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如水,洒进了寂静的小巷里。
夜,深了。城市的喧嚣渐渐平息下来。
四层楼高的女子学舍搭建在深巷底,避开了大马路上的尘嚣。
上了年岁的莲雾树早已开下出花,盛夏时节,叶荫在月色下显得更加浓郁。
一个修长的身影在树下徘徊。
随著时间过去,灯光一间间地熄了。只留下零零散散几扇窗仍透著幽微的光。
二一四室……
左边数来第四间……
找到了!
手中的小石子以著不轻不重的力道丢向半掩著的那扇窗子。
「叩!」地一声,小石子又掉回地面滚向他的脚尖。
修长的手指头拾起那颗圆滚滚的石子,再次向上一抛,厚玻璃窗又发出清脆的响声。
然而窗户那头仍然没有半点动静。
於是小石子又再度吻上窗上的玻璃——
当窗外传来第一声奇怪的声响时,郎彩便注意到了。
不过夜里常常有野猫会爬上窗台,因此她头也不抬的,继续伏在书桌上赶她的期中报告。
今夜是生死关头,明天再赶不出报告,她的西洋文学史就等著重修了。
柔著疲惫的双眼,她挣扎著在睡神与原文书之间搏斗。
孰料没多久,窗玻璃上又传来先前那种清脆的响声。而且一声接著一声。错乱的节奏扰乱了她的节拍,让她无法专注在书本上。
专心一点……加油、加油!
「叩!」
是野猫,别理会。继续加油!
「叩叩——」
定静安虑得,定静安虑得,老祖宗的话不会错的。
「叩叩叩叩——」
吼!火大了。她推开书本站起来,用力推开半敞的窗户,一颗头发乱糟糟的头颅探出去,不甚雅的三字箴言呼之欲出——
「我ㄘ——」即时梗住。
「玛格丽特,我爱你!」
呃……?!
她瞪大双眼,有些错愕地看著楼下站著一个穿著白上衣的男生,正仰起头看著她。
事情最初,是从一群有点无聊的男孩们之间的一个打赌开始的。
在他们大二生涯即将结束的那个夏天。
四个二十来岁的男生聚在他们租赁的小公寓里。其中一人在关掉聊天室视窗後,突然感叹起来。
「喂,最近有点无聊耶。」刘宗奇,登山社首席向导,黝黑的皮肤还留有最近带队到南湖大山时被晒伤的痕迹。但仍不损他英俊的外貌。
「回去跟你的神秘网友聊天啊。」窝在椅子上的孔令维头也不抬地继续翻著港曼,也是有点无聊的样子。
「她刚刚下线了。」刘宗奇说。不然他也不会大叹无聊。眼神梭巡著来到坐在窗台上看街景的江云冰。「江,外头有什么好看的吗?」
江云冰转过头来,立刻有人哇哇大叫:
「转回去、转回去,把脸转回去,我要四十五度斜角。」
但江云冰没有配合地给他四十五度斜角。
李慕恩只好丢下画笔,大步跨到窗前,扶著江云冰的脸,硬是把他的头部摆成先前的姿势。
「这样好多了,不要动,再五分钟就好。」说完便赶紧回到画架前,继续未完的工作。
孔令维笑著评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歪头。」这层楼的楼主,正是主修西洋画的李慕恩。
但江云冰早已不耐烦,从窗台上跳下来,也不管李慕恩画好了没有。毕竟他可没有答应当他的模特儿。
被充当作画室的小屋子里,到处放置了李慕恩的画作。油彩味弥漫在空气中,却没有一个人抱怨。大概是都已经习惯了。
假使不是曾经在大一时,窝在同一间宿舍整整一个学期之久,他们这几个既不同系、兴趣又各有所好的人,大概是不可能搭成一夥的。
然而那次住宿的经验并不愉快。学校提供的宿舍很小,又十分老旧。四个男生一个比一个高大,不仅走起路时会绊到别人的脚,就连转个弯也会撞在一块。小小的宿舍让他们差点像野兽般互相撕咬起来。
结果,到了下学期。四个人不约而同地搬出了宿舍。在温州街一带各租了一层公寓。
生活空间从此打散,却意外地结成了朋友。
也许真应了那句耳热能详的话吧。
退一步,海阔天空。
模特儿一走,李慕恩也画不下去了。
丢开画笔,将满手油彩浸入装了松节油的桶子里。「既然大家都这么无聊的话,那么乾脆来做点好玩的事吧。」
刘宗奇第一个举手赞成。「比方说……」
「租DVD回来看?」孔令维建议道。
「那多无趣。」李慕恩摇摇头道:「孔先生,这真不像你会提出的建议。」
「是啊,我最近是收敛了点。」孔令维笑说。「我女朋友不喜欢我晒得太黑。」
「你这家伙,现在就这么怕老婆了,以後还得了。」
孔令维摊了摊手。「没办法,谁叫小宝让我追了那么久。她很难讨好。」今年年初他才刚刚将她追上手呢。
「不如骑车到淡水去好了。」刘宗奇看了看手表。「现在过去的话,刚好可以看夕阳。」
李慕恩看向江云冰。「江,有什么建议没有?」
江云冰修长的手指不耐烦地敲著桌面。「都不怎么有趣,淡水前天才去过,DVD该看的也看得差不多了,实在是很无聊。我看我们该来点更刺激的,至少要做点以前没做过的事。」
另外三个人都有些讶异地看著他。
孔令维向来敏感。「你最近似乎有些焦躁,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江云冰的表情沉了沉。「没什么事。」
「是在为比赛的事情烦心吗?」李慕恩问。
江云冰是音乐系的高材生,主修钢琴。
大概是一个月前吧,那时他们一夥人替他庆祝了二十岁的生日,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变得有点怪怪的。言行举止不复之前那种泰山崩於前,面不改色的冷静,反倒有些容易焦躁。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吗?
「没有。」也许是想转移话题,他说:「算了,还是去淡水吧,或去什么地方都行。」
「但我突然不想去淡水了。」刘宗奇说。
「嗯,」李慕恩说:「我有个想法。」
「说来听听。」孔令维说。
「现在我们四个人之中,只有阿维算是死会了,不如大家都来交个女朋友吧,说不定有了另外一半後,日子就不会那么无聊了。」李慕恩半开玩笑地建议。
刘宗奇第一个摇头。「算了吧,你以为交女朋友像养宠物啊,万一厌烦了怎么办?」
江云冰冷淡地回应。「我也没兴趣。女人都很麻烦——当然,我不是在说小宝。」
孔令维笑笑地说:「那是当然的了,我的小宝一点儿也不麻烦,说真的,有时候我还觉得是她认为我比较麻烦呢。她不喜欢我黏她黏得太紧。」一脸洋溢著恋爱中的甜蜜表情。
李慕恩一点儿也不沮丧地说:「可是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指著刘宗奇和江云冰。「你、我、他,令维除外,我们几个的条件也不算差,大二都快结束了,身边还没有女朋友,毕业以後回想起这段大学时光,诸位不会觉得有一点点小遗憾吗?」
孔令维笑笑地道:「看来这次的活动,我是没资格参加了。」虽说如此,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地看向其他人。目光最後停留在江云冰身上。孔令维尤其好奇像江云冰这样个性的人如果要交女朋友,他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学校里不乏美女,每回走在路上,随随便便都可以看到好几个。」李慕恩继续说:「环肥燕瘦,任君挑选——宗奇,听说你们数学系里有个不错的女孩子,叫做林朝阳是不是?」
刘宗奇点头道:「是啊,我同学。」暧昧地笑。「怎么,你对她有兴趣啊?那恐怕有点困难喔,听说她不太喜欢男生,不少外系的向她示好过,都被拒绝了。冰山美人的外号从此不胫而走。」
李慕恩不答话,只笑嘻嘻地转头,再道:「江,音乐系的女生气质好又漂亮,你在里头应该很吃香吧。」
江云冰冷冷哼了声。「那不关你的事。」
李慕恩丝毫不以为意地道:「我系上的女生就不推荐了,我想你们大概不会喜欢手上随时沾满油彩,个性又怪得不像话的女孩吧。」
刘宗奇耸耸肩。「那可不一定,说不定我就喜欢那样的女生。」
孔令维插进来说:「嗯,我想你应该来者不拒的情况比较多。」
刘宗奇横眉竖眼地捶了他一记。又回到校园美女的话题上。「真要说起学校里的女生,企管系的系花不知道你们看过没有?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如果要票选校花,她一定高票当选。」
李慕恩颇感兴趣地说:「你是说……龚千雅?企管二的?」
刘宗奇猛点头。「对,就是她,她真的满漂亮的。」
孔令维笑说:「事实上,我认识她,她是小宝以前室友的同学,不过现在好像搬到新生南路那里的单人学舍去了。」单人学舍是校外人士建的宿舍,一人一房,专门提供给女学生承租。
李慕恩击了下手掌。「这样吧,既然大家都在大喊无聊,那么我们来打个小赌如何?」
其他人不置一词地听他解释。李慕恩说:「我们来赌,看谁敢到她窗子底下大喊一声『我爱你』。」
「听起来满丢脸的。」刘宗奇说。
孔令维带著好玩的心态说:「我可以叫小宝帮忙打听看看她住在哪一间房间。」
「赌注呢?」刘宗奇有点迟疑地问。
「一个月份的早餐加上整理房间,如何?」李慕恩提议。「问题是,谁敢?」虽说他是提议者,不过这样做真的是满丢脸的,而且有点幼稚。
但接下来却没有人接话,直到一个冷冷淡淡的声音响起。
「没人敢吗?那么我就是第一顺位了,应该不需要再怞签吧。」江云冰说。也许他真的是太浮躁了,需要一些刺激的事才能抚平他心中那份难以言喻的不安。
他站了起来,走向门口。
「我该去练琴了,问到寝室号码以後通知我。」
其他三人面面相觑。许久,孔令维说:「他最近有点怪。」
刘宗奇与李慕恩也同意地点了点头。
三天後,江云冰站在四层楼高的女子学舍前。在看见那扇窗探出一个人影时,便豁出去地大喊:
「玛格丽特,我爱你!」
呃……?!
郎彩错愕地瞪著双眼,看著楼下巷子里,那个穿著白上衣,仰著头对她大喊的男生。
两人四目相对的片刻,宛如黑夜与流星的邂逅。
短暂却永恒。
她发誓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无法明白他怎么会在她窗下来这么一段?是恶作剧还是怎么样?
她,郎彩,洋名是叫做玛格丽特没有错,与窗下的他眼对著眼瞪著对方许久。
其它原本已经熄灯的房间,窗户一扇扇地亮起。似乎也被楼下这小小的蚤动给惊醒了。
难不成……真是个仰慕她的男生?
很有可能唷。
毕竟她郎彩是这么地可爱、这么地古椎。也许他们曾经修过同一堂课,只是她没注意他而已。
愉快地,她朝下挥挥手道:「安东尼,你快走吧,别学罗蜜欧那一套,那是没有用的。」
但楼下的男生双脚似是被钉在地上一样。
江云冰瞪著她那头乱糟槽的发,有点儿怀疑起刘宗奇他们的品味。
这位「玛格丽特」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个美女呀。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这情形虽然有点奇怪,不过……好浪漫哦。郎彩趴在窗口,笑嘻嘻地看著那不相识的男生。月光洒在他仰起的脸庞上,距离一层楼高,使得她那号称二点零的视力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有一张很俊的脸。
情绪有点亢奋的,她将手放在嘴上,送了给甜蜜的飞吻给他。
「晚安,下个礼拜我有空,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今晚就很抱歉了,要私奔,下回请早。今晚她已经和维多利亚女王有约了。唉……实在是没有写报告的天份啊……
江云冰头皮顿时发麻起来。愈想愈不对劲。但探出窗口的人头是愈来愈多了。只得抛给上方那位茱丽叶最後一眼——奇怪的一眼,他快步离开小巷。
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龚千雅在半小时後才回到学舍。但女子学舍里灯火通明,原本这时候该上床睡美容觉的几名楼友,竟然都还清醒著。龚千雅有些讶异。
发生了什么事呀?
没有回到自己的寝室,她敲了敲隔壁二一三室的门。
正在与湖滨诗人约会的郎彩头也不抬地喊道:「再等一会儿,现在没空!」
龚千雅只好停止敲门,迳自打开没有锁上的门,往小房间里梭巡一圈後,在床铺上坐下来。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到了第十五分钟时,龚千雅忍不住了。她摊在床上。「彩,我想睡了,消夜如果冷掉,你就将就著吃吧。」
听到「消夜」两宇,正在前线奋战的郎彩立刻丢开柯立芝老兄,投奔向食物的怀抱。
龚千雅哈哈一笑。将装有卤味的塑胶袋递给她。
郎彩跳上床,饿死鬼般的扳开免洗筷,向卤味进攻的同时不忘饮水思源,赞美一下——「千雅,你真是一位好妈妈。」
龚千雅瞥了她一眼。「妈妈?」
率先吃掉一大块百页豆腐。「衣食父母啊!给衣服穿的是爸爸,给东西吃的是妈妈。你好心照顾我的胃,当然就是一位好妈妈喽——来,吃一片香菇。」
「算你会掰。」龚千雅张嘴吃下香菇,瞪她一眼。「还是不吃香菇啊?」
「就叫你不要破费咩,香菇贵得要死又不好吃。」说著,再夹起半朵送进她嘴边。「张开嘴,啊。各人造业各人担。」
吞下香菇後,龚千雅道:「总有一天,我会叫你吃下一大堆香菇、青椒和红萝卜。」没见过这么嘴馋,却又这么挑食的人。
咽下一嘴粉丝後,打了个嗝。郎彩苦著脸道:「不要啦,香菇让我想吐,青椒使我过敏,红萝卜会让我变成兔子眼睛,粉可怜的耶。」
龚千雅翻了翻白眼。「还有没有什么更具说服力的没有?」偏食就偏食,还扯那么一大堆。
藏在蓬松头发里的圆圆小脸霎时放出万丈光芒。「还有啊,千雅你是最最最善良的好人了,绝对不会逼良为娼的。」
「你在说什么呀?」真会把她给气死。
「啊,喔哦,说太快了,是把人给逼上梁山啦。」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作势打了郎彩一拳,龚千雅笑到肚痛,她侧过身抱住肚子。
圆圆的小脸宠物般在她肩膀上蹭了蹭。「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谄媚大王。」龚千雅娇嗔道。回过头来捏住郎彩圆圆的脸颊。
郎彩夸张地挤出一滴眼泪。「痛啊,别捏。」
「我根本没出力。」龚千雅早已识破她的伎俩。但还是松开了手。
柔了柔脸颊。郎彩笑嘻嘻地道:「碰不得,碰不得的,我这脸皮薄得跟馄饨皮一样,你可别当成水饺皮柔来捏去。」
「是哦,你最娇贵!」
「哈哈,正是温室里一朵鲜花。」
「不正经。」
「错,是没神经,哈哈哈。」
龚千雅再度笑出声。「你今天晚上怎么这么亢奋啊?」赶报告赶到脑袋出问题了吗?还是肾上腺素分泌失调?
谈笑间,卤味已然灰飞湮灭。
「哈哈。」郎彩将筷子毁尸灭迹,丢进垃圾桶後,兴奋得眼睛都亮起来了。「我跟你说唷,今晚有人来跟我告白耶。」
「哦。」龚千雅很感兴趣地问:「是谁这么有眼光?」
「有眼光呴。」郎彩愉快地仿效先前在窗底下喊话的那个男生。「玛格丽特,我爱你!」再度眨了眨眼。「很有趣吧。」
「是很有趣。」尤其是郎彩那张活灵活现的脸,更是有趣极了。
郎彩的头发有点自然卷,加上发量多,因此感觉起来份外蓬松。她的头发长度大约在肩线左右,当她没将头发束起来时,看起来会有些凌乱。再搭上她那张圆圆的小脸,感觉起来实在可爱极了。看起来就好像……她家养的小型犬——哈利喔。
郎彩有一张小狗般可爱的脸。个性俏皮得紧。龚千雅觉得跟她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都好开心。能有这么棒的一个朋友,她觉得很荣幸。
喜欢郎彩可以有一千个理由,至於第一千零一个理由则是——她们有著相同的英文名字。
她们是大一修同一门通识课时认识的。
那门课的教授喜欢点学生的英文名字。她还记得那门课上总共出现了三个乔伊斯,四个依莎贝,五个阿曼达。
因此会有两个玛格丽特似乎也不怎么稀奇。
不过在那之前,她还以为只有乔治和玛丽才是菜市场名哩。看来一点都不是那么一回事。这年头连菜市场名都文雅起来。
话匣子一开,郎彩便停不下来似的,叽叽咕咕地向龚千雅描述先前那窗下告白的浪漫情事,当然其中还加入了不少自己喜欢的调味料。
於焉,一盘热热闹闹、五味杂陈的菜便端上了龚千雅面前。她尝了一口,笑著对郎彩说:「味精似乎放了太多。」
郎彩这才稍稍收敛,装腔作势地撩撩头发。「没办法,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有人向我这么赤果果地告白——对我耶。」眼神有点梦幻的。「哦,安东尼……」
龚千雅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玛格丽特。」
「有。」郎彩反应迅速的举手。
是了。这就是龚千雅的疑问。「大一上那堂通识课时,你怎么确定教授是在喊你?」而不是喊她?
郎彩低声笑道:「因为你经常跷课,不在现场,你忘了吗?」
龚千雅点点头,笑著接受了这个答案。「没错,我不在现场。」经常,不是总是啦。
两个人不知道聊了多久,直到龚千雅开始打呵欠。
郎彩突然从床上惊跳起来。「惨了,我的报告!」
龚千雅挥挥手。「加油,床借睡一下。」闭上沉重的眼皮。自在地睡在郎彩凌乱的床铺上。
瞪著才进行到一半的报告。郎彩哭丧著脸。看来今晚是不用合眼了,呜呜呜,周公老伯,对不起,她要爽约了……
果然弄错了。
江云冰和刘宗奇一起站在管理学院的门口,看著自他们面前走过去的龚千雅。
这位传说中的系花有著一头削薄的直短发,明眸皓齿,身材修长窈窕,脸上挂著自信从容的表情。全身上下,完美得丝毫不像前天晚上探出窗口的那个女孩。
「弄错了。」他讪讪地承认。
刘宗奇笑笑地搭著他的肩。「没关系啦,你的失败就是我们的快乐——呃,我是说……失败为成功之母,你还可以再接再厉,再来一次。」
「没兴趣了。」他拿开肩膀上的手。视线随著龚千雅行走的方向望去。
然後,极其突然的,他又别转过脸。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郎彩正朝著龚千雅快步地走来?「千雅——」视力极好的她,立刻看到站在距离她们不远处的两个男生。
她顿时兴奋得脸都红了。
「安东尼!安东尼!」拖著龚千雅的手奔向苏格兰的小山丘上。
江云冰扯了扯呆楞住的刘宗奇。「我们走吧,没什么好看的了。」
但还是晚了一步。
「安东尼。」郎彩气喘吁吁地跑到江云冰面前。
「安东尼?」刘宗奇和龚千雅各自带著不同的好奇打量著郎彩和江云冰。
江云冰和郎彩也打量著对方。
她有极好的视力,因此看过一眼就认得出他。
而他有著极尴尬的回忆,因此也很难忘记她——以及她那头蓬松得不像话的头发。
两个人又发现,前一夜其实还是没有看清楚。
他的确如记忆般好看没有错,但在大白天里,他看起来好高贵哦。举手投足与表情都带有一种贵族式的气息。
而她,也许他的记忆还是有些模糊了。因为记忆之中,她的头发似乎还没有现在这么蓬松,是因为风太大,吹乱了的关系吗?
她圆圆的脸蛋藏在那堆头发後面,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一只宠物狗引只差没吐著舌头向他要骨头——但也相去不远了。
气息总算平复过来。郎彩笑得好灿烂。「哈罗,安东尼。」
文学院就在管理学院旁边,因此她跟龚千雅总是约在两个学院之间的回廊碰头。她从来没有在这附近看过他,因此很容易认为他可能是特地到这里来等她的……可能吗?
见他没反应。郎彩伸出一只手在他脸前晃了晃。「还记得我吗?我是你的玛格丽特呀。」
她脸上的表情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淘气吗?是有一点。但好像又有一点故意,却又还不到恶作剧的程度。
江云冰素来是冷静自持的。然而此刻却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只好尽量维持面无表情的样子,假装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然而……
「安东尼?」刘宗奇模模下巴,颇感兴味地看著郎彩那一头跟小甜甜有得比的蓬松头发。半调侃地推了推江云冰。「怎么样,你要不要解释一下,你是怎么认识这位小甜甜的?」
江云冰下巴的线条更形僵硬。「不要。」他简短地丢下一句,转身便走。
「哗。」郎彩圆圆的眼睛瞪得好大。「很酷哦。」
一直站在一旁观察的龚千雅附议:「的确是满酷的。」可是跟郎彩前天晚上叽叽咕咕向她形容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啊。郎彩怎么会觉得这位安东尼很浪漫呢?至少她就不这么认为。
刘宗奇微笑地看著这一高一矮、一个美女一只宠物——呃,像宠物小狗的圆脸女孩,友善地伸出手。「你们好,我是数学二的刘宗奇,一起吃个饭好吗?」
「你请客?」郎彩兴奋地问。
龚千雅则狐疑地打量著他。
「当然。」他海派地说。
「那就走吧。」郎彩高兴地转著圈。「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
看著郎彩快乐得像要飞上天的样子,刘宗奇想笑之余,忍不住也有点疑惑起来。这宠物……呃,这个像小狗的女孩,是不是很容易被取悦啊?瞧她乐的……刘宗奇还是第一次看见真有人会高兴到手舞足蹈的。一点儿都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似是看穿了刘宗奇的疑问。
「是的。」龚千雅点头说。因为刚刚认识郎彩时,她也有相同的疑惑。
刘宗奇诧异地看向她。
龚千雅神色自若地道:「既然有人出钱,那就先谢了。不过……」
「不过什么?」好奇地追问。
龚干雅扯了扯嘴角。「不问电话,不要地址,不查生日,不等何时有空。」
「你的『四不』规矩吗?」是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不少追求者。
「没错。」她是可以顺便当一下陪客。反正她本来就要和郎彩一起去吃饭。但是再多就不行了。她最受不了讲没几句话就向她要电话的男生。
刘宗奇平淡烦闷的大学生活,突然间,意外地插进了一段不寻常的乐章。看著龚千雅自信亮丽的脸庞,他扬起嘴角。
「我要吃炸猪排、烤马铃薯、漂浮冰淇淋……还要一个特大号的海陆潜艇堡……」既然有人自愿请客,郎彩已经不客气地设计起中午的菜色来。
「你的食量这么大?」刘宗奇讶异地问。
个子不怎么高大的郎彩扬起头。「这还只是前菜呢。」顿了顿。「我可以把你当成要追求千雅的凯子哥吗?」
「我叫刘宗奇。」他耸了耸眉。
「哦,刘宗奇,我先告诉你喔,我是千雅最要好的朋友,你知道的吧,讨好我就等於讨好千雅喔。」狡黠的表情再度一闪而逝。
龚千雅也不阻止她,只是微笑著。很纵容。
刘宗奇并不正面回答,只是笑了又笑。「是吗,那么我知道了。」
不知怎地,他有一种预感,以後的日子似乎再也不会无聊了。
光是眼前这位狮子狗小姐本身,就有一箩筐的笑料。
他几乎等不及把她引荐给他那群死党了。
只是不知道……事件的男主角——安东尼——会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