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韩太太浑身颤抖,眼光发直:“死了?佩华死了?是的,他死了!”她似乎突然想起来了。“你们……锯开了他,锯开了他,你们用……锯子锯开了他!”她凄厉的惨叫:“你们谋杀了他!你们用锯子……锯开了他!你们杀了他,杀了他……”她的声音恐怖的飘荡在夜色里。
韩永修直扑过来,用手蒙住韩太太的嘴,以免她惊醒左右邻居,他死命蒙住她的嘴,沉声说:
“不要叫!素洁,你听清楚,佩华死于骨癌,钟大夫锯掉他一条腿,是想挽救他的命,医生没有能救活他,但是大家都已经尽了所有的人事,天命如此,你就认了吧!别再折磨佩吟了,我们虽然失去一个儿子,我们还有一个女儿呀!你怪佩吟,是毫无道理的,毫无道理的。佩吟怎能对佩华的死负责任呢?”韩太太挣开了韩永修的掌握,狂叫着:
“是她!她咒他死!她要他死!她嫉妒他!因为我疼佩华,她就嫉妒他……”“不要叫!”韩永修又去堵她的嘴。“你不能因为你自己的偏心,反而怪罪于佩吟呀!佩吟从没有嫉妒过佩华!她爱他,和我们一样爱他……哎哟!”韩永修大叫:“你怎么咬人?松口!素洁,你真疯了?”
佩吟冲过去,不知何时,她已经满面泪水。她流泪,是因为父亲那几句话,从小,父亲就很少向她表示自己的爱,他严肃而正直,总好像和儿女有层距离。可是,他却在这节骨眼里说出了对她的爱,对她的怜惜。这,比母亲那神经质的责备和冤枉更打动她。她哭了,情不自禁的哭了。现在,透过泪雾,她看到母亲正一口咬在父亲手指上,咬得又紧又重,好像要咬死父亲似的。她大急,就扑往母亲,仓促中,也顾不得方式对不对,就伸手去掰开母亲的嘴,一面急声喊:
“妈,你松口!妈,算是我干的,你不要咬爸爸,算是我干的……都是我不好……全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你不要咬爸爸……”忽然间,韩太太松了口,像闪电一般,她举起手来,反手就给了佩吟一个又重又大的耳光。佩吟冷不防被母亲这重重的一击,身子站不稳,就向旁边摔了出去,她带翻了床头柜,一阵唏哩哗啦的巨响,床头柜上的玻璃杯和热水瓶跌落在地上,打碎了,佩吟又正好跌在那些碎片上,只觉得手臂上有一阵尖锐的刺痛,就看到血从自己那苍白的手腕上流了出来。同时,她听到父亲惨声大叫:
“素洁!你要杀了我们唯一的女儿吗?佩吟,佩吟!”父亲的声音里带着泪,带着惶急,带着说不出的恐慌、心疼,和焦灼。“佩吟──”佩吟慌忙从地上站起来,顾不得自己的伤口,她冲过去,一把抱住父亲那白发苍苍的头,她摇撼着父亲,竟像母亲摇撼着婴儿一样。她一叠连声的说:
“爸爸,我没事没事,只划破一个小口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不要急,真的,我没事!”
韩永修惊魂甫定,他推开了佩吟,要察看她的伤口,佩吟顺手拉起睡袍的下摆,缠住了手臂,不让父亲去看。她努力微笑着,转头去看母亲。
经过这样一阵惊天动地的乱闹,韩太太似乎有些清醒了。她怔怔的坐在床上,怔怔的看着满地碎片,又怔怔的看着佩吟,她露出一脸的惶惑和担忧,忽然变得好慈祥,好温柔,她怯怯的问:“怎么了?佩吟?你摔伤了吗?快过来,给妈妈看!哎哟,你流血了……”佩吟惊喜的看着母亲,明知这种“慈祥”太不稳定,也不可靠,她仍然含泪的微笑了。
“没什么,妈。你再睡睡吧!我来收拾一下。”
她弯腰去收拾地上的碎片,韩永修拦住了她。
“我来吧!你最好去上点药,包扎一下。今天早上有课吗?”
“是的。”她看看表,糟糕!经过这样一阵大闹,已经都七点多钟了,再不去赶公共汽车,早上第一节准会迟到。她慌忙站直身子,对父亲歉然的说:“又不能给你弄早餐了,好在,阿巴桑就快来了,你让她弄给你吃!”最近两个月,她雇了一个上班制的阿巴桑,早上八点钟来,晚上七、八点钟回去,这得归功于赵自耕那份高薪。
走到浴室、她打开睡袍,这才发现手腕上的伤痕又大又深,整个睡袍的下摆都被血湿透了。怕父亲担心,她不敢声张,好在家里纱布药棉消炎粉都是现成的。她打开化妆镜上的小橱,取出纱布药棉,自己胡乱的包扎了一下,再把睡袍上的血迹洗掉。这样一弄,又耗费了好多时间,等她收拾干净,换好衣服出门的时候,都快八点钟了。
匆匆忙忙的,她走往公共汽车站,天气已经很热了,台湾的夏天,太阳一早就升上了屋顶,夹带着强大的热力,照射着大地。佩吟被太阳这一晒,只觉得一阵头晕眼花,眼睛前面金星乱冒。她抱著书本,不自禁的在电线杆上靠了靠,头里有些晕晕忽忽的。她还没从那阵晕眩中恢复过来,就听到一阵摩托车响,接着,有个年轻人骑着摩托车对她飞快的直闯过来,她大惊,要闪避,已经来不及了。看样子今天是“祸不单行”,她正想着,那摩托车已经“吱呀”一声紧急煞车,稳稳的停在她面前了。接着,一个年轻的、喜悦的声音就叫了起来:“怎么样?吓了你一跳吧?哈!把你脸都吓白了,女孩子就是胆子小!”她用书本压在胸口上,定睛一看,原来是虞颂超!应该猜到是他的!这些日子,他常常在早上和她“不期而遇”,他的建筑公司就在这附近,他骑摩托车上班,只要稍微绕点路,就经过她家门口。有时他也会按她的门铃,坚持用摩托车载送她一段。倒是她觉得坐在这个大男生背后,颇有些不自然,所以总是拒绝了。他也不在乎,推着车子,他常陪她走走聊聊。“淘气!”她说,“你怎么总是长不大?吓了我好大一跳!”
“对不起!”他对她笑着,咧开大嘴,那笑容开朗而欢愉,阳光在他眼中闪烁。“你应该信任我的骑车技术,难道我真会撞你吗?”他看看表:“你今天要迟到了。”“真的!”她有些急,不自禁的加快了脚步。往公共汽车站走去。“如果你还要等公共汽车,那你就迟到迟定了,来吧,让我送你去学校,包管十分钟内到达学校门口!”金盏花9/37
她看看他,有些犹疑,他跨在车上,不耐烦的一伸手,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把她往车子上拉。
“上来吧,你别婆婆妈妈了!”他喊着。
“哎哟!”佩吟情不自禁的叫了起来,他正好抓在她的伤口上面,他那男性的大手握得又重又有力,她疼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怎么了?”颂超的脸色变了,他松开她,摊开自己的手掌,他看到了血迹,迅速的,他拉过她的身子,一把掳起她沾血的衣袖,他立即看到那层层包扎而仍然透出血渍的纱布。他怞了口冷气,还来不及说话,佩吟已把满是冷汗的额头抵在他胳膊上,她轻声的,声吟似的说:
“颂超,我快晕倒了。”
他跳下了车子,用一只手扶住她,一只手把车子停在路边。立即,他伸手叫了一辆计程车,挽着她的腰,他用命令的语气,急促的说:“上车去!我送你去医院!”
“我还要上课……”她挣扎着说。
“上个鬼课!”他粗声咆哮着。
她身不由己的坐进了车子,靠在靠垫上,觉得头晕得厉害,四肢软得像棉花,而伤口却尖锐的疼痛着,痛得她的胃里都在翻搅起来了。即使如此,她仍然很现实的想起颂超留在路边的摩托车。“颂超!”她叫。“怎样?”他那焦灼的眼睛在她眼前闪亮。
“你的车子,”她喃喃的说:“你忘了上锁,会……会被偷掉。”“让它偷掉!”他烦躁的说,声音更粗了。
他在生气吗?她模糊的想。自己耽误他上班了,他可能有很重要的公事,他的设计图……那些设计图也留在摩托车上了。她叹了口气。“颂超,真对不起,耽误你上班,”她努力的振作了一下,计程车里的冷气使她舒服多了。“其实,我已经没事了,你放我下车吧,你去上班,不用去医院了。”
“你少说两句话,行不行?”他顶撞着她,气呼呼的。“怎么弄伤的?”“摔的。”“你爸爸妈妈都不知道……”他忽然住了嘴,想起她家庭的情况了。她靠在车子中,闭上眼睛,有些昏昏欲睡了。昨夜根本没睡好,早上又没吃东西,再加上这要命的伤口……怪不得她这么软弱,这么疲倦……她真想有个地方,能让自己好好休息一下,不止身体上的休息,还有精神上的休息;她累了,她好累好累。车子在一家著名的外科医院门口停了下来。她昏昏沉沉的被他带进医院,一直到坐到医生面前,她才想起身上没带钱,她转头看颂超:“颂超,我没带钱。”“我有。”他简单的说,望着医生打开那乱七八糟的纱布,皱拢了眉毛,他看到那深深的伤口,和那血污的纱布,觉得胃在翻腾。医生抬头看了他一眼:
“怪不得她疼成这样子,里面还有碎玻璃。”医生说:“你去外面等一下吧,我们需要一点时间清理伤口,起码要缝上十针……啧啧,可惜,手臂上会留一条疤了。”
他走出了手术室,想起她不可能再去上课了,翻开电话簿,他帮她打了个电话去学校请假,又打了个电话到建筑公司给自己请了假。然后,他就呆呆的坐在手术室门口,呆呆的想着心事。足足弄了一个多小时,缝了十一针,取出了好几片碎玻璃,又注射了消炎针和破伤风血清。终于,医生把她送出了手术室,对虞颂超交代着:
“明天还要来换药!一星期以后拆线,四小时吃一次药,晚上如果不发烧就算了,发烧的话要打电话给我!”他留了电话号码,药丸药片一大堆的药。又对佩吟叮嘱了一句:“好好休息,不要再碰到伤口,也不要碰水啊!假如发炎的话,那个疤就更大了!”颂超付掉了医药费,他们走出医院,她的脸色依然苍白,眉梢也紧蹙着。她一定很疼,颂超想,但她的忍耐力却是第一等的。“我已经帮你请了假,”颂超说:“不要去担心学校的课了。现在,让我送你回家去休息吧!”
“啊,不。”她惊觉的说:“不行,我不能回家,我不要爸爸为我担心。”她四面张望:“颂超,你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坐坐的吗?我必须拖到下课时间才能回去。”
他看了她一眼,一语不发,他又叫了辆计程车。
十分钟以后,他们已经坐在一家名叫“兰心”的西餐馆里了。在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他和她对面对的坐着。这儿有非常舒服的沙发椅,非常幽暗而柔和的光线,非常雅致而高贵的情调。墙上有嵌磁的壁画,画着一个驾着马车的女骑士。桌上有一个大玻璃杯,杯中盛着半杯水,水面飘着一朵红玫瑰。佩吟软软的靠在沙发中,心里迷迷糊糊的想着,自己多久没有走进过这种地方了?最后一次进咖啡馆还是和维之离别的前夕,维之用双手捧着她的手,一再的发誓,一再的保证着:“顶多两年,佩吟,不论我能不能拿到学位,顶多两年,我一定回来!我离不开你,佩吟。想到以后生活里没有你,我简直要死掉了!”两年?他没有回来。四年半了,他仍然没有回来。他也没有死掉,他活得好好的,娶了另外一个女孩子!一切山盟海誓,尽成虚话!什么百年美景,全成幻影!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只是小说家笔底下用来骗人的东西!
忽然间,她觉得自己面颊上痒痒的,有两行泪水就这样悄悄的滚落下来了。她注视着面前的咖啡杯,什么时候自己面前有了咖啡呢?透过泪雾、咖啡、玻璃杯、荡在杯里的玫瑰……一切都那么虚幻,那么不真实。然后,她觉得有人坐到自己身边来了,有只手怯怯的,轻轻的握住了自己那只没受伤的手,有个好年轻、好熟悉的声音,在她耳畔怜惜的、温柔的响着:“是不是很疼?要不要吃一粒止痛药?医生给了我止痛药,他说你会很疼的!”她蓦然一惊,从一个久远以前的梦里醒过来了。睁大了眼睛,于是,她看到颂超已挨在她身边坐着。他那对又大又亮的眼睛,正呆呆的凝视着自己。这对眼睛里有种她熟悉的光芒。若干年前,这光芒也曾在维之的眼睛里闪亮过。她全身一震,真的醒过来了。“哦,颂超,”她呐呐的说,有些心慌,有些心乱,她试着要怞出自己的手,但他把她握得牢牢的。“我很好,不怎么疼,真的。”她再要怞出自己的手,他握紧了她。
“不要!”他哑声说,脸红红的,眼光一瞬也不瞬的紧盯着她。“你为什么要躲开我?为什么不让我接近你?为什么要对我保持距离?”天哪!她心慌意乱的想,不要发生这件事!不要,不要,今天发生的事已经够多了,她已经头昏脑胀了,她不能思想,不能分析……是的,那伤口在疼,绞心绞肝的疼,她真的不能思想……。“颂超,你别糊涂!”她觉得喉咙发涩,嘴唇发干,她勉强的说着:“你那么年轻,我一直把你看成我弟弟,你知道,如果佩华活着,也和你差不多大……”
“但是,我不是你的弟弟!”他很快的说,脸胀得更红了,声音里带着激动和痛楚。“你不过只比我大两岁,这构不成任何距离。佩吟,别告诉我,你从不知道我为什么常常在你家门口等你。别告诉我,你从不知道我为什么那样关心你。别告诉我,你从不知道我为什么找尽了理由要接近你。我跟你说……”“不不……”她慌乱的挣扎着,用力摆月兑了他,她的身子往后退,紧缩在沙发深处。“你不要吓唬我!颂超!你还太小,你完全不了解你在做什么。忘掉它!颂超,不要再说了,否则,有一天你长大了,成熟了,你会后悔你对我说了这些话!”
他盯着她,闭了闭眼睛,他用牙齿紧咬住嘴唇。他的身子往后退开了一些,保持了适当的距离。他那涨红的脸变白了。立刻,她明白了一件事,她伤害了他!她刺伤了他!这使她更加心慌,更加失措,而在内心深处,有某种痛楚和伤口的疼痛混成了一片,使她额上冒出冷汗来了。她急切的看着他,急切的把发热的手盖在他的手上,急切的想解释,想安慰他:“你看,颂超,你并不了解我什么,我已经老了,老得配不上你……”“不要说了!”他打断了她,带着份孩子气的任性和恼怒,他摔开她的手,而把双手插在自己的浓发里,他用力的、辗转的摇着头,用受伤的声音说:“我明白了,你根本看不起我,你认为我还是个孩子,没有成熟,没有长大,没有思想和深度,你根本看不起我!”“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她急急的说,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不是这样是怎样?”他放下手来,紧逼着她问。他的脸孔在她面前放大,她的视线模糊不清,头脑中更昏了。”你从没有把我当一个男人看!我二十四了!大学都毕业了,军训都受过了!在上班做事了!但是,你认为我还没有成熟,告诉我,”他提高了声音:“怎么样就算成熟了?你和那个林维之恋爱的时候,他几岁?他成熟了吗?他长大了吗?”
不要!佩吟心里疯狂般的喊着。不要提林维之,不要那么残忍!不要!睁大著眼睛,她觉得自己不能呼吸了。颂超,她模糊的想:就因为有林维之那一段,我才不能重蹈覆辙……你不懂!你不懂,你不懂我多么害怕“年轻”,而我又有“多老”了!“颂超,”她低低的,哀求似的喊了一声。“止痛药在什么地方?我──”她夸张的吸着气:“疼得快死掉了!”她有些惭愧,因为她用了一点手段。
这一招立即收了效,颂超手忙脚乱的在那一大堆药包里去找止痛药,当他把药片送到她唇边,看她用冰水一口咽下去,看她紧皱着眉头忍痛,又看到她满头冷汗的时候,他后悔了,强烈的自责而后悔了!他不该提林维之,他选了一个最坏的时刻来表白自己,她又病又弱又痛,他却挖出她心底创伤,残忍的再加上一刀。他望着她,慌乱而心痛的望着她。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让我休息一下吧!”她声吟着,仰头靠进沙发里。“我们改天再谈,行不行?改一天,等我──不这么疼的时候,我现在已经头昏脑胀了。”“是我不好!”他很快的说,眼眶红了。“你对了,我根本没有长大,我是个任性、自私、不知体贴的糊涂蛋!”金盏花10/37
她愕然的看他,在这一瞬间,竟有些为他心动了。
6
人生常有许多不可解的事情,往往,所有的“意外”会在同一个时期里发生。对佩吟来说;母亲的病态由“文”而转变成“武”,还不算是太意外。早在母亲发病初期,医生就对佩吟和韩永修明白的表示过:
“如果你们不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治疗,她的病只会越来越加重,先是有幻想,然后有幻视和幻听,接著有幻觉……最后,她会变得很危险,打人,摔东西,胡言乱语……都是可能的。所以,你们应该理智一些,让她住院治疗。”
但是,韩永修并不理智,佩吟也不理智,他们无法排除对“疯人院”的那种根深柢固的恐惧和排斥心理。何况,发病初期的韩太太丝毫都不可怕,她只是个心碎了的,柔弱而无助的老太太,整日幻想她那死去的儿子仍然活活泼泼的在身边而已。这种幻想不会伤害任何人。然后,不知怎的,她听到了自己可能被送进“疯人院”的传言,这才真正打击了她。她忽然就“病”倒了,病得行动都要人扶持。医生检查过她,说她的身体上并无疾病,这种“重病”的“幻觉”也是精神病的一种。她开始哀求的对韩永修说:
“永修,看在二十几年夫妻份上,你发誓,永远不要把我送进疯人院!”忠厚、诚挚、重感情的韩永修发了誓。从此,大家都不提要送韩太太住院的事情,韩永修办了退休,除了著述以外,他把大部份时间都用在照顾病妻上。
可是,韩太太的病是越来越重了。不知从何时起,佩吟成为她发泄的目标,或者,每个人在精神上都有个“发泄”目标,正常人也会咀咒他事业上的竞争者、情敌、或是看不顺眼的人。至于韩太太为什么这样恨佩吟,主要因为她本就重男轻女,而佩吟又是当初赞成佩华动手术的人。但,佩吟却无法不为母亲的“怀恨”而“受伤”。有次,她被母亲逼急了,竟冲口而出的对父亲说:“爸爸,我是不是妈妈亲生的?我是不是你们抱来的?佩华才是你们的孩子?要不然,我大概是你年轻时,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吧?”韩永修愕然的瞪着她,她从没看过父亲那么生气。
“你在胡说些什么?妈妈是病态,你要谅解她,难道你也跟着她去害‘妄想症’吗?”
一句话唤醒了佩吟的理智,她不能跟着母亲胡思乱想。从此,她不再去找理由,只是默默的承受母亲的折磨。
母亲动武,她受了伤,这只能算是意料中的意外。但,颂超会在这个时候向她表白心迹,却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不管她认识颂超已经有多少年,她眼里的颂超一直是个孩子,是个弟弟。而且,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心里根本就没有颂超这个人物。现在,颂超突然冒出来了,带着他那份孩子气的憨厚,近乎天真的热情,来向她表白心事。这,把她整个的心湖都搅乱了。但是,即使这件事,也没有林维珍的出现,带给她的意外和震荡来得大。林维珍是维之的妹妹,比维之小了四岁。当佩吟在大学一年级的迎新晚会中认识维之的时候,维之在念大三,而维珍还只是个十七岁的高中生。不过,即使那时维珍只有十七岁,她已经是个被男孩子包围着的风头人物。维珍在这方面和她哥哥很像:吸引人,能说会道,随时都被异性注意和喜爱。维珍还更突出一些,她发育很早,绰号叫“小丰满”。由这个绰号就可以看出她的身段,十六岁她已经是个小尤物。
当佩吟和维之恋爱的那些年里,维珍也正忙着享受她那早熟的青春,大部份的男孩子都只是她的猎获物,她从小就不对感情认真,或者,在她那个年龄,她还不认识感情。她像一只猫,喜欢捕捉老鼠,却并不吃它们。她就喜欢把男孩子捉弄得团团转。她的书念得很糟,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再升学。一度,她迷上了歌唱,想当歌星,也上过几次电视,无奈歌喉太差,又过份的奇装异服(她不能不展示她的本钱),被卫道者大肆抨击,又被新闻局取缔。一怒之下,歌星不当了,转而想演电影,没多久,她就被香港一家电影公司罗致而去。在这段时间里,维之大学毕了业,受完军训,他们简简单单的订了婚,维之就出国了。维珍只在他们订婚时,寄来一张贺卡,上面写着:“愿哥哥终身爱嫂嫂,愿嫂嫂终身爱哥哥,
爱情万岁!”收到贺卡那天,她和维之还笑了好久。因为,“爱情万岁”是维珍正在拍摄中的一部电影,她寄贺卡还不忘记做宣传。这部电影在香港票房并不好,在台湾遭受到“禁演”的命运,因为过份暴露。维珍的“星运”显然不佳。等后来,维之出了国,又在国外结了婚,佩吟就和林家完全断绝了关系。她已经有两三年不知道维珍的消息了,偶尔翻翻电影画报,也从没有看到过维珍的照片。在佩吟的心中,甚至在她潜意识里,她都不准备记住维珍这个人了。
但是,维珍却突然出现了。
这是佩吟受伤的第二天,她很不舒服,伤口很痛,人也昏昏沉沉的。她应该继续请一天假,可是,她却怕父亲怀疑,也不愿请假太多,马上就要大考了,她要给班上的学生总复习,所以,她仍然去学校上了课。
中午下了第四节课,她刚抱著书本走出教室,有个学生跑来对她说:“老师,有人找你!”她的心跳了跳,以为是颂超,因为颂超说过,今天中午要来接她去医院换药。但,当她对走廊上看过去,却大吃了一惊。一时间,她根本没认出那正对她打招呼的人是谁,因为,维珍烫了一个目前最流行的小黑人头,化妆很浓,蓝色的眼影和假睫毛使她的眼睛显得又大又黑又深又亮又媚。一件大红的紧身衬衫,半透明的,她从第三个扣子才开始扣,里面居然没用。细小的腰肢,系着条宝蓝色明艳的裙子。佩吟从不知道大红可以和宝蓝相配,可是,她穿起来,却鲜艳而夺目,一点也不土气和俗气,反而充满了热力和媚力。
“喂!佩吟,”她迎着她走过来,笑嘻嘻的。“不认得我了吗?”“噢!”她上上下下打量她,也微笑起来:“真的不认得了,你变了很多,比以前……更漂亮了。”
“算了,别挖苦我了。”维珍笑着,跑过来,亲切的挽住佩吟的胳膊,佩吟闪了闪,怕她碰到伤口,她的闪避,使维珍微微一楞。“怎么?不愿意我碰你啊?”她率直的问。
“不是,”佩吟勉强的一笑,挽起袖子,给她看手上的绷带。“我这只手碰伤了,有点疼,你到我右边来吧!”
维珍真的绕到她的右手边,挽住了她,好亲热好依赖似的,就好像她们天天见面一样。她们一面往校门口走,她一面滔滔不绝的说:“哦,佩吟,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变。只是比以前苗条了些,现在流行要瘦,你真有办法。我是怎么节食都没用,瞧我还是这么胖乎乎的。佩吟,你看我是不是太胖了?去三温暖一下,不知道有没有用?”
佩吟连什么叫三温暖,都弄不清楚。她笑笑,很坦白而真实的回答:“你是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还要节食做什么?”她盯着她。“你不是在香港拍电影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早就回来了!那个赵氏电影公司啊,专门拍咸湿片,我能演什么戏,天知道!不过是月兑衣服罢啦!实在没意思,我爸写信给我说,你要再月兑下去就别回家了,我想想也没前途,就解除合约回来啦!”佩吟点点头,她当然记得维珍的父亲,他在政界做事,说实话,是个相当正直而清廉的人,只是一直不怎么得意。
“还是解除的好,”她由衷的说:“那家电影公司的名誉也不太好。”“是呀!”维珍的声音嗲嗲的,甜甜的,腻腻的。她倒不是出于造作,她一向说话的声音就很女性,很媚人。她的身子更亲切的靠近了佩吟,抱着佩吟的胳膊,她似乎想钻到佩吟怀里去。“说真的,佩吟,”她用充满感情的声音说:“你和我哥哥怎么会吹啦?”佩吟锁起了眉头,怕提其人,偏提其人。
“我也不知道,”她空空泛泛的说:“我想,他找到比我更适合于他的女人。”“算了吧!”维珍噘起了嘴,愤愤不平的。“那个女人好妖,好蚤,好风流,真不知道哥哥是怎么会鬼迷心窍去跟她结婚的!”“你怎么知道?”佩吟一惊,心脏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跳动。“他们回来啦?”“没有。”维珍说:“可是我看到了照片。对了!”她又笑起来:“哥哥还写信问起你,我想,他一直没对你忘情。我那个嫂嫂很凶,他们常常吵架。今年年初,我妈去跟他们一起住了三个月,回来之后,我妈长吁短叹的直提你……唉,佩吟,总之一句话,我哥哥对不起你,林家也对不起你。其实,你也不必因为哥哥另娶的关系,就和我们全家绝交,你明知道,爸爸、妈妈、和我都喜欢你。而且,说不定……”她拉长了声音,耸了耸肩膀。“我哥哥会离婚,说不定……咱们还会成为一家人!”佩吟回头盯着她。难道她忽然来找她,是为了帮林维之做说客吗?她有些狐疑。想着维珍对她嫂嫂的评语:好蚤,好妖……再看维珍,她咬了咬嘴唇,维珍也妖也蚤也风流,或者,这是林家的特色吧!
“维珍,”她不愿再谈维之了,这名字永远让她心痛心酸,让她难过而沮丧。“怎么突然来找我?”她直接问。不相信她是单纯来报告哥哥嫂嫂的消息的。
“哦!我……”她迟疑了一会儿,笑着。“你看,佩吟,我月兑离电影公司之后,就每天闲在家里,这实在不是个办法,我总该找个工作,所以……”
“你要我帮你介绍工作?”佩吟有些失笑。“你总不是想当教员吧!”“当然不是。”维珍也笑了,挺坦诚的。“你看我这块料,能为人师表吗?”佩吟看着她,心想,这女孩还是满可爱的。最起码,她很有自知之明,也很能幽自己一默。
“那么,我能做什么呢?”佩吟问。“你明知道,我接触的就是学校。”她们已经走到了校门口,维珍忽然说:
“我请你吃午饭好不好?我们边吃边谈。”金盏花11/37
“我……”她犹豫着,抬起头来,她就一眼看到,虞颂超正穿过马路,对这边大踏步而来。“我还要去医院换药,”她指指手臂。“给玻璃划了个口子。你──”她注视着她。“就直说吧!要我怎么帮你?”
“好吧,我直说!”维珍含蓄的笑着。“我听说,你认得那个顶顶有名的大律师赵自耕?”
“哦。”她一怔。“是的。”
“你知道他有很多事业吗?”
“噢,”她应了一声,心里有些烦躁,多年不来往,婚事已破裂,她以为林家的人和她已隔在两个世界,谁知道,连她认识赵自耕这种事,维珍居然会知道,而且要加以利用了。“或者──他有很多事业,”她含糊的说:“我只负责给他女儿补习功课,对赵自耕,我并不熟悉。”
维珍正要再说什么,虞颂超已经来到她们面前了。颂超希奇的看了维珍一眼,以为她是佩吟的同事,也不太注意,就直接对佩吟说:“你准备好了吗?要去医院了。”
佩吟望着他。“你没骑车来吗?”她问。
颂超笑了笑,一股傻呵呵的样子。
“我说了,你不许生气!”他说。
“怎么啦?”佩吟不解的。
“车子丢了,被偷走了!”
佩吟急得直跺脚。“你瞧你!”她懊恼的说:“我跟你说了不能把车子丢在路边上,跟你说了不能不上锁,你就是不听!那些设计图呢?”
“当然一起丢了!”“唉!”佩吟叹了口气:“都怪我不好。”“算了。”颂超若无其事的抬抬眉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很有钱啊?”佩吟瞪了他一眼:“图呢?怎么办?你画了好几天了!”“所以,我一个上午就在重画,忽然间,灵感全来了,以前解决不了的问题,一下子豁然贯通。我设计了一张最棒的图,连老板都说我有创意,幸好那张旧的丢了。我说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维珍轻轻的咳了一声,眼珠骨溜溜的在颂超脸上身上转来转去。“佩吟,”她落落大方的说:“你不帮我介绍一下吗?这位是……”“噢!”佩吟被提醒了。她看看维珍,再看看颂超。“颂超,我给你介绍,这是林小姐,林维珍。维珍,这是虞颂超先生。”
“哦,虞先生,您好!”维珍伸出手去,要和颂超握手。
“哦哦,林,林小姐!”颂超慌忙应着,伸出手去,颇不自然的轻握了一下维珍的手。他这才正眼打量林维珍,把她那娇艳的面庞和她那诱人的身段尽收眼底,他更希奇了。“林小姐也在这儿教书吗?”他一本正经的问。
维珍用手轻掩着嘴,一下子笑了出来。她那黑溜溜的眼珠带着抹强烈的好奇,对颂超肆无忌惮的注视着。
“你看我像个老师吗?”她问,眼睛在笑,眉毛在笑,嘴角儿也在笑,每个笑里都媚态万千而风情万种。
“哦!”颂超傻傻的望着她。“那么,你是……”
“我是佩吟的小姑子!”她用那甜甜腻腻的声音,细声细气的说了出来。“什么?”颂超吓了一跳。
“我说,我是佩吟的小姑子!”维珍重复了一遍,笑意盎然,那大眼睛水汪汪的汪着无限春情。不知怎的,看得颂超竟有些耳热心跳。“你问佩吟是不是?”她娇滴滴的加了一句。
颂超掉转眼光,疑惑的看佩吟。
“别听她胡扯,”佩吟勉强的说。“她是林维之的妹妹。”
哦。颂超再看看维珍。原来佩吟和林家还保持着来往,怪不得佩吟会拒绝他呢!她还爱着那个林维之,她还等着那个林维之,她还期望着破镜重圆的日子!尽管人家把她摔了,尽管人家已经移情别恋,她心里还是只有那个林维之!他深深的看着维珍,想在维珍身上找出维之的影子来,为什么那个男人如此迷人?“噢,”维珍忽然说:“我们是不是一定要站在这太阳底下谈天?虞……虞什么?”她问,盯着颂超。
“颂超。”他慌忙接口。“拜托别叫我虞先生!”
“我就是不想叫你虞先生呀!”维珍笑得好甜好媚好真诚。“我要直呼你的名字了,你别生气。颂超,你的名字取得很好,和你的人也正相配,又大方,又文雅,又很有男性气概……”她一个劲儿的点头。“我喜欢这个名字。”
颂超有些轻飘飘起来,什么事比有个漂亮的女孩子来赞美你,更令你欣喜呢?毕竟,他只有二十四岁,毕竟,他有着人性最基本的弱点,毕竟,维珍是个非常妩媚而明艳的女孩!“我知道,”维珍继续说,看看佩吟。“你还要去医院换药,但是,吃了中饭再去换不是一样吗?这样吧,我请你们两个吃饭,说真话,我饿了!”
总不能让女孩子请客,颂超慌忙说:
“我请!我请!我请!”
“你要请?”维珍温柔的看着颂超。“那么,我也不和你抢,谁教你是大男人呢!这样吧,对面有家西餐馆,叫‘明灯’,气氛好,环境好,价廉而物美。我们去吧!包管你们喜欢那地方!”就这样,他们到了“明灯”。
真的,这儿确实气氛好,环境也好,幽幽静静,雅雅致致的。佩吟有些奇怪,她在这附近教了好几年书,也不知道有这样一家餐厅。维珍倒好像对这一带都了如指掌。侍者送上了菜单,颂超要维珍先点,她点了咖哩鸡饭,点了咖啡。佩吟注意到,她故意挑了最便宜的东西点。于是,她也点了同样的一份。“你们都在帮我省钱吗?”颂超问。“怎么不吃牛排?这菜单上特别推荐了他们的招牌牛排。”
“谁吃得下那种大块文章?”维珍说,望着颂超,惊叹着。“除非你。你真结实,真壮。我喜欢你皮肤的颜色,红中带褐,好健康的颜色!我最受不了苍苍白白的男孩子!更受不了有娘娘腔的男孩子!你知道吗?虞颂超,你很男性!”
佩吟带着一种惊叹的情绪,听着维珍的谈话。她也带着一份好奇,去看颂超的反应。颂超笑得很开心,傻呵呵的面带得色。佩吟微笑了,靠在沙发中,她玩弄着桌上的火柴盒,心里模糊的想:猫捉老鼠的游戏又开始了。她了解维珍,维珍常常不为任何原因,而本能的去捕捉男孩子,目的只是满足自己的征服感。尤其,她很可能认为颂超是佩吟的男朋友,她一向就有从别的女性手中“篡捕”男友的习惯。“篡捕”,这是桥牌中trump的译音。颂超点了牛排,还点了杯红酒,经过他一再要求,维珍也“同意”要杯酒,只是为了“陪他”喝。他转头问佩吟,佩吟笑着说:“你知道我从不喝酒,而且,酒对伤口也不好,是不是?”
“这倒是真的。”颂超同意了。
酒先来了,维珍对颂超举杯,他们对喝着酒,谈得十分开心,当维珍知道,颂超原来就是商业界名人虞无咎的儿子时,她就更加殷勤了。“我说呢,”她笑望着颂超。“我一看你,就觉得你的气派不同凡响,举止、风度、仪表……都是第一流的,原来你是名家子弟!”颂超显然晕陶陶了,喝了几口酒之后,他就更加晕陶陶了。维珍笑眯眯的看着他,眼底盛满了崇拜和激赏。连在一边旁观的佩吟,都不能不承认,维珍确实是个非常具有诱惑力和吸引力的女人,她浑身的每个细胞,都是女性的,迷人的。而且,她明艳动人,像一朵盛开的花,像一簇燃烧的火。
佩吟静静的吃着她的午餐,心里模糊的想,昨天还困扰着她的这个大男孩子,在她心湖里扰动出无数涟漪的这个大男孩子,现在大概已经不是她的“问题”了。不知怎的,她对这种方式的“解月兑”,竟有份说不出来的不舒服,和一份淡淡的、幽幽的“失落感”。
她开始觉得伤口又在作痛了。