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医生,你忘了在这个报表上签字了,我今晚要交给大夜班的。”
少安赶快走向朝他跑来的实习医生,草草在报表上签名。
“谢谢你,小白。没别的事了吧?”
小白瞄瞄孟廷。
“金医生,新马子啊?很正点哦,好漂亮性感的一双腿。”
“去,去,别在这碍事。”
少安赶回孟廷这边。
她满眼、满脸的疑惑。
“他们有时喜欢这样开我玩笑,故意这样叫我来糗我。记得吗?那个和我同名同姓……”
“哦!对,而且和你长得很像的金医生。”
“对了,对了,就是他。对,我就是来帮他看看他的车有没有锁好。”
少安说著走回他的车子。
“看,他果然又忘了,还在办公室到处找钥匙。”
他拔下车门上的钥匙,晃给孟廷看。
“进口跑车-,多危险呀,这个金医生未免太粗心大意了吧?”孟廷咋舌。
“没办法,他太忙了,金牌医生嘛,病人都排队指名要他。”
“原来如此。”孟廷对他笑。“真的好高兴见到你,少安。”
“我更高兴你真的高兴看到我。”
“什么?”
“没什么。我太高兴了,语无轮次。你为什么没打电话给我呢?我当你把我忘了。”
“忘记你?怎么会呢?我才一直奇怪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你没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呀。”
“我後来也想起来了。我回来後就一直很忙,又以为我给过你电话号码,你既然没打,我想……”她不好意思的耸耸肩。
“我请你吃晚饭,庆祝我们重逢和误会冰释。”
“好……哦,不行。”她懊恼的声吟。
“你有约会?”
“不是的,是和人约了要为她写一篇专访。”
“你写专访?你兼差当记者啊?”
“不不不,不是。”孟廷差点咬住舌头,“我也语无轮次起来了。是有人要为我的公司做专访。”
“那应该记者去访问你才对,怎地你亲自来了?本末倒置了嘛。”
“呃,这个……我刚好来到附近,顺道去一位朋友介绍的造型师那。我们本来就约了今晚吃饭,顺便讨论些事情,我来,她便不必老远再去我那,多绕一个圈。彼此都节省些时间。”
“嗯,时间对生意人来说,分秒都是金钱。你好细心,又周到、体贴入微。”
孟廷难为情且羞愧得满面通红。
“那么你今晚很忙了。”他颇失望。
“是啊。”她也很失望。
她恨不得去和受访者改期,但这篇专访很重要,受访者确实是位造型师,名气很大,很不好约。
这次巧遇太不巧了。
“明天晚上呢?你有没有空?”他期望地问。
“有。明天可以。”她迫不及待地回答。
“几点?”
“你说。”
“越早越好。”
“嗄,总不能早上六点吃晚饭吧?”
“有何不可?吃到晚上六点。”
他们一起笑著。
“好,那就六点。我去哪接你?”
孟廷和沈雁合租的是顶楼加盖,不过那是栋外观很新、设计颇现代化的大厦。
让他到楼下接她应该没关系。
她把住址写给他。
“别忘了写你的电话号码。”少安提醒她。
她有些犹豫,不过还是写了。
进了对街大楼,上楼前,孟廷突然想到一件事。
家里答录机里是沈雁的声音,而且她说的是——
“江山美人和绝代佳人都接客去也,欢迎留话,但请勿鬼吼鬼叫,机器也需要温柔对待。”
因为有些人打来,说句,“我讨厌和机器讲话。”便啪地挂断。
有的人对著答录机哇啦哇啦的吼:“喂,在不在呀?赶快接电话!喂!喂!讨厌,老是答录机,烦死人了。”
未了,凶巴巴地命令道:“回来赶快给我回电话!”
有时不甘心地再补上一句,“我讨厌这个笨机器!打电话给我,听见没有?”
既不说找谁,亦不留下大名,仿佛是自觉声音够洪亮,听者理当一听就明白。
沈雁本来说的是——“没人在家,不耐烦者免开尊口,否则关机,教你打死找不到人。”
盂廷觉得火药味太重,劝她改掉。
她打电话到剧场找沈雁。
“咦,你真准,我们刚刚下来休息。告诉你哦……”
“雁子,我在赶时间。你能不能打电话回去,改一下答录机的内容?”
“又干嘛了?我已经很温和、很客气了。”
“不是啦。我碰到他了,他可能会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说过我一个人住。我……”
“等一下,等一下,慢一点。他呀他的,哪一个他啊?”
“哎呀,巴黎那个嘛。”
“那个巴黎呀,你碰到他了?哇!这次你给他电话号码啦。”
“对。我明晚要和他吃饭。”
沈雁吹个响亮的口哨为她高兴。
孟廷也乐呵呵。“拜托,你改一改答录机内容好不好?现在,马上。”
“要改也应该你改,用你的声音才对呀。”
“我不会呀。”
“我教你嘛。你先拨……”
◎◎◎
当天晚上孟廷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答录机听留言。
通常她很少碰这部机器,里面的留言十之八九都是找沈雁。
前面六、七个留言仍是沈雁的,其中四次是阿威。
孟廷失望的要走开,少安的声音忽然柔和地一下子充满了整个房间。
“孟廷,你的录音声音好柔,很好听。我是少安,只是想确定你没有给我消防队的电话号码,及提醒你,明晚六点,不要忘了。我会准时到。祝你今晚有个好梦。”
好半天,她的嘴都合不拢,心头甜得像有人往那儿倒了一加仑蜜。
她拿起话筒,拨少安的号码。
十点半。会不会太晚了?
放下。拿起。放下。
还是拨了。
响三声,他没接,就挂断。
她告诉自己。
一声没响完,他就接了。
“孟廷。”
“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就是知道是你。不,我不知道。我希望你会打。”
“我真的打了。”
“我好高兴你真的打了。”孟廷忽然有些害怕。
她和王二麻子不是也曾有过类似的对话吗?
情曾经再浓,也会淡,也会变。
咦?怎会叫起那个人王二麻子的?
她笑起来。
“什么事这么好笑?”
“哦,没有。我笑自己傻气,也不管会不会吵醒你。”
“你没有吵到我,我还没睡-我喜欢你的傻气,随时发挥,我不介意。”
她的眼中一片迷蒙。
“孟廷?”
“你说的话也很傻气。”
“太好了,我们是天作之合。”
她要哭了。
“我只是要告诉你,明晚我会准时准备好等你。也祝你有个好梦。”
“我可能会兴奋过度,睡不著。”
她可能也会。
她甜甜蜜蜜地挂断电话,然後坐下来哭。
“干嘛,干嘛,干嘛?”
沈雁从她的“要饭袋”抓出手帕给她。
“哗,都是汗臭味!”
孟廷还给她,拉自己的衣袖来擦眼泪。
“嗟,你用的可能是未来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的香帕呢,嫌我的汗臭。”
沈雁盯著她。
“吹啦?”
“吹什么?”
“你和巴黎的约会呀。”
“他叫金少安啦。没有。他明晚六点来接我。”
“呼。”沈雁吐一口气,在地板上坐下。“没吹,你制造哪门子人造雨?嫌我胆子太大,把我吓小一点是不是?”
“我害怕嘛。”
“怕?”沈雁打量她。“怕他是第二个王二麻子吗?”
孟廷噗哧一笑。“王二麻子是谁先开始说的?”
“不是你就是我。叫他王二麻子还算客气呢。他娶的女人就叫麻婆。哎呀,麻婆,好妙呀!我真佩服我的机智和高度幽默。”
“去你的,什么麻婆。”
两个女人笑得在地板上打滚。
过後,并躺著,看著天花板。
“孟子,有时候我会想……”
“叫你不要叫‘孟子’嘛,有辱先圣。”
“辱什么辱呀,他是男孟子,你是女孟子,一古一今,八竿子打不著。哎,我说到哪了?都是你,乱打岔。”
“有时候你会想……想什么?”
“哦,对了。想啊,交什么男朋友,谈什么恋爱呢?顺顺利利,风平浪静,便皆大欢喜,幸福快乐。可是,有几对男女能从头到尾不生半点波澜?”
“死水才平静无波。所有情爱故事里的情节,都因为有轰轰烈烈的高潮起伏,才得以刻骨铭心嘛。”
“爱就爱,为什么一定要有失望、痛苦?折磨人,不爱也罢。”
“和你演舞台剧,和那些演员演电影、演电视剧一样罗。平平顺顺,淡淡如水,谁要看?演也演得没趣。”
“所以,明知爱情是个深不见底的井,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往下跳。”
“不跳哪知深浅?”
“或冷暖?”
“或苦甜?”
“或悲喜?”
两个好朋友转头相视而笑。
“说不定有人就在井底看到圆月。”
“当心狼人。”
“啊——呜——”
“哈哈哈。”
“不怕了吧?”
“还是有一点。”
孟廷耸耸肩,跳起来,伸手拉起沈雁。
“也许只是我想得太多,或者我和金少安之间不会产生火花。管他呢,顺其自然好了。”
“你对他说实话没有?”
“还没有-,没机会。”
“那这个杂工小子真的勇气可嘉,不过,小心哦,他说不定把你当金交椅。”
孟廷没想到这点。
“不会吧?他不像那种人。”
“王二麻子一脸忠厚,像个会见利变心的混蛋吗?”
“他说不定是真心爱上那个千金小姐呢。不要把他想得太势利。”
“是哦,你和千金麻婆身分地位互换,你看他会选谁。”
“哎,他已经做了选择了,木已成舟,难道你还要拿来劈开当柴烧?”
“制造空气污染啊?”
两人笑弯了腰。
“行了,行了,口下留点德,饶遇他。为了个麻子,损了我千年修为,不值得。”
孟廷摇头。“不晓得阿威如何消受得了你。”
“他前世没好好修德,今世遇上我这恶婆娘,只有认命。”
电话铃响,沈雁瞄瞄孟廷。
“一定是你那个巴黎睡不著。去接吧,我洗澡去。他若听到水声,就说屋子漏水,把你的床淋湿了,你正需要个过夜的地方。他要是听不懂这么明白的暗示,表示他太逊了。”
孟廷笑著打她一下,等她进浴室,接起电话。
“雁,你气够了没有?不要再使性子了好不好?我这几天都没心思做事,还好孟廷处处帮我COVER。雁,我是真的很爱你,那个女的和孟廷一样,只是我的同事嘛。她说话本来就嗲声嗲气,不信你问孟廷。”
孟廷知道凌志威说的是谁。
“你这么不信任我,多伤我的心你知道吗?你再要继续生气,这便是我最後一次打电话给你。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多么爱你吗?”
“我明白没有用啊。”
“……你……孟廷?”
“是我啊。”
“是你接的电话?”
“从头到尾。不过你可能还没说完。”
凌志威大声声吟。“雁子还没回来?”
孟廷一笑。“回来啦。屋子漏水,把她的床淋湿了,她正需要个过夜的地方。”
“漏水?怎么会呢?又没下雨。”
“我知道没下雨,是她叫我这么跟你说的嘛。还说这么明白的暗示,你应该懂的。”
“啊……哦……噢……喔……”
“明白啦?等一下啊,我叫她来听。”
孟廷走到浴室外面,敲敲门。
沈雁探出头来,对她眨眼睛。
“他懂了没?你是不是要出去?”
“我照你的话说了,他哦噢喔了半天,似乎是懂了,不过他坚持和你说话。”
“嗄?你告诉他是我说的啊?哎呀,你太驴了吧你。”
“快点,快点,他在等著。”
“我真受不了你。好,我来听听他要跟我说什么。”
沈雁拿毛巾围身体,孟廷已跑进自己房间。
不消片刻,便听得沈雁好气又好笑地大叫——
“孟廷!你给我出来!”
“我睡了。”
“出来!”
“睡熟了,开始作梦了。”
她再叫,孟廷蒙在被子底下不理她。
过了一会儿,她真的睡著了。
◎◎◎
第二天是孟廷这一生过得最漫长的一天,时针、分针、秒针,走得比蜗牛还慢。
她不知问了多少次——“办公室的钟是不是慢了?”
也不知拿下她的表摇了多少次,以为它停摆了。
但到了五点,时间又过得飞快,她几乎来不及准备好。
她还特别请了两个小时假,提早回家。
女人打扮起来,果然费时又费功夫。
好像她出生至今,今晚才开始做女人。
翠绿丝套装,配沈雁借她的道具首饰:可乱真的翡翠镶钻耳环,翠玉坠项链。照沈雁教的方法,用一支特别发梳把头发绾成一个浪漫典雅的法国髻,露出她优雅的颈项。
会不会太老气?太华贵?
会也来不及改了。她也不晓得怎么改。
穿扮花了一二个小时,改装大概要用掉三年,算了。
可不能让少安找上楼来。
差五分六点,孟廷以火箭发射的速度赶到大厦正门口。
少安正好走下车。
一辆油漆斑驳,挡泥板凹进一块,车门把生锈,雨刷少了一支,车身彷佛被人用耙子使劲刮过,看起来随时会解体,老得不能再老,破旧得不能再破旧的老爷小货车。
孟廷呆住了。
我的妈呀!
少安看到这部车时,反应相同。
他向医院里一名真正的杂工借的。
还付了五百块“租”车费。
另外五百,租他身上这套杂工阿本所拥有的一千零一套西装。
阿本还宝贝兮兮地拍著西装上的绉褶。
“拜托小心点,不要弄绉,不要滴到酱油啊,金医生。这可是我阿公的阿公留下来的,故宫博物馆的馆长出一千万向我买,我都舍不得卖哩。”
那条像抹布的领带,历史更悠久,扯到宋朝去了。租金——
“自己人,你做人不错啦,算五百就好。”
“这也要五百?”
“嘿,你看,金医生,你看。领带上面这个印子,是宋太祖吃麻油鸡擦嘴留下的印子哩。”
少安大可去买套廉价西装,他不过想制造个更真实些的效果。
於是便是这么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
宋太祖吃麻油鸡,拿领带擦嘴?
慈禧太后还穿燕尾服上朝听政呢!
什么跟什么呀。
都怪他自己。
下午他才去找阿本。
“阿本,你有部车对不对?”
“对啊。”
“晚上可不可以借我用用?”
阿本张大眼睛。“金医生,你要向我借车?真的假的,有影呒?”
“真的,我有特别的用途。算我租好了,我付你租金。”
“啊哈,我的车专门做特别用途,向我租,你就找对人啦。”
那时少安没想到他说“特别用途”,不是夸张的玩笑话。
“你有西装吧?有一次尾牙,我好像看你穿过。我们身高差不多,我应该可以穿。”
他可没想到那套西装自尾牙之後就没洗过。
坏就坏在他以为一切安排妥当,等到下班才和阿本回去,那时要做其他补救、改装,已来不及了。
他月兑下他的名牌西装放在阿本那,做“抵押”,然後穿上这身“味道十足”的旧西装,开著原来阿本有时用来载货的小货车,便来接孟廷。
而见到明艳照人、高雅的孟廷,他直想狠狠踢自己一脚。
孟廷正考虑要不要对他说,她上去换身简单、平实些的衣服。
他走到她面前,向她欠欠身。
“希望你不介意我开这么‘豪华’的车来接你,时间仓卒,我来不及为它的虚有其表做适当的掩饰。”
孟廷本担心她的穿扮令他尴尬难堪,十分懊悔她太刻意打扮。
她才是虚有其表呢。
她笑。“你的车和你一样特别,少安。”
倘若她的美令他心动,她的温柔和虚怀若谷,简直令他要俯於她裙下。
“孟廷,你才是特别的。”他声音沙哑,伸出手,“我们走吧。”
她挽著他,让他送她上客座。
车内弥漫著……杂味。
“什么味道?”
少安连关了好几次,总算拉紧了车门。
“我有时早上去果菜市场或鱼市场载货,兼差。”
这是阿本的回答。
阿本还有一句——“放心啦,我运送的果菜和鱼虾都很新鲜。”
孟廷好不心酸。
“你还兼差送货啊?”
“偶尔,偶尔。”他含糊答。
“很辛苦吧?”
“哦,我习惯了,还好。”
转了半天点火器,转得少安满头大汗,总算引擎不耐烦地怒吼一声,发动了。
孟廷几乎想建议开她的车。
虽然她开的不过是国产福特,但她怕伤了少安的自尊心,只好忍著车内教人作呕的气味。
少安的胃早已倒了过来。
“对不起,我常常洗车的,可是这些味道不知怎地洗不掉。”
“不要紧,不要紧,真的。你如此勤苦,令人敬佩。”
“你这么说,教我感到汗颜。”是他的真心话。
车子行进间,噪音不绝,摇摇晃晃,似乎零件每个部分都在互相擦撞,随时会化整为零。
孟廷面露微笑,没有抱怨,没有不满,泰然愉快,仿佛她坐在一艘豪华平稳的游艇上。
愧疚像只娱蚣在少安体内爬。他真想当下就坦承所有谎言,向她求婚。
沈雁说得对,少安是个勇气十足的男人。
另一件事,沈雁忖测错了。
少安并非软骨头,把她当金交椅。他若欲打动她芳心,应是极力表现好的一面,不是如此毫无矫饰。
世上恐怕只有金少安开这种车来追求女人。假如他有意追求她。
“这部车参加遇龟兔赛跑,输了。”他自嘲的说,表达他对车子漫步太空似的速度的无奈。
孟廷咯笑。“还好,今晚没有赛程,我不赶时间。你有急事吗?”
“我怕我们到时,餐厅打烊了。”
“唔,说不定我们当真早上六点才到,赶上早餐,便如你说的,吃到晚上六点。”
少安克制不住了。他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孟廷?我知道‘味道’不对,但是我现在很想对你说一句话。”
他无比温柔的音调令她心跳如飞。
“我暂时停止呼吸好了。你说吧。”
他先转脸投给她深情的一眼。
“我爱上你了,孟廷。”
她真的屏住了呼吸。
“其实顺序不大对,我应该先告诉你另一件事。或者我不该说的,我……”
“不不不,你该说。你说得很好,顺序也对,倒过来,就变成‘了你上爱我’,反而不通顺。”她急急说。
他怔了怔,爆笑。
她娇羞得脸庞赧红。
“你笑我,我太不知害臊了。”
他摇头,吻她的手背,吻她的手心,勾住她柔软纤细的葱指。
“我爱你,孟廷。和你在一起,我好快乐,好像我拥有全世界,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我也一样,少安。可是……”
“可是?”
“好像太快了,不真实。”
“不……真实?”他心虚起来。
“我是说……”她也是。
感情怎能建立在谎言上呢?
“你对我还不了解,少安。我是……我不是……”
“咦?有警察跟著我们。”
她也听到警察吹哨子的声音了。
警察的摩托车骑到少安驾驶门旁,做手势要他靠边停。
停好之後,他摇下车窗,等警察走过来。
“警察先生,我没有超速呀。”
“我知道。你的驾照和行照能不能给我看看?”
“当然。”
少安在西装和裤子口袋模索。
糟了,驾照在他皮夹里,皮夹在他月兑下来的西装裤後袋。
行照……行照在哪?
“我有闯红灯还是其他违规吗,警察先生?”他边在车子几个夹柜找行照,边问。
“没有。但是你的车後灯不亮,车牌快掉下来了,一路在地上刮,你没听见声音吗?”
“我去看看。”孟廷开门下车。
她绕遇车尾,在车子後面向警察轻轻吹声口哨,待他转头看她,她朝他勾勾手。
他奇怪地走过去。
“老沈,我们要去做特别采访啦,拜托拜托,赶时间,行个方便。”
警察认出她的声音,仔细打量眼前这位美女。
“哟,是孟小姐呀,打扮得像电影明星,我差点认不出来了。干嘛?访问谁这么隆重?可是怎么开这么一部破车呢?”
“我的车抛锚,路上临时向人借的,赶时间嘛,没办法。”
“你认识车主吗?”
“认识,认识,很熟。”
“那好,你叫车主赶快把後车灯修好,车牌这样吊著不行,先拆下来好了,记得要安装回去啊。”
“没问题。我们可以走了吧?”
“可以,可以。”
警察骑上摩托车离开前,还回头向回到车上的孟廷微笑、挥挥手。
少安还找不到行照,急得挥汗如雨,见状不禁一阵呆愕。
“你认识这个警察?”
孟廷淡淡一笑。“以前帮过他一点忙,我早忘了,他却记得我。没事了,我们可以走了。”
车子却无论如何发不动了。
少安被这部破车整得十分难堪,西装也月兑了,领带也解了下来——说真的,他暗暗谢天谢地,它们令他难受极了。
西装还是小了半号,气味就不用提了。
“我们坐计程车去餐厅吧。”少安拿西装抹了抹汗,教霉味呛了一下。
唉,他这副模样成何体统?进餐厅不给人当叫化子才怪。
“前面巷子里有家面食店,卖的鱿鱼羹很有名的,我看我们走几步,去那儿吃,怎么样?”孟廷说。
他很意外她竟知道这样的小吃店。
小小不到三坪的店面,在一条不为人注意的窄巷内。店里很乾净,一个年轻男人在摊车前忙著煮食。
三张桌子,十二张椅子,座无虚席。
“哎,小姐,好久没来了。”男人热诚的向孟廷招呼,对少安点著头。“欢迎,欢迎。”
一桌客人正好起来买单走了。
男人赶快过来收拾桌面,让少安和孟廷坐。
她艳光四射,他狼狈万分,相对而坐,她仍然笑靥嫣然。
少安本来一肚子火,面子尽失,以为会食不下咽,孟廷的自然如春风,化解了他所有的窘迫难堪。
各人一碗鱿鱼羹米粉,两三样小菜,竟吃得胜过满汉全席。
少安还忘了皮夹,身无分文,便由孟廷付帐。
“下次我补请。”
要送她回家时,车子却又发动了。
“补什么?我很愿意下次再和你吃饭。”
一定要补。
补回他今晚因刻意做作以求符合他“身分”,反而弄巧成拙造成的缺憾。
“但是不要去餐厅。”
孟廷不愿他辛苦赚来的钱拿来请她去昂贵的餐厅。而每次出去都是她付帐,恐怕他会不肯的。
少安以为她要邀他到她的住所,兀自欣喜。
不料她说:“下次我们去你家,我来下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