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星期,范云天在办一件杀人案件时,发现死者的身份可疑,不但是个外籍人士,背景还像刚被洗过一样,乾净得令人不解。后来辗转得到死者的机密资料,才知道她是个受保护的证人。
证人死了不是他的问题,问题在于她的死因是遭人勒毙,死前经过剧烈挣扎,全身有不少处遭利器割伤……
这不正是火狐狸的作风吗?
经过上回一战,范云天已经申请加强警力缉捕火狐狸,想不到这个职业杀手非但没有想办法出关,竟然又犯下另一起命案,未免也太不将台湾的警界放在眼里。
再仔细研读死者的档案,他又发现一件更意外的事──她住在方臣功的家里!
这下不能不登门去问个清楚了。
来到方臣功住处,刚好过了晚餐时间,可是屋子里却黑漆漆的,难道没有人在家冯?
早知道该先打个电话的,真是个坏习惯。
方臣功的住处屋主其实是沙宾娜,大家都知道沙宾娜继承了一笔庞大的财产,当然由她出钱买了栋豪华别墅喽!
这栋别墅地处宁静地广的山区,沿路看不到几户人家,还户户大门深锁。
范云天正想骑上摩托车离去,这时却发现屋里有人影正静悄悄的进行着某些活动。
不是他眼力特别好,而是宵小的数目不少,偶尔会发出擦撞声及谈话声。
他立刻拨了方臣功的手机加以确认。
“小功,你在哪里?”范云天压低声量说话。
“干么?做贼啊?这么小声,我在我姊夫家吃饭啊!”方臣功回答。
“你老婆、小孩呢?”他再问。
“和我在一起。”
“既然你全家都不在,那在你家里的就是贼了,我现在要通知局里,你要不要回家清点一下损失?”
“有贼?”
“回不回来?”
方臣功有一会儿没回答,大概是在问太座的意见吧!
“马上回去。”他随后说。“还有,不要报警。”
“怎么可以不报警?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听我老婆的,否则你会很惨。”
得罪那个恐怖的女人,也许真的会很惨吧!不过内情一定不只是贼那么简单。
范云天还在犹豫报不报警的同时,屋裹的电话响了起来,三声过后,厅该是被电话答录机截走了。
又过了一会儿,突然警铃声大作,整个屋子笼罩在一片红光中,宵小们陷入疯狂的境地,然后,一切于两分钟后归于平静。
如坠入五里迷雾之中的范云天,完全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急性子的他立刻又拨了电话。
“小功,你在家里安了机关啊?怎么没声音了?”他劈头就问。
“沙宾娜的主意,现在整个屋子应该充满了哥罗芳,你要是带警察冲进去就完了,所以我叫你不要报警。”
原来刚才那通电话是为了确定宵小的身份而打的,沙宾娜自然有办法逼带头的人接电话,然后再启动保安程式的密码即大功告成。就算对方不接电话,她一样能透过别的方式遥控,防护系统做得一丝不苟。
“那我现在可以报警处理喽?”范云天问。
“还不行,要等我老婆清理门户后才能决定。”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这里面的贼便是火狐狸那一夥人,如今一网打尽,真是大快人心啊!更重要的是──范云天又有大功可以领了。
屋里大概被慌乱的贼撞得乱七八糟,墙上及窗上多了好几个弹孔。不过玻璃是强化的,就算火狐狸想射破玻璃从窗户逃走,也是不可能的。
屋里设有毒气装置,自然也有净空装置,待沙宾娜一行人回到家,启动净空装置,半小时后,他们才入屋拿人。
众人七手八脚的将火狐狸一行八人捆绑好,开始泼冰水加速人犯醒来。
“亚军!给我醒来!”
沙宾娜狠毒的一甩手,火狐狸的脸上多了五道红痕渐渐转醒。亚军是沙宾娜对火狐狸的戏称,因为他永远排在她之后,她永远是冠军。
“赤狼!”
火狐狸见着沙宾娜,像见到鬼一样乱喊乱叫,这和他当初的构想完全相反,被绑的应该是她呀!
“你竟敢杀我的人!你想死得慢一点是吗?”沙宾娜反手又是一巴掌,这一巴掌的劲道已经使火狐狸内出血,脸上出现五道瘀紫。
而这个被杀之人,自然是与沙宾娜同住的那名外籍人士,当初沙宾娜结束杀人组织时,顺便帮两名亲信洗清案底,带回台湾,而这次的死者便是其中之一。
“我还跟你客气吗?是你断了我们的生路,我们会聚集在这里,完全是为了要杀你,还有所有跟你有关的人!”火狐狸咬着牙,恨恨的回答。
“对!对!对!”其他转醒的人大声的附和,为自己不平的遭遇讨回公道。
“既然如此,你们就开始准备求饶吧!”
沙宾娜巧手一拨,火狐狸随身的腰带便落入她手中成为她的兵器。说是她的兵器可一点都不为过,她舞起来比火狐狸更飒飒有声,出神入化。不愧为头号杀手。
范云天眼见她要开始清理门户,立刻出声阻挡──
“等一下!沙宾娜,难道你要杀光他们?这样我如何向上面报告?”
“那是你的问题。”沙宾娜瞪他一眼,之后快、狠、准的打出兵器。
火狐狸身上瞬间多了几十道伤口,双眼瞬间被挖空,喉咙发出的悲惨呜鸣声,连身旁看惯了杀人手法的七名杀手都觉得触目惊心。
谁说这条腰带无法杀人的?碰上沙宾娜这种高手,草木皆可为利器,杀人更不成问题。
“小功,帮忙一下。”范云天无奈,只有求助于她的老公。
方臣功也不希望妻子下这么狠的毒手,有伤陰德的,那些做奸犯科的人,就交给法律去处理。
“老婆,你要在我们的新家杀人哦!”还要一次杀八个!晚上怎么睡得着?
为了怕女儿知道,两人还把她留在她姑姑那里,特地赶回来处理家务。要是慧根颇深的爱达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一定又要念经文念到每个人都一个头两个大了。
沙宾娜恍若无闻,只是一个劲的发泄自己的怒气。火狐狸身上染血的衣服已随着皮肤被一片片割下来,想必接下来就是他的肌肉了。
“老婆,条件交换!”方臣功不得已,只有祭出最后一招。
沙宾娜又割下火狐狸的一块头皮,这才停下手,问道:“什么条件?”
“随便你开。”
“我要这个男的找回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并且娶她为妻。”沙宾娜用下巴指指范云天,无理的要求着。
“我?”范云天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她。
“可是,我以为你的条件是要我……”最近沙宾娜爱上角色扮演,老是要方臣功扮成猫咪供她狎玩,他一直没答应。他以为这一次一定躲不掉,想不到她却将矛头指向范云天。
“你又不欠我,想升官发财的是这位。”沙宾娜直视着范云天。
“可是我根本不记得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是谁!”而且他也不能因为想升官发财而背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啊!
“你竟然不记得自己的第一任女朋友是谁!”沙宾娜大怒,手中的腰带射出,刚好割破范云天的领口,差一点就割下他的耳朵,威胁感十足。
“别生气,我就快想起来了。”真是爱无理取闹的女暴君!
“老天会收拾你的!”这时,火狐狸喊出最后的心声,沙宾娜立刻转身给他一刀,结束了他的生命。
“还有七个。”沙宾娜冷血的说。
“就算我想起来,也不可能娶她为妻啊!我已经有心爱的女人!”范云天吼道。
“那么就把她找出来,取得她的谅解。”沙宾娜丢掉腰带,手中却多了她的独门武器──会放电的软钢丝。想必第二名受刑者的死期不远。
“这临时你叫我去哪里找?你马上又要动用私刑了!”
“那么先给我她的名字,等你取得她的谅解后,我再放人。”
“好吧、好吧!”遇上个感情有洁癖的怪女人,他也只有认了。
皱起眉,范云天开始回忆自己生命中的女人。
他的初恋是在什么时候?他从小就是个多情种子,处处留情,比较有印象的大概就是那位吧!她的名字是──
“许裳扉。”
这三个字一出,方臣功夫妇立时呆住。
“不过我记得几年前看到一则新闻,她已经葬身一场大火之中,这要怎么办?”他又问。
“你这是推托之词,明知许裳扉已死,却故意拿她当藉口,其实你的第一个女朋友不是她吧!”沙宾娜有些激动的说。
“当然没有!我记得当时我十岁,她十二岁。她是个很寂寞的女孩,长得很可爱,喜欢绑马尾。认识她是因为她养的一只小鸟生病了,到我妈开的宠物旅馆看诊,我们相约每天在宠物店里见面,我只承认她是我的第一号女朋友。”
后来许裳扉出国去念书,从此失去联络,两人的恋情当然无疾而终。
沙宾娜听完范云天的陈述,只是神情怪异的看着方臣功,说了句,“老公,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知道错了就放人吧!”方臣功很低调的回答。
沙宾娜不再多说什么,只交代范云天要把她家弄乾净,然后就缠着老公搬去姊夫家住几天。
范云天永远想不透沙宾娜为什么变得那么好说话,原来,沙宾娜便是浴火重生后的许裳扉,她在台湾的过去,除了小功,可以说没有人知道──晤,不知道细心的爱达发现了没有。
总之,沙宾娜为自己不小心成为人家的初恋道歉,沙宾娜为自己弄脏了家里道歉,终于,世界又太平了。
柯幼容终究没自杀,也许是缺乏勇气,也许是想留着命来等范云天对新欢的兴趣转淡,总之,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三个月后,他听说她已经交了新男友,对象是她的顶头上司。其实两人年纪差了一大截,感觉不太“速沛”,好在对方还未婚,而且结婚的意愿颇浓厚。
又听说,两人之所以开始交往,完全是因为范云天当时打的电话。他担心柯幼容自杀的电话,反而促成柯幼容身边人物对她的关怀。尤其她的顶头上司,关怀到每天必定陪她上、下班,陪她吃早、午、晚餐,是木头也该感动了,何况她正处心灵空虚的失恋期。
某天,范云天和艳霓在两人正式相识的露天咖啡座里喝咖啡,四人就这么相遇了。
当时柯幼容有些尴尬的缩着脖子,笑得有些见腆。
“康经理,好久不见,请坐。”范云天大方的邀请。
“不用客气,云天,你偶尔也到我那儿坐坐嘛,少了你,新闻也少了不少。”
康经理四十多岁年纪,该玩的都玩遍了,没玩到的大概也没体力玩了,没什么太糟糕的缺点,是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啊!你们订婚了吗?”艳霓眼尖的发现这两人的左手中指都戴着同款式的戒指。
“是啊,不好意思邀请你们,请谅解。”柯幼容边点头边说。
“祝福你们!”范云天和艳霓异口同声的道。
终于,柯幼容的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就像范云天送给她的水晶天使一样,她找到自己的幸福了。
看着昔日恋人已有了美好的结局,范云天看看身边年纪不小却孩子气十足的艳霓,意味深长的道:“我今年不宜结婚,但可以订婚,你要不要订婚?”
交往快五个月了,他感觉爱她的心情竟和当初没什么两样,她没嫌麻烦而甩了他,也许是该开始谈论婚事了。
“你今年不宜结婚,我明年不宜结婚,所以我们的婚事还有得拖,你慢慢等吧!”艳霓一派轻松的回答。
“你还是这么不负责任,万一何麦可又自告奋勇的跑去跟你母亲提亲怎么办?”
事情发生在一次范云天无法陪同她出席的舞会上,何麦可因为失去艳霓,光芒渐失,这对视舞台如生命的他来说是多么残酷的事啊!这时他才自觉,原来他的发光全因为美丽耀眼的艳霓。
那天,何麦可重新夺回舞会皇后,再度成为全场的焦点,高兴的以为艳霓非他莫属了,隔天立刻跑去找她母亲,希望她母亲阻止她和范云天继续交往,因为他和艳霓才是门当户对的一对佳偶。
可惜艳霓的母亲根本管不动她,否则当初就不会下了最后通牒,让她逃呀逃的逃到鹰眼家去避难。
而且范云天也是个前途光明的好青年,拥有许多人的背书,她有什么好怨的?何麦可才是靠家里资助的浪荡子吧!
当初她怎么会突发奇想的要将两人配成对呢?也许是因为他和艳霓一样是条米虫吧!
“云天。”艳霓故作甜蜜的笑着唤他的名。
“怎样?”范云天一脸期待的问。
“再逼我就罚你关禁闭哦!”
范云天叹口气──
唉!这个世界已经是女人的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