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干流理台最后一滴水渍,唐菲四处巡视工作了一个星期的美丽厨房,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真的很喜欢这间厨房。
“我回去喽,明天见。”拿起自己的随身包包,跟熊炜安道别,准备下班回家。
“时间还早嘛。”一听她要走,原本坐在沙发看CNN新闻的熊炜安,立刻站起来,心情开始烦躁,不想她这么早离开。
这几天只要到了她吃完晚饭要离开的时间,他的情绪会没来由的开始低落,胸口闷闷的。每当她前脚一离开,一种类似寂寞的心情立刻浮现心头,他不习惯这种怪异的心情,也不认为自己会寂寞,但事实就是事实,他想否认也否认不了。
“已经快十点,不早了。”
十点!这么快?!跟她在一起的时间过得特别快,总觉得不够。
他承认自己的个性有些孤僻,除非是很熟的朋友或家人,否则他宁可一个人独处,也不要半生不熟的人相伴。
但奇怪的是,他就是喜欢她这个半生不熟的人的陪伴。
她不多话,不会没话找话讲,却不会让人觉得闷,她的周遭有一种温暖的氛围,很舒服,他的心也会跟著平静下来。
他喜欢她的陪伴。
“呃……水果!”他开始找可以让她多留一会儿的借口,突然灵机一动。“我还想吃水果。”
“你吃了三碗饭,还有四分之一颗西瓜,你还吃得下吗?”会不会吃太多了?
“可以。”其实他的肚子已经很撑了,但是为了多留下她一段时间,他可以继续吃。
“你想吃什么?”
“水蜜桃。”看著她粉女敕的脸颊就联想到水蜜桃。
“现在不是水蜜桃的产季啦!”每次都跟她说要吃水蜜桃,现在是五月欸,她去哪里生水蜜桃给他吃啊?“啊,对了,我有买加州桃,要不要吃?”知道他爱吃水蜜桃,她还特地去市场找,买不到水蜜桃,只好买加州桃代替喽。
“好吧!”反正他的目的是留人,吃什么都无所谓。
跟著她走进厨房,看她从冰箱拿出两颗光滑的加州桃,清洗干净后再递给他,笑笑地说:“我试吃过了,很甜喔!”
“再甜也没你甜。”他轻声嘀咕。
“嗄?什么?”
“没什么。”他找张椅子坐下,咬了一口桃子,果然很甜,但是有点硬,不像水蜜桃,粉粉女敕女敕又水水的,就像她的脸颊。
“好吃吗?”
“没有水蜜桃好吃。”看著她的脸颊,一语双关地评论。
“水蜜桃季一到,我一定买一大箱回来,可以了吧?真不懂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水蜜桃?”还好他没有非水蜜桃不吃,否则他一年最多只有三个月吃得到水果。
“嗯。”他的嘴角勾著一抹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神秘笑容,任由她误解。他之所以独钟水蜜桃的真正原因,是他的秘密。
“对了,我可以要一小块地吗?”她的眼睛闪闪发亮,笑脸盈盈。
“地?你要地做什么?”盖房子吗?
“我想种香草。”他既然不吃葱、蒜,她只好以其他香草入味,但有些香草不容易买,还不如自己种来得方便,反正他家庭院的空地多得很。
“你要种在哪里?”
她兴奋地拉著他的手,打开落地窗,走到空地一角,放开他的手比划著大小。“这里。我不会占别太多地方,只要这么一小块就好,可以吗?”
握在手中的温暖,来得突然,去得更突然,他还来不及细细体会,又滑走了。
他愣愣地看著她用力挥动的小手,真想握住不放,但他不敢这次,怕惹恼她,一走了之,那就得不偿失了。
“喂……哈啰……你还在吗?”她的双手在他面前挥呀挥。
他乘机握住不放,若无其事地问:“你刚才说什么?”
“你……”手被牢罕抓握,热气从他的手心蔓延到她的脸,然后全身,害她的心跳也开始不听使唤,跳得飞快。“你先放开我……要不然我……我不会说话……”
手被他牢牢捉在大手里,酥酥麻麻的陌生感觉一直从手掌心传到胸口,让她呼吸越来越急促,整个人绷得紧紧的,不敢乱动。
她从来没有跟任何男人如此贴近,他的一举一动都令她的感官苏醒,俊美的脸庞近在眼前,修长的手紧握住她的,呼出的气息轻拂著她的脸,引来她背脊一阵陌生的颤抖,脉搏疯狂加速,脑筋也无法正常运转,全部打结。
她不安地想要跟他保持距离,否则她担心自己会脑部缺氧而昏厥。
“你刚才也是这么握著我的手,还是说得很好啊!”
“我哪有握著你的手?”她怎么没印象!
“你刚刚不就握著我的手,把我拉到这里吗?”他玩兴大发。“你该不会是乘机吃我豆腐吧?”
“我没有……我没有……”她焦急地连忙否认。她刚刚是太过兴奋,才会一时忘了男女之别,才不是故意吃他豆腐呢。
虽然他的手掌心软软的,比豆腐还好模,滑滑女敕女敕……
啐!她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呀?若是被他知道,一定会拿她当看。
“别急,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他松开她的手,装出一脸若无其事,以免将她吓咆。
唐菲呐呐地收回自己的手交握,不敢看他。被他碰触到的地方还温温麻麻的,说不出的怪异感受,但是不让人讨厌,甚至,还有些留恋。
学生时代,全副精神都放在家计和学业上,根本没有心思花在男女感情,就算有人对她有好感,她也无心交往,对于男女之情,她算是很女敕很女敕的角色。
再怎么女敕也看过爱情小说,还有以前同学陷入热恋的亲身经验,她知道男女之间会起化学作用。碰触不再只是单纯的碰触,而是会引发全身瘫痪的剧烈反应。
工作的关系,她也跟其他男人握手寒暄过,就只是单纯的握手,没有什么特别感觉,有些人握得太紧还会让她觉得恶心哩,但没有一个人会引发她的全身反应。
完了,她有种大事不妙的预感。
她好像被他电到了……哇啊,这可不太妙!
“要多大的地都可以,你看著办吧!”
“嗄?什么?”被他的声音拉回现实,她还是满脸错愕,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猛一抬头,对上他深邃的黑眸,连忙又低下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竟然会羞到不敢抬头。她知道自己的举动很小家子气,但她就是害羞啊!
虽然早就知道他是一个会让人流口水的大帅哥,但因为一直跟他暗中角力,没有闲暇感受他的魅力,今天这么近距离接触,才发现他火力四射,连她都中标了。真的很不妙!
“我说你要用多大的地,都可以。”她羞赧无措的反应,全入了他的眼,让他的心更柔软了,好久没碰过这么纯真甜美的女孩。
“喔……谢谢。”
“时间晚了,要不要我送你回去?”一个女孩子家走夜路,危险。以前没有的体贴,现在却因为她而展现。
“不用啦,我骑车来。”她略显匆忙地往外走。“那我走了,晚安。”
“晚安。”他第一次送人送到大门口,目送她骑车离开,差点想追出去,直到看不到摩托车的尾灯,他才进屋,面对一屋子的孤寂。
半夜十一点半,结束跟国外分公司的视讯会议,熊炜安站起来伸伸懒腰,柔著酸涩的眼窝,舒展坐了一个小时多不动的僵硬肌肉。
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屋外一片漆黑,寂静无声,向来是他最喜爱的夜晚,可以不受打扰的工作,事半功倍,但是今晚的他却频频发呆,无法专心开会,导致会议提早结束。
望著窗外宽广的庭院,越来越无法忍受这份死寂,他突然觉得好空虚,很想找个人来陪。
唐菲!
她甜女敕女敕的笑脸就这么直接撞进他的脑海中,他猛地一惊,突然领悟到──
他喜欢上她了。
难怪她前脚一走,一大片的孤寂立刻笼上心头。难怪他刚才无法专心开会,整个脑子都是她。难怪他动不动就想吃水蜜桃……
最简单的理由就是他喜欢她。
天啊!这也未免太快了吧,他们才认识一个星期耶!
这一个星期来,她完全融入这栋屋子,融入他的生活,他自然而然习惯她的存在,他几乎想不起来一个星期之前他是怎么过日子的。
他脚步急切地下楼来到厨房,属于她的领域,也是这间屋子最有人气的地方,按下所有灯的开关,明亮的光线有如白昼,但是少了她的身影,只剩下冷清。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一个人住在这栋房子实在是太大了,但是只要有唐菲在场,整个屋子的气氛完全改变。
她甜甜柔柔的笑容,软软暖暖的话语,为这栋人丁稀薄的大屋注入人气和欢笑声,也让他越不能没有她。
短短一个星期,她不仅掳获他的胃,也慢慢渗透他的生活,进而抓住他的心。
难怪人家说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原来在她抓住他的胃时,他的心也跟著遗落了。
好想见她。
铃……铃……
一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的唐菲,在第一时间拿起话筒,顺手按下床头桌上闹钟的夜光显示,十二点十分!
“喂……”这么晚了,是谁呀?
“找唐菲。”一个低沉带磁性的好听嗓音,透过话筒传到她耳朵。
“你!”是他!害她无法入眠的罪魁祸首,她有些恼,有些慌,有些惊,还有更多的喜。突然,她焦急地问:“怎么啦?什么事?”如果不是急事,他不会在半夜打电话找她。
相处这一个星朗,她发现他没有想像中的坏,虽然有一些任性和霸道的少爷脾气,但不难相处,若要认真说起来,她还比较恶哩。
想起他被迫吃青菜的痛苦表情,整张俊脸皱成一团,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她好想笑,看到的人都会认为他才是受害者。
“我……你睡了吗?”熊炜安迟疑地问。
“还没。”不懂他为什么答非所问,心里还是很著急。“你怎么啦?到底发生什么事?”
“没……我……我饿了。”他说不出“想见她”这种恶心巴拉的字眼,只好拿肚皮当借口。反正他肚皮的名声早就被骂臭头了,不在乎多这一点污名。
“……嗄?”还有些浑沌的唐菲忍不住怀疑自己听错了。“你晚上吃很多欸!”他跟外表不符的大胃,老是出乎她的意外。
“肚子饿了就是饿了,我有什么办法。”明知自己打扰她的睡眠,但愧疚感一闪而逝,因为听到她的声音让他一扫孤寂,心情大好,只好对不起她了。
“你要不要找包泡面解解馋?”知道他不禁饿,她赶忙想办法。
“我不吃泡曲。”语气不屑的哩。
“那……饼干……或是水果?”
“我想吃你煮的东西。”事实是……他想见她。
“好,我马上过去煮给你吃。”她翻身下床,舍不得让他受苦。
“等等……我过去接你,你二十分钟之后再下楼就可以。”说完就收线,赶著出门。
原本以为只能听听她的声音,聊慰相思,但她急切的反应让他心满载,迫不及待地出门接佳人。
“嗄?!喂……喂……”听到嘟嘟声,她狐疑地挂上电话,慢条斯理地换穿上轻便的T恤和深蓝色的休闲长裤,及肩的长发熟练地绑成一束马尾。
他一定是饿坏了吧?要不然不会特地打电话叫醒她,还急迫地赶出门接她。
她知道他经常工作到半夜一、两点,以后真该替他准备一点宵夜,免得他饿到了。吵醒她还无所谓,但饿坏身体就不好了。
她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傻,饿一个晚上根本不伤身,反而是吃宵夜才是对健康有害,但她就是舍不得他挨饿。
稍早察觉自己被他电到以后,她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一向躺下就睡著的体质第一次失眠,脑里心里想的都是他。
除了母亲以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占据她的心头过,如今却无端多了一个他。
真是大大的不妙啊!
那个男人可是许多女人眼中的超级金龟婿欸,年轻、英俊、多金,就算他的脾气大了点,还是很抢手,她跟人家凑什么热闹?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姊,刚刚是谁打来的啊?”一出房门,就看见还在挑灯夜战的唐茗伸手掩住一个哈欠,一脸好奇地问。
他目前就读A大法律系二年级,自从五年前父亲过世后,就是姊姊打工赚钱扶养他。其实就算父亲在世,也都是姊姊在照顾他。如果没有姊姊护著,他可能早就被父亲打死了吧。
父亲过世后,他们立刻搬离原来那间充满陰影的房子,租下目前的小公寓,希望能逃离父亲种下的陰霾。
“我的新老板。”
“你什么时候换新工作?”
“上星期。”
“他打电话找你做什么?”
“他肚子饿,我要去帮他做点宵夜。”说起他惊人的食欲,她只能惊叹。“别看他瘦瘦的,吃得比三个大男人还多,而且很快就饿了,他又不禁饿,一饿脾气就上来。”
“你别理他,他的要求违反劳基法,劳基法规定……”
“好了好了,别再跟我说什么法的,听得我一个头两个大。”她穿上帆船鞋头也不回地往外走。“他给我的薪水很高,帮他煮宵夜不过分。”
“我跟你一起去。”唐菲好欺负,他可不,他要去看看那个任性的大少爷是什么样的人。
“不用啦……”
“不让我去,你也别想出门。”他伸手挡住她的去路,非常坚持。
“你……”她无奈地叹口气。“算了,你要跟就跟吧!”
打从父亲死后,唐茗就以她的保护者自居,可能跟他的身高开始拔高有关。拜托,就算他的个头比她大,也不能拿她当小的管啊,她才是姊姊欸。
唐茗快速套上拖鞋,跟上唐菲的脚步走下公寓楼梯,大门口正好停下一辆豪华大车,一看到她,驾驶座旁的车门开启。
“我去煮个东西,马上就回来,你不要念太晚,早点睡。”她转头跟弟弟吩咐几句,就要钻进车内,却被唐茗拉住。
“喂,你讲不讲道理呀?”唐茗拉开唐菲,年轻气盛,初生之犊不畏“熊”。“就算你是老板也不能为所欲为,半夜要人去煮东西给你吃,太过分了。”
“你是哪根葱?”除了唐菲,熊炜安对谁都没好脸色。
“我……”
“他是我弟弟啦!”唐菲抢著替弟弟回答,担心弟弟惹火上身。
“快点上车,我饿了。”看到她护卫她身后男人的反应,让他非常不爽。管那个男人是谁,看她对别的男人好就是碍眼。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拖上车,并且迅速关上车门,紧接著踩下油门上路,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仿佛演练过上百次,留下唐茗对著后车灯发呆。
“他根本是职业绑匪吧!”
直到看不到弟弟傻愣愣的身影,唐菲这才回过头来瞪著熊炜安,脸上有淡淡的怒气。
“他是我弟弟,你就不能和善一点吗?”
“我……对……”熊炜安顿了好久,“对不起”这三个字就是说不出口。
他没跟人道歉的习惯,但对象是她,他有些嘴软,但还是无法顺利说出。
“你想吃什么?”虽然他道歉的话没说出口,但她看出他脸上的歉意,不再逼他。
“随便。”肚子饿只是他想见她的借口,他根本不想吃东西。
“那我炒个面给你吃,好不好?”
“嗯……”他的心思不在食物上头,只想著如何让她“名正言顺”地待在他身边。“你要不要搬到我家来住?”
话一说出口,他自己反而吓了一跳,最保护自己领域的他,竟然会开口邀她同住,但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跟她共住一个屋檐下的念头,非常吸引人,他喜欢。
搬到他家住?!唐菲瞠目结舌地瞪著熊炜安。他在说什么啊?他是说同居吗?
“不要!我不跟人同居!”她死都不会答应!他以为她是什么女人?
看她惊慌失措的表情也知道她会错意了,他好笑地摇头。“傻瓜,你想到哪里去了?”
“你不是要我搬去跟你住?”难道她听错了?
“你弟现在还在念书,对吧?”雇用她的那一天,他就查过她的个人资料,要不然他也没办法到她家楼下逮人,资料显示她父亲已经过世,她是家里主要也是唯一的经济来源。
“嗯,大二。”
“想要让他出国继续念吗?”
“存不了那么多钱。”父亲走后,什么都没留下来,姊弟俩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他们自己打工赚来的,就连房子也是租的。虽然他现在给的薪水很优,但还是不够支付出国念书的庞大费用。
“我一个月给你二十万。”对于员工薪水,他向来大方。“这就是搬来我家住,二十四小时待命的酬劳。”
他的出手大方让她吓了好大一跳,二十万是她以前工作半年的薪水耶!
如果一个月有二十万元收入,别说让唐茗出国念书,就算将来想要买一间自己的房子也没问题了。
“如何?”如果加薪还没办法打动她,他会再想其他办法,不管怎么样,他就是要有她随侍身旁就对了。
“可是你家现在只有你一个人住,那我住进去,不就孤男寡女……”想到跟他单独住在一栋房子里,她忍不住心慌意乱,胡思乱想。
她当然知道跟那些娇艳的名花比起来,自己就像是路边的野草,他不可能对她乱乱来,只是她怕相处越久,自己的心就越难掌控。
“你放心,虽然我很想吃水蜜桃,但没有你的同意,我不会妄动。”这点自持力,他还有把握。
“又是水蜜桃!你真是水蜜桃的爱好者欸。我不是说过了吗?现在不是水蜜桃的季节,还要再等一阵子啦!”
“眼前明明就有一颗……”他低声咕哝。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我是问你的决定如何?”
“我会搬去你家住。”为了弟弟和自己的将来,她必须多存一些钱。
“三楼还有一间房间,你以后就住三楼,如果不喜欢房间的摆设,我再叫人来重新装潢。”为了留住她,他算是费尽心思。
他家二楼的房间都是客房,三楼则是留给自家人住的。
对他来说,她就是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