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女敕,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月兑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你长得这么美丽,我很担心你搞外遇,像你这种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儿育女,让我在寿终正寝的时候,有一大堆家人围在身边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说过的话拿出来质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额头,自我推销说:“先生,在这个时代你必须学会降低标准、善待别人啊。别忘记,我很会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洁癖。”
“可是,你不但听过Party,还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么。”
“对,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还能狂欢,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几种吓人体位,可以媲美奥运体操。我是坏女人,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何况我不过是要求一段短暂、没有负担的男女关系,又不是天长地久,不合再换嘛,干么那么斤斤计较?”
“短暂?没有负担?”他的眉毛下垂。
他记得她是怎样鄙视爱情婚姻的,和这样的女生谈爱情,随时随地有失去的危机。
“白痴才会要求天长地久,就算恩爱夫妻到最后也会一个走、一个留,所以男女之间都是一段,差别只在于长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长远,之前的经验让他对爱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个教他心动的女人出现,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险。
他是那种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毁灭了,要是你为了追求天长地久,却忘记即时行乐,等到人类最终的那刻,一定会遗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个女朋友,而那个可以陪你即时行乐的女人,就是我。”
“为什么?”白聿鑫莞尔。
“第一点,你没看报纸吗?江绯琳就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资产超过百亿的小开。”她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内。
“那又怎样?”
他早就不看关于她的任何报导,相信事情会慢慢淡掉,感情也会慢慢自动拔除,人类不是不懂改变的生物,也许他改变得比较慢,但他衷心相信,总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觉。
“你可以带我去参加她的婚礼,让她充分理解,你对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点,惩罚一个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过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会保障你的基础快乐。在你生气的时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断三双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乐的时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喷喷的麻油鸡面,让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满足。怎样?”她对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脸。“分析得真好,还有没有第三点?”
向秧秧不让他的手离开,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脸。整整两天了,她担心得快要心脏病发。“第三点,如果有必要,我乐意配合你,抢在江绯琳前面结婚,我们办一场世纪大婚礼,我可以借助媒体力量,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运,娶到一个比她好几十倍的女人。
第四点,我现在还没升经理,小小的组长比较好追,哪天我变成女强人,我会水涨船高,看不上你这个孤僻男。”
“那你会看上哪一种男人?”
“一个我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随;我买东西、他提包包;我说东,他就不会多看西边一眼;我从鼻子哼两声,他就明白自己应该找时间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么关系?只要能让我高兴的男人就可以。”她挤眉弄眼、哼笑两声,可爱的模样让他跟着咧嘴。
“其实,我已不是那么在乎绯琳了,对我来讲,她只是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揽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亲昵。说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只是那时,她没用那种气势万钧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没发现,缘份已经来到自己身边。
“台面话。”向秧秧又哼两声。
“你又知道是台面话。”
“证据一,你没有女朋友。证据二,你很帅,却不肯交女朋友。证据三,你很帅,有个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约,你还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动三根手指头,在他面前很骄傲的晃。
“当朋友还不够,非要成为男女朋友?”他说的是反话,因为他喜欢听她的第一点、第二点、第三点……和证据一、二、三。
“以前我也觉得够,但现在我知道……不够。”她猛摇头。
“什么意思?”
“当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气,当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当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当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恶真心;当朋友,吃过饭、结帐的时候要算价差,从包包里面掏钱还给你,当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时候,慢条斯理喝完餐厅附送的一壶茶。
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朋友只能偶尔联络,当女朋友可以随时随地掌握你的行踪。白聿鑫,你把我吓死了,我再也不许你凌虐我的心脏!”说到后来,她鼻头泛红,声音哽咽。
“什么意思?”他问话的同时,电话铃声响起,他把她推进房间,让她自己找东西,先把自己洗净。
接起电话,是表哥打来的,电话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绝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夸张。
“你都不知道,穿那么短的裙子还敢爬到树上,差一点点就掉下来……我们这种熟门熟路的庄稼人都会在森林里迷路了,何况是娇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没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释一大堆,我会以为她给坏人强去了……什么,她才刚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怜哦,你也没告诉人家你的住址电话,开车很累……”
好不容易挂掉电话,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为什么她非要当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踪,因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脏。
回房,她已经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边,他看见她磨破的脚后跟,心疼不已,大手缓缓抚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当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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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聿鑫经常不自觉地笑,笑到办公室里的员工心惊胆跳,以为自己做错事情。
他有一张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夹里面。
那是她说的,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现,人家怎么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夹里面塞照片。
照片里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见过的每个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来却一副天真烂漫、无害的楚楚可怜模样。
她说:“那是因为我学音乐。”讲完这句,还忍不住夸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怜的女人多占便宜!你猜,我有几张合约是耍可怜拿到的?”
这也好夸口?
她再忙都给他煮早餐、晚餐。他说:“你不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歪着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没有虚伪的笑脸。
“我讲过了,我要你过得比她更好。”
最近报上经常出现绯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礼服、订喜饼,是中式还是西式婚礼,媒体炒得很尽兴。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亲都表现得很紧张,就怕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时就提、三不五时就拿绯琳来嘲笑几句,这让他发觉,绯琳对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经过去。
秧秧说:“越是痛苦,越要正视,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边野狗,你千万不可以对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凶,不然下一刻,它就会扑上来,在你身上啃几口。”
后来他才晓得,说这个话的时候,她心情很差,因为她听说父亲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后,和家人团聚。
于是,秧秧对父亲露出尖牙,向母亲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来,她就离开家里,她要表现得又凶又狠,比父亲当年抛弃他们母女时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为对绯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视,而是正视后,发现自己不再痛苦时,猛然发现,原来心中对她早已无恨。
爱与恨是一体两面,不恨她的同时,也放下对她的爱。会过去的,他就知道会过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发现这个事实,所以,他很感激、也很开心,自己有秧秧这个女朋友。
手机响,他接起。
秧秧来电。她在屏东替一间工厂做评鉴,看工厂该关还是该留。
那是间很老的制饼厂,也是GOHO老板的老本行,后来购物台越做越好,制饼厂却越营运业绩越差,在年年亏损的状态下,老板决定派人去视察。
这是件苦差事,不管谁去,那里的员工都会对他出气,因为他们认定总公司的目的是关厂,而事实上,总公司的确是这样打算没错。
照理说这差事怎么也轮不到秧秧头上,但为了争夺经理宝座,总经理一提,她立刻自告奋勇下乡去。
她说:“我连免费家教都上了,这算什么?”
这次,是他们交往后,秧秧第四回到屏东,说来也算可怜,他们是聚少离多的苦命鸳鸯。
“怎么样,还好吗?需不需要我去帮你?”
“不必,师傅已经开始动工了,他将带领大家走向有机蛋卷的市场,我也请行销部把蛋卷排在这个星期的购物频道里卖,口味真的很好吃哦,这次我回去,带一盒给你。”
秧秧是坏女人,本来想速战速决,把工厂评估填一填,回台北、开会、关厂了事,但屏东那群员工让她想起他的表哥表亲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恶女被高道德男人影响,几天相处,她决定让工厂延续下来。
第一次,她回公司开会,对董事长信誓旦旦,保证把工厂的营业成绩拉到老板要的水平,这个决定让派她下去的总经理很生气,可她不断说会让大家刮目相看,所以她特别忙,然而再忙碌,冰箱里面的食物总能喂饱他的胃。
“你觉得做茶叶蛋饼可不可行?”
“你不要把脑筋动到我的茶叶上面。”
“知道知道,知道你的茶叶很了不起,我也担心成本太高反而会降低购买欲!如果不用有机茶,但选择通过农药检验的茶叶呢?”
“这我倒是可以帮忙,我和农会很熟。”
“好,那我和师傅研究研究。”
“你什么时候回来?”他想她,所以问。
“明天下午吧。”
“嗯,那明天晚上见。”
“等等,不要挂电话,我还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向秧秧天外飞来一问:“知不知道方英雄?”
“你妹妹的男朋友。”
“对,他红透台湾、内地,赚钱像水流。”
“你打算告诉我,你对他很感兴趣?想要横刀夺爱,把妹婿拿来自己用?”
“喔哦,吃醋了哦?”
他笑笑,没应。
“放心啦,再好用的男人我都不看在眼里,因为你已经是史上第一名。我是要告诉你一个八卦,江绯琳是疯狂高手哦!哼,她竟然还敢对媒体公然放话,说自己有处女情结,没等到新婚夜,绝对不会碰男人……哇塞,说谎说得脸不红、气不喘,她哪来的处女膜?除非她的处女膜会再生。”
白聿鑫笑而不语。他早就知道绯琳说谎,因为她的第一次给了他。
“方英雄还透露给我一个大八卦,想不想听?”
“诽谤别人的话,少说一点吧。”
“如果是事实就不算诽谤。告诉你,江绯琳在演艺圈里跟很多男人有一腿,听说还有人给她制作光碟,你想看的话,我可以透过关系弄一片给你。如果你对她还是很生气,我还可以‘不小心’把光碟流出去……”她是开玩笑的,但开过了火,打到他的道德标准。
“向秧秧!”他语带警告。
“讲话就讲话,干么这么大声啊?我失聪了你要养我吗?”
“我不准你做这种事情,损人不利己,对你有什么好处?”他想到那个被她害得升不成组长的女孩,还会皱眉头。
“替你出一口气啊!你造就她的梦想,她不懂得感恩图报,那就把她的梦想收回来,你说好不好?”她的口气还是很痞。
“我不需要你来替我出气,我好得很。我不介意她的幸福不是我给的,不介意她的快乐与我无关,只要她过得好,就好了。”
没了恨,海阔天空,现在要是有人问他,分手男女可不可以保持友谊,他的答案是“可以”,前提是——只要两人都放下爱情。
向秧秧在电话那头叹气,“你……还是很爱她!”
“胡扯。”
“白聿鑫,当好人是很吃亏的,你要学学我当坏人,这样别人才不会骑到你的头上。”
“干么一天到晚想骑在别人的头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那样?”
“我坏嘛,算你倒霉,被我缠上。”
“记住我的话,不准对绯琳动手。”他虽不相信天堂地狱,但他相信善良会让自己过得更开心。
“知道了,她在你心里一天,我就一天不对她动手。”
“就算她不在我心里,你也不准对她动手,替自己积点德。”
“来不及了,我这种人非下地狱不行。”她语调轻快,说话时嘴角扬起漂亮弧度,分明很开心,却在挂上电话同时,背靠上办公椅。
心,两分沉,三分重,四分压抑,五分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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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饭后,他们手牵手逛百货公司。
饭是在家里吃的。他嘴巴不刁,什么东西都肯吃,但向秧秧发现,在外面吃饭,他总是应付式地解决完毕,匆匆赶赶,像是在填装胃袋,而吃她做的菜,他就吃得细心专注,好像在品尝大师作品。
为他做菜,让她很有成就感。
于是,他爱上她的菜,而她爱上为他做菜。
手牵手是她规定的,因为所有热恋中的男女都要手牵手,而且她知道许多同事会在下班后约好在这里逛街,她想要和他们不期而遇,让他们看见自己帅到教人口水失禁的男友,想要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
“制饼厂的状况怎样?”环住她的肩,他喜欢她,旁若无人。
“很好,都在进度上,我还聘了一个阿嬷的孙子。”她靠到他身上。哦,有男人靠的感觉超好!
“什么意思?”
“阿嬷的孙子在台中念资讯管理,毕业后工作不好找,回老家帮忙种莲雾,我聘他设计网购通路,我想透过网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三管齐下,制饼厂的业绩一定会很快上扬。”
“总经理呢?还是没给你好脸色看?”
“是啊,这是我第一次违反他的意愿,不过我有信心,再过几个月,等他看到制饼厂的业绩后,就会明白我是对的。”
白聿鑫笑望她,他喜欢看她自信满满的模样。
“到时候,如果他还是不满意呢?”他可是浇冷水大王,幸好秧秧的信心之火很旺,不会被他这孤僻男一浇二浇就浇灭了信心与希望。
“那你借我钱,我把工厂买下来自己当老板。”
“你真的很看好那间制饼厂?”如果真的走到那步,他会这么做,不管业绩够不够漂亮,他都乐意帮忙一群为生活努力的人们。
“嗯。”向秧秧用力点头。
“如果我不肯呢?”
“你不能不肯,你得负责。”
“关我什么事?”
“当然关你的事,如果我黑心一点,眼睛一闭,照总经理的要求去做,怎么会有后续这些麻烦问题?是你叫我要积阴德、当好人,我一块黑布好好的,你偏要把人家染成白色,总不能搞得黑不黑、白不白,停留在灰色地带吧?”
他说五个字,她讲一大篇,在她规定两人要手牵手之后,又规定他要为她转变为好人负责任。她真的很蛮横,但他不讨厌她的蛮横。
“好吧,看来我得努力赚钱才行。”
“很好,我喜欢懂事的男人。”她拍拍他的头,拍得很顺手,像拍她们家小迟迟那样。
白聿鑫转移话题问:“你父亲呢,决定回家了吗?”
“老答案,他前脚进门,我后脚离开那个家。”
这只是形容词说法,他不会前脚进门,因为他是有钱人,有豪宅可住,干么纡尊降贵住到她们的破公寓里面?只不过她坚持,绝不原谅父亲。
“他是你父亲。”他停下脚步,捧起她的脸提醒。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得过亲情。
“就因为他是我父亲,更不能原谅。”向秧秧拉下他的手,握紧。
“我不懂。”他发现她手心冒汗。他一直知道,父亲这个话题让她很紧张。
“我爱他、崇拜他,他是个很成功的男人、很成功的台商,我曾经发誓,要变成像他一样的人。小时候,他常把我举在肩膀上,说我会继承他的衣钵,可是……他放弃我了,因为我不是男的。”性别不是她的错,他不可以把对她的爱收回去。
白聿鑫说:“他有他的苦衷。”
“我知道,爷爷女乃女乃很强势,坚持要一个姓向的小孙子,所以儿子搞了外遇,他们不顾道德,支持儿子和第三者,把媳妇、孙女当成外人,但是……老天爷是好人哦,他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说到这里,她笑得满面桃花。
“怎么说?”这是第一次,她提到父亲时,笑得很灿烂。
“那个女人流产了,胎儿是个男生,哈哈,老天公平吧,那个女人再也不能生育。想抢别人的老公没抢成,连自己的未来也赔上去,当时支持她的公公婆婆知道她生不出小孩后,照样翻脸不认人。人都是现实自私的,她万万没想到,她用来逼退我母亲的借口,也会被用来逼退自己。”
向秧秧讲得兴高采烈、兴致勃勃,好像那女的生不出来,是老天爷给她们家最大的恩惠。
“讲到别人的悲惨,不必这么开心。”他斜她一眼,受不了她的落井下石。
“错!我就是要开心、要得意,我从来没有这么热爱老天爷过。我告诉你,我真的、真的很欣赏因果报应这个定律。”
“秧秧。”白聿鑫拧眉。他永远都无法拉高她的道德标准?
生气,她动手把他皱皱的眉头拉直。“你不许皱眉头、不许不认同我!如果我爸没有在那个时候离开,我姐姐可以考上医学院,我妹妹可以成为音乐家,而我可以一路念到博士毕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女强人。”
“人生有太多的如果,如果你父亲当时留下来,你们也不见得会成为你们想像的那样。”他拉下她的手,心疼地把她揽入怀中。
“可是我们不会遗憾、不会生气、不会有满肚子怨怼!”她在他怀里生气。
“只要放下,就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他顺着她的长马尾安抚。
“不对,你弄错因果关系!应该说,如果我对父亲没有过度期待,没有崇拜、没有那么多爱,我就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所以……”她推开白聿鑫,对上他的目光说:“记住以下的话,不管对谁,你都要保持距离、别付出太多真心,并且要随时随地相信,只要一转头,就会离开对方的生命,那么到时候,你才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
所以她随时随地相信,他们之间只能维持一段短暂的关系?所以她不肯放入真心,爱得尽情?因为,她不要对他——遗憾、生气和怨怼。
白聿鑫浅浅一笑,笑容里包含无数心疼,再度把她拥入怀里。
他轻叹道:“放心,我不会对你保持距离,我要对你付出真心,就算某天你非得离开我的生命,我也不会对你遗憾、生气、怨怼。”
这是他的甜言蜜语?嗯,很甜,甜入她的心。
“你是好男人,很好的男人。”她的运气真好。
转移话题,他问:“你姐姐还好吗?下次带迟迟到家里来玩。”
秧秧的姐姐为家庭牺牲很大,卖掉初夜却换来未婚生子的下场,后来她不卖夜晚、改卖房子,一家人齐心协力养大迟迟,齐心协力赚钱买房子。
“她不好,她又把自己卖掉了,替我们换到了豪宅。她以为牺牲自己很伟大,可是我痛恨她的伟大,这让我觉得自己无能,她不应该伤害我的自尊。”
接着,秧秧告诉他,冉冉带迟迟嫁给周传叙的事,她一整个反对,反对她这么愚蠢,但冉冉连结婚登记都弄好了,谁有办法?
“她也是为了反抗你父亲回家?”
“我不知道,我们都太忙,忙到没时间坐下来聊聊,不过我常打电话过去,大熊先生说话的口气很客气,而迟迟告诉我,她们很快乐,说新爸爸对她很好,至于大姐……我还在生她的气,不想和她谈话。”
“找个时间吧,能够有兄弟姐妹互相关怀很好。”
“等我升上经理以后吧,我现在满脑子只想着这个事。别谈我了,说说你,我对你,还是陌生。”了不起吧,她的勇气,竟然敢一口气爱上陌生男人。
“我的母亲是你的卜老师,她的性格你应该清楚。”
“认真负责尽职,她是我见过最好的老师。”她们是志气相投的师生。
“我的父亲开了一间电子公司,他的身体很好,公司仍然由他主持,我在里面当经理,每天上班八小时、领固定薪资,卖茶叶是为了完成外公有机茶园的梦想,不算是我的正职。”
向秧秧感兴趣的问:“娱乐呢?每个人都有娱乐的。”
“我喜欢玩股票。”
他见过训练人类唱歌、打球的机器,而秧秧是训练他说话的机器,这段时间他说的话大概是以往的十倍多。
“哈哈,我们兴趣相投耶!你爱玩股票、我爱数钞票,赚钱是我们俩的共同嗜好。”一弹指,她笑眼眯眯望向他。
看她快乐,他也跟着快乐,秧秧是个容易把情绪感染给别人的女生。
相处多日,他知道她是个笑面虎,知道她有许多面具在许多不同的时间戴上,心里想的和表面做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套,这种人适合经商,却不适合交往。
但再不适合交往,他就是喜欢她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喜欢,能怎么办呢?
“接下来,说说那个江绯琳吧。”她知道挖掘别人的过去没道德,但她真的想了解他和他的上一段爱情,她明白问题出在自己,是她对爱情缺乏自信心。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白聿鑫不介意自己的过去被她挖掘。
“然后呢?”
“她家境清寒却力争上游,精神让人很敬佩。”
“因为敬佩,你爱上她?”
她讨厌他提起江绯琳时口气太平静,他应该火大、满脸的势不两立,好让她明白,他们之间已经彻底过去。
“我是个闷葫芦,不爱讲话,所以她常来找我吐露心事。她来自单亲家庭,有个脑性麻痹的弟弟,生活把她们母女压得喘不过气,她希望将来能赚很多钱,让家里生活无虞。”
听起来是个好女孩,但她才不说出这句评语。他应该要讨厌江绯琳的。
“她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餐厅打工,她长得很可爱,很多人问她为什么不去当明星,那些人的话影响了她,让她相信进演艺圈就能赚很多钱、改善家境,每次提起她的明星梦,她的眼底就会闪烁不已。”
“你拿钱帮她进演艺圈?”
“你是听我表姐夫说的吧?我没帮她进演艺圈,她是靠自己的实力进去的,我只是帮她缴交演员训练班的学费。那段时间她很辛苦,一面工作、一面上课,但她对自己信心满满,再辛苦都不喊累,她常靠在我胸前告诉我,她会成功、会被所有人看见。于是我要她辞职,努力朝她的方向前进,除了经济,我不能帮她太多,只能在背后默默支持,看她完成自己的梦。她常让我联想到逆流而上的鱼。”
所以他替江绯琳养家是真的?
“可是她一旦成功,就背弃支持她的男人。”
“演艺圈是个复杂环境,在那样的环境之下,人很难不改变。”
“你替她说话?老实招,你是不是对她余情未了?”她嘟起嘴,用手指戳戳他坚硬的胸膛,他的态度让她不满意。
白聿鑫拉下她的手指头,与她十指紧扣。“我是觉得她可怜,一个女孩子,好不容易爬到今天的位置,她付出的,我们无法想像。”
向秧秧同意。一个女人只身闯入丛林,还能凯旋归来的确不容易。
为了他,她上网读遍江绯琳出道以来的所有八卦。如果江绯琳是利用白聿鑫的钱进入演艺圈,那么她也利用了吕立轩在歌坛的地位炒作绯闻,让她的名气爆增,之后,每个与她合作过的大牌男星都和她传出不同新闻,这些新闻让她的名气越传越盛,直到去年,她钓上现任未婚夫为止。
她自己也在职场工作,知道要往上爬需要耍手段,成功绝对不是来自偶然,但她的立场不是江绯琳的死党,而是白聿鑫的女友,所以,她反对她、反对到底。
她环住他的腰,抿唇,认真道:“不对,真正可怜的人是你,你付出了支持和关心,到头来却被背叛。”
他微笑不语。
向秧秧踮起脚尖,环住他的肩背,发誓似地对他承诺,“有我当你女朋友的一天,我就不会让你可怜。”
心被触动了!他从没想过要谁替自己说话,从没想过要谁去挞伐绯琳,只想着人各有际遇,怨不得她、怪不得自己,只要静待自己放下心情,事情就会过去。
可是秧秧跳出来了,她为他打抱不平,把绯琳的人格打进地狱,她说的每句话都是因为舍不得他把亏吃尽,现在,她还承诺不让他可怜。
心暖暖的,她的热情烧掉他的孤僻,反手抱住她,他不管这里是人来人往的百货公司里,也想回答:有你在,我就不会可怜。
但他不习惯说情话,所以他抱紧她,很紧的那种抱法。
她发觉了,笑着,笑得很邪恶。聿鑫是个容易被感动的男人,虽然他老用孤僻做掩护,碰到这样的男人,不知不觉间,她的心一层一层沦陷。
“孤僻男,我们要在这里继续玩爱的抱抱吗?”
白聿鑫莞尔,松开双手牵起她软软的手继续往前走,嘴角始终挂着一抹微笑。
向秧秧停在礼服店橱窗前,静静看橱窗里面的粉红色礼服,那是件剪裁简单大方的斜肩及膝礼服,右肩处有个装饰蝴蝶结垂到腰处,莲蓬的裙摆间缀着亮片。
“你喜欢吗?”
“很喜欢。”所有女孩心底都有个公主梦,十七岁的时候,她穿过一袭像这样的粉红色礼服站在舞台上表演,可是那个梦好远了,远得她几乎忘记被瞩目是什么感觉。
“嗯。”她回答完,白聿鑫拉着她的手往店里走。
“做什么?”她把他拉回来。
“喜欢就买下来。”
“不,我已经老得不适合作梦了。”
“每个人都有作梦的权利,就算你已经五十岁。”
摇头。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天真、不浪漫也……不作梦了,现实的人生有太多事等着她去闯。“走吧,我们再看看别的。”
之后,她看了一组保养品,没买;看了一件裤子,也没买;看见一个包包,还是没买。她是个很节制的女生,然后她看见一双高跟鞋,爱不释手,拿在手里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最后,又把它摆回架子上面。
“喜欢的话,就买下来。”白聿鑫重申。
他的财力可以为她买下所有模过的东西,她不需要为一个小小东西想半天,如果这种行为叫做宠溺,他乐意宠她。
“等我有钱以后再买。”
“不必等,你在我的森林里消费了三双高跟鞋。”他拿走她看了半天的鞋。
向秧秧抢回高跟鞋,直觉说:“只是一段关系,我不想欠谁。”
话是她说的,她却被自己的话扯了心头,扭着、撕扯着,痛得让她蹙紧眉头。
可她这种不服输的女人,越是这样,越要找话来证明自己没错。
于是她嘴硬道:“不要反驳我的话。世间万物都只能维持一段美丽,水果只能拥有一段时间的甜美,蔬菜只能经历一段时间的新鲜,再好的海鲜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发出腐臭味,爱情也一样,最好在厌倦彼此之前先说再见,就不会有谁伤害谁。”
白聿鑫不语,但他总有本事看透她面具下的真心,所以他清楚她在嘴硬。
不硬掀开她的面具,他会用心慢慢抚平她的焦虑,让她慢慢相信爱情不仅仅是短暂。他不擅长言语,所以不在口头上辩驳,他要用行动证明。
但他的不语看在向秧秧眼里成了默认,默认他们之间是“一段”,默认天长地久不可能。
心痛持续,她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蛊惑他,让他忘记那条逆流而上的美人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