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天香!」
沈灿灿提着超美形的便当袋来到学生会,不意外又撞见王天香霸占学生会长的桌子吃便当,笑嘻嘻的也拉了把椅子坐下来一起吃。
「我就知道妳在这里,连我们学生会长都不只一次怀疑,妳之所以肯加入学生会,就为了有个地方方便吃午餐。」沈灿灿像只喜鹊似的吱吱喳喳,也不在乎王天香有没有反应,「对了,妳今天吃什么菜,看起来好丰盛,总共几道菜?」
面对这么热情开朗的人,不响应她似乎显得太没人性?
「两道。」
「什么?才两道菜,看起来却这么丰盛。」
「一道『茄子烧肉』,有茄子、洋葱、猪肉片;一道『照烧素山药』,有山药、西红柿、秋葵加白芝麻。」
「听起来简单,看着却胃口大开,我可以试吃一点吗?」
「好。」虽然觉得她很怪,天香还是答应。
沈灿灿也贡献出家里帮佣做的豪华牛小排便当,与她交换菜色吃。
「天香,妳为什么常常自备便当?」
「懒得去外面吃。」细嚼慢咽的品味五谷米饭的天然甘香,她懒得撒谎。
「我们学校的学生餐厅算是有名的好吃,我看到王定功往那儿去觅食。」沈灿灿纯粹是想跟她哈啦才自备便当,以免找不到话题。
王定功则是每到午休时间便自动让出桌子的学生会长。
「反正我妈喜欢做便当,做一个与做两个没差别。我可以不要再回答任何问题了吗?」若不是母亲每天提醒她要微笑,不要太拒人于千里之外,王天香真的只想宅在家里当宅女,即使她并不沉迷网络世界。
沈灿灿一样笑得甜美可人。「OK,我们像淑女一样专心用餐。」
淑女?好古老的名词呀!天香耸耸肩,不管了,可以安静吃饭就好。
沈灿灿却好迷这样冷冷的、酷酷的王天香。
从进入H大学开始,迎新会那天她最注意的不是差点引起女生暴动的王定功──传言是tw最大富豪,「新鼎集团」的皇太孙──她注意到的反而是一心一意想将自己隐形的王天香。
明明生得国色天香,五官十分精巧,气质绝对梦幻,却好像自己长得像恐龙妹一样似的,只想不引人注目的混到迎新会结束。直至同窗一年之后,沈灿灿才知道,她根本不想参加迎新会,是她妈妈逼她来的。
结果迎新会当天,姓王的都会被拉出来与王定功攀亲带戚一番,包括王天香在内,结果当然不是姓王的就与王奇川有关系,在tw,王是大姓之一。
王定功看着一脸不情愿的王天香,故意揽住她香肩,很跩的说:「可惜同姓不能结婚,不过,我不介意娶妳当二房。」
一片哗然。
王天香笑了,冷冷的表情瞬间变得妩媚多情。「我个人意愿是比较想当情妇,记得把你爷爷介绍给我!」
又是「哗」的一声,不想出名的王天香被每位新生和老师记住了。
另一位美女新生郑可可,语带不屑的呛道:「妳真当自己是国色天香吗?」
「我是天香非国色!名字是父母取的,我也很无奈。」
「妳可以去改名啊!」纯属挑衅。
「妳也一起去改掉跟可可-香奈儿一样的名字?!」脸上表情高深莫测。
「我妈是贵妇,而且是香奈儿迷,不行吗?」
「我爸最喜欢『国色天香』这种老成语,没办法。」
「妳爸爸……哼哼!」
郑可可只是冷笑。若非自己也有很大的弱点怕人戳破,她已摊开来说王天香的爸爸抛弃她们母女十年了。
就这样,王天香与郑可可莫名其妙的结下梁子,除了当事者,别人都丈二金刚模不着头绪。不过也因如此,这一届的新生很快有人窜红。
包括沈灿灿,「英展科技」的千金,身价令人眼红。
郑可可的母亲经营五家有名的餐厅与酒吧,号称餐饮界女强人,又是香奈儿的爱用者,容许女儿开名车、戴钻表、一身名牌服饰,几乎压倒高二届的学姊「温大小姐」温紫容的丰采。
相形之下,国色天香的王天香低调得令人同情,妈妈只是一名国中音乐老师,常常自备便当,虽不好以「穷酸」名之,但实在激不起野心人士的追求。幸好,这正是王天香想要的。
即使H大学传言有全国人数最多的富家子女入学,许多平凡学生也梦想「飞上枝头」或「少奋斗二十年」,说真的,有福可享,谁不想?
但毕竟大多数人都是抱着脚踏实地的平凡人理念来求学,那些富豪子女其实也很容易自成一个个小圈圈,彼此井水不犯河水,除了功课上、社团活动的良性竞争,倒也相安无事。
沈灿灿一直很努力与天香做朋友,她父亲沈雍为不断告诫子女不准端出有钱人的架子,因为有钱的不是他们,她也不当自己是千金小姐,想要额外的零用钱,还得去父亲身边当小妹打工哩!她积极、乐观、开朗,人见人爱,漂亮有主见,唯独王天香很难结交,她更想将天香拉入人群中,免得毕业即失业,成为真正的宅女一枚,实在太浪费与生俱来的国色天香了。
直至大三,她与天香才算得上是「谈得来」的朋友,这般伟大的成就实属不易,沈灿灿好敬佩自己喔!
「天香,妳有没有喜欢的男生?」沈灿灿主动泡来两杯绿茶,一边喝茶一边哈啦正好。
「没有。」
「也对。」像她都来来去去与三名男生试着交往过,虽然无法更进一步,但身边桃花不断,不像天香,零绯闻。「妳下了课不是直接回家便是窝在学生会免费上网写报告,偶尔还兼休息室睡午觉,就算我是男生想追求妳,也要妳肯停在我面前让我追呀!」
「我不是同性恋。」很认真的表情。
「我、也、不、是。」咬字异常清晰,沈灿灿目光炯炯,朗声宣布,「我知道了,学校的男生太幼稚,妳喜欢成熟一点的男生。天香,反正下午没课,我们去士林官邸寻幽访胜吧!」
人来疯也不该这样吧!自己突然下结论与做决定。
天香很想装作没听到,可是人来疯的不只一个,吃完午餐回来的王定功,耳尖的刚好听到「士林官邸」四个字,大喊一声:「我也要去!」
天香松了一口气。「太好了,灿灿,就由王定功陪妳去寻幽访胜,我要回家了。」将绿茶喝完,不可浪费。
王定功与沈灿灿在她头顶上方做一场诡异的眼神交流,她没瞧见,否则一定会很担心自己被这两人给卖了。
「天香,妳一定要救救我!」王定功见她想走人,立刻像哈巴狗一样两手趴上她后背,只差没「汪汪」两声,死巴住不放,没一点学生会长的形象。
沈灿灿偷笑不已,尤其见天香脸都绿了,实在好好玩。像天香这般冷淡寡言的女孩子,最招架不了热情到厚颜不顾形象的怪胎。
即使在一般人眼里,王天香比较怪胎。
「放开!」
「不放,除非妳答应一起去士林官邸,否则我就像背后灵一样缠着妳不放,妳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
「灿灿陪妳去。」
「她不行,不够分量,只有妳才帮得了我。」
沈灿灿抗议。「会长,你说话这么直,太伤我纯洁少女的自尊心。」
王定功一搭一唱。「因为对手是温大小姐的妹妹温紫翎,妳太过于『温良恭俭让』。她不会相信妳是我的正牌女友,只有国色天香一出马,才能教她羞愧得自动退出,不再死缠着我。」
沈灿灿一脸恍然大悟。「不错嘛,温紫容是大美人,温紫翎是娇小玲珑的小美人,她敢倒追你,勇气可嘉,你何不给她一次机会?」
王定功一副没得商量的表情。「我讨厌讲话嗲声嗲气的女孩子。」
「会长,你真是个怪胎,嗲声嗲气的女孩子都很会撒娇,你们男生应该最抗拒不了这种必杀技。」
「那种撒娇都是有目的,并非真正的温柔。」
「既然你不喜欢这型的,那也没办法了。」沈灿灿走到王天香面前,代为求情,「天香,妳就可怜他,帮他这一次。」
「不要。」天香冷哼。「他可恶,不可怜。」
沈灿灿瞧了瞧王定功一脸跩样,点点头。「他演可怜虫实在演得不像。」
王定功抬眼瞪她三秒,又低声下气对天香说:「这样吧,我跟温紫翎说了要带正牌女友去士林官邸散心,只要妳肯陪我去逛一圈,接下来一个月,我当免费司机接送妳上下学。」
沈灿灿露出一脸看到「大奸臣」的表情。美其名是自愿当一个月的司机,说穿了也是做给温紫翎看的,不上演「温馨接送情」哪算是男女朋友?
千算万算都是为了自己,竟还有脸邀功?
如此奸猾的男人绝非良配!沈灿灿庆幸自己不迷恋王家的富贵荣华。
王天香想了想。「好吧!一言为定。」她不在乎偶尔被利用,只要其中的「好处」有她需要的。她刚好搭捷运搭腻了,有人接送不错。
「天香,我可以买部车送妳,让我们的『奸情』更像那么一回……哦!」王定功刚稍微放开她,马上被她一拐子撞在肚月复上,痛得弯下腰。
「你的嘴巴好臭!」
「妳……妳居然敢打全国女大学生的白马王子?!」
王天香的回答是附送一脚跟踩在他脚板上!
啊~~
学生会在杀猪?!
偶然经过学生会办公室的同学都好迷惑哪!
***
到底为什么他会站在这儿,做这种蠢事?
沈云从的本性十分执拗、冷酷,教他感到不耐烦的人或事,都会不客气的摆出厌烦之色。这可以归咎于他才二十六岁,不够沉熟圆滑。
但他实在很不耐烦,非常后悔答应世伯的午餐之约,结果根本摆明了想把女儿介绍给他,还教他拒绝不了的带王润玉来士林官邸走一走。
此时盛开的玫瑰园,是蒋宋美龄生前最爱的花园。无疑的,王润玉对于繁花盛景完全没有抵抗力,娇声嗲声嗲气的说:「当女人该像宋美龄一样,一生富贵荣华不坠,令女人称羡。你以为呢?」
沈云从注视着她那张俏丽明媚的脸,一抹嘲讽闪入眼底。「可惜我不认识几个达官显贵、将门虎子,没办法推荐妳去当他们的宋美龄。」
王润玉娇嗔地瞅着他,「我的意思是,当女人要有选对男人的目光和智慧,像我妈,过得幸福、娇贵。」柔情款款的秋波媚眼停在他脸上。
他真的好帅!一头乌黑微鬈的浓发,一张五官分明的酷哥脸庞,眼眸深邃有神,刚毅的下巴富有个性,好一位卓尔出群的青年才俊!
习惯了被女人盯着看,一脸做作的娇笑,沈云从扬起浓眉,实在对王大小姐感到失望得很。
「当个好命女的确轻松,只须挑对绩优股的赚钱机器,就可以一辈子不必工作,只要专心当个贵妇就好。」
「这有什么不对?大家都是这样。」王润玉笑得那么无辜自然,她身边的贵妇名媛莫不如此,即使少数有在工作,也都是玩票性质的从事与时尚流行有关的工作,一样睡到早上十点起床,下午两点上班,晚上跑趴。
「简直与吸血鬼没两样!」沈云从一针见血的说。
「什么?吸血鬼?」王润玉花容失色。
「不工作养活自己,只想吸食别人的血汗钱,挥霍打扮自己,不是吸血鬼是什么?哦,也可以称为食人族。」
「食人族?」她听到的是人话吗?
「我最讨厌立志当吸血鬼或食人族的女人,既然要求男女平等,就跟男人一样每天工作八小时到十二小时,嗯,我欣赏有骨气、有能力的女人。」沈云从的冷眸如剑,射得王润玉的芳心碎成片片。
他怎么可以对娇贵的名门千金说出这么无礼、过分的话?有骨气、有能力的大男人,会觉得让女人养尊处优的过一生是他的骄傲!
她怎么可能每天工作八小时到十二小时?上天让她生在王家,是她前世积了德,这一世是来享福的,岂能辜负上苍的眷顾?
沈云从继续向她鼓吹「努力工作养活自己」是做人的基本道德,王家事业体系庞大,她不帮着分忧解劳实在说不过去,可惜了她生在王家,明明有那么好的发挥空间,当个女强人才不枉费老天爷的恩赐……
王润玉几乎要尖叫着叫他闭嘴!
她是金枝玉叶、名门闺秀、豪门千金,他搞清楚没有?
罚他写上一万遍,从此牢记在心。
沈云从执拗的个性会强迫她非接受他的「真理」不可,眼见她脸上的微笑愈来愈挂不住,高雅的气质即将崩盘,他更要再接再厉,亲眼目睹优雅、完美的名媛千金当场发飙、抓狂,也是一种无上的乐趣。
「除非丧失工作能力,否则,当吸血鬼是可耻的,当食人族魔女是该被放逐的,我绝对瞧轻这类女人。」沈云从毫不留情的诘问道:「王小姐从大学毕业快两年了,在『新鼎集团』的哪个部门发挥所长?」
「我……」我怎么可能去工作?我又不缺钱!王润玉深呼吸,再深呼吸,忍住没有怒吼而出。
这男人怎么这样不识相的咄咄逼人?好命女不必工作,碍着他了吗?每个月有百万元的刷卡额度,还需要做什么工作?他不晓得一个女人要维持「完美」,保养和上才艺课的行程可是排得满满的,比上班族更忙。
她是完美的名媛,不是廉价的俗女。
这种小家子气的男人,怎配得上她?
人呀!要与同阶层的人在一起,才自在、舒服。
王润玉此时此刻更信服母亲的至理名言。
她微微一笑。「我不是一般的女人,请你不要以同等级的眼光看待我。」
沈云从淡应一句。「吸血鬼与食人族的确与一般人不同等级。」
「你……」她不敢相信,「你不晓得我是谁吗?」有长眼睛的男人都知道爱慕美女,更遑论她的身家背景,想高攀她的男人可以绕台北一圈了。
只有他,尽挑不顺耳的话说。
「妳是谁,重要吗?我知道妳父亲是谁,妳祖父是谁,这才是重点。」
「你明知道我是谁,还……」
他瞪她,神色陰沉。
这女人一点自尊心也没有,只想一辈子活在父祖的余荫下,尚且洋洋自得。
王润玉暗暗咬牙,假装漫不在乎地甩甩头,明曈映入熟悉的挺拔身影,教她一怔。「定功,你怎么会来这里?还带她……一起来。」
王定功,王家硕果仅存的唯一嫡孙。
沈云从好奇的却是他身旁的女孩子,在惊艳的一瞬间,隐约闻到一股淡淡的清冽香气,是玫瑰花的气息?不是。
他细看她的相貌,一张太美丽的脸,一双太冷然的眼,如此强烈又如此突然地烙印在他的脑海深处,他目不转睛的望着她,顿时觉得目眩神迷,难以呼吸,紧缚着他的心灵神魂。
这样的邂逅,是偶然吗?
这只是一瞬间的深刻悸动,没人注意到,除了沈云从自己。
王定功嬉笑道:「老姊,妳弟弟我的桃花太旺,实在吃不消,只好带国色天香来这里晃一晃好教迷恋我的女孩子相信我有正牌女友,自动知难而退。」
「荒唐!」王润玉拧眉。竟敢当众叫她「老姊」,回家等着被妈训话。
「国色天香?!」沈云从英眉纠结。他在哪儿听过?
王天香被他盯得呼吸一紧,「我是天香非国色,姓王名天香。」这男人真讨厌,看人的眼光非常盛气凌人。
「我是沈云从。」他锐声道。
沈云从是什么碗糕?她应该如雷贯耳吗?
王定功抬手轻触她的颊,「沈云从是沈灿灿的大哥啦!」语音体贴。
「什么?」王天香把凤眼撑到最大,「一点也不像!」
就算是也别说出来呀!王定功翻个白眼。
「王天香,妳太没礼貌了!」王润玉淡声教训。
天香自负地仰首。「王司机,我要回家了。」
「是,我的皇后娘娘。」王定功乖乖答应,乖乖带她往停车场方向而去。
对自己的父母都没这般百依百顺的王定功,居然乖乖被天香牵着鼻子走!
「这算什么?他是在做什么?」王润玉真是看不下去。
沈云从抚额,蓦地笑了。
原来,她便是父亲口中的国色天香,王天香。
这可有趣了。
***
「岚」,有名的酒吧,一个安静的角落。
为了让女儿见识一下夜店生活,沈雍为决定带儿女一起过来。沈灿灿坐在吧?看帅哥表演花式调酒,乐得像个小孩,父子俩则坐在角落喝酒谈心。
「爸,我见到国色天香了。」沈云从轻晃一下酒杯,淡淡地说。
「真的?在哪里?」沈雍为下颔一凛。
「在士林官邸,和王润玉在一起的时候。」
「是巧合吗?」
「王定功带她过来的。」
「真是奇了。王定功应该晓得王家有意将王润玉介绍给你,却带着王天香出现,他纯粹只想当个『破坏王』吗?」与儿子酷似的利眸闪过若有深意的星芒。
沈云从沉吟不语。
「她果真是位国色天香?」沈雍为磁性的嗓音很迷人,在「英展科技」的女性员工心目中,他是比儿子更受青睐的中年绅士。
相形之下,沈云从的声音冷漠,正看侧看都有点严肃的样子。
「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我看她是名副其实,一见倾心,我不曾这样子。」深邃有神的眸光里闪过一丝异彩,小心不流露出翻腾不已的思绪。
「云,你对国色天香一见钟情?」做父亲的瞇起眼。
「很心动,还在考虑该不该展开追求行动?」
「真是糟糕。」
「爸,你反对我采取行动?」
「你知道王家打算把你和王润玉凑成一对……」
「我对王润玉很反感,她对我应该也没好印象。」沈云从面无表情的说。
「你做了什么……算了,不用问也知道。」沈雍为在心里叹气。这个儿子最像他的一点,就是对没兴趣的人可以冷酷到底。差别在于他够圆滑了,不轻易伤人,沈云从还太年轻,忍耐力差一点。
「王润玉是条件极佳的联姻对象,说起来,是我们高攀了。你若不愿意,我当然不勉强,上流社会不需要再多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
「你不赞成我去动王天香?」沈云从不让他模糊焦点。
沈雍为叹气。「孩子,我不曾对你隐瞒我的过去,你明知她是……」
「爸,你对何女士一直念念不忘吗?可是,妈去世很多年了,你不曾采取行动,我以为你终究对不成熟的初恋释怀了。」
「我不能做任何事,因为她一直没有离婚。」
「你没有去找过她?」
「有,她很真诚的恭喜我成功了,只是,那云淡风轻的表情……彷佛我只是她遥远记忆中的某位朋友。」
「她不后悔自己当初选错人吗?毕竟她的丈夫抛弃了她们母女两人。」
「云从,夫妻之间的事,旁人是无法插嘴的。」
「所以,爸,你只好放弃了?」
「我必须尊重她的想法。」
「我可不管那么多,我想要王天香,我一定会让她变成我的!」
「你这么做会让事情变得很复杂。」
「只要王天香本人不复杂,其它的我有信心克服。」
「云,不要太一厢情愿,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
「当然,我会把它变成两个人的事。」
沈雍为一脸的不敢茍同。他只怕事情会演变成两个家庭的事。
但「人不疯狂枉少年」,年轻人哪听得进去许多忠告?人家女孩子还没答应让他追求,他已自信满满、势在必得,谁此时泼他冷水不啻自讨苦吃。
沈雍为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即使伤过、痛过,但从不后悔爱过那么一回,因此他从不干涉子女谈恋爱。
「爸,哥,」沈灿灿端着一杯颜色漂亮的调酒走过来,舒展的眉眼漾着笑。「有格调的酒吧,连调酒师都好有型!还有,我问调酒师才知道,这家店的女老板是郑如咏,我班上的名牌拥护者郑可可的妈妈,也难怪她每天都像只骄傲的孔雀展现美丽的羽衣。」
沈云从看一眼她身上穿的彩色几何图纹V领纱质洋装,令人眼花撩乱的程度也不比孔雀逊色多少。
「看了眼睛好酸。」不客气吐槽。
沈灿灿却以为兄长认同她说的,「没错,每天看郑可可花枝招展的俏模样,打扮差些的女同学不只眼睛酸,心更酸。」
「包括王天香在内?」沈云从顺水推舟,想多了解一点天香的事。
「天香?」沈灿灿的嘴角扬起大大的笑容。「说来也奇怪,打从一入学郑可可就好像与天香犯冲,喜欢故意挑衅,每穿一件新衣非炫耀给天香看不可,问题是天香总是一副『妳在干嘛』的无聊表情,丝毫不懂郑可可的炫耀心态,反而让郑可可气得要命。」
「这位国色天香真有意思!」
「哥,你有见到她吗?」看他点头,沈灿灿兴奋得好像是自己相亲成功。「她长得真漂亮对不对?不用刻意妆扮就轻易击败郑可可那种人工美女。只可惜,天香简直是个宅女,一点也不喜欢抛头露面、争奇斗艳,所以,我便打消把她介绍给大哥的念头,你们太不相配了。」
「是我配不上她,还是她配不上我?」眼神犀利。
「当然是她配不上你,你是我英明睿智的大哥耶!」沈灿灿偷偷在心里画十字、吐舌头。「哥,你是爸的继承人,少不了要交际应酬或坐着飞机四处拉生意,一个宅女根本无法配合你的脚步与生活步调,不配呀不配!」
沈云从冷哼一声。「算我禁不起妳的激将法,非将天香追到手不可。」
沈灿灿跺一下脚。「人家说的是实话,才不是故意激将。」
「把天香的手机、Email、地址告诉我。」
「哥,你存心吓跑女孩子吗?」忍不住翻个白眼,数落道:「今天如果有个不认识的青年才俊突然ds机约会我,或买束玫瑰花直接来我家敲门,我会当作登徒子想蚤扰我,直接请他吃闭门羹。」
「妳不是王天香。」沈云从不为所动。「把妳所知道的全告诉我!」
「爸,你看哥啦!」找长辈声援。
「灿灿,妳就告诉他吧!失恋,也是一种人生体验。」沈雍为是磨刀两面光,各赢得儿子、女儿的一记白眼。
沈云从拿到王天香的手机号码,立即发了一通简讯给她。
「哥,这一个月有王定功当她的司机,所以你不用跑腿献殷勤啦!天香的个性讨厌浪费,她一定会物尽其用的使唤王定功一个月,少一天都不行。」
「嗯,这种个性我喜欢。」
「你当然喜欢,很像你嘛!」吐槽,再吐槽。
沈雍为笑看他们兄妹斗嘴,聪明的做壁上观,刚好可以排除工作压力。
有儿有女陪在身边,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他实在不懂为何有些男人可以抛下年幼的孩子,与外遇的女人双宿双飞,照顾情妇的小孩比照顾自己的孩子多得多,都不会感到愧疚、遗憾及很深的罪恶感吗?
像这家夜店的女老板的情夫,王鼎杰。
将近十点,打扮得时髦娇媚的郑如咏,挽着王鼎杰的手臂到店里巡视,今天特例让女儿郑可可一道来,不知情的人会当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人。
从王鼎杰现身的那一刻起,沈雍为原本温和圆融的眼神瞬间变得犀利尖锐,像老鹰盯上猎物一般,毫不留情的瞪视着。
不善的眼神令人如芒在背,不只王鼎杰感受到了,郑如咏的眼尾余光扫到沈雍为脸上,也不由得笑容僵住,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有勇气过来打招呼。
「沈董,久违了!没想到你愿意光临我们这家小店。」郑如咏笑靥如花。
这个男人,沈雍为,知道她所有不堪的过去。
「郑老板客气了,如今妳已是餐饮界有名的女强人,经营的夜店十分出色,没来过的人还会被朋友取笑孤陋寡闻,于是带儿女来朝圣一番。」
「沈董太客气了。」呵呵娇笑。
场面话说得好听,其实心里各自清楚,对方有多讨厌见到自己,当然,除非因缘际会,自己也不想再见到对方。
不过,真是孽缘啊!沈雍为的目光分别落在王鼎杰与郑如咏的脸上,不明白自己这一生为何要与这一对狗男女纠缠不清?
王鼎杰当然也晓得沈雍为是何许人也,面色不善,眼神如冰。
妻子的初恋情人!哪个男人会高兴见到?
三位中年男女一样的面无表情,内心则汹涌如海,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灿灿,」郑可可故作娇媚的声音画破寂静,两眼冒出爱心的盯在沈云从身上。「这位就是妳大哥,他真的好帅喔!」
「请别对我哥流口水,他已经有喜欢的人。」沈灿灿朝他神秘地眨眼。「我哥的眼光可高了,非国色天香还看不上眼呢!」
「王天香?!」郑可可立刻现出罗剎面孔。
郑如咏闻言,嘴角一阵颤抖,驻颜有术的容颜甚至有些怞搐的危险。
「不行,我不准姓沈的追求天香!」王鼎杰变脸道。
「你不准?你是谁呀?」沈云从冷笑一声,明知故问。
「我是天香的父亲。」王鼎杰俊美的容颜与王天香有七分像。「天香是我的女儿,我不准你追求她!」
「太可笑了!」沈雍为的语气嘲讽,却又认真的说:「一个男人抛妻弃女超过十年,却在女儿交男朋友时站出来大声反对,真是可笑、可恶又可悲!没有尽到责任与义务,又凭什么声张权利呢?」
王鼎杰的脸色变得苍白。
「什么嘛,原来是这样子喔!」沈灿灿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大声道:「原来是郑可可的妈妈抢走了天香的爸爸,难怪郑可可在学校里老是喜欢找天香的麻烦,处处刁难天香,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天香的妈妈抢走郑可可的爸爸,结果是做错事的人反而比较凶耶!可怜的天香,为何要忍气吞声任人欺负呢?」
「我才没有……」郑可可的声势突然转弱,因为王鼎杰正瞪着她,连郑如咏也神色大变的看着王鼎杰,王鼎杰甩开她的手臂,大步走出夜店。
「鼎杰、鼎杰……」郑如咏害怕得连忙追出去。
郑可可愤怒的瞪着沈灿灿,却又很爱慕沈云从,不知该哭该笑还是该尖叫?妈妈是第三者,是有妇之夫的外遇对象,能怪到她头上吗?她也想要一个正常的家庭,可以带朋友回家炫耀的正常家庭,可是该死的,王鼎杰的老婆就是不肯离婚,硬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只要她的妈妈一天是王鼎杰的情妇而非妻子,她就不可能被豪门世家选为媳妇,不管她的妈妈多会赚钱,只有「淘金客」会想跟她结婚。
王天香,正是她的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