,你不是有某些机能出现障碍?”
“你是指阿春向杂志透露的八卦消息?”
那时候他们闹翻,阿春气到口不择言,被她老爸锁在家里一个月,他没计较,因为她说的某部分是事实,不过……方英雄挑眉。他很高兴,高兴眼前人有随时随地注意他的消息。
“阿春是谁?”
“她是我第六任还是第七任女朋友,她老爸是帮里的堂主,我老爸很想把我们两人送作堆,可是后来……”他耸耸肩。
虽然是第六、七任,但她是破他处男身的人,在某个层面有着某种意义,所以他没对她采取任何手段。
“第六、七任女友?”向晚晚轻皱眉心。果然是家学渊源……“后来怎样?”
“后来分手了,她说她不要当寡妇。”
“寡妇?”
“对,我不行了,只要睁开眼睛,发现躺在身下的女人不是你,就会弃械投降。我想除了你,再没有女人可以让我重振男性雄风。”他嘻皮笑脸说。
“胡扯!那你又能拍床戏?”和一个男人谈他的性事问题,她还真开放。
“就是这样,我才不会和女明星擦枪走火啊。”
他把车子停在路边,下车,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拉着她走到车头前,双双坐在车盖上,眺望远方。
他喜欢与她并肩的感觉,喜欢她在身边,喜欢她的手被握在他的掌心中间,这么多的喜欢把那个复仇的烂借口推得老远。
向晚晚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不过拿这种话去追求任何女孩子,所有女人都会被他勾动吧。
“我很想问你一件事。”深吸气,方英雄凝视了她好半晌才问。
“什么事?”
“当年,你为什么失约?”
他偷偷告诉自己,如果她提出合理理由,他就放下记恨,从头开始,让当年的情愫重新落地生根、重新成长茁壮。
然而向晚晚却垂下眉睫,久久不语。
“不想说吗?”他的口气云淡风轻。
如果这个时候他抬头,会发现他的眸子不纯粹,他的态度不诚恳,而且一丝愤然在他脸庞闪过。可惜她没抬头,她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
“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忘记了,如此而已,那个时候我们忙着搬家。”
只是忘记?方英雄牙关紧咬。
她的忘记让他在恶梦里辗转反侧,他替她想过千百个原因,找过千百个借口,原来,她什么都用不上,只是简单的“忘记”。
该死,她知不知道黑道中人最注重的就是承诺?就算失去生命也要完成每个亲口许下的诺言!而她这样轻忽,半点都不把他放在心里……
他放弃从头开始的念头,把那个和“复仇”有关的借口牢牢抓住。
他们就这样并肩坐着,看着远方夕阳。昨天的坏天气已经不在,明天,天气会晴朗吗?
没人知道。
但这次,他们没有看见星星月亮,她不守诺,他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